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产业研究院2017-01-06
深圳农业经历了从传统农业、城郊型农业、创汇型农业、都市农业到现代农业的发展历程,在保障城市农产品高效安全供给、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十二五”期间,深圳市重点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生物产业,在生物育种领域形成了一定的创新优势和基础,具备了较强的产业发展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十三五”期间,深圳现代农业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全面推进“两区三市”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发展现代种业、生物农业、生态创意、科普教育、观光休闲等都市现代农业,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全面提升供给保障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农业生态涵养功能,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激活农业发展活力,为深圳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本规划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依据,是全市现代农业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各区农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深圳建设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发展环境和发展形势
“十二五”期间,深圳农业耕地等要素资源基本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以生物育种为代表的各种创新要素不断集聚,形成了人才集聚、团队集聚、产业集聚的大格局,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特色明显。“十三五”时期,深圳农业将进入依靠创新驱动的现代农业发展新阶段。深圳农业发展具备良好的体制机制,具有区位优势和科技、产业、资本、人才和政策环境优势,但仍受土地资源、水资源紧约束,面临“菜篮子”市场保障的巨大压力和种业市场剧烈洗牌的强大挑战。
第一节“十二五”发展成就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五”期间,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和改造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注重保护农田质量,超额完成3万亩基本农田改造任务,建立并完善了基本农田管理使用制度,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在保障耕地数量和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按照“政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统一”和“任务到区、责任到区、资金到区、项目实施到区”的原则,在全省第一个将基本农田改造、开发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三合一”实施,并将基本农田全部划入生态控制线,实施基本农田红线与生态控制线双线保护,探索建立了高度城市化地区基本农田改造新模式,历经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64亿元,改造竣工范围43263亩,其中新增耕地16967亩,并于2013年9月全部通过省级抽查验收,划定基本农田共3.16万亩,超额完成3万亩基本农田改造任务,使农田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地力条件不断提升,并为全国全省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基本农田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基本完成管理信息系统与档案资料管理数据库建设,实施第三方监管,实现基本农田“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创新性地开展了基本农田租赁招标、农业设施报建等工作。基本农田管理权限下放到区,明确了基本农田租赁招投标管理、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租金最低价和减免标准、基本农田设施建设操作规程等。
基本农田改造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基本农田改造近300个地块优化调整为27个片区,实现基本农田相对集中成片,布局更加合理,为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一批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土地关系进一步理顺,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二)“菜篮子”市场供应保障有力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菜篮子”市场保障工作平稳推进,以农业龙头企业为载体,实现主要农产品本地供应和异地供应相结合,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价格平稳可控,质量安全放心。深圳市2015年末常住人口为1137.89万人,主要农产品年消费量约为蔬菜200万吨、生猪876万头、水产品40万吨。
加强异地“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全市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解决“菜篮子”保供应、稳价格的重要举措,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深圳“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主力军。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创办44万亩蔬菜、水果等生产基地,成为稳定市场供应和应急保障的重要渠道。2014年组织认定第一批市级“菜篮子”基地70个,2015年组织认定第二批市级“菜篮子”基地38个。全市共认定108个“菜篮子”基地。蔬菜基地每年回运蔬菜产品51万吨;生猪基地每年回运生猪130多万头;水产品基地5万亩,每年回运水产品15万吨。
加强本市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在2004年全面农村城市化耕地锐减之后,“十二五”期间本市农业生产基地保持稳定。2015年本市蔬菜播种面积为67975亩,产量6.72万吨;水果播种面积36825亩,年产量0.21万吨;畜禽规模养殖场10个,肉猪年出栏量69702头、猪肉产量4728吨、家禽饲养量287.86万只、鲜奶产量1.18万吨。本市生产基地已成为重要的应急保障和市场调节基地。
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已形成多个大型农产品物流批发配送企业并产生集群效应。构建成由国家级中心批发市场、区域性批发市场、地方性初级市场三个层次组成的批发市场体系网络,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形成“公司+销地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构建起以海吉星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全国性农产品流通体系。2014年,深圳被财政部、商务部列入全国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的十个省(市)之一,也是唯一一个获试点资格的副省级城市。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稳健高效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运行更加稳健高效。制定《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对已认定的“菜篮子”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监督,开发了“菜篮子”认证基地农产品统计监测系统,追踪基地农产品的基本状况。“十二五”期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市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为95%,畜禽产品“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99%,水产品检测合格率为98%。
农业投入品监管到位。加强农资经营、使用管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和生产基地监管,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推广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生物肥料,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农业部门采取日常执法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农资生产厂家、经营门店和生产基地监管,共组织开展20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120人(次),共检查农资企业1050家(次),立案查处10起,罚款67970.86元;建立兽药饲料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饲料兽药专项行动,每季度组织1次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场升级改造全面完成,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全市共关闭16家旧屠宰场,新建4家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已全面投产,切实增强了肉品质量可追溯性。新建屠宰场全部按照四星级以上标准建设,主要生产设备从欧洲进口,采用科技含量较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日屠宰生猪1.5万头,基本满足市场需求。2015年,全市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540万头、牛6.71万头、羊3.93万只,无害化处理病害猪1.33万头、病害肉762.1吨,确保了出场肉品的质量安全。率先实施激光灼刻检讫印章试点,督促屠宰企业规范屠宰流程,完善生猪购销台账,推进品牌化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岗位同步检疫,建设市、区两级屠宰溯源视频监控系统,驻场检疫工作均采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进行管理。
全面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深圳市自2014年7月1日在福田区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2015年分期分批逐步推广到全市大部分地区,至2016年1月30日,全市全面实行活禽经营限制,编制印发了《深圳市家禽集中屠宰和代宰专项规划》和《深圳市家禽批发市场代宰点设置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强化规范屠宰场升级改造和代宰点建设,落实市、区两级财政补贴5000万元,积极促进生鲜家禽屠宰企业与销售终端进行对接,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农业产业化发展效果显著
全市现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8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37家。农业龙头企业成为“菜篮子”工程建设主力军。全市现有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35个,另有14个农产品被列入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2015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45亿元,年销售收入445.13亿元,净利润15.56亿元,上缴税金12.3亿元,出口创汇3.92亿美元,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有9家,30亿元以上的有2家。201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5.34亿元,农业增加值5.29亿元。
