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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海洋强市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文)

观产业

中商产业研究院2017-04-1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拓展蓝色空间、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推进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海洋强市,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支持天津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15〕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海洋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021.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506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2.75%(现价),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3.3%,海洋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达到62.6%和37.1%,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海洋装备、海洋石化、港口物流、海洋旅游及海水淡化产业成为区域优势产业,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海洋事业全面发展,海洋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海洋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具备了建设海洋强市的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海洋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把握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有利时机,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纲,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以建设创新型海洋强市为总目标,围绕提高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海洋科技与人才支持水平、加强海洋文化与社会民生建设、完善海洋依法行政与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促进优势海洋产业加快发展,全面推动海洋强市建设。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兴海,创新发展。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促进海洋科技创新与海洋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依托我市国家海洋科研机构较多的优势,促进我市海洋研究机构与国家机构对接,围绕我市海洋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性技术和实用性技术攻关,以科技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产业创新为重点推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和全面升级。

坚持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结合我市海岸线短、工业发达的现状,综合规划新型经济发展蓝图,把海洋产业发展与新型的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合理布局海洋产业和临海工业,形成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坚持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现人海和谐,打造碧海蓝天。坚持联合治理,重点解决环渤海地区企业多、工业废弃物集中排放的问题,推进低碳、循环发展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共赢互利,开放发展。充分利用国际先进经验,最大限度地用好全球创新资源,继续深化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全面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合作园、互设分基地,积极参与国际重大海洋科技合作项目,推动海洋经济开放发展。

坚持民生优先,共享发展。谋划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海洋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增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使海洋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四)工作目标。把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纳入全市工作重点,以重点工程为抓手,以本行动计划促进海洋规划落实,到2020年,初步建成海洋强市,使我市成为全国海洋经济更加发达、海洋科技更加先进、海洋生态更加和谐、海洋文化更加进步、海洋治理更加完善的地区。力争到2030年,全面建成海洋强市。

2020年目标:

——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突破850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左右。海洋第三产业比重力争达到40%。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海洋石化、海洋装备、海洋物流、海洋旅游等优势产业走在全国前列。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海洋生产总值中占比达到15%。单位岸线海洋生产总值达到50亿元以上。

——海洋科技。海洋领域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新建5至8个省部级以上科技兴海支撑平台,省部级以上海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发中心超过35家。建设30个以上科技兴海示范工程,培育海洋领域销售收入过亿的科技型企业超过60家。基本建成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使我市成为全国领先的创新型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海洋生态。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一步提高,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以上。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优良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达到8%以上。修复岸线达到50公里,整治滨海湿地、入海河口、航道清淤和修复面积达到4000公顷。海洋保护区面积占海域面积达到1.6%以上。

——海洋文化与教育。进一步完善海洋基础教育体系,初步建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海洋文化建设体系,全社会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意识显著提高。国家级海洋科普教育基地达到10个。

——海洋管理与服务。建立比较完善的本市海洋制度体系,海洋管理与执法秩序进一步规范。海洋灾害监测系统基本建立,海洋预警应急系统不断完善,海洋公益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形成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管理海洋环境和防灾减灾的新局面。

(五)功能布局。依据《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围绕我市153公里海岸线合理布局五大海洋产业集聚区——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天津港港区、塘沽海洋高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依托各功能区发展相关产业,引进重大项目,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形成龙头带动、上下游对接、物流配套、服务保障的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具有辐射影响力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实施“双港”战略,优化天津港口布局,引导北港部分功能向南港区域转移,加快南港区域发展,统筹环渤海地区港口群。

二、优化升级海洋制造业

(一)海洋油气和海洋化工业。

目标:以南港工业区为依托,坚持生态、安全理念,继续扩大海洋油气和海洋化工业的独特优势,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强、能够引领石化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提升产业规模效益,形成世界级石油化工的重要聚集区。

重点工程:

生态型石化产业集群工程。合理配置资源,发展油气开采与化工一体化,打造“海洋石油开采—存储—炼油—乙烯生产—轻纺加工”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世界级生态石化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和现代石化物流基地,成为华北地区原油和成品油枢纽中心。重点推进中俄东方16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和140万吨/年芳烃、中石化液化天然气(LNG)、中海油LNG、600万吨/年重油制芳烃等龙头项目,提高石化产业规模效益,逐步建成环渤海最大的LNG战略储备和应急保障中心。延伸石化产业链条,拓展精细化工产业,建设中沙聚碳酸酯(PC)项目等项目,发展高性能树脂、新型合成纤维原料、高性能合成橡胶等化工新材料产品和电子化学品、加工助剂等专用化学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南港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长芦新材料产业园。工程总投资规模1500亿元左右。

盐化工产业循环示范工程。鼓励传统制盐与海水淡化产业的有机结合,支持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动相关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保证海水淡化工程顺利实施及氯碱产业原料供给平稳。依托传统盐化工产业升级改造,发展“现代盐化工—C1化工—石油化工”一体化产业链,延伸发展“丙烯腈—ABS—丁腈橡胶”“丁辛醇—丙烯酸及酯—醋酸酯”“苯乙烯—聚苯乙烯—ABS—SBS弹性体”等产品链;发展绿色环保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PVC)、环氧丙烷联产苯乙烯等产品链;发展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为特色的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的新型氯碱产业链。重点推进渤化南港基地及“两化”搬迁改造项目,以轻烃、甲醇为原料实现烯烃原料来源多元化,发展聚氯乙烯、环氧丙烷、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双氧水、环氧乙烷及下游、聚醚/聚合物多元醇等烯烃下游产品链。

(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南港工业区管委会、渤海化工集团负责)

(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目标:以临港经济区为依托,汇集全市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生产力量,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高的海工装备制造企业,推动制造业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产出对海洋科技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形成全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研发、交易的重要集聚区。

重点工程:

全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大力推动泰富港机及海工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深海油气核心模块高效设计建造和安装技术与产业化工程、海洋工程平台及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龙腾智慧海洋装备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及海洋资源开发超大型关键施工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形成以海工成套装备为核心、以基础部件为支撑、以全产业链服务为特色的完整海工装备产业体系。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支撑平台。延伸海洋工程装备上下游产业链,提高技术研发能力,拓展市场空间,建设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研发、展示、交易和服务中心。依托临港经济区,搭建若干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天津海工装备研究院,解决海洋装备产品共性技术问题,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筹办中国(天津)港口机械与海洋工程装备国际博览会。建立天津装备资产交易所和天津海工及高端装备“一站式”云服务平台,提供信息、物流、融资、管理等服务,为中国海工装备交易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三)海洋船舶业。

目标:以临港经济区为依托,顺应国家供给侧改革趋势,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适应国际造船标准规范,加快高端船舶和特种船舶研究设计,注入更多的创新元素、科技含量和文化因素。提升自主品牌船舶配套设备的开发能力,提高船舶配套产品本土化装船率,重点研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船舶装备和配套产品。

重点工程:

船舶制造优化整合工程。根据目前船舶制造业产业过剩的趋势,对我市现有船舶制造产业进行优化整合。依托300万载重吨临港造修船基地、50万和30万吨级船坞建设项目,整合船舶修造产能,推动造船、修船、非船和特船并举发展。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如大型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豪华邮轮等主力船型的优化升级。高度重视豪华邮轮等高端装备的制造和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船改装等高技术含量海洋装备的修理。重点发展大型油轮、5000箱以上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船、汽车滚装船、大型邮轮、公务船、医院船、工程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研发和建造。支持相关企业完善机器人焊装线、数字化车间、智能生产线、智能船厂,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依托中澳皇家游艇城等项目,支持相关企业研发制造豪华游艇,将中心渔港打造成为我国北方游艇产业发展基地。推动船舶工业军民融合,加强军工技术在民用船舶领域的落地,提高民用船厂军事船舶制造水平。

船舶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工程。开发船舶动力、操控配套设备,研制船舶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样机,实现动力电力、通信导航、机务管理和货物管理等系统的整合应用,并通过装船试验验证。开发船舶导航配套设备,研制e-航海示范系统和固态船用网络导航雷达系统,研发具有航路规划、海图叠加、分布式组网等功能的船用网络导航雷达系统样机,并通过装船试验验证。实现综合船桥系统等关键系统设备批量生产和销售,推进船用光纤罗经、船用北斗接收机、导航雷达等产品的开发及应用,广泛应用于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研究无人艇控制系统的总体设计和系统集成,无人艇的智能控制、信息处理、导航和通信等核心技术,掌握无人艇研发的关键技术。配合液化天然气船LNG加注需求,在港口开发建设配套的LNG船舶加气站。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四)海水利用业。

目标:提升海水淡化设备国产化水平,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为海水利用业技术进步积累原创资源。提高海水淡化能力,扩大海水淡化水应用规模,到2020年,全市海水淡化能力达到70万吨/日。

重点工程:

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工程。依托临港经济区,建设集科研开发、检测评价、孵化转化、设计咨询于一体的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区和产业化基地,全面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延伸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条,聚集50家以上企业落户基地,培育一批国际知名海洋科技型海水淡化工程设计、总包公司。依托北疆电厂海水淡化建设项目,建设海水淡化技术国产化开发平台,开展3.5万吨/天海水淡化装置的研究、试验和建设工作,提高海水淡化设备的国产化水平,降低淡化海水成本。重点推进工业园区及新建生活小区使用淡化海水,扩大海水淡化水应用规模。依托海晶集团化工厂迁建项目,建设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技术工业化试验平台,推进相关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

联合发电海水利用循环经济工程。重点推进联合发电海水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零排放项目,建设300千瓦燃气发电机组,对电厂循环冷却浓海水污水进行淡化及盐和盐化工产品提取,建成1万立方米/天海水污水综合利用零排放示范工程,实现年产淡水1000万吨,年产高纯氯化钠50万吨,年产溴素1100吨。建设北疆电厂二期海水淡化和工业制盐一体化项目,建设北疆电厂二期工程30万吨/日的海水淡化设施,在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已有的淡化水输送管道基础上,向临港工业区和南港工业区延伸,形成50万吨淡化水的输送能力,实现淡化水向工业用户直接供应,提高淡化水的利用水平,有效降低工业用户的水处理成本。在北疆电厂附近建设150万吨/年精制盐、3.8万吨/年氯化钾、27万吨/年七水硫酸镁、4100吨/年溴素、38.5万吨/年六水氯化镁的工业制盐及化学品提取装置。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南港工业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五)海洋电力业。

目标:加快风能新能源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及大规模应用,攻克大规模供需互动、储能和并网关键技术,科学布局沿海风电,结合海洋功能区划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发展,集中开发滨海新区南北两端陆域,小规模分散开发沿防坡堤由南到北的区域,到2020年建成我市风电产业发展基地。

重点工程:

海洋新能源开发工程。加强海上风能资源调查,推动与河北省交界南北两处海洋风力发电场建设。重点推进南港海上风电一期、二期项目,适度推进北部和南北海域两个规模化风电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沙井子四期风电、北大港一期风电、北疆电厂一期风电工程项目和北疆电厂取水池漂浮式太阳能工程项目。加大海上风电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拓展海上风电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等产业链条。做好风电项目核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风电市场开发秩序。

(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海洋工程建筑业。

目标:结合“一带一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亚投行的资金支持,发挥天津海洋工程建筑业的比较优势,广泛承接国内外大型海洋建筑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

海洋工程建筑“走出去”工程。充分利用我市港口、海洋工程及相关领域专业齐全、综合实力雄厚的独特优势,积极推进科研、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单位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适应港口及海洋行业建设发展新趋势,集投资、建设和运营为一体的新型建设开发企业,进一步提高天津港口及海洋工程建设品牌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高港口港湾、深水航道、海岸堤坝、海洋桥梁和海底隧道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海洋工程咨询机构建设,加强海洋工程咨询国际交流,承揽国际海洋工程咨询项目。加强围海造陆软基处理技术、水下焊接技术、海洋平台技术、海底管道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立健全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

(一)海洋现代物流业。

目标: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天津港港区为中心,以周边港口为两翼,进一步扩大天津港对外开放和中西部辐射能力,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着力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打造航运基础设施完善、航运服务功能优良、全球配置资源能力突出的国际航运核心区。

