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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附全文)

看财经

中商产业研究院2017-01-05

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1月5日向河南、河北、山西、安徽、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印发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原城市群将以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等12市及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亳州市为核心发展区,联动辐射河南、河北、山西、山东等各省多个城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6]2817号

河南、河北、山西、安徽、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中原城市群发展,对于加快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我国经济发展新空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河南、河北、山西、安徽、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210号)精神,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把中原城市群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新增长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先行区、内陆地区双向开放新高地和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构建网络化、开放式、一体化的发展新格局。

二、请河南、河北、山西、安徽、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会商推进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依法落实《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中原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29日

《规划》原文如下:

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中原城市群实现科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引擎,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

中原城市群以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漯河市、济源市、鹤壁市、商丘市、周口市和山西省晋城市、安徽省亳州市为核心发展区。联动辐射河南省安阳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山西省长治市、运城市,安徽省宿州市、阜阳市、淮北市、蚌埠市,山东省聊城市、菏泽市等中原经济区其他城市。

本规划是指导中原城市群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中原城市群地处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陆桥通道与京广通道交汇区域,极具发展潜力,当前正处于提质升级、加快崛起的关键阶段,具有在高起点上加快发展的优势和机遇,必须立足现有基础,紧紧抓住重大机遇,强化发展优势、补齐发展短板,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

第一节发展基础

综合实力较强。中原城市群产业体系完备,装备制造、智能终端、有色金属、食品等产业集群优势明显,物流、旅游等产业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数量众多,人力资源丰富,劳动人口素质持续提升。合芜蚌、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展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不断取得突破,引领开放、带动全局的效应日益凸显。

交通区位优越。中原城市群地处沿海开放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结合部,是我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中间地带。交通条件便利,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居全国前列,郑州等机场可实现与国内外主要枢纽机场的快速联通,“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和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格局正在加速形成,立体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完善。

城镇体系完整。中原城市群拥有特大城市郑州和数量众多、各具特色的大中小城市。城镇空间聚合形态较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50%,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

自然禀赋优良。中原城市群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和第二阶梯向第三阶梯的过渡地带,自然景观荟萃,动植物资源丰富,气候兼有南北之长,人居环境优良。平原丘陵山地兼具、以平原为主,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小。

文化底蕴深厚。中原城市群人缘相亲、文化相融,人员交流和经济往来密切,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众多,地上地下文物和馆藏文物均居全国前列。

第二节机遇挑战

国家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制定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中原城市群深化城际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增强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带动发展的新空间,为中原城市群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大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为中原城市群提升开发开放水平、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了良好环境。

同时,中原城市群发展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继续由东向西梯度推进,东中西格局总体没有改变,但地区经济走势分化、南北差异加大现象比较突出,中原城市群所处的中部地区比较典型;中心城市国际化程度低,国际门户枢纽功能和高端要素服务功能不足;城区人口百万以上的大城市数量不多,中小城市现代化水平不高;科技教育发展不均衡,自主创新能力总体不强,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短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部分城市雾霾天气、水资源短缺等问题较为突出;城市间一体化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节重要意义

推进中原城市群发展,对于加快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我国经济发展新空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有利于发挥中原地区人口和市场规模优势,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培育形成我国经济增长新引擎;有利于优化城镇和人口空间布局,保障农业安全和生态安全,为人口密集的传统农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经验;有利于提升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内陆腹地战略支撑;有利于优化区域发展空间格局,推动经济增长空间由东向西梯次拓展,促进东中西协调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部地区崛起和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产业体系分工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同治共保,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网络化、开放式、一体化的中原城市群发展新格局。

第二节战略定位

着眼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强化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和人才支撑,提升综合交通枢纽、产业创新中心地位,打造资源配置效率高、经济活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

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大都市区引领和中心城市带动,建设高端发展平台,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打造体制机制较为完善、辐射带动力强的发展区域,成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南北呼应、共同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增长区域和支撑全国经济发展的新空间。

