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产业研究院2017-01-05
《安徽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6年12月26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总体要求
盐为百味之首,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部署了盐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稳步有序推进我省盐业体制改革,保证合格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我省制定和出台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改革重点任务,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食盐准运证,放开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稳定供给为核心,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科学补碘,完善食盐储备体系,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逐步形成适合我省盐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二、加强食盐的安全监管
多年来,我省盐行业的管理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委是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工作。推进政企分开,将省盐务局从省盐业公司剥离。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时强调,在新的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未建立之前,保持现有的专业化监管体制不变,监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在改革过渡期,省政府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盐市场监管负责,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食盐市场监管工作机制。
三、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国家和我省方案中明确要求,完善和坚持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和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实行“两个只减不增”,即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
对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明确提出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取消食盐销售区域限制
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允许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省内跨区开展经营。
五、放开盐产品价格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食盐以及所有盐产品价格,即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同时要求,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六、加强工业盐管理
为严防工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流入食盐市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业盐管理办法,细化落实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等要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督促工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七、做好食盐的储备
为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其中,政府食盐储备不低于全省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责任储备不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
建立食盐应急机制,在紧急突发情况下,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八、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并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监管,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
《实施方案》明确了对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重大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
九、加强科学补碘
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最广泛的国家之一,食用碘盐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最安全、最有效的方式。《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并建立与社会救助标准、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达95%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
十、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
《实施方案》提出了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我省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全省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支持盐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帮助企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依法治盐、宣传引导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在全社会普及食盐安全知识,提高食盐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同时,集中披露制贩假盐典型案例,形成对制贩假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震慑力,营造食盐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