重点工程:

天津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启动东疆二岛建设。加快推进南疆港区27号通用码头,中石化LNG码头,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东、北防波堤潜堤工程,大港港区新建通用泊位,高沙岭港区新兴建材通用码头建设。推动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号、7号通用泊位,北疆港区海嘉码头,大沽口港区17号、38号至41号等通用及多用途公共泊位和大港港区东港池通用散货泊位建设。推进大港港区深水航道、高沙岭港区10万吨级航道和防波堤建设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700万标准箱。

东疆港自由贸易功能提升工程。借助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以大宗商品的储运、中转、交易为主的现代港口物流业,进一步提升投资和贸易的便利化水平。构建统一开放的物流信息和交易平台,实现港口、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航运等信息资源共享,打造对外面向日韩、对内辐射三北的国际贸易金融交易中心。

“西拓联合”工程。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做好天津港与周边港口的合理分工与错位发展,支持港口企业合资合作,整合利用港口资源。发展大陆桥运输,加快内陆无水港建设与转型升级,打造区域营销中心和物流中心。

天津港集疏运体系完善工程。发展海铁联运,完善南港工业区进出港货运铁路与公路建设,加快南环铁路扩能改造、南港一线、进港三线、津石高速公路等集疏港交通建设。完成天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的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开辟集装箱新航线,增加航班密度,优化航线布局,形成覆盖全球的集装箱航线网络。到2020年,每月到港集装箱航班超过600班,航线网络遍及世界各主要港口。

(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南港工业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负责)

(二)海洋文化旅游业。

目标: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依托,深度挖掘和开发滨海旅游资源,打造滨海旅游产业集聚区,开发特色旅游项目,优化滨海旅游产品结构,加快塑造天津滨海旅游品牌,壮大产业整体规模,使我市海洋旅游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重点工程:

国家海洋博物馆工程。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家海洋博物馆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海洋文化展示交流平台以及新时期天津的文化地标和城市名片,基本实现成为集收藏保护、展示教育、科学研究、交流传播、旅游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目标。开馆藏品规模达到5万件(套)以上,日接待能力超过7000人次。

航母海上军事文化体验区工程(天津滨海新区航母主题公园)。以基辅号航母为核心,构建“航母编队”,拓展航母北岛海军训练基地和南岛娱乐休闲区,打造集航母舰队观光、军事活动体验、军事拓展训练、大型实景演出、海岛娱乐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品质独特的世界级航母海上军事文化体验区。构建出“海、陆、空”立体化旅游大格局,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联动发展。

邮轮游艇旅游发展工程。发挥国际邮轮母港优势,引进国际知名邮轮公司设立区域总部,培育壮大本土邮轮公司,拓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市场。到2020年实现年接待邮轮突破200艘次。扩大邮轮增值服务,丰富邮轮旅游产品,逐步形成以邮轮经营为中心,邮轮旅游、商业休闲和文化娱乐为主业,相关金融、贸易、研发、培训、创意、会展等服务业为延伸的现代邮轮产业体系,打造中国北方国际邮轮旅游中心。依托中心渔港、东疆和海河中心商务区段,加强游艇泊位、码头、豪华游艇俱乐部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中澳游艇城建设,加快推动游艇产业发展。

滨海旅游区配套工程。完善“滨海休闲游、现代工业游、历史文化游、渔乡体验游、新区观光游”等专项旅游产品,重点推进亿利生态旅游岛、海河口游艇旅游区、妈祖文化经贸园、东疆湾沙滩景区等旅游项目的建设与完善,打造各具特色的滨海休闲旅游区。加强宾馆、饭店、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行社、景区等的咨询服务和团队服务质量,开辟旅游专线,大力提升滨海旅游配套服务能力。

(市旅游局、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天津港集团负责)

(三)涉海金融服务业。

目标: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依托,促进金融与海洋产业的深度融合,在做大做强传统金融服务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融资租赁规模,创新涉海金融产品,建立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海洋产业发展的能力。

重点工程:

涉海融资租赁工程。发挥天津融资租赁业集聚发展的优势,继续扩大船舶、集装箱等传统租赁业务规模,拓展海洋工程装备、高端专业设备等领域租赁品种和经营范围,“十三五”期间年航运融资租赁规模达到170亿元。大力开展涉海直接融资服务,支持涉海企业通过经营权和资产转让、联合兼并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形成多元化的海洋产业投入机制和融资渠道。

涉海金融产品创新工程。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优势,着力做好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改革创新业务试点,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开展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航运金融业务。鼓励全市保险公司参与海洋强市建设,加大保险对海洋渔业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和大宗水产品出口保险制度,开展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和远洋渔业政策性保险;加快设立航运保险公司,完善海上工程保险等保险服务。创新发展海洋领域金融服务新业态,探索设立海洋经济发展引导基金,发展涉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海洋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市金融局、天津保监局、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海洋信息服务业。

目标:以塘沽海洋高新区为依托,以“互联网+”为牵引,以满足政府、企业、公众等各层面需求为目标,实施“智慧海洋”工程,提升海洋信息咨询、决策支持、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

重点工程:

“智慧海洋”工程。充分发挥国家部委驻津单位较多的优势,高度融合涉海各部门的信息基础,促进海洋综合信息协同互动,提升政府在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海洋预警与预报、海洋应急与救助、海上秩序维护与管控等领域的智能化、精细化、综合化管理能力。推动成立天津市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中心,及时发布海洋经济信息,海洋数据处理与共享广泛应用,通过信息共享和智慧创值,进一步提升我市海洋产业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海洋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经略海洋的能力。支持短信、个人电脑(PC)、无线应用协议(WAP)等多种渠道接入访问使用智慧海洋资源,通过三维地理信息系统(GIS)仿真技术、360度全景导航等技术,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海洋气象、海洋生物、滨海旅游等服务信息,使公众随时随地享受“智慧海洋”带来的高效和便利。发展海洋信息咨询服务,引进和培育海洋信息咨询人才。