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坚持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智能化战略取向,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物流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全国重要的商贸中心。

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先行区。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区域创新平台,健全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促进各类创新资源综合集成,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业人才的动力活力,努力在创新创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内陆地区双向开放新高地。完善连接国内主要城市群的综合运输通道,构建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开放经济走廊,全面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互动;强化郑州航空港和其他重要交通枢纽的对外开放门户功能,打造对内对外开放平台,营造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制度环境,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双向开放格局,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

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弘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与现代城镇发展相融合,打造历史文脉和时尚创意、地域风貌和人文魅力相得益彰的美丽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优良的宜居城市群。

第三节发展路径

遵循城市群发展规律,推动空间结构升级,强化关键要素驱动支撑,以重点突破带动城市群加快发展,增强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

核心带动,推进大都市区国际化发展。把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为提升城市群竞争力的首要突破口,强化郑州对外开放门户功能,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功能,集聚高端产业,完善综合服务,推动与周边毗邻城市融合发展,形成带动周边、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核心区域。

轴带导向,推进交通网络现代化发展。以京广、陇海等多种交通方式融合的主通道为支撑,构建“米”字形综合经济发展轴带,形成以郑州为中心,半小时、1小时和1.5小时交通圈,加快推进高速铁路建设,完善普通铁路和高速公路网络,优化枢纽布局,推动各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形成跨区域多路径高品质的现代交通网络。

生态宜居,推进生产生活绿色化发展。把建设优良生态环境作为城市群发展的基本保障,扩大生态空间,减少环境污染,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优美和谐、林水相依的城市景观系统,增强生态承载力和服务功能,打造山清水秀、绿色宜居的美丽中原。

创新驱动,推进产业集群高端化发展。把提升产业竞争力作为推动城市群发展的战略基点,瞄准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构建创新驱动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培育一批融入全球价值链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形成服务经济与智能制造“双轮驱动”、新动能培育与传统产业升级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共建共享,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协同发展。把深化城际分工合作作为推动城市群发展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接共享,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协调处理好中心城市与其他城市、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关系,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第四节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0年,中原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6%;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壮大;交通、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一体化的生态网络基本建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均完成国家指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水平稳步提升;多层次、立体化的开放平台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实际利用外资、对外贸易保持中西部地区领先地位,基本建成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基础设施高效互联、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国家级城市群,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高。

远期目标。到2025年,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全面形成,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全面实现,综合经济实力和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快速上升,人口与经济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带动全国发展的新增长极地位更加巩固,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大幅跃升。

第三章空间布局

坚持核心带动、轴带发展、节点提升、对接周边,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格局。

第一节构建“一核四轴四区”网络化空间格局

郑州大都市区。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强化物流及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和中西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对外开放门户功能,全面增强国内辐射力、国内外资源整合力。推动郑州与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四市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区,进一步深化与洛阳、平顶山、漯河、济源等城市联动发展。

主要发展轴带。依托“米”字形综合交通网络,增强沿线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联动发展,打造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和城镇密集带。

——沿陇海发展主轴。发挥陆桥通道优势,提升郑州、洛阳、开封、三门峡“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城市功能,增强运城、商丘、淮北、宿州、菏泽等沿线节点城市经济人口承载能力,联合打造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生物医药、能源化工等产业集群,形成具有较强实力的先进制造业和城镇集聚带,强化对新亚欧大陆桥国际经济走廊的战略支撑作用。

——沿京广发展主轴。依托京广通道,发挥郑州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邢台、邯郸、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等城市集聚能力,引导食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精品钢铁、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家居等产业加快集聚,打造沟通南北的城镇产业密集带,密切与京津冀、长江中游城市群等的联系。

——济南—郑州—重庆发展轴。依托郑(州)济(南)、郑(州)万(州)高速铁路建设,加速形成综合运输通道,强化聊城、濮阳、平顶山、南阳等节点城市和沿线中小城市支撑作用,培育发展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特色轻工等产业,形成对接成渝城市群、沟通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城镇发展带。