(五)生物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成果突出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前瞻性地规划建设了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并将其列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11月2日深圳市政府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签署合作共建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深圳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框架协议。2010年12月13日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成为科技部批准建设的第三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园区以生物育种为主导产业,围绕生物育种新技术新品种研发、示范、推广和配套产业开发,在生物育种领域形成从基础研究、技术应用到产业示范推广较完整的创新链、产业链。园区现已引进培育生物育种创新团队23个,带动培育了全市生物育种产业研发队伍5300多人。园区成立了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深圳市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等5个市级农业新型科研机构,建成25个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构建了分子设计育种、超级杂交稻育种、航天工程育种、生物育种基因测序技术、农业基因组大数据分析平台和玉米双单倍体辅助育种平台6大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出深圳市兴旺种业公司、深圳市兆农种业公司等11家种业企业,园区累计自主开发项目数173项,在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科研育种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已申请601项国家发明专利、192项PCT国际专利、255项软件著作权,累计育成农作物新品种61个,累计推广植物新品种数92个,累计推广新产品数135个。形成了人才集聚、团队集聚、产业集聚大格局,初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
基因测序分析能力世界第一。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成功构建了全基因组分子育种技术平台,组织完成了水稻、棉花等130多种动植物的基因测序,自主培育出20个谷子新品系和10个水稻新品系,建立了分子设计育种技术服务平台。该院参与完成的“家蚕基因组的功能研究”获得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分子育种研究不断突破。中国农科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建立基因组大数据库超算平台,通过该平台获得“调控黄瓜苦味基因”和“番茄遗传变异组图谱”等重要成果,并在水稻粒长调控的复杂分子机制研究中取得重大进展,首次揭示了基因拷贝数变异调控稻米粒长和品质的分子基础。
杂交水稻育种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逐步形成了Y两优系列、创优系列、深两优系列、和两优系列、深优系列、深华优系列6个水稻育种品牌系列,为国家农业和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其中,杂交稻新品种“Y两优900”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次打破世界水稻最高单产纪录,2014年实现了国家第四期超级稻亩产千公斤攻关目标,使我国杂交水稻育种水平再次走在了世界前沿;杂交稻新品种“深两优5814”“深优9516”“深优9528”被农业部认定为超级杂交水稻,截至2015年底累计种植推广面积达到3600多万亩,推广面积稳居华南稻区第一;2015年选育的杂交水稻新组合“超优1000”是深圳市选育的第二个亩产超千公斤杂交稻新品种;适合在高寒地区推广的“三系杂交粳稻育种技术”实现我国寒地杂交粳稻生产应用的突破;“广三系杂交水稻育种技术”已获得市级科研成果鉴定并推广应用。
小麦杂交育种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重大科技成果的“F型三系杂交小麦技术”现已培育10多个增产幅度达10%以上、优质高产的杂交小麦新品种组合,已经连续三年在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安徽等地进行生产布点试验,效果明显。
深圳还拥有我国唯一大规模产业化的转基因抗虫棉核心技术专利,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棉种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稳居国内第一,累计推广国产抗虫棉5.4亿亩,为农民增收1080亿元,减少农药使用162吨,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显著。
(六)农业生态休闲旅游迅速发展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成果显著,以低碳农业、循环农业为发展理念,促进农业生态休闲旅游业迅速发展,农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提升。
目前,深圳已建成西部海上田园海洋文化湿地公园、南山荔枝生态园、光明农场大观园、青青世界、碧岭现代农业科技园、中国农科院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智慧农场、兰科中心“中国兰谷”、科普特大鹏高新技术农业园、旺泰佳农场、罗湖林果场等多个知名农业休闲景区,满足市民农业科普教育、休闲娱乐和农业体验等多种综合需求。
第二节“十三五”发展环境
(一)有利条件
——科技创新优势。深圳市是中国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期以来把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以创新提升经济和产业发展质量,并全力构建综合创新生态体系。这座年轻的移民城市已形成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创新能力建设实现重大跨越,国家、省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累计达1107家,是前三十年总和的3.6倍。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在2015年达4.05%,2020年目标值为4.25%,强度比肩以色列、韩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突出的科技创新优势对农业提高科技研发能力、加快信息化发展、提高科技服务配套水平等起到巨大的推动和支撑作用。深圳确定发展现代农业生物育种产业为深圳农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托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动发展生物农业。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深圳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参与的“高产稳产棉花品种鲁棉研28号选育与应用”项目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的“碱木质素的改性及工业废液的资源化高效利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充分表明深圳农业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优势。
——政策优势。“现代农业”或“农业现代化”自2013年起连续四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标题,奠定农业发展新理念。《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定下新方针。《“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为农业科技创新划定新路线。农业部等八部门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启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深圳在“十二五”期间制定了《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成了市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工作,制定了《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办法》《深圳市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综合发展规划》《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提高了管理水平。深圳具有经济特区特有的改革开放制度优势。进入“十三五”启动之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连续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三大政策文件,将为深圳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最有力的支持。
——产业优势。深圳努力把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前瞻布局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圳农业高度产业化,截至2015年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已达68家。现代种业在“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方面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创世纪种业有限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经农业部认定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生物农业及农用生物制品产业基础雄厚。农产品流通领域“公司+销地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已经形成,以海吉星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全国性农产品流通体系沟通全国甚至全世界优质农产品源源不断供应深圳市场,保障了90%以上的农产品市场供应。点筹网、农迈天下、田田圈、田金圈、农发贷、“大白菜+”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进入发展快车道。
——人才优势。在招贤引智上,深圳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孔雀计划”、高层次人才“1+6”配套政策,从科研项目、人才安居、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进出境等方面予以支持,形成人才集聚洼地。生物育种方面现有袁隆平院士、邓兴旺院士等领衔的23个生物育种创新团队,集聚中组部“千人计划”人才、“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A类”人才、海外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5300多人。
——资本优势。深圳金融资本实力雄厚,金融中心地位不断巩固。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撑作用愈加明显,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发展,为深圳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融资渠道。
——区位优势。深圳地处珠三角、毗邻港澳,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聚焦湾区经济,具有开放的经济结构、高效的资源配置能力、强大的集聚外溢功能、发达的国际交往网络。深圳具有海、陆、空口岸,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和国际农产品转口贸易基地。深圳属于热带亚热带气候、低山丘陵滨海区,在自然条件方面具有发展现代农业尤其是生物育种产业的气候优势和天然隔离带优势。周边地区丰富的农业资源为深圳建设农产品异地生产基地和发展生物育种产业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不利条件
