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产业研究院2017-12-19
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31925个乡镇,其中乡11081个,镇20844个;596450个村,其中556264个村委会,40186个涉农居委会;317万个自然村;15万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全国共有20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2074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39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国共有31422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全国共有拖拉机2690万台,耕整机513万台,旋耕机825万台,播种机652万台,水稻插秧机68万台,联合收获机114万台,机动脱粒机1031万台。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耕地面积[1]134921千公顷,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防护林)203046千公顷,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224388千公顷。(注[1]:耕地面积使用国土资源部数据)
四、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8.6%,有码头的占7.7%,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1.5%;99.3%的村通公路。
2016年末,全国99.7%的村通电,11.9%的村通天然气。25.1%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2016年末,91.3%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0.8%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73.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7.4%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3.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末,96.8%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1.9%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16.6%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0.6%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59.2%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
2016年末,96.5%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0%的乡镇有小学;32.3%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
2016年末,99.9%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8.4%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66.8%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1.9%的村有卫生室。
六、农民生活条件
2016年末,99.5%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47.7%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36.2%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
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基本情况
一、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2016年,全国农业经营户20743万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全国农业经营单位204万个。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
二、农业机械
2016年末,全国拖拉机2690万台,耕整机513万台,旋耕机825万台,联合收获机114万台,播种机652万台,排灌动力机械1431万台。
三、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全国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659万眼,排灌站数量42万个,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349万个。
2016年末,全国灌溉耕地面积61890千公顷,其中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10018千公顷;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下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30.5%,使用地表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69.5%。
四、设施农业
2016年末,全国温室占地面积334千公顷,大棚占地面积981千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7.6千公顷。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一、交通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8.6%,有码头的占7.7%,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1.5%。
99.3%的村通公路,61.9%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5公里以内为主。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99.7%的村通电,11.9%的村通天然气,99.5%的村通电话,82.8%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89.9%的村通宽带互联网,25.1%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91.3%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0.8%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73.9%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7.4%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3.5%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96.5%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0%的乡镇有小学,96.8%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1.9%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16.6%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0.6%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32.3%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59.2%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41.3%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99.9%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8.4%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66.8%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56.4%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
81.9%的村有卫生室,54.9%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68.1%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39.4%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10.8%的乡镇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4.3%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47.5%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9%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30.0%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农民生活条件
一、住房
2016年末,99.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20030万户,占87.0%;拥有2处住房的2677万户,占11.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96万户,占0.9%;拥有商品房的1997万户,占8.7%。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13182万户,占57.2%;砖(石)木结构的5993万户,占26.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884万户,占12.5%;竹草土坯结构的640万户,占2.8%;其他结构的329万户,占1.4%。
二、饮用水
10995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47.7%;9572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1.6%;2011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8.7%;130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6%;155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7%;67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3%;96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4%。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8339万户,占36.2%;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721万户,占3.1%;使用卫生旱厕的2859万户,占12.4%;使用普通旱厕的10639万户,占46.2%;无厕所的469万户,占2.0%。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4.8辆,摩托车、电瓶车101.9部,淋浴热水器57.2台,空调52.8台,电冰箱85.9台,彩色电视机115.2台,电脑32.2台,手机244.3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13503万户,占58.6%;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1347万户,占49.3%;主要使用柴草的10177万户,占44.2%;主要使用煤的5506万户,占23.9%;主要使用沼气的156万户,占0.7%;使用其他能源的126万户,占0.5%;主要使用太阳能的56万户,占0.2%。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一、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其中女性14927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6023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14848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10551万人。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1289万人,其中女性609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72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751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66万人。
三、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092万人,其中女性444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15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668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20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