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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P2P网贷行业总结:告别阵痛走向新生

法治周刊2016-01-06

2015年,是P2P网贷行业的发展“冰与火”的一年。一方面,整个行业成交规模累计突破万亿元,各路资本争抢入场;而另一方面,问题平台频发坏账屡现,跑路、倒闭潮依然是一个难以绕开的话题。

阵痛:不法分子假借P2P之名

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2015年底,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全年增长了288.57%。同时,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了万亿元,达到了13652亿元。

然而,喧嚣热闹背后,危机也是多面埋伏,随时都会爆发。

据网贷之家统计,2015年新上线的网贷平台超1500家,而全年问题平台就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其中6月、7月、12月,出现问题平台的总数,甚至超过了2014年全年问题平台的数量。

回望2015年,P2P行业中,除了很多名不见经传的草根平台,出现了提现困难或跑路外,一些成交规模居于前列的平台,也频频遭遇警方的调查,这让行业颇为震动。

2015年9月7日,深圳知名P2P平台融金所被深圳警方联合经侦大队调查,融金所总裁等十多位高管被带走。时隔三日,融金所发布声明称,公司员工只是配合警方调查,在配合调查结束后,都已经返回工作岗位。

这是第一家尚未出现经营性风险、而被经侦主动调查的知名平台。据当时媒体报道,这是深圳经侦方面主动发起的一次排查,主要调查P2P平台有没有设立资金池、有没有发假标,进行自融等。

随后国湘资本、合利在线等平台陆续发布公告,称为配合全国范围内的金融秩序整顿,公司部分员工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尽管被调查者最终都回归工作岗位,但是此次排查对行业还是产生了非常大的震动。此番排查举动也被业界视为在敲山震虎、传递政策风向,提醒和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不过,一些不甚合规的平台并未领悟到此次排查深意。进入12月份,P2P行业再次炸锅。

2015年12月3日,有消息传出e租宝部分高管在接受警方的调查,一时间,舆论哗然。当时,e租宝很快出面,进行辟谣。

要知道,e租宝自成立以来,宣传广告不仅遍布高铁、地铁、公交、楼宇,还一度登上了《新闻联播》之前的黄金时段,这些铺天盖地的广告,为e租宝营造出了一个平台实力强劲的幻象。

据统计,e租宝平均每天的成交量超过1.47亿元,仅一年多时间,其便以742.58亿元的累计成交量位居行业第二。

然而,其兴也速,其衰也速。2015年12月8日晚间,新华网发布消息,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8日,e租宝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金额约703.97亿元。

e租宝事件,并未为2015年乱象频出的P2P行业划上休止符。2015年12月份,注定是P2P网贷行业不平静的一个月,行业中很多负能量似乎都汇集到这个月,要进行一次集中式爆发。

2015年12月15日,有消息称,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理财平台大大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调查,公司资金兑付困难。12月17日晚间,大大集团发表声明,承认公司及母集团申彤集团正在配合经侦,“开展例行检查工作”。

12月25日,大大集团官网再次发出声明,称案件“尚未定性”,还在调查取证阶段,因上海经侦调查需要,公司相关账户被依法冻结,目前客户兑付工作暂时停止。

据网贷之家统计,大大集团线上产品大大宝累计投资接近1.9亿元。不过,大大集团的投资主力主要来自线下。大大集团官网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大大集团在全国开设有23家省公司,4家直辖市公司,229家市公司,374家分公司,717家支公司。

业界估算,凭借庞大的线下网络,大大集团的线下融资规模恐将比肩e租宝。一旦暴雷,投资者损失将不可估量。

点评:

自2007年国内成立第一家P2P网贷平台以来,网贷行业就一直处于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机构、无行业标准的“三无”状态。2013年以来,这种“三无”状态也吸引了成百上千的创业者跻身其中,网贷平台数量一度超过3000家。

然而,由于草根创业者居多,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经验,涉足网贷时也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平台倒闭事件的频繁发生。更有一些居心叵测者,将时兴的P2P概念当做了为自己敛财的手段,圈钱后快速“跑路”,严重影响着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和行业声誉。

2015年以来,e租宝、大大集团事件的出现,由于其牵涉资金额度大、涉及投资者甚众,再次让社会公众关注起P2P网贷行业的监管来。

如何改变监管政策缺失的现状、为P2P网贷行业厘清其业务边界、明确其业务规则也为监管者所重视。除了公开表态,明确P2P平台不得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不得非法集资外,出台更为具体明晰的监管细则也是大势所趋。

临盆:难产的“监管”终于落地

若要给2015年P2P网贷行业列几个关键词,“监管”肯定是一个绕不过去的热词。

其实,P2P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现有的合同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民间借贷已有很多规定。不过,在现实中,打着P2P网贷旗号、行非法集资之实者大有人在,投资者损失惨重。

为了让野蛮生长的P2P网贷行业处理好创新与风险的关系,尤其不要踩到现行法律的非法集资红线,从2013年开始,央行、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在多个场合都对P2P行业的法律风险做了警示。

然而,警示之下,平台自融、自设资金池等非法集资事件仍然频发,由此导致的跑路、问题平台数量也不断攀升。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就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

2015年以来,包括P2P网贷等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在政府工作报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中多次被提及,政府在肯定其正面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强调互联网金融一定“健康”“规范”发展。