——太原—郑州—合肥发展轴。加快郑(州)合(肥)、郑(州)太(原)高速铁路、跨区域高速公路和城际快速通道建设,推动长治、晋城、焦作、济源、周口、阜阳、蚌埠等城市扩容提质,加快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集聚发展,构建连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的城镇和产业集聚带。

城镇协同发展区。突破行政壁垒,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省际相邻城市合作联动,加快构建跨区域快速交通通道,优化产业分工协作,推动教育、科技、文化、生态等资源共享,培育北部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西部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南部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打造城市群新的增长区域和开放空间。

第二节完善城市群城镇发展体系

推进郑州大都市区建设。依托郑州中心城区、航空港区等,强化国际开放门户和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功能,建设国家级“双创”

示范基地和区域经济、文化、商贸中心,打造集中体现区域竞争力的大都市区核心区,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发挥公共交通复合廊道对空间发展的引导作用,推动核心区产业和服务功能向周边县(市)拓展,培育形成特色制造中心和新增人口集聚地,打造发展新空间。提升开封、新乡、焦作、许昌集聚产业和人口能力,打造具有较强辐射力和综合服务功能的大都市区门户,促进与大都市区核心区联动发展。推进大都市区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打造以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网为主体的通勤圈,完善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功能互补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形成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大都市区空间体系。

发展壮大区域中心城市。以优化城市形态、提升现代服务功能为重点,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推动中心城区产业高端化和功能现代化,增强引领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支持长治、邯郸、聊城、安阳、蚌埠、阜阳、商丘、南阳等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推动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城组团式发展,形成300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城市。

建设重要节点城市。支持工业基础较好的漯河、济源等城市加快产业高端化发展,壮大城市规模和综合实力。支持周口、信阳、驻马店、菏泽、运城等传统农区城市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边界的前提下,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大力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加快人口集聚。支持平顶山、鹤壁、濮阳、三门峡、宿州、淮北、亳州、邢台、晋城等资源型城市加快培育接续产业,实现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培育现代中小城市。以县级城市为重点,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加快集聚。推动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强的县级城市发展成为5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20万人口以上的小城市。深化省直管县(市)改革,支持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深入推进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发展特色小城镇。把小城镇作为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的支点和载体,重点选择区位条件优越、基础好、潜力大的小城镇,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电子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第三节推动人口分布与主体功能相适应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开发强度,严格控制位于粮食生产核心区城镇的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边界。创新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人口转移激励机制,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逐步降低农产品主产区人口密度。

积极引导人口加快向重点开发区域集聚。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增强重点开发区域产业集聚能力,提升城镇化核心地区综合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推动人口和产业进一步向城镇集中。鼓励外来人口迁入和定居,推动郑州大都市区和“米”字形城镇产业发展轴带上的节点城市成为重点人口集聚地。

。务实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有序退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进行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降低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第四章强化区域创新体系支撑

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建立城市群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把中原城市群建成国家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

第一节优化区域创新格局

建设区域创新。高地。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科技资源整合集聚,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

统筹郑州东部、开封西部高校园区创新资源,建设郑汴“双创”走廊。依托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全面改革创新试点,提升蚌埠等皖北城市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创新发展。

完善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关键领域创新,建设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平台,在有条件的城市设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健全技术、标准、专利协同机制,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覆盖完整创新链、全产业链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城市间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科技攻关,加快创新成果区域间转化应用,共建一批产业合作与创新转化平台、科技创新园区,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强城市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规则,相互开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平台。发挥农业科研优势,在农业生物基因库、农作物遗传改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布局一批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级研发基地(平台)。

第二节完善创业创新环境

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大力培育创新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广泛应用,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承担重大创新任务,围绕主营业务及产业链培育孵化创新团队和小微科技企业,支持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扩大高校教学科研自主权,优化重点实验室布局,加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形成一批优势特色学科集群、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中试转化基地。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技术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

