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4-10
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根据《通知》,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山西省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其中,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2019年,我国汽车市场行情显得艰难。到了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复工缓慢,消费者的购车需求也处于抑制状态,市场的发展也不容乐观。2019年,我国汽车产业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负增长。从月度产销情况变动趋势看,我国汽车产销状况正逐步趋于好转。
2019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产销量降幅比上年分别扩大3.3和5.4个百分点。其中,各月连续出现负增长,上半年降幅更为明显,下半年逐步好转,其中12月当月销售略降0.1%,与同期基本持平。
数据来源:中汽协,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此外,据数据显示,2020年1-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4.8万辆和223.8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5.8%和42%。为此,今年以来,为了刺激需求、促进车市发展,从国家到地方陆续有利好消息释出: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党中央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面对疫情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随即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为复工复产和激活市场创造了条件。汽车企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恢复,为稳定经济积极做出贡献。
据预测,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将对汽车行业一季度的运行情况影响大,行业产销量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疫情结束后,抑制的消费需求会在短期内得到释放,汽车市场将会迎来一波短暂的消费高峰,全年将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但全年汽车市场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拉动我省汽车整车企业全方位复工复产和达产达效,在抓好疫情防控中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助力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省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二、奖励标准
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三、奖励期限
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四、奖励对象
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
五、奖励方式
消费奖励由汽车销售机构先行垫付(消费者按照销售发票载明价格扣减消费奖励的金额支付购车款),由市级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结算。
六、奖励程序
汽车销售机构按月向机构注册地市级工信部门提交消费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市级工信部门负责初审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初审资料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组织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对各市工信局申报结果进行复核,由省财政厅拨付奖励资金。
具体消费奖励资金审核发放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另行制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3日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策划、产业园策划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