——农业土地资源较为匮乏。随着深圳城市功能定位不断升级,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人们对农产品数量需求不断扩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据统计,全市常住人口从本世纪初的700万人增长到2015年末的1137.89万人,而同期深圳市农业用地资源不断减少,农业用地面积从30万亩减少到目前的10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从19万亩缩小至7万亩。蔬菜等主要农产品自给率不足10%。由于主要农产品生产源头在外地且非常分散,农产品包装标识、检疫检验和质量追溯等公共服务水平依然有待提高,高端农产品的旺盛需求与本地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有限的农业土地资源先天条件不足。在新一轮划定的3.2万亩基本农田管理范围线中,地块仍然较为分散,难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尤其是新开发补充的1.7万亩耕地,地力条件和灌溉保障能力亟待提升,仍然需要不断加大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从土地规划上看,基本农田管理线内存在多种功能用途的重叠。例如,基本农田管理范围大部分区域位于高压走廊下,并和林业红线和生态控制线相互重叠,超过1286亩基本农田划入了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基本农田的生产过程中要兼顾林业、人居环境、水务、电力等多个部门的相关要求,给农业生产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亟待提高。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是深圳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都市现代农业要求充分发挥“服务、生态、优质、科技、富民、传承”六大功能。与北上广等大城市都市现代农业比较,深圳市农业功能相对较为单一,相当一部分生产方式还比较落后,尤其是在“服务、生态、优质、传承”等方面尚没有充分挖掘潜力,总体上与深圳市创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格局不相匹配。
(三)挑战和机遇
——民族种业振兴挑战和机遇并存。一方面,国际种业竞争态势激烈。全球种业已经形成发达国家一统天下、跨国公司垄断经营的格局,世界排名前20家跨国种业公司拥有世界90%的育种技术和75%的种子贸易。在国内市场,民族种业发展空间也受到国外跨国种业集团挤压,国内种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另一方面,国家把农作物种业定位为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予以重点支持。2012年国务院发布《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现代种业发展进行的全面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里要装自己的粮食”、“要依靠自己保口粮”。在国家发展现代种业的大背景下,深圳瞄准现代农业生物育种这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建设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利用政策、科技、市场、信息、人才等优势,借助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种业的基础和条件,多种机制汇集生物育种创新人才,培育引进国内外一流生物育种创新团队,建设一批新型科研机构,已形成良好的基础。深圳种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动力,发挥着农业总部经济与市场带动的示范效应,深圳种业在生物育种基础研究、技术应用研究和产业示范推广等方面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创新链,但企业规模仍然偏小,产业竞争力不强,难以和国际种业寡头全面竞争。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深圳市担负着保障深港两地近3000万人口“菜篮子”供应的任务,但是供应深圳市的主要农产品90%以上都来自外地。由于源头在外地且非常分散,农产品种养殖等生产环节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手段。随着深港两地经济发展,深圳城市功能定位不断升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人们对农产品数量需求不断扩大,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如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是一项重大挑战。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力凸显。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居民收入持续提高、消费层次持续提升、食物消费结构持续改善,农产品消费结构趋于多样化和优质化,深圳市需相应增加农产品供应数量和品类,特别是增加肉类和远洋渔业产品等高端农产品,打造农产品品牌。
——农业新业态颠覆产业格局。“互联网+”现代农业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发展全面融合的过程,是农业实现现代化的历史性机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必将要求重塑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信息化、数据化、网络化水平,催生精细农业、智慧农业、垂直农业、农资电商、农产品电商等农业新业态,形成新的市场竞争格局。深圳拥有国家级新一代互联网产业集群,更拥有全国最优良的互联网创业环境,具备把握这一崭新历史机遇的能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深圳现代农业必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功能多样、保障有力、高效生态、产业融合、开放共享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指导下,实施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供给保障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生态涵养功能,实现现代农业与城市总体发展和谐统一。
第二节发展原则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市场为主体,政府积极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以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大力推进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战略,鼓励农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深圳质量”与“深圳标准”,提升产业全球竞争力。重点发展生物育种技术,加强种质资源创新、基因挖掘、分子设计育种技术等基因技术应用,实现全产业链育种技术突破。
——坚持协调发展,着力促进产业融合。通过农业生物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应用和创意农业等新业态的发展,推动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生物制品的研发应用,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增强价值链。
——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发挥深圳区位优势,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推动农业“走出去”,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加快市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拓宽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农业竞争力。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农业生态文明。建立基本农田开发与保护长效机制,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健全外来动植物疫病疫情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构筑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安全防护网络,预防和控制动植物疫病发生及流行,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加快生态创意农业发展,为市民提供绿色空间、农业文明传承体验环境、科普教育场所。
——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社会民生福祉。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增强“菜篮子”生产基地供给能力,丰富农产品品种类别,质量安全可控,监管高效。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日常供应和应急供应。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形成功能多样、保障有力、高效生态、产业融合、开放共享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走出符合国情、市情、农情和时代要求的发展道路。
——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突出保产能、保重点品种、保质量安全,做到“菜篮子”市场供应安全高效稳定有保障;
——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生物育种产业体系基本完善,建成国际一流的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平台与科技创新示范体系,实现全产业链育种技术突破;
——全面提升农业生态涵养功能,发展生态创意、科普教育、观光休闲农业,服务城市,打造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宜居城市的后花园、绿色空间的守护者;
——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业发展活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企业;
——全面提升“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流通、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农业创新创业、农业金融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构建开放、共享、共创、共赢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建成“互联网+”现代农业先锋示范城市。
专栏1: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调控指标体系
| 发展指标 | 现状值 |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2015年 | 2020年 | |||
社会指标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70% | ≥70% | 预期性 |
动物强制免疫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生态指标 | 耕地面积 | 5.96万亩 | ≥4.03万亩 | 约束性 |
其中基本农田面积 | 3.16万亩 | ≥3万亩 | 约束性 | |
农田水利工程排涝标准 | 50年 | 50年 | 约束性 | |
农田防风抗旱能力 | 50年 | 50年 | 约束性 | |
化肥农药使用增量 | | 0 | 约束性 | |
经济指标 | 农业生产总值 | 15.34亿元 | ≥15亿元 | 预期性 |
农业生物产业总产值 | 44.12亿元 | ≥80亿元 | 预期性 | |
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 | 68家 | 100家 | 预期性 |
第三章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深圳农业必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战略目标,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培育科技型农业企业,打造创业链,延长产业链,拓展农业功能,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第一节提升农业企业持续竞争力
(一)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发展
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总部在本市聚集。扶持一批从事种业、农产品流通、休闲农业以及粮油、果品、蔬菜、动物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加大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异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建一批农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单位。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增强企业发展实力,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到2020年全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多。