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积极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在若干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一批瓶颈制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探索形成区域、企业创业创新扶持制度体系,及时总结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完善制度设计,丰富示范基地内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加强“双创”孵化体系建设。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推广“孵化+创投”、创业导师等孵化模式,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培育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双创”孵化载体。构建区域间孵化网络,促进孵化器跨区域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量多面广、规模适宜的创新载体,为小微科创企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成长空间。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发展研发设计、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各类科技服务,推动共建一批创新服务联盟和协同创新服务机构,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推进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和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建设,选择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人才队伍,构建城市群技术转移网络,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天使投资人群体,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双创”企业的投入力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贷联动试点,建立适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科学设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加快推进郑州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

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激励和引进政策,开展国家级重点引智专项计划,引进一批国内外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优秀企业家。建立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育一线创新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推进郑州航空港引智试验区和郑州高新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

第三节提升开放创新水平

完善国家、地方协同机制,推动国家科技资源在中原城市群布局,支持中科院在郑州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和育成中心。加强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合作,共建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区域内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国际多边科技合作计划,推进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及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鼓励优势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科技园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科技成果产业基地。探索通过互联网等新形式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参与本地项目研究,有效对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深化军民融合创新,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支持洛阳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第五章深化产业分工协作

突出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深度融合创新,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引导产业集群发展,构建优势互补、协作紧密、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以提高制造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强产业分工协作,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推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在部分领域引领全国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大钢铁、冶金、化工、建材、原材料等传统支柱产业的绿色改造升级和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力度,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精品原材料等产业基地。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制造企业的改造,加快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行动,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瞄准技术前沿,把握产业变革方向,充分发挥郑州、洛阳、新乡、南阳、蚌埠、聊城、邯郸、邢台、运城、长治等城市创新优势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统筹布局和分工协作,联合打造一批创新园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突破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发展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全溯源链的计量测试技术,加快培育形成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机器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集群。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分工效率为导向,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研发设计、信息与软件服务等行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细化专业分工,提升专业化水平。以提升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水平为导向,加快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旅游、文化、现代商贸、健康养老等领域,丰富生活服务业供给。充分发挥各类服务业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完善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

发展壮大现代农业集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高水平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

合作构建优质奶业、小麦、瓜果、花生、专用玉米等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打造畜禽、花卉、苗木、水果、蔬菜、油料、水产等绿色高效农林产品生产基地。优先布局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支持建设中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等一体化发展,打造一批全链条、高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发展一村一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农业主题公园等新业态,打造一批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和连绵区。

第二节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

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有力有序承接符合环保标准和市场需求的国内外先进产业转移,探索产业承接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城融合发展,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着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健全产业转移推进对接机制,重点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载体,建设一批沿海产业转移的重点承接地,办好高水平的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方式,推行园区整体开发的集群引进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第三节完善产业协同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健全产业分工合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群产业发展的引导,支持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建立区域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机制,鼓励中心城市围绕建设千亿级产业集群,在市域乃至更大范围内构建上下游衔接的区域产业链。支持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扶持符合规划方向的产业和项目加快发展。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角度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程序、准入标准等关键环节率先突破。

共建产业合作平台。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集聚区(园区),形成区域专业化生产要素集聚高地。支持各地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发展载体在产业合作中的积极作用,创新合作模式,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跨区域合作共建各类产业园区。支持毗邻城市成立园区合作联盟,建立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共享项目信息,共同举办招商推介活动。

第六章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协同推进交通、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化水平,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对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建设现代综合交通系统

畅通对外运输通道。加快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提升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区域枢纽功能,持续改进航空网络通达性,拓展加密国际航线,构建连接全球重要枢纽机场的空中通道;支持洛阳机场发挥一类口岸功能,适时开辟国际客运航线。