(市海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四、转型发展海洋渔业

目标:依托中心渔港建设,针对我市海岸线短、水质较差的特点,扬长避短,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水产品加工贸易、休闲渔业、远洋捕捞等领域,降低近海捕捞总量,逐渐恢复近岸渔业资源,形成海洋渔业良性发展格局。

重点工程:

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工程。以生态养殖和设施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离岸深水海域抗风浪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依托天津远洋渔业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远洋渔业,积极推动远洋渔船及船用装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推动建设海外渔业保障基地和加工基地。积极推进中心渔港、东疆港冻品进口集散市场等建设,打造生鲜食品国际采购和分拨中心、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结合中心渔港建设、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等渔业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大力发展休闲垂钓、观光旅游和观赏渔业等形式多样的休闲渔业第三产业,培育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休闲渔业基地。科学布局增殖渔业,推行立体增殖模式,促进渔业资源修复和优化。

(市农委、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天津港集团负责)

五、提升海洋科技与人才支持水平

(一)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发展海洋产业核心技术。

目标: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依托涉海科研机构和企业,以市场为引领,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开发海洋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适用技术,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

重点工程:

海洋传统产业关键性技术攻关工程。海洋化工业重点开展医用盐、多晶型盐、畜牧盐、盐藻等高附加值产品技术研发,形成面向高端市场的系列盐产品;积极开发溴系及镁系阻燃剂、镁化物、溴化钙产品。海洋工程建筑业重点开展经济环保型路岛桥结构优化研究、海底管道的铺设技术研究、离岸人工岛建设综合技术研究、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关键技术研究,推广高抗风暴潮及抗冰性透流箱涵进海路和箱筒型基础栈桥结构等技术。海洋渔业重点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技术、人工鱼礁建设技术及其配套监测评估技术研究,开展水产品深加工技术研究、水生生物疾病防控技术研究及海水养殖主要经济鱼类多品种节能、高效、健康养殖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

海洋新兴产业关键性技术攻关工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重点开展海洋平台延寿与再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实现浅海钻井平台规模化发展和3000米深海钻井平台关键技术突破;开展海底输油软管研发、制造、铺设技术研究;加强海上风电施工、装备制造和配套设施等研究,开展波浪能和潮流能发电装置设计、定型、测试检测、部件及整机制造等方面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海水利用业重点开展膜法海水淡化预处理、LNG冷能、压汽蒸馏、膜蒸馏、中空纤维疏水/亲水膜、纳滤膜等关键技术与工艺研究,掌握10万吨级以上自主装备工程能力和百万吨级集成工程能力,开展适应核电和石化行业的大型海水循环冷却技术、海水源热泵集中冷暖工程技术、海岛适用的系列海水淡化技术及装备、大生活用海水技术、配套产品及装备等研究,开展浓海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工程。海洋生物医药业重点深化研究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的提取、结构和功能,解决产品高效制备、合成和质量控制等药源生产关键技术,重点开发抗肿瘤、抗艾滋病、抗脑缺血、抗动脉硬化、抗感染等海洋创新药物与海洋现代中药;加快突破鱼油、鱼胶蛋白、系列多肽、壳聚糖、海藻多糖、鱿鱼墨汁多糖等主要海洋生物资源提取利用的核心技术。

海洋绿色、安全发展实用性技术攻关工程。海洋监测预报方面重点加强高性能海洋动力和生态环境在线监测传感器、水下和水面智能无人自治航行器、海底观测网、天基和空基海洋遥感监测、水声探测、投弃式剖面探测、海洋核辐射监测、海上与水下通信、导航和定位、仪器设备检验测试等监测探测及其相关核心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与制造。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方面重点发展海洋污染和生态灾害监测、海洋污染应急处置、船舶及海洋工程污染物在线实时监测控制等高端技术,提升海洋污染处置能力;开展特殊环境条件溢油、深水溢油、岸线清污、采油污水减排关键化学品及成套生产工艺研究和集成;研究区域水质预报模型,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海洋防灾减灾方面开展风暴潮、海雾、海冰等自然灾害的实时监测、精准预报预警技术研究,以及海上危险化学品泄漏、溢油、地震与地质灾害等监测、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开发综合性多要素海洋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及可视化。

(市海洋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构筑创新平台,聚集高端资源要素。

目标:充分整合我市各涉海单位的科技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建立海洋成果转化平台、海洋产业技术平台和海洋创业创新平台,通过制度改革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为海洋强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重点工程:

海洋成果转化平台。发展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海洋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深化部市合作,搭建面向全国的海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和海洋观测监测仪器装备定型平台,建设深海智能装备基地,着力促进高水平海洋科技成果在我市落户转化。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形成研发转化一体、产业高效集聚的发展格局。

海洋产业技术平台。整合优势海洋科研资源,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的国际化海洋科技创新基地。依托我市涉海各功能区,继续深化推进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结合产业及区域优势推进全国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和实施。建设临港经济区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及产业化基地、临港经济区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基地。

海洋创业创新平台。发展新型创业模式,构建“孵化+创投”的创业模式。依托涉海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海洋监测设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石化、海洋工程建筑、海洋工程焊接、船舶与导航技术等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海上石油钻井采油技术仿真模拟平台、深海压力舱实验平台、海洋药物发现及中试孵化服务平台、海洋腐蚀与防护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南开区海洋协同创新基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海洋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平台,孵化培育科技型涉海小微企业。

(市海洋局、市科委、市教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三)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筑牢创新根基。

目标:坚持人才优先战略,加快建设海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对科技兴海的支撑作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立较为完善的涉海学科体系。

重点工程:

海洋人才引进工程。利用京津两市丰富的科教资源,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新区人才特区优势,采取有力引智政策,提供实验条件、科研经费等支持,通过“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等引进30至40名海洋领军型人才。将海洋人才需求列入全市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紧缺人才目录覆盖范围。支持有条件的海洋领域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利用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培养涉海企业的领军人才。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流动机制、股权激励机制、绩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