(二)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国际合作水平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深圳市毗邻港澳、开放水平高等优势,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机遇,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外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鼓励支持企业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加快境外农业基地、农业并购项目、农业资源合作开发以及农业对外推介、技术合作和培训项目。积极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利用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贸易政策,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积极引入跨国农业巨头公司、国内著名农业企业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和国际交易商务中心。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科技和优质种质资源,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
(三)支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加大对农业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构建从“种子企业”到“领军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以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国家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加快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企业。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农业领域培育出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领军型企业。
(四)鼓励农业创新创业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农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激发农业发展内生动力。
充分利用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休闲农业园区资源要素,促进农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业众创空间。支持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实现与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创客群体有机结合、形成规模。
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部门建设众创空间。支持优势专业领域,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提供有效源头技术供给。
鼓励农业行业组织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支持围绕农业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发展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支持创业辅导专业化。聚集创业导师和培训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法律、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方面的创业辅导服务。
鼓励农业创新创业项目跨界发展、融合发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要素流动、资本重组和品牌整合,鼓励旅游、文化创意、农业高新技术、互联网技术等要素参与农业创新创业,形成自发组织、自我激励、自主创新创业的模式。
(五)加强农业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支持农业行业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机构等主体建设农业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产业链配套服务。促进农业领域的产学研相结合,鼓励为农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运营、品牌营销、产品推广、物流、供应链金融等全程服务和高端化、专业化、定制化的增值服务,实现产业链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
第二节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优化农业人力资源结构
加强农业从业人员行业自律和专业技能培训。发挥行业协会行业协调、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形成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行业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应用型技能知识培训体系,形成包括农技推广、企业经营、品牌营销、特色种养、生物育种、农用生物制品、农业金融等领域梯度齐全的、专业化水平较高的职业化农业从业人员队伍,解决农业劳动力结构性障碍。
(二)突破农业土地资源制约
节约集约利用农业土地资源。加强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等的对接,开拓专家辅助决策功能,建立功能强大、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农业信息化系统平台。实施农业用地租赁管理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向优质、高端现代农业项目倾斜,促进农业用地资源效益最大化。
拓展利用周边地区农业资源。结合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口帮扶布局和精准扶贫等工作,加强农产品异地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流通业建设,增强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广方面的辐射带动能力,突破农业土地资源结构性制约。
(三)集聚农业资金要素
加大农业资金要素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创新金融工具,鼓励股权投资,增加金融业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四)集聚农业创新要素
加快建设各类高水平创新载体,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团队发起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扶持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加强公益性技术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依托农业科研单位,筛选一批具有优势的关键技术进行多主体强强联合攻关,促进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和产品研发。探索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长期协作。进一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推广力度。
(五)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
促进农产品供给向绿色精品转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供给,扩大安全有效和中高端的农产品供给。增强农产品供给结构对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
(六)促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加快完善农业标准,全面推行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倡导绿色交易。加强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治理,严格食用农产品添加剂控制标准,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机制,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和产品标识制度。
通过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和提高技术门槛,培育一批农产品生产、流通、精深加工和生物育种、农用生物制品、生态创意农业领域的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
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支持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并给予适当扶持,支持品牌化营销。加强区域品牌的宣传和保护,严厉打击仿冒伪造品牌行为。
第三节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推进农业功能拓展
围绕“服务、生态、优质、科技、富民、传承”六大功能,依靠农业高新技术,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让农业进城市,提升农业全方位服务城市的能力。探索研究适合地下空间、阳台屋顶和写字楼需求的农业新模式、新技术、新品种,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绿化功能,服务城市和谐发展。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研发、展示和交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合作交流,鼓励兴办农业科技博览会、新品种新技术现场展示会等农业展示交流会。
(二)推进农产品加工配送业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应用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产品创制工作,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加快完善“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鼓励农业企业重点发展鲜活农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加工配送业,通过标准化生产、规模化运营和发展冷链物流等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集群发展。打造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企业在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的直销网点,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
(三)推进都市休闲农业发展
优化配置都市休闲农业资源。综合集约利用农业科技要素、基本农田资源和休闲农业设施,利用公园、湿地、森林、绿道、海滨风光等旅游资源,支持休闲农业辅助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改善及宣传推介,充分发掘农业空间的景观价值、生态价值、旅游价值、社交价值等,满足城市居民郊区短程旅游休闲需求。
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科研基地承担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农业科普、休闲观光等服务业功能。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种业企业、农用生物制品企业等多方参与建设农业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农业科普教育活动,传承农业文明,传播生态农业理念,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的农业种养殖技术,促进农业重要种质资源保护,让市民了解分子设计育种、航天育种、生物育种和农用生物制品等领域的前沿科技成果,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发展。