依托陆桥通道,向东拓展连接沿海港口群的铁路货运班列运输,向西加密开行至汉堡、卢森堡、法兰克福等欧洲主要城市的中欧班列(郑州),形成联通欧亚的国际物流通道。

构建综合运输网络。依托国家铁路网、国家公路网、内河航运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京广、陆桥通道功能,建设济(南)郑(州)渝(重庆)、太(原)郑(州)合(肥)、聊(城)邯(郸)长(治)、沿淮通道,完善中原城市群对外运输主通道格局。全面建成“米”字形高速铁路网,推进“四纵六横”货运干线铁路建设,有序推进支线和地方铁路建设,加强国道省际衔接路段建设,提升与周边区域的陆运联通水平。优化城市群民航机场布局,规划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加密与国内主要城市间的航线。加快推进淮河、沙颍河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打通中原内陆地区直通华东地区的水运通道。

完善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以核心区和省际相邻城市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快发展城际铁路,有序推进支线和地方铁路建设。

推动高速公路多路联通,加快繁忙路段增线扩容,开展普通干线公路瓶颈拥堵和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安全工程,打造中心城市间、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间的复合型快速通道,推动城市群交通网络化、一体化发展。

打造郑州大都市区交通网。加快发展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连接周边组团的市域(郊)铁路,实施干线公路城区段外迁,布局货运专用通道,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城市快速路网为基础的都市区交通廊道。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城际铁路与国家铁路网的衔接,适度增加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数量和通行能力,规划建设衔接综合客运枢纽的大容量公交线路和停车换乘设施,确保都市区内外交通衔接顺畅。

拓展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按照“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要求,持续完善郑州站、郑州东站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大枢纽场站功能,建成郑州南站等一批枢纽场站,加快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三大物流园区建设,将郑州打造成为国际性枢纽城市。推动其他城市发展集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洛阳全国性枢纽,阜阳、菏泽、商丘、南阳、安阳、许昌等区域性枢纽,以及蚌埠、聊城、邯郸、新乡、长治、三门峡、漯河、信阳、运城、邢台等地区性枢纽,形成布局合理、层级明晰、分工明确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

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创新集成应用。鼓励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营,推广“一票式”联程和跨城市“一卡通”服务,实现城际、城市、城乡客运协调发展。构建现代货运物流体系,发展“一单制”联运服务,拓展空铁联运、高铁快件运输等组织模式,推动交通物流融合高效发展。

第二节构建高效泛在的信息网络系统

加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以实现全域互联、智能感知、数据开放、融合应用为目标,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和超前布局。发挥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综合带动作用,高效疏通河南、山东、山西、安徽等省网间流量。支持建设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推进城际骨干网、城域网升级改造,优化信息通信网络结构。完善城市群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实现用户千兆接入。支持郑州、洛阳、邯郸等市开展5G网络建设试点,实现无线局域网主要公共场所全覆盖,打造“无线城市群”。加快郑州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

推进信息资源与服务共享。加快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联合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建成国家交通物流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区和粮食大数据创新应用先行区。推进郑州、洛阳国家级大型数据枢纽建设,优先布局电信、互联网、金融、证券、保险、物流等国家和区域后台服务中心,共建中部数据汇聚交互基地。

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开放办法,建设城市群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应用。协同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建立统一标准,开放数据端口,建设一体化公共应用平台,打造智慧城市群。

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可靠性,提高网络治理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群通信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体系衔接机制,促进网络信息应急安全事件26处置规范化。开展城市群无线电协同监管。

第三节完善现代能源支撑系统

增强能源有效供给能力。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革命,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推广现代能源利用模式,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晋中、晋东煤炭基地有序建设接续煤矿,控制煤炭生产规模;鲁西、冀中、河南、两淮等煤炭基地压缩煤炭生产规模,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地面煤层气开发和地下瓦斯抽采,推进页岩气资源开发。统筹城市群电源建设,有序规划建设高效清洁燃煤火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合理高效开发利用地热能。推进炼油设施建设,延伸石化产业链,打造中原炼化基地。