海洋学科建设工程。推动教育创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京津冀协同合作,搭建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桥梁,构建多层次海洋学科体系,加强海洋普通教育和海洋职业教育衔接,调整优化高等院校海洋学科专业设置,加强海洋专业人才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依法申报设置海洋类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海洋类新专业。不断推进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等海洋类专业的建设,重点培育应用型、复合型海洋专业人才,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引进、共建国家级重点涉海实验室、科技研发平台,实现技术、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临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目标:强化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刚性约束,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环境状态逐步改善,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全海域环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美丽天津和海洋生态文明提供人海和谐的生态环境。

重点工程:

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重点在北塘口、海河口、独流减河、子牙新河等实施修复工程,开展入海河口湿地生境的整治修复、入海河口区域的清淤和堤岸加固改造,改善河口底栖生境,提升河口区域的生态环境与景观效果。加强企业、村落、养殖场等直排污水治理,减少污染物经河道入海,优化入海水质。重点支持临港经济区、中新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域、南港工业区等开展人工湿地和生态岸堤建设。建设以中心生态城八卦滩为核心的遗鸥公园,打造美丽天津海岸。到2020年,滨海湿地、入海河口、航道清淤和修复等面积达到4000公顷。

海洋保护区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升保护区的管控能力,围绕保护区保护对象的生态特点,重点防控人为活动对牡蛎礁所依赖的海底地形地貌的干扰和破坏,对牡蛎礁和其他底栖生物资源进行有差别的管理。继续开展大港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工作,统筹协调待建保护区周边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大港湿地及其生态系统管护,维持湿地生境的规模,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构建“天地一体化”保护区监控体系,提高保护区综合管护能力。

海洋资源养护工程。严格实施伏季休渔、捕捞配额和捕捞许可证制度。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和海洋牧场示范区,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和病害防治体系。通过增殖放流、人工鱼礁等措施,逐步恢复衰退海洋渔业资源,改善海洋生物繁育空间。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区进行建设和经营活动,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工程。统筹协调天津市海洋、环保、水务等部门,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完善覆盖全市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形成陆海联动的环境监测网络。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的普查和现状调查,对主要入海污染物通量实行监控和核算。完善滨海新区城区、沿海企业及工业园区入海直排口的登记制度,定期完成直排口的报检和核查。加强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坚决查处入海直排口超标排海行为,取缔非法入海直排口。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及其落实评估机制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加大海洋生态红线区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监督力度。

(市海洋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负责)

(二)海洋资源配置与管理。

目标:坚持节约集约用海,不断提升海洋综合管理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力争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重点工程:

“美丽海岸”工程。推进大沽排污河整治修复续建项目、临港经济区中港池北护岸公共岸线防潮及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中新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域岸线修复整治和人工沙滩岸线建设、永定新河河口治导线以外海岸修复与综合整治续建项目。推进天津海湾(海岸带)综合整治及修复工作,实施天津公共沙滩浴场和海岸带修复整治项目以及天津港东疆港区人工沙滩景观提升维护工程项目。到2020年,形成5公里生活、生态岸线,海岸线修复长度达到50公里。

岸线修测工程。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海洋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海岸线确定,认真执行海洋基础测绘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修测本市全部管辖海域的海岸线,北至天津市和河北省海域行政区域北界线起始点,南至天津市和河北省海域行政区域南界线起始点。

围填海指标计划。严格执行围填海指标计划,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充分考虑地区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适应项目建设用海需求,充分提高海域利用率,保障项目建设用海的合理性。优先保障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沿海新型城镇化建设用海需求,使海域开发利用从总体上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的决策部署,遵循自然规律,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编制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负责)

七、加强海洋文化建设

(一)增强公众海洋意识。

目标:加强海洋科学普及和创新文化建设,加快海洋科普场馆、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开发一批高水平、影响力大的原创科普精品,加强海洋科学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激发青少年的海洋科技兴趣,深度挖掘我市海洋文化,提升海洋软实力,增强公众海洋意识。

重点工程:

海洋教育科普工程。开展海洋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活动,培养全市青少年关心海洋、热爱海洋、认识海洋的浓厚兴趣,提升海洋国土意识和海权意识。加快建设海洋知识示范学校和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大力推广青少年海洋夏令营、海洋大讲堂等活动。组织开展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妈祖节、龙舟节、沽上渔村海鲜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海洋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热爱海洋、关心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优势,打造传播海洋意识的大众平台。

海洋文化系列丛书编纂。紧密结合“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品牌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深入挖掘天津近现代历史文化底蕴,编纂天津海洋文化系列丛书,展现天津海洋文化独特的发展历程和以滨海新区为代表的海洋先进文化发展方向。

(市出版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发展海洋文化创意产业。

目标:营造崇尚创新的海洋文化环境,拓展延伸海洋文化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发挥对外辐射和带动作用,建设海洋文化产业集聚区域。

重点工程:

海洋文化产业链拓展工程。积极培育以海洋为主题的广播影视、文艺演出、展览展示、文学出版、绘画雕刻、动漫游戏等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海洋旅游纪念品、海洋艺术产品、航海产品等海洋文化制造产业。推动海洋文化旅游与商贸、渔业、工业、体育、教育、保健等相关产业的整合发展,延伸产业链。

海洋文化品牌示范工程。在国家海洋博物馆开办海上丝绸之路专题展厅。以展览交流、考古、科研合作为主要领域,建立合作机制。依托妈祖文化节、港湾文化节等海洋文化主题活动,树立具有地域特色的海洋文化品牌。依托世界海洋日、世界环境日、海洋防灾减灾日等重要平台,做大做强海洋主题宣传活动。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出版局、市海洋局、市环保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能力

(一)完善海洋制度体系。

目标:坚持立法先行,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海洋法律法规和天津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海域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制度体系。

重点工程:

海洋法制建设工程。适应海洋强市建设,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的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天津市建设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导标准。结合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制定我市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市海洋局负责)

(二)推进海洋治理能力建设。

目标: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水平,逐步健全政务公开、法律顾问、社会监督等保障体系,完善海洋执法与监督机制,严肃依法查处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对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

重点工程:

海洋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程。实现“一份清单管边界”。加快推进天津市海洋法律专家库建设,完善海洋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海洋普法工作。拓展海洋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依法用海、依法维权意识。建立涉海单位信用体系。配合国家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法优化项目用海相关审查程序,依法完善公示、听证制度。

