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12-04
中商情报网讯:苏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江苏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中国百强城市排行榜排第8位。2018年前三季度,江苏省经济发展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供求结构持续优化,增长动力能级提升,质量效益稳步向好。
(一)生产运行态势良好,产业稳定支撑
工业生产平稳增长。1~3季度,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137.6亿元,同比增长7.3%,增速与上半年持平。行业发展态势较好。35个大类行业中有28个行业产值同比保持增长,增长面为80%,比上半年提高5.7个百分点。重点行业中,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的电子行业产值增长3.4%,钢铁行业产值增长9.8%,汽车制造业产值增长12%。
服务业较快发展。1~3季度,全市实现服务业税收收入1418.2亿元,同比增长27.9%,高于税收收入平均增速12.7个百分点。1~8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563亿元,同比增长14.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领跑各行业,分别增长33.2%、29.0%。
(二)三大需求总体稳定,结构不断改善
投资增幅稳定回升。1~3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3500.9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服务业投资2697.4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4.9个百分点。工业投资降幅收窄。1~3季度工业投资降幅比1~8月和上半年分别收窄0.9和3.4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民生消费增长平稳。1~3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13.3亿元,同比增长8.1%。从重点商品零售情况看,日用品类零售额增长22.7%;家具类增长2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9%;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23%。汽车消费有所减缓。1~3季度汽车类零售额同比下降5.7%。
对外贸易总体稳定。1~3季度,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2600.8亿美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出口1487.9亿美元,增长11.1%。全市一般贸易出口516.2亿美元,同比增长15.5%,高于加工贸易增速15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4.7%,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全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315.6亿美元,增长13.3%,增速高于全市出口平均增速2.2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达21.2%,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
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显示,苏州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一、电子信息
1.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专用设备
2.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等新型显示面板、新型显示设备
3.新型片式元件、为新一代通信配套的先进元器件、新型半导体器件、先进电力电子功率器件等新型元器件
4.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光电子材料、电池材料等电子专用材料
5.关键领域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等基础软件
6.工业大数据处理系统、工业应用软件、能源管控软件、故障诊断软件、智能设计与仿真、制造物联网等工业软件
7.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平台、产品、解决方案
8.人工智能软件、系统、平台,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庭、智能车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智能无人系统等产品
9.虚拟现实显示终端、交互设备、内容采集处理设备
10.新一代移动设备终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终端设备
11.5G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核心路由器、支持IPv6路由协议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器、光通信设备
12.下一代互联网设备、高端服务器和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和芯片
13.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相关产品
二、轨道交通
1.综合巡检车、铁路移动加载试验车、接触网多功能检修作业车等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
三、新能源
1.核级关键材料、零部件及高端设备等核电技术产业
2.光伏电池及组件
四、智能制造装备
1.智能专用装备和精密仪器仪表、自动化成套设备
2.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
3.增材制造装备
4.高性能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
五、新材料
1.光功能玻璃及纤维、高温超导材料、新型电子材料、功能性及高分子等先进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等新型二维材料
2.高性能永磁、高效发光、高端催化等稀土功能材料
六、节能环保产业
1.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净化设备
2.城市协同处置污泥及垃圾的烧结制品制造装备
七、航空航天
1.航空发动机叶片、单晶高温合金制造技术及装备
八、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
2.研发与设计服务
九、医药
1.化学药品制剂
2.中成药
3.生物药品
4.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
5.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
十、汽车
1.新能源专用及改装汽车
2.汽车用发动机
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
4.控制执行系统
5.车辆控制设备
6.敏感元件及传感器
7.轻量化、环保型车身材料
十一、机械
1.智能挖掘机、重型架桥机/架梁机、大吨位装载机、大型高等级路面摊铺机、超大吨位汽车起重机
2.大型高效发电设备、重型燃气轮机
十二、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1.水下生产系统关键设备
十三、纺织
1.品牌服装和家用纺织品
2.毛纺织及服装
3.产业用纺织品
十四、化工
1.水处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
十五、建材
1.绝热隔音材料及制品
十六、有色金属
1.高强高导铜合金压延加工
十七、轻工
1.空气源热泵空调、空气净化器和净水器、大容量冰箱和洗衣机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企业和项目(江苏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
2.含砷高于0.1%的铅蓄电池生产
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二、化工
1.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化工、基础无机化工、煤化工(江苏沿江地区)
2.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等化工生产
3.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生产装置(江苏太湖流域)
4.化工生产(江苏太湖一级保护区内)
5.不符合绿色农药标准的农药原药
6.染料生产装置(江苏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
三、建材
1.水泥熟料生产(各类风景名胜区、省会等中心城市)
四、钢铁
1.冶炼产能(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炼铁
2.炼钢(沿海地区除外)
3.铁合金
4.钢压延加工
5.独立焦化(徐州市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