推进能源网络通道建设。提升安全消纳疆电能力和省间电力交换能力,强化全国电力联网枢纽地位。加大海上原油管道运输能力建设,依托国家骨干输油管道和中原炼化基地,同步建设地方管网和储配设施,逐步建成以郑州、洛阳、菏泽(东明)为中心的油品输送网络。依托国家骨干天然气管线布局建设配套支线,提升西北天然气、沿海进口液化天然气、蒙西煤制天然气等输送引进能力,实现全部省辖市和部分重点县(市)双管道供气。

依托蒙西至华中、晋豫鲁大能力煤运通道,建设一批煤炭储配中心。

第四节强化水利支撑能力

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统筹推进骨干水源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加大城市再生水利用力度,提高城市饮水保障能力。稳妥推进跨流域引调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推进城乡节水。加快推进重点灌区建设,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提升城市防洪减灾能力。加快推进一批大中型水库、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蓄滞洪区等工程建设,提高应对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实施黄河、淮河及其主要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堤围达标加固。统筹流域、区域、城市水利治理标准与布局,完善雨情、汛情、旱情监测预报和发布共享机制,提高防洪减灾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系统规划城市河湖水系,推进城市水系生态修复和景观美化,促进城市水系和生态绿化融合发展。实施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和大型水生态区保护示范工程,恢复城市河湖生态系统。

第五节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系统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高道路网络密度,增强通达性。支持中心城市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等区域为重点,有序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公共供水普及率,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供水服务向农村延伸。

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推进大中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建成干支结合、缆线管廊为补充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鼓励小城市有序推进既有地上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缆入廊改造,基本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缆问题。加快推进郑州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郑州、洛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研究邯郸等城市轨道交通。鼓励人口150万以上的城市规划建设轻轨,发展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完善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提高中心城市公交出行和绿色交通出行比重。

建设海绵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支持大中城市结合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推动小城市优先在新城区建设海绵型公园、绿地、广场和小区。加快推进鹤壁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构建以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系统为核心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内涝防治标准。

第七章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机制,坚决打赢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攻坚战,共创山青水净天蓝、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生态宜居城市群。

第一节共筑生态屏障

构筑“三屏四廊”生态网络。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严格管控,维护自然生态空间,着力构建以山区生态屏障、水系生态廊道、平原生态绿网为主体的生态保护格局。依托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大别山建设三大山地生态屏障,打造国家魅力发展区。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明清黄河故道、淮河、黄河等四条河流水系生态廊道,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沿线防护林带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旅游产业开发,打造水系生态景观带。大力推进城镇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改造提升城市群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带及城镇绿化隔离带,构建以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为主体的城市群绿道体系。

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强化生态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实施黄土高原沟壑丘陵区、豫西山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太行山区、大别山区等水土保持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保护和监管。共同推动太行山和豫南大别山水土保持功能区、豫西伏牛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桐柏山及丹江口水库水源涵养功能区、沿淮调蓄洪区生态保护区建设。高水平建设平原生态涵养区。

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加强淮河、黄河中下游、海河及其主要支流源头区、重点水源涵养区、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积极推进重点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推动漳河、沁河、涑水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滨河(湖)带的修复,实施重点河段水污染治理,保护城市周边天然湿地,恢复湿地功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大力推进沿河沿湖、产业区和环境敏感型基础设施周边、生态脆弱区的林业草业生态建设,加强农田林网、滨河林带建设,着力提高森林草地覆盖率和森林质量。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适时启动县级市(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水土流失、坡耕地及清洁型小流域、破损山体、采煤塌陷地和工矿废弃地、地下水超采区等综合整治,加强丘陵岗区、荒山等植被系统修复,减少水土流失。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地方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力度。

第二节推进环境共治

共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建立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和合作平台,共享区域间大气污染监测数据,建立区域大气污染应急预警机制,编制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城市群内燃煤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噪声和光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餐饮油烟、扬尘和机动车污染综合整治力度,限制老旧车使用,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加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