海洋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海洋执法与监督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专项执法行动任务,严厉打击海洋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参加国家统一部署的维权执法任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全面运行海洋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结合滨海新区汉沽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建设天津海事局无人机基地,建设无人机跑道、库房及数据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实现巡航救助立体化、污染监控和防治可视化。开展海域高清视频监控信息系统试点工作,选择重点区域布控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试点。

(市海洋局、市司法局、天津海事局负责)

(三)增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目标:进一步推进海洋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海洋监测预报服务能力。建设海上应急反应基地,完善海洋灾害、事故应急机制,提升海洋灾害事故应急能力。

重点工程:

海洋监测和预报服务能力提高工程。优化海洋站(点)和雷达站布局,实现岸基海洋站(点)和雷达站基本覆盖天津市沿岸地区。发展海上观测平台、浮标和航空遥感、卫星遥感以及应急机动监测系统相结合的立体海洋观测网,实现对天津沿岸港口、人口密集和海上交通等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测,具备精细化海洋环境预报和数据产品服务能力。完善有线网络带宽,利用无线通信技术,提升数据传输能力。积极开展海洋产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气象预报等专题服务,强化面向港口作业、海洋油气生产、滨海旅游、海洋渔业、海洋盐业等领域的服务。

海洋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在天津沿海分期建设汉沽基地、海河基地、高沙岭基地和大港基地4个海上应急反应基地,为各种船舶靠泊、直升机起降和溢油应急设备、航标、打捞浮筒等装备提供存放维修场地,并兼具业务培训、实操训练等功能。建设现代化综合性的海上服务平台,实现对渤海西部水域及相关港口海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管理和全覆盖监控。全面提高海上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决策服务能力。

(市海洋局、市气象局、天津海事局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本行动计划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实施部门联动。根据行动计划逐年分解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涉海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行动计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地区、单位)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进度,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积极向国家部委申报中央资金补助,争取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争取中央海域使用金留成部分优先安排天津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科技项目,重点支持渤海监测监视基地和国家海洋博物馆建设。逐步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科技的财政支持力度。

投融资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海洋开发,创新管理经营模式,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海洋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组织经营多形式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对海洋经济开发建设的信贷支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海洋融资项目信息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多种形式满足海洋产业资金需求。推行股份制改造,鼓励、支持海洋开发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投向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项目,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融资体系。

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我市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水务、城建、市政、财政等部门要把海水淡化与输送工程建设纳入各自职能,统一超前部署海水淡化产业的市政配套建设。壮大涉海企业规模,积极扶持大型涉海企业集团化发展。

用海用地政策。做好与国家支持海洋经济相关政策的衔接,争取国家支持,对我市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支持我市建立有形海域使用权交易市场。加大对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用地支持力度。支持我市开展用海管理与用地管理衔接试点。探索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与保障自然保护区内原住民合法权益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

(市海洋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金融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本行动计划实施的考评、监测、评估和监督机制,推动将本行动计划中的海洋强市任务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海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给企业松绑助力,把市场活力激发出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海洋局、市审批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传播媒介大力宣传报道本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全市合力推动建设海洋强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市海洋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