就在P2P网贷行业不断曝出负面新闻的同时,国家出台监管政策的步履也在不断加快。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让包括P2P网贷行业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第一次有了“基本法”。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同时,针对一些P2P网贷平台未将投资者资金进行存管,出现问题后携款跑路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指导意见》出台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联手探索P2P行业的资金托管模式,一些P2P平台也开始筹谋调整业务,以求合规。

不过,临近2015年底时,行业内再次曝出了e租宝、大大集团等风险事件,牵涉用户资金合计恐超千亿元,这让公众对监管部门出台行业监管细则的呼声更加强烈。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八章四十七条,涉及内容包括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和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记者注意到,《办法》虽然未对P2P网贷行业实施牌照管制,也未对从业机构的注册资金数额作出要求,但是明确提出P2P平台应当向当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此外,《办法》再次明确了网贷平台的性质,即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为此,《办法》还明确了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二项禁止性规定,如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办法》明确要求,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必要环节外,网贷平台不得在物理场所开展业务。这对当下一些标榜自己为P2P的线下理财公司而言,无异于当头棒喝。

如此严格的措施,在让合规平台欢呼雀跃的同时,也给很多从业者带来很大的震动。当然,《办法》也给出了过渡期限:不符合《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8个月。

至此,长期伴随网贷行的“三无”状态,即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机构、无行业标准的历史将有望终结。

点评:

从某种程度上讲,监管落后于行业的发展才是一种常态,也才符合一般逻辑,不过,随着行业内不断曝出像e租宝、大大集团这样的重大风险事件,监管细则出场也势在必然。

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年是P2P网贷行业的政策年,2016年将成为行业的规范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金融与民间融资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郭华一直关注着监管政策的走向,他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于解决目前网贷行业的突出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也能够缓解目前网贷行业无监管细则的燃眉之急。

不过,郭华指出,各地金融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水平高低不一,人员配置能力也有所不同,对于细则的执行情况可能会出现较大差异,未来的管理效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网贷行业门户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认为,《办法》再次明确了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同时要求平台对投资者的资金必须进行存管,并对各项数据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备,这对平台IT系统的建设、运营能力将提出非常大的挑战,也将加速行业的洗牌。

新生:行业掀“上市”潮

在2015年里,在中国已经成长了8年时间的P2P行业,加快了上市步履。

2015年7月,宜信开始在《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上接连刊发大篇幅、主打自己情怀的广告,业界就猜测这位行业先行者将有大动作。

果不其然,在两次冲击纳斯达克失败后,经过再次酝酿和备战,2015年12月18日,宜信旗下的P2P平台——宜人贷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中国P2P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上市后的宜人贷将接受全球投资者的监督,投资者了解平台的真实财务数据成为了可能,也有利于推进全行业的透明度。

在“多事之冬”里,宜人贷的成功上市为网贷行业带来了难得的暖意,鼓舞了不少P2P行业从业者的信心,也让P2P行业逐渐摆脱“草根化”的印象,多少呈现出“高大上”的范儿来。

不过,远赴海外上市,对平台的实力、经营能力提出了很大挑战,并非一般的P2P网贷平台所能承受。于是,登陆国内的新三板,便成为了很多P2P进入资本市场更为现实的选择。

据了解,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条件并不严苛,企业只要存续两个会计年度,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主营业务突出,营业额持续增长即可,并无盈利要求,这对于处在起步成长阶段的P2P企业而言,的确是一个较为理想的去处。

2015年以来,很多P2P企业通过借壳、收购等方式,曲线登陆新三板。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网贷平台名单上,已经有金蛋理财、安心贷、温商贷、PPmoney……

在过去的一年里,P2P网贷行业仍一度是资本争抢入怀的香饽饽,银行、国资、上市公司、风投资本不断地涌入网贷行业,加速网贷行业的布局。其中,作为上市公司的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表达进军P2P的心愿和决心,甚至将企业名称更名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就在外部资本竞相涌入P2P网贷行业时,网贷行业中的部分排头兵却在谋划着去P2P,转型做一站式理财超市。

如2015年8月,陆金所推出“人民公社”,转型做P2P网贷圈的天猫: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与经验,“人民公社”为P2P行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互联网投融资服务;临近年底,风投系P2P积木盒子转型成为固收、基金、股票等全球一站式理财平台……

不过,这种转型可能将遇到政策障碍。2015年12月28日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列明了网络借贷十二条禁止行为,其中就包括禁止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信托产品,同时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禁止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目前,行业内对这一条款还存在着不同的解读。未来,P2P平台究竟会走向何处,还有待监管政策的最终落地。

点评:

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认为,无论是出于融资的考虑,还是出于增信的考虑,P2P网贷行业的上市冲动还是蛮强烈的。成为公众公司,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同时也会推动P2P平台规范透明运作,提振投资人信心。

同时,资本市场也会给新兴的P2P企业一个融资渠道,当然,登陆资本市场,作为平台背后的投资方,也有了一个退出资本的渠道。

对于P2P平台在2015年表现出来的转型特点,徐红伟认为,这或许不单是平台本身的主动选择,也是背后风投资本压力下的“被迫之举”。

的确,每一个风投机构在投资时,都会对退出时间作评估和安排。而在监管细则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时,风投对P2P平台的合法合规性一直存有疑虑,而且从事P2P网贷业务,风险的暴露又有一定的滞后性,诸多原因促使一些P2P网贷平台不得不走上一条政策风险看似更低的、一站式理财平台之路。

不过,徐红伟认为,没有用户和流量优势的平台,即使转型做一站式理财平台,同蚂蚁金服、京东金融这些互联网大鳄相比,也将缺乏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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