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大区域内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立水污染政策调控及利益协调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开展区域内海河、淮河、黄河、长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等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流域源头污染,严控江河源头、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区域开发建设,建立淘汰产业退出机制。强化跨省市断面水质统一管理,确保跨界水环境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提高骨干河道水质,强化中小河道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通过截污、扩容、升级等措施完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加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网改造与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推动跨区域间的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加强跨省(市)界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建立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提高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

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制度,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监管责任,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污染源监管,加大对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的打击力度,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工作。有序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治理与修复,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与修复工程。

第三节建设绿色城市

提高城市资源利用效率。合作开展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区域内煤炭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水效领跑者制度,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产品和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强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产,明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水功能区划限制纳污指标。开展城市绿色造林和改造,实施余热暖民工程。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发展城市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重点打造有色金属、煤炭、非金属矿、再生资源等领域循环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鹤壁、洛阳、新乡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行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加快形成跨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强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创建一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化碳汇能力建设,提升绿地、湿地等固碳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推进城市老旧小区节能宜居及绿色化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应对和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倡导居民生活方式低碳化,鼓励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支持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产业园区和低碳城(镇)建设。

第八章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原文化,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强化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增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推进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全面提升城市群公共服务共享水平。

第一节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挥中原城市群地域相近、文脉相亲的优势,联合开展跨界重大遗产保护,推进区域文化遗产连片成线保护利用。传承优秀民族民俗文化,发展戏曲艺术,振兴传统工艺,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品牌,增强地域文化融合和认同。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传统村落保护,整合人文自然资源,推动历史风貌和文化元素融入现代城市,提升区域品质和文化氛围,建成华夏历史文明创新区域。

构建中原文化传播平台。紧紧围绕兼容并蓄、刚柔相济、革故鼎新、生生不息的中原文化精髓,深度挖掘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中华姓氏、关公文化、功夫文化、中医药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共同组织好国家级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民间文化交流。全面提升中原文化的国际化和开放性,全方位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增强中原文化品牌国际影响力,重塑中原文化魅力。推动出版传媒企业开展合作交流,加强各类对外传播平台建设,拓展中原文化传播渠道。

加强公共文化合作共享。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共建一批服务项目,建设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完善提升城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功能,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鼓励文化单位联合举办公益性文化活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惠民工程、体育赛事、文化市场合作机制,形成城市群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文化交流合作的良好局面。共同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建设实体书店、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屏)、社区阅读中心等,打造“书香中原”。

第二节联手打造健康中原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促进医疗资源跨区域和向基层流动。推进市级综合医院、紧缺型专科医院、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依托现有机构,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或大型医疗企业集团,建设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等区域性医疗中心。支持大型医院跨区域统筹设置分支机构,实现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区域医疗机构合作和人才联合培养,开展疑难疾病联合攻关和重大疾病联合会诊。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强化法律制度、科学技术、人才队伍保障,努力维护区域公众健康安全。

联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跨区域协同合作,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推进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引导社会资本直接兴建医疗机构或规范有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等,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联建或跨市共建医疗、养生、保健、康复、休闲相结合的医疗健康服务小镇(区)。广泛开展全面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开展区域性体育赛事。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建设健康、宜居、美丽环境,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文化。

第三节共建人力资源高地

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和共享水平。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多种形式的教育合作。加强城市群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交流合作,支持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鼓励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若干高校和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做大做强职业教育,鼓励中心城市围绕产业集聚区(园区)建设需求,重点建设产教融合、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园区,打造若干个区域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特色职业教育基地和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中小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探索“互联网+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就学。

联合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立覆盖城市群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共建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强化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开发,推进普工向技工转型。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区域产业发展对接机制,支持开展跨区域技能培训项目。推广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联合培养,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大国工匠”。