附件天津市建设海洋强市行动计划(2016—2020年)重大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负责单位/部门 协助部门
(一)海洋制造业
1 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和现代石化物流基地 依托石化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和现代石化物流基地,成为华北地区原油和成品油枢纽中心。 南港工业区 市发展改革委
2 中俄东方炼化一体化项目 重点推进中俄东方16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和140万吨/年芳烃。 中俄东方石化(天津)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南港工业区
3 中石化LNG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156亿元,于2014年7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核准,2017年建成投产。 中石化 市发展改革委、南港工业区
4 澄星重油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600万吨/年重油芳烃项目,延伸建设22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和100万吨/年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项目。 江苏江阴澄星集团 市发展改革委、南港工业区
5 中沙PC项目 建设年产26万吨聚碳酸酯和24万吨双酚A等装置,生产无毒无害无危险的高性能工程塑料。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南港工业区
6 南港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长芦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南港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长芦新材料产业园。 南港工业区 市发展改革委
7 “两化搬迁” 推进渤化集团和南港“两化搬迁”基地等项目。 渤海化工集团 市发展改革委、南港工业区
8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浮式LNG接收终端项目 在天津港规划地点建设LNG码头,项目由浮式储存气化装置(FSRU)、港口工程、储罐工程、输气管线工程四部分组成。施工建设两座15万吨级LNG码头和一座3000吨级工作船码头、17.5公里天然气管线、两座3万方LNG储罐及相关的接收站配套设备设施。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中海油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 建设138公里天然气管道,管道经由滨海新区和静海区,项目计划2017年6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2019年建成投产。 中海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浮式储存气化装置(FSRU)气化能力替代工程 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存储系统(16万方LNG储罐)、气化外输系统等及其相关附属设备设施,并扩大槽车外输系统能力。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 泰富港机及海工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占地143.5万平方米,新建制造中心联合厂房、保税仓库、研发楼、就餐中心、倒班宿舍、培训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新增主要设备共计870台(套);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公用动力设备、环保和消防设施以及办公生活系统,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临港经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2 海洋工程平台及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加工联合厂房,结构件焊接热处理联合厂房,装配涂装联合厂房,海管生产厂房,零配件仓库,调压站,配电中心,露天组装平台,堆场,办公楼及研发中心等。 天津鑫正船舶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临港经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3 海洋资源开发超大型关键施工装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海洋资源开发超大型施工关键装备新的生产流程,超大型液压打桩锤、超大型液压驱动单元、超大流量高频电磁阀和超大桩基适配器等4项新产品。 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临港经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4 深海油气核心模块高效设计、建造和安装技术与产业化工程 浮式油气生产核心模块综合布局规划技术研发及其装备产业化;抵御恶劣工况的浮式油气生产储卸装置储罐设计、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浮式油气生产装置管系综合布局设计与高效建造技术产业化;浮式油气生产装置防爆电器间设计与建造技术产业化等。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临港经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5 龙腾智慧海洋装备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 实现年产预警声纳200套,年产智能音波泄漏定位监测仪200套,水下3000米机器人(ROV)产业化,生产海管预警及泄漏定位一体化检测系统。 天津华海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临港经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6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支撑平台 组建天津海工装备研究院,解决海洋装备产品共性技术问题,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筹办中国(天津)港口机械与海洋工程装备国际博览会。建立天津装备资产交易所和天津海工及高端装备一站式云服务平台,提供信息、物流、融资、管理等服务,为中国海工装备交易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 临港经济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7 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岸线长约1500米,项目建成投产后,海油工程公司所属建造、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及检验5家分公司将入驻该基地。其中,装备制造板块产能(钢材加工量)约4.5万吨/年。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8 300万载重吨临港造修船基地 规划面积为3.5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额100亿元人民币,船舶产品以10万到20万载重吨级和大型集装箱船为主,将豪华客船、化学品船、特种船等高附加值船舶作为开发方向;以20万载重吨以下的各种船舶航修、海损修理和改装为主。 中船重工 临港经济区
19 50万和30万吨级船坞建设项目 本工程主要建设2座船坞和3座舾装及修船码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码头泊位长度2483.6米,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建造100万载重吨船舶、修理60艘船舶的能力,工程总概算约21.92亿元。 中船重工 临港经济区
20 船舶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工程 开发船舶动力、操控配套设备,研制船舶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样机;开发船舶导航配套设备,研制e-航海示范系统和固态船用网络导航雷达系统;实现综合船桥系统等关键系统设备批量生产和销售,推进船用光纤罗经、船用北斗接收机、导航雷达等产品的开发及应用;研究无人艇控制系统的总体设计和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 707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1 海水淡化技术国产化开发平台 进行海水淡化装置试验,进行35000t/d海水淡化装置的研究、试验和建设工作,提高海水淡化设备的国产化水平,降低淡化海水成本。 北疆电厂 市发展改革委
22 联合发电海水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零排放项目 利用自主研发以及现有成熟技术对电厂循环冷却浓海水污水进行淡化及盐和盐化工产品提取,建成10000m3/d海水污水综合利用零排放示范工程。 天津滨瀚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23 南港海水淡化和工业制盐一体化项目(一期) 项目总投资约150亿元,生产规模为日产净化海水100万吨、淡化水60万吨,淡化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盐水以工厂化制盐方式生产精制盐、提取化学品以及盐化工的深加工产品。根据南港经济区入区企业用水需求,项目分期实施,一期生产规模为日产净化水100万吨、淡化水13.5万吨、去离子水12万吨,年产精制盐240万吨、盐化工产品约100万吨。 先达(天津)海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4 北疆电厂二期海水淡化和工业制盐一体化项目 建设北疆电厂二期工程30万吨/日的海水淡化设施,在华泰龙公司已有的淡化水输送管道基础上,向临港工业区延伸,形成50万吨/日淡化水的输送能力,实现淡化水向工业用户直接供应,提高淡化水的利用水平,有效降低工业用户的用水成本。在北疆电厂附近建设150万吨/年精制盐、3.8万吨/年氯化钾、27万吨/年七水硫酸镁、4100吨/年溴素、38.5万吨/年六水氯化镁的工业制盐及化学品提取装置。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25 国家级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区和产业化基地 建设海水利用研发中心、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服务平台、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海水利用工程勘察设计院、国际交流合作与职业培训中心、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信息化中心等。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26 海水淡化能量回收及高压泵产品定型及产业化项目 建立膜法海水淡化能量回收及高压泵创新与成果转化产业链;建设海水淡化离心式高压泵、涡轮增压泵能量回收装置1条生产线;建设1个海水淡化离心式高压泵、涡轮增压泵能量回收装置装配车间,形成年生产和装配离心式高压泵、涡轮增压泵能量回收装置各100台的能力。 天津市蓝十字膜技术有限公司
27 沙井子四期风电工程项目 预计工程竣工后,沙井子风电场每年将向本市电网提供约4亿千瓦时绿色电能,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13.6万吨,同时将减少粉尘排放约9.24万吨、二氧化碳33.88万吨、二氧化硫1.024万吨、氮氧化物约0.508万吨。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28 北大港一期风电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大港,工程计划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接一台1.6兆伏安(MVA)升压变压器,将机端电压0.69kV升压至35kV,分三组以3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新建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采用地埋电缆。本期工程新建220kV升压站,新建1×100MVA主变(电压等级为220/35kV),新建220kV配电装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通过1回220kV线路至金角西220kV变电站并入电网。本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为93555.24M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1890h。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29 北疆电厂一期风电工程项目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30 北疆电厂取水池漂浮式太阳能工程项目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二)海洋服务业
