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官网 招商通 数据库

《河南省2018年城乡扬尘清洁作战方案》征求意见(附全文)

看财经

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05-10

关于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辖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

为全面深入推进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攻坚办”)起草制定了《河南省2018年结构调整优化作战计划》《河南省2018年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作战计划》《河南省2018年机动车整治提标作战方案》《河南省2018年城乡扬尘清洁作战方案》。根据省攻坚办领导指示,现征求你们意见建议。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5月9日17:00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省攻坚办。

联系人:郭翔朱全超联系电话:66309588邮箱:dqczhz@163.com(密码:66309192)

附件:1.河南省2018年结构调整优化作战计划

2.河南省2018年工业企业绿色升级作战计划

3.河南省2018年机动车整治提标作战方案

4.河南省2018年城乡扬尘清洁作战方案

2018年5月7日

河南省2018年城乡扬尘清洁作战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坚决打赢打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扬尘污染状况,特制定本作战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民动员,全域覆盖,严格工地、道路等各类扬尘污染管控,提高城市清洁标准,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实行城市道路清洁“以克论净”,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扬尘污染治理水平,确保完成全省PM10年均浓度达到103微克/立方米以下的控制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

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据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2018年县(区)以上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公安厅、环保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2.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监管

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将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城市拆迁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冬季采暖季,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和汾渭平原城市实施“封土行动”。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3.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深入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在做好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同时,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2018年县城及县级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次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应达到“双10”(道路每平方米浮尘量不超过10克,地表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标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4.大力推进矿山综合整治

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省露天矿山进行综合整治。2018年,对污染严重、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环保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本地区扬尘污染防治具体作战计划。研究落实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拓展治理范围,厘清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建设施工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特别要针对当前扬尘污染严重反弹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5月4日全省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全民动员,全域覆盖,加严措施,确保完成PM10环比下降15%—20%的目标任务。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细化、量化,制定符合实际、详尽具体的年度推进方案,进一步严格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要于2018年5月20前将具体扬尘污染防治作战计划报省环境攻坚办。

2.强化环保督导,严格执法监管。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本系统2018年扬尘污染防治执法和督导检查计划,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和集中督导活动,形成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根据《河南省2018年扬尘污染防治集中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省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行业的督导检查计划,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督导检查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实现扬尘污染管控常态化、制度化。

3.严格考核问责,注重奖优罚劣。

以PM10下降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各级督查反馈问题为依据,对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实施季度、年度考核。特别是对5月份PM10环比下降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省辖市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达不到PM10环比下降15%—20%目标任务的省辖市,视情况实施通报批评、约谈和追责。对于扬尘污染严重,导致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市县,坚决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实施问责。依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结合各省辖市月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坚持按月实行资金激励和支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补偿资金越多,空气质量下降越多、支偿资金越多,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有效促进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加强宣传引导,实施全民共治。

各地政府要加强对新政策、新举措、推进力度、工作成效和突出问题等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进展、督导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等事项,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承担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设立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基金,凝聚打好打赢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合力

分享
本文

中商·服务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