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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10-13

中商情报网讯: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LED线性照明细分领域,以线性照明光源为核心,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线性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

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17,533.25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19,197.66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22,034.72万元,2020年资产总额为21,481.72万元;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507.44万元,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079.50万元,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445.64万元,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220.61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一)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权属瑕疵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生产场所位于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社区,用地面积为7,742平方米。其中,7,200平方米的土地为国有土地,东莞乐的美已就该土地取得权属证号为“东府国用[1994]第特27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542平方米的土地为东莞乐的美向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使用。上述地块上建有2栋厂房、1栋办公楼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其中,东莞乐的美的部分配套附属设施位于542平方米集体土地项上。上述7,200平方米国有土地的原权利人为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54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原由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使用。2014年9月,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在转让7,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东莞乐的美的同时,将542平方米集体土地的承租权一并转让给东莞乐的美。发行人位于上述7,742平方米地块上的建筑物自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由于历史原因上述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发行人位于上述7,742平方米地块上的建筑物存在权属瑕疵,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或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未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全体在职员工的比例分别为33.61%,27.70%,76.14%和84.17%。发行人未按照规定为全体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追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利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境外销售对应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12,614.30万元、12,310.84万元、12,942.05万元和2,605.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2.53%、64.86%、62.20%和74.98%。境外市场存在国家地区贸易政策、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当地政治经济局势、法律法规和管制措施的变化都将对公司境外业务经营造成影响。此外,公司若不能持续提高境外业务售后服务及产品研发能力,也将影响境外业务的发展。

(四)超批复生产被处罚的风险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东莞乐的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塘)[2015]266号),东莞乐的美实际取得批复的产能为年加工生产LED灯条600万米、LED灯具16万件。2017-2019年度,东莞乐的美LED灯条、灯具的年实际产量均超过取得批复的产能。东莞乐的美年实际产量超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的产能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被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予以罚款、责令恢复原状或其他行政处罚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支架、金线、PCB板、贴片电阻、胶水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变化影响较大。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成本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二)存货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57.88万元、2,296.59万元、2,389.69万元和2,356.3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11%、15.37%、13.30%和13.47%,占比较高。公司主要采取“定制化订单式生产+常规品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性能指标的不同需求。公司会根据订单情况对常规芯片、支架、金线、PCB板、贴片电阻等主要原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量,以确保公司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公司生产所需要的灯珠主要通过自主封装,公司会根据客户往年订单规律,在满足日常订单的生产需求下,生产部分常规常用的备用灯珠以满足部分客户订单及时性的需求;同时,报告期各期末都存在一定的订单库存未发出公司仓库的情形。上述使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足额的存货跌价准备。未来若市场短期内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丧失相对竞争优势或客户需求变化等,将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04%、38.28%、43.10%和43.13%,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若未来新冠疫情对市场需求影响超过预期,竞争加剧,募投项目不达预期及原材料价格变动、人工持续上涨等,导致产品售价、成本发生大幅变动,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发生波动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2.53%、64.86%、62.20%和74.98%,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的盈利带来影响。报告期内,2017年为汇兑损失,金额为121.34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3.60%。2018年度-2020年3月,汇兑收益分别为97.38万元、49.23万元及19.37万元。随着公司境外业务的拓展及不同国家汇率政策的变化,人民币汇率波动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五)本次发行导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8.43%、22.60%、26.46%和4.35%,处于较高水平。但预计完成本次发行后,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投产至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六)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促进作用。目前,公司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延续和稳定,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截至2021年11月9日,自2018年起至2020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LED照明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主要为17%、16%和1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1,079.41万元、1,287.87万元、959.17万元和154.57万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比例分别为5.90%、6.05%、4.25%和4.00%。LED照明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出口退税政策在可预期的未来将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如果国家取消出口退税政策或降低出口退税率,将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不可退税部分亦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市场风险

(一)新冠疫情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国内外先后爆发。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但国外部分国家地区成为新的疫情重灾区并形成全球化的流行趋势。公司已于2020年3月全面复工,供给方面随着复工进度的恢复,整体影响较小。需求方面,国内客户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需求正逐步恢复;国外客户由于疫情影响可能带来经济持续低迷和市场需求的萎缩,将给公司经营情况带来不利影响和阶段性风险。

(二)出口贸易政策及贸易摩擦的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国家及地区主要包括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土耳其、泰国、阿联酋、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2019年5月起,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加征关税清单涉及到多项LED照明产品、灯具等;美国时间2020年1月3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最新公告了美方针对中方第三批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排除清单,涉及中国输美119项产品,包括2项10位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及117个产品,其中,两项HTSUS全部予以排除,其余的117项列出了详细的产品清单,包括各种照明设备,比如家用电落地灯、陶瓷制家用电灯或台灯、天花板灯具、柔性灯条等。上述政策影响公司对美国客户的出口。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或其他国家关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产品境外销售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LED照明行业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的大背景下,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一方面,现有LED照明龙头企业不断扩大产能,产品线向多品类、智能化发展。另一方面,新的竞争者不断进入,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若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和客户,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股权集中度过高的风险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和钟华莲,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和钟华莲于2018年5月15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五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71.92%的股权,且袁汝平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袁艳萍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总经理,袁泉峰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副总经理,上述五人的持股和任职情况能够对发行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按照1,734.00万股的规模进行发行,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比例仍达到53.9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专注于线性照明领域10余年,已经积累了一批研发、营销和管理人才,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增长,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适时调整,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技术更新和研发风险

LED照明技术创新活跃,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发光效率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升级较快。一方面,LED产业技术的提升促进了LED产业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市场机遇,另一方面,不断地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应用也为公司技术创新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研发产品和技术无法跟上行业技术升级的步伐,公司的竞争力可能下降,持续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发行,届时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发行人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大幅提升,对公司的市场营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本公司在行业内形成较好的口碑,但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目前国内外市场环境及公司竞争力等因素做出的,若未来市场需求及竞争形势等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本身技术及产品创新能力低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存在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顺利消化的风险,公司未来的收入增长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约25,140.64万元,预计年新增折旧和摊销1,498.86万元。本公司管理层确信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投资项目产生收益将超过新增折旧摊销费。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投资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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