31 东疆二岛建设 项目位于东疆二岛的北部,与一岛紧邻,总面积约8平方公里。包括东疆二岛起步区项目、天津港东疆港区北东防波堤建设项目、天津港东疆二岛西内堤北段建设项目。 天津港集团 市交通运输委
32 南疆港区大宗散货港和能源港建设 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泊位工程。 天津港集团 市交通运输委
33 天津港深水航道建设 加快临港经济区高沙岭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建设,实施大港港区10万吨级深水航道建设。 天津港集团 市交通运输委
34 天津港集疏运体系完善工程 发展海铁联运,完善南港工业区进出港货运铁路与公路建设,加快南环铁路、西南环线、进港三线、津石高速公路等集疏港交通建设。建设天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 天津港集团 市建委
(三)海洋渔业
35 中心渔港建设项目 建设中心渔港一万吨级航道工程、两万吨级航道工程及西侧旅游产业用地吹填成陆项目。 中心渔港
36 天津市海洋老旧渔船更新改造项目 更新改造海洋渔船142艘,投入补助资金1136万元。 市水产局
37 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继续在拟建海域实施海洋牧场建设,投放人工鱼礁约5万空方,约15000个礁体,主要建设障碍捕捞型鱼礁和休闲垂钓型鱼礁。在建设区域设置航标灯,保障过路渔船的通航安全。 市水产局
38 冷水鱼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 推广三文鱼养殖技术,建立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专业合作社,形成年产苗种60—100万尾的苗种培育基地。 天津农学院
(四)海洋科技
39 海洋传统产业关键性技术攻关工程 开展海洋化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渔业等海洋传统产业的关键性技术研发。 市海洋局
40 海洋新兴产业关键性技术攻关工程 开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关键性技术研发。 市海洋局
41 海洋绿色、安全发展实用性技术攻关工程 开展海洋监测预报、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关键性技术研发。 市海洋局
42 深海智能装备基地 开展先进深海智能装备的产业化技术、配套技术和应用服务技术研究,以及相关的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 天津大学 市海洋局、市科委、临港经济区
43 海洋观测监测仪器装备定型平台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市科委
(五)海洋生态文明
44 人工湿地建设 建设沿海滨大道两侧500米的生态防护绿廊;北部沿长江道两侧构建生态隔离带,隔离北部化工企业对生活区的废气、噪声影响;南部构建海—湖—陆“海陆生态过渡带”,兼具生态安全、生态防护、水土改善、盐碱治理功能。 临港经济区 市海洋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天津港集团
45 生态岸堤 建设南港工业区南边界防潮堤、南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等。 南港工业区 市海洋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天津港集团
46 入海河口整治和修复工程 重点在北塘口、海河口、独流减河、子牙新河等实施修复工程,开展入海河口湿地生境的整治修复、入海河口区域的清淤和堤岸加固改造,改善河口底栖生境,提升河口区域的生态环境与景观效果。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市海洋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天津港集团
47 入海河流上游的河道整治和截污导流工程 开展海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等河流上游的河道整治和污染防治。 各区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48 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提升保护区的管控能力,围绕保护区保护对象的生态特点,重点防控人为活动对牡蛎礁所依赖的海底地形地貌的干扰和破坏,对牡蛎礁和其他底栖生物资源进行差别管理。 市海洋局
49 大港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 统筹协调待建保护区周边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大港湿地及其生态系统管护,维持湿地生境的规模,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 市水务局、市海洋局
50 海洋资源养护工程 严格实施伏季休渔、捕捞配额和捕捞许可证制度。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和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强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区进行的建设和经营活动等。 市水产局、市海洋局
51 陆源入海排污口的普查和现状调查 对主要入海污染物通量实行监控和核算;完善滨海新区城区、沿海企业及工业园区入海直排口的登记制度,定期完成直排口的报检和核查;加强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坚决查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海行为,取缔非法入海排污口。 市环保局、市海洋局
52 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落实评估机制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加大海洋生态红线区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监督力度。 市海洋局
53 大沽排污河整治修复续建项目 本工程为大沽排污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续建工程,延续一期地连墙工程,内容包括地连墙直立护岸、后方回填、前沿土方开挖,总长度为165m。 临港工业区、市海洋局
54 临港经济区中港池北护岸公共岸线防潮及生态综合整治工程 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具有生态、防潮功能堤岸。 临港经济区 市海洋局、市环保局
55 临港经济区(北区)湿地南扩项目 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恢复和重建滨海盐生湿地。地块总面积约100公顷(包括现状绿化约20公顷),包括湿地恢复区、湿地保育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及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域。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临港经济区
56 永定新河口治导线以外海岸修复与综合整治续建项目 建设岸线整理加固、河口清淤及处置、滩涂修复、景观廊道建设等工程。项目拟完成河口清淤40万方;拆除废弃临时围堰200m;整治岸线200m进深为50m,续建生态岸坡200m;建设景观廊道约600m;建设生态修复示范区5万m2。 市海洋局 市环保局
57 天津港东疆港区人工沙滩景观提升维护工程项目
天津港集团
58 岸线修测工程 修测范围为我市全部管辖海域的海岸线(含三河岛岸线),北起天津市和河北省海域行政区域北界线起始点,南至天津市和河北省海域行政区域南界线起始点。 市海洋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
59 《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
市海洋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
(六)海洋文化
60 国家海洋博物馆工程 开展收藏保护、展示教育、科学研究、交流传播、旅游观光等功能建设。 国家海洋博物馆 市海洋局
61 航母海上军事文化体验区工程(天津滨海新区航母主题公园) 打造以基辅号航母为核心的“航母编队”、航母北岛海军训练基地和南岛娱乐休闲区,打造集航母舰队观光、军事活动体验、军事拓展训练、大型实景演出、海岛娱乐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品质独特的世界级航母海上军事文化体验区。 天津滨海航母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2 建设海洋知识示范学校和海洋科普教育基地 加快建设海洋知识示范学校和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大力推广青少年海洋夏令营、海洋大讲堂等活动。组织开展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妈祖节、龙舟节、沽上渔村海鲜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海洋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市海洋局 市科协
63 海洋文化系列丛书编纂 紧密结合“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品牌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深入挖掘天津近现代历史文化底蕴,编纂天津海洋文化系列丛书。 市海洋局 市出版局
(七)海洋公共服务
64 海洋法制建设工程 制定出台天津市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天津市建设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导标准。结合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制定我市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市海洋局
65 海洋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程
市海洋局 市司法局
66 海洋执法与监督机制提升工程 完善海洋执法与监督机制,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专项执法行动任务,严厉打击海洋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参加国家统一部署的维权执法任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全面运行海洋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 市海洋局 市司法局、天津海事局
67 天津海事局无人机基地 结合滨海新区汉沽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建设天津海事局无人机基地,建设无人机跑道、库房及数据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实现巡航救助立体化、污染监控和防治可视化。开展海域高清视频监控信息系统试点工作,选择重点区域布控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试点。 天津海事局
68 海洋监测和预报服务能力提高工程 优化海洋站(点)和雷达站布局,实现岸基海洋站(点)和雷达站基本覆盖天津市沿岸地区。发展海上观测平台、浮标和航空遥感、卫星遥感以及应急机动监测系统相结合的立体海洋观测网。积极开展海洋产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气象预报等专题服务。 市海洋局
69 海洋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在天津沿海分期建设汉沽基地、海河基地、高沙岭基地和大港4个海上应急反应基地。 天津海事局






注:市财政局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支持海洋强市各项重大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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