打造都市休闲农业精品项目。引导各行业资本参与,根据我市不同区域资源特色和产业发展方向,加强都市休闲农业产品设计和营销,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都市休闲农业精品项目,推进都市休闲农业多元化、高端化、综合化转型。鼓励发展融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生态创意、养生养老、种养采摘垂钓体验、特色农产品展销、拓展训练、会展商务等为一体的都市休闲农业新业态,满足人们回归自然、农事体验、农乐社交、农趣亲子教育等文化需求,促进农业和社会协调发展。鼓励借助地理位置服务、社交化工具等新技术手段,利用体验课程化、聚会定期化等新经营模式,实现传统农业资源、产品、服务增值增效。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20个以上的重点都市休闲农业基地,培育3-5个都市休闲农业知名品牌。
专栏2:农业产业化工程
农业龙头企业成长: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农业生物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农用无人机生产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多。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奖励、贷款贴息等扶持措施,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能力提升。
农业对外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以多种方式,支持境外农业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加强农业对外推介、技术合作和培训。
中小型农业企业培育:重点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国家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商业模式新、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成长型农业企业。
农业创新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农业众创空间建设,孵化创新创业项目。
都市休闲农业建设:推动休闲农业基地提升改造,支持休闲农业设施建设、农业基地公共环境改善及项目宣传推介。围绕区域资源特色和产业发展方向,在全市范围内建设20个以上的重点都市休闲农业基地,培育3-5个都市休闲农业知名品牌。
第四章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菜篮子”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异地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现代化流通、集聚化发展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第一节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
(一)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田块方格化、灌溉硬底化、道路网格化、耕作机械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继续加大基本农田和“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力度。重点要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土壤有机质、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含量的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有步骤地开展土壤污染的治理工作,积极探索通过土壤改良、现状耕地表土层剥离利用等方式稳步提高新开发补充耕地的地力水平,通过引水灌溉、建设蓄水设施、地下水补给等多渠道切实提升灌溉保障能力,保障灌溉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积极探索适合南方气候条件的设施大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应对台风、暴雨等不利气候的能力。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管理
完成基本农田地籍调查总登记及确权工作。继续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和维护工作。逐步完善和推广使用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系统(RS)“3S技术”在农业管理中的应用,完善系统在农地租赁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业设施管理、农业安全生产、农业土地查违执法和专家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功能,通过网络实时、动态更新数据和信息,发展智慧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管理的数字化、精准化和科学化。
(三)加强“菜篮子”基地监督认定
继续开展“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加大认定基地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开发市级“菜篮子”认定基地公共服务微站,为已认定的基地设立专一对应的二维码标识,跟踪管理基地农产品品种、产量、销售量、质量抽检等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该标识,加大服务微站的宣传力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已认定的“菜篮子”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评估和督导服务。
(四)加强异地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大力抓好异地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异地发展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内加工配送基地,重点发展蔬菜、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促进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化、现代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继续完善异地生产基地的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机制,开辟区域农产品“绿色通道”,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对接机制,共建产业集聚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在对口帮扶地区建设异地生产基地,拓宽农业项目扶持类别,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扶持。
(五)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供应水平
鼓励市外“菜篮子”基地回运。增加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稳定供给。合理调整蔬菜品种结构,适当增加高端、特色蔬菜的供应;在区域结构上,逐步形成合理的运输半径;在上市季节上,提高淡季蔬菜供应能力。设立绿叶蔬菜生产保障功能区,在供应淡季合理安排茬口,提高灾害性天气下的有效供给;在供应旺季优化品种结构,避开与季节性菜田常规品种的集中上市。调整肉类供给结构,加大牛羊肉和鲜活水产品供给。增加优质蛋奶产品供给。
第二节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一)加强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继续推动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发展专业化的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支持运输、物流企业扩大农产品调运能力。
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新建一批产地预冷、保鲜加工、保鲜运输、销地冷储、低温配送、冷鲜销售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批冷链物流园区的服务功能,加强传统冷冻冷藏设施、冷藏运输装备、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改造,推动传统冷库向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转型升级。
(二)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推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一步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推进信息中心、检测中心、结算中心、安全监控中心等建设,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化水平。
(三)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
支持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农产品生产商设立专卖店或专售区,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或采用连锁、直营、集团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多种流通业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继续推广平价商店流动售卖的做法。鼓励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在条件成熟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探索试行大宗农产品拍卖交易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对大宗农产品实行统一拍卖、中央结算。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业展会,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
第三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面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手段”的要求,完善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整合充实执法力量,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放权强区,合理划分市、区监管事权关系,明确市、区监管职责,厘清监管范畴和责任边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加强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规程,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打击力度,实行监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强化社会共治,开展科技下乡、职业培训和宣传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职责,倡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二)加强生产标准化管理
推行生产档案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如实记录病虫害发生、投入品使用、检验检测等情况,加大对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力度。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关键点控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生产自查、委托检验等措施,把好产地质量安全关;加强对产地安全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
(三)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
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整体提升经营主体素质。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全面实施兽药经营管理规范。