建设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实施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推进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拓展区域内人力资源交流合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人才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区域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和资质互认。加强城市群内人才制度衔接,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第四节推动社会保障联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比例,基本实现区域内法定人员全覆盖。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强区域养老保险、老年福利等方面制度对接,进一步简化养老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等手续,逐步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转型治理,建立跨省域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联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和互用。强化平安城市建设,突出抓好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合作,共建食品药品安全防控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防灾减灾应急、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防管控联动机制,推动社会治理由单个城市向城市群协同治理转变,形成全覆盖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网络。

第九章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

第一节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全面融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战略,以陆桥通道为主轴,依托国家铁路和公路主通道,串联中原城市群中心城市,加强与沿线城市和沿海港口群的联系,形成连接“一带一路”的东西双向战略通道。完善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为核心的国际航线网络,打造空中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积极参与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在农业、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经贸、科技、旅游、文化、公共卫生等领域合作,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与承接,支持在郑州等城市共建中德高端装备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沿线国家有关地区共建互建经贸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郑州等城市建设航空港、国际陆港,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培育壮大外贸主体,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贸龙头企业。加强物流枢纽设施建设,强化货源支撑,完善运输组织,推进中欧班列(郑州)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节建设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高水平建设对外开放战略平台。复制推广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推进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工作。加快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物流分拨中心,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圈。加快推进郑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承接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积极承办国际性会议(展),共建中原城市群联合招商和商贸合作平台。

提高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等既有大型活动知名度。支持各城市组团参加各类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活动,鼓励龙头企业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提升航空港对外开放门户功能。加快推动郑州机场形成覆盖全球、通达各洲的国际客货运航线网络,迈进世界级主要货运枢纽行列。探索发展高铁货运,研究开展空铁联运试点。加快推进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海港“四港联动”发展,打造海陆空多式联运的国际货运格局。做大做强航空物流、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建设飞机维修中心,打造全球重要的智能终端研发生产基地。合规审慎扩大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业务规模,建设全球性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和国内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机场因地制宜发展临空经济。

推动口岸和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支持城市群进一步完善口岸布局,提升口岸功能,构建全方位口岸开放体系,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加强口岸检验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积极支持城市群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实施区内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支持郑州航空口岸开展72小时过境免签、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适时申请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

进一步改进口岸通关服务,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推进省域单一窗口建设,加快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通关改革,提升跨地区通关便利化水平。

第三节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中原城市群战略腹地效应,深化与京津冀和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积极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合作,引导沿海地区资金、技术向中原城市群转移。积极开展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合作交流,共同探索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拓展与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平原等城市群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旅游、物流、金融、会展等领域联动协作,实现共赢发展。支持三门峡、运城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支持鼓励安阳、聊城、邢台、邯郸在推动京津冀与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支持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等开展区域合作。

第十章组织实施

第一节落实主体责任

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人民政府是中原城市群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合力推进中原城市群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二节强化政策支持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研究制定支持中原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政策实施、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土地保障、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要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支持中原城市群建设发展。加强对粮食主产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按照承接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等因素对地方给予奖励,支持在主产区中心城市和县城布局对地方财力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探索支持中原城市群建设的有效模式,支持开展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支持中原城市群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在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上,适度向中原城市群倾斜。探索建立城市群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第三节完善体制机制

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城市群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一体化。加强地方和企业标准制定合作,推进产品检验、资质认证等结果互认。推动各产权交易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协调和联合信息发布机制,逐步推进交易凭证互认和资源共享。加强银行业合作,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支持中原城市群发展,逐步实现存取款等金融服务同城化。

支持建立协同的投融资机制,加大对重大合作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强化金融监管合作和风险联防联控。适度提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

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省际会商机制。利用重大招商平台和节会活动举办年度专题推进会。完善城镇协同发展区协商合作机制,建立城市联盟,实行重大设施统一规划、重大项目协调布局、重大改革统筹推进。

鼓励设立中原城市群协同发展投资基金。在相关城市自愿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原则,鼓励地方各级政策性、引导性资金及其他类型的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中原城市群协同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投向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共治、创新体系共建、公共服务共享、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领域。

第四节加强督促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积极建立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考评办法,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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