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使用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性评价和使用效能评定。加强农业投入品打假执法,防止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进入农业生产环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鼓励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措施,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控科学水平。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购销、使用农业投入品过程中执行进货查验等制度。
(四)加大畜禽屠宰监管力度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供深生猪养殖基地联系制度,推进养殖场与屠宰场“场场挂钩”。落实定点屠宰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品牌化经营,通过生猪屠宰检疫与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管理、建立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建立屠宰场远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推广边猪激光灼刻检疫标识应用技术等措施,保障屠宰肉品质量安全。制定家禽集中屠宰设置规划及系列配套文件,统一规范全市家禽屠宰场升级改造和代宰点建设标准。加快家禽批发市场代宰点建设及市场相关设施改造;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家禽集中屠宰场和家禽批发市场代宰点的屠宰管理,规范屠宰流程。实现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确保无注水肉和病、死畜禽肉上市。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平台建设
构建农业投入品使用及种植产品管理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及种植产品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记录生产过程,实时记录种子、化肥、农药经营使用状况,实现种植生产环节全链条可追溯。
构建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主要追溯对象,鼓励和支持规模化农业企业率先应用先进追溯技术,带动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规模化农业企业加大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装备的配置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化应用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风险预警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发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力度,鼓励开展农产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深化追溯体系应用,提升追溯体系综合服务功能。
专栏3:“菜篮子”工程
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按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要求,在市内和省内外其他地区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确保基地蔬菜的稳定安全供应。
畜禽养殖基地建设: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在省内外建立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继续支持本市企业扩大异地草食动物基地规模。
农产品流通基地建设:在深圳建设集加工、仓储、配送、冷链、检测等一站式解决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农产品物流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水产品交易中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打造农业投入品及种植产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种植生产环节全链条可追溯。推进农业投入品自动化信息采集,构建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大追溯体系的应用力度,强化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连接。
第五章推动生物育种科技创新
生物农业是生物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之一。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构建“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实现“藏粮于种”“藏粮于技”,对保障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有重大意义。发展生物育种产业,是深圳市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方向。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发展商业化育种,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是深圳农业“十三五”期间的战略性任务。
第一节加强生物育种创新基地建设
(一)加快平台创新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深圳市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速推进生物育种创新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试验基地改造、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软硬件设备配置,推进新型科研机构建设。建设一批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创新要素集聚,重点完善分子设计育种、基因组学、杂交水稻育种、航天工程育种、农业基因组大数据平台和玉米双单倍体辅助育种平台等六个生物育种技术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提升其服务能力,以产业协作平台为枢纽,连接新品种研发、区试、推广和产业化各环节,加速成果集成与转化。支持建设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育种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探索设立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国际中心,加快建设种业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探索成立种业科技创新联盟基金。
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贯彻落实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加大种子打假护权力度。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推进商业化育种,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
(二)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生物育种产业基地集聚区。落实促进农业生物育种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高科技农业人才团队和相关企业,依托分子设计育种、基因组学、杂交水稻育种、航天工程育种、农业基因组大数据平台、玉米双单倍体辅助育种平台和国家基因库等支撑平台,开发应用农业生物新技术、新方法,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涵盖基础研究、技术应用研究和产业示范推广的完整创新链产业链,建成生物育种规模大、集聚性强的产业高地,抢占全球生物育种制高点。落实广东省打造种业硅谷的战略部署,建设深圳种业硅谷。
(三)提升基地辐射带动能力
推动区域合作协调发展,加强市外辐射区生物育种基地建设,加快生物育种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水稻、小麦、棉花、蔬菜、水果、花卉等生物育种成果转化应用、新品种展示和生物育种技术示范推广,提升深圳市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带动能力。
第二节完善现代种业体系建设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对水稻、小麦、棉花、蔬菜、水果、花卉及能源植物重要种质资源收集、筛选、鉴定和保存工作。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科研机构和高科技农业企业合作,促进种质资源共享和挖掘利用。建立健全种质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评价制度。
(二)加强技术应用研究和共性技术攻关
把握生物科技革命性突破的机遇,以先进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为支撑,充分发掘深圳国家基因库生物信息资源,充分依托深圳生物技术集群,积极开展种质创新、基因挖掘、育种技术、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全产业链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及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育种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重大新品种。支持开展植物品种性状分子构成解析、优异性状多基因聚合、基因资源开发、品种扩繁和制种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推进生物工程、分子标记育种、单倍体标记育种等现代生物育种技术与常规育种技术的集成应用,重点研究粮食作物和蔬菜花卉等优良品种繁育推广技术、名优特稀新品种引进与栽培技术、优良畜禽和水产品种苗繁育推广技术,打造涵盖粮食作物、蔬菜花卉、畜禽、水产等农业品种在内的生物育种体系。
(三)加快推进生物育种技术产业化
立足做强民族种业,坚持种业自主创新,支持重要作物经济性状改良创新,重点支持农作物表型组学研究、分子标记辅助育种研究、单倍体育种研究等关键领域。深化科企合作,构建“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快“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国家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和农作物新品种等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发挥商会行业平台效应及协会带头作用,探索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新路径,形成运行协调、高质量、高效率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创世纪种业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育种企业建立健全育繁推一体化体系,推进产业化进程。加快超级杂交稻新品种“Y两优900”的推广。加快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的新型抗虫棉等成果的转化。在黑龙江等地推广寒地杂交粳稻技术。加快广三系杂交育种技术在水稻、油菜、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的开发应用。继续推进“F型三系杂交”小麦等48个棉花、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新品系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四)加强国内国际合作交流
支持农业研发机构和企业在深圳布局研发、管理、营销等高端环节,加强国内国际合作交流,发挥平台共享、行业联动、资源集聚效应。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在生物育种、农业经济管理、国际交流培训、现代农业综合展示等方面形成深圳品牌。支持农业企业把握“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积极推进境外认证和商标注册,建立国内国际合作交流基地。
第三节加快农用生物制品研发应用
(一)发展推广生物肥料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推广低耗、高效、环境友好的生物肥料,研发推广土壤调理剂和功能性有机肥料产品,配合调优结构减量、精准施肥减量等措施,提高肥料利用率。大力发展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率。推动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二)发展推广生物农药
推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支持发展生物农药,加快生物农药产品技术开发,打造国内先进水平的生物农药龙头企业。推动农药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方向发展。发展高效、安全、环保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品种,包括常发性、难治害虫、地下害虫、线虫、外来入侵害虫的杀虫剂,适应耕作制度、耕作技术变革和新品种推广的除草剂等。发展果树和蔬菜用新型杀菌剂和病毒抑制剂,用于温室大棚、城市绿化、花卉、庭院作物的杀菌剂等。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支持研发推广昆虫信息素、生物化学等生态植保产品,改善大田生态环境。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推动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三)发展推广生物饲料及添加剂
加强酶制剂、微生物制剂、有机微量元素、植物提取物等生物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与应用。综合运用营养平衡技术和生物饲料添加剂产品,研究开发低氮、低磷、低微量元素排放饲料配方技术,推广环保型饲料产品,促进养殖污染物减排。综合利用微生物制剂、植物提取物等新型安全饲料添加剂产品,减少抗生素等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发展特色饲料产品。针对地方典型品种资源、特色养殖模式和特种动物、特色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研究推广配套饲料产品,丰富饲料产品种类,拓展饲料工业发展空间。鼓励生产企业与养殖基地对接,发展按需研发、订单生产模式。
(四)发展推广可完全降解生物农膜
大力支持研发推广完全可降解生物农膜产品,鼓励研发推广节约型、环保型材料,减少“白色污染”。
专栏4:生物育种科技创新工程
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继续推进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大鹏基地、作物分子设计育种基地、超级稻育种基地、转基因抗虫棉育种基地、航天育种基地、杂交水稻小麦育种基地等园区建设。支持以园区为载体,建立配套科研体系、投资体系、创新孵化体系,为科技园区创新孵化创造条件。
生物育种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生物育种创新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试验基地改造、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软硬件设备配置;继续推进中国农科院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中国农科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深圳龙岗研究所、深圳市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深圳市农科集团公司研究院等新型科研机构建设。完善生物育种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人才团队引进力度。
农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农业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动植物全基因组测序的分子育种,面向国内外育种单位提供基因测序、数据分析、分子育种技术服务。完善分子设计育种、基因组学、杂交水稻育种、航天工程育种、农业基因组大数据平台和玉米双单倍体辅助育种平台等六个生物育种技术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现代农业生物育种中试基地建设。探索设立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国际中心。
生物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推动分子设计育种技术研究,提升生物育种创新能力。开展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马铃薯,以及葡萄、甜瓜、草莓、兰科植物等特色蔬果花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研究推广。探索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新路径。
种质资源保护:加强对荔枝、龙眼、芒果、南山甜桃、坪山金龟桔、兰科植物、香料蔬菜以及能源植物等具地方特色且易消失的重要植物种质资源收集、筛选、鉴定和保存工作,探索建设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库。
农用生物制品研发推广:支持生物肥料、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推广。加强生物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与应用,发展特色饲料产品。研发推广完全可降解生物农膜产品。
第六章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
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制高点。深圳信息技术产业发达,农业企业产业化程度较高,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具有天然优势。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流通、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农业创新创业、农业金融的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构建开放、共享、共创、共赢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促进深圳农业整体进入互联网时代,是实施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推进“互联网+”农业生产管理
(一)提高生产基地管理智能化水平
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与档案资料管理数据库在监测、监管、统计、评价、辅助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跟踪基本农田使用情况的变化和项目绩效,提高基本农田管理和维护的智能化水平。
建设市内外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反应各生产基地生产管理状况,提高认证“菜篮子”基地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田间生产管理智能化建设
推广智慧气象技术、遥感技术、物联网信息技术等在田间生产管理中的应用。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精准化作业。建立和完善病虫害在线智能监测系统,扩大病虫监测点数量,通过智能化监测工具和信息采集传输装备,实现信息自动接收、分析汇总、远程诊断。开展农情田间定点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农情田间监测系统。积极支持农用无人机在农业生产、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疫情监测、农情监测、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及推广。
第二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流通
(一)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
加快农产品流通特别是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提高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强化标准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更新机制,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二)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
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建设智慧农场。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上的应用。通过农产品流通信息化促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发展。应用物联网感知传输体系等信息化手段,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网络化运营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支持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消费终端的推广应用,通过终端信息化带动市场化、倒逼标准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
(三)发展多样化农业电子商务
培育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高端项目,支持涉农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本市并在本市交易结算。
发展大宗农产品网上B2B交易,实现大宗农产品线上交易。推进集交易、结算、信息、物流和融资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形成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鼓励企业建立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农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领域主体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
发展O2O交易,开展线上下单、线下体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营销方式。支持生鲜农产品上网购买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鼓励农超对接,建设农超对接网上平台。
瞄准高端产品和消费人群,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远程订制等在线经营服务,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种养收益,降低种养风险。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可视监控系统,提高生产环节透明度,通过完善消费者参与生产的机制,促进订单农业和生鲜农产品订制交易发展。
第三节推进“互联网+”农业综合信息服务
(一)开展农产品生产流通信息服务
加快构建技术先进、监测面广、数据权威、发布及时、功能多样的农产品生产流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分区域、分品种的各类信息子平台和相关业务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产品市场监测,实现市场信息对称、公开、共享,降低交易成本,提速增效。开展农业数据调查分析,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信用保障服务、产品推介服务、远程看货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农业投资咨询及相关配套服务,实现产地和销地的高效对接和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加强农业生态安全保障服务
利用农业大数据开展农业生态安全监测分析,提高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能力。通过信息服务和网络管理平台,推进规模养殖场户封闭饲养、程序免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工作规范化。通过提高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提高免疫抗体监测、免疫档案“两档一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评估等工作的统筹能力和管理效率。建设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数字平台。加强农业有害生物、动植物疫病疫源等灾害监测站网的协同建设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导航定位等技术和移动信息终端等装备,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保障农业发展生态安全。
第四节推进“互联网+”农业创新创业
(一)开展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推进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提高重大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农业科研数据、农业科研人才等科研资源共享水平,建设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农业科研机构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实现农业科技创新的大协作,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把握市场需求导向,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促进农业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加快发展农业新型研发组织模式,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建立网络协同、云设计、众创众设等合作交流平台,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通道,实现跨区域、跨领域的农业技术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第五节推进“互联网+”农业金融
(一)打造前海农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继续推进前海农交所建设。积极探索对大交易量的农副产品开展大宗现货贸易,以订单模式来运营,指导农户农企生产、经销商预判价格。积极尝试打通农产品流通链条,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发挥金融服务农业实体的重要作用。
(二)构建农业互联网金融平台
推动市内农业大型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等依法发起设立农业网络借贷平台。鼓励农业网络借贷平台探索新型网络借贷模式,建设农业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通过互联网解决方案,联接社会资金与农业农户小额融资需求。
(三)引导农业征信系统建设
引导企业建设农业征信系统,强化风险控制,探索在市内外生产基地开展农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建设征信平台,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各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
专栏5:“互联网+”现代农业工程
“互联网+”农业生产管理:建设智慧农场。支持农业企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管理。积极支持农用无人机在农业生产、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疫情监测、农情监测、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及推广。
“互联网+”农产品流通:鼓励企业加强农业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支持发展多样化电子商务平台,推进智慧社区菜市场信息化建设,从销售终端带动农产品流通效率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普遍提高。
“互联网+”农业服务:加强农产品价格指数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集农信服务、农资O2O商城、农业物联网、农村金融为一体的整合型农业信息化服务超级平台。
“互联网+”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农业专家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大力推广实用技术。鼓励专家指导推广应用先进适用、高产优质、安全环保的农业技术,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
“互联网+”农业金融:支持前海农产品交易所建设,打造全国农业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点筹网、农金圈等农业互联网金融项目建设。
第七章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深圳是全国唯一没有传统农村、没有户籍农民的人口众多的特大城市,农业发展遇到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依靠大批农业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为了确保本规划的贯彻实施,必须建立起强有力的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加强统一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统一组织规划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实现。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是对全体市民的承诺,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实施进度和具体措施,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实现。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协调服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积极支持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落实各类农业补贴补助资金;规划国土部门做好基本农田的规划保护、附属设施农用地配套和相关项目建设用地配套;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加快推进规划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加强监督考核。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组织实施中期评估、期末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审议,将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项目管理
建立农业重大项目责任制,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负其责,确保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对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库,根据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分类,建立和完善项目咨询评估、审议决策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对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依法严格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推进依法治农
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支持法治体系,贯彻落实农业用地管理、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行政执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农业科普加强农业普法工作。
(四)保障设施农用地需求
优先保障设施农用地需求。将设施农用地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将生物农业等农业高科技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适度放宽生物农业企业租、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条件,保障生物农业发展空间。
优化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设施农用地布局,保障必要的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不足或未预留设施农用地的基本农田地块,应该在“十三五”期间调整补足。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的设施农业,为高科技农业发展和休闲农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情况,以便捷、可操作为原则,进一步完善和简化设施农用地的建设审批程序。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
第二节完善农业投入机制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加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把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保障领域。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坚持财政资金投入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人才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倾斜。
(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规范资金项目的考察评审和资金审定程序,依法依规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创新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农业产业项目库,科学考核评审,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避免重复补贴;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探索担保补助、贷款贴息、费用奖补等形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效益,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农业投融资格局,发挥金融服务农业实体的重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提供贷款、保险和担保等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手段,探索农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着力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三节促进农业人才优先发展
(一)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落实杰出人才培育引进计划、“孔雀计划”,培育引进具有成长潜力但未入选“孔雀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加强基础研究人才稳定支持,更加重视农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建立完善人才健康顺畅流动机制,完善农业科技人才使用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措施,建立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完善农技推广机构等单位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面向农业研发生产一线创新创业;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信息交流体系,积极为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建立合理分配机制,认真组织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加大研发费用税前列支办法在农业企业的施行力度,让农业科技人才的智力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把工资待遇和实际贡献挂钩。
(三)扶持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加快建设人才培养载体,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新型智库发展。鼓励农业科技中介发展,探索建设一批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化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投资咨询、产学研合作、媒体传播、职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投资等机构。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抓好多样化培训工作,培育一批学科和产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支撑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