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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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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产业研究院2017-06-1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7〕5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进一步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打通社会物流运输全链条,构建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创新协同联动的发展模式,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建设与全国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相衔接、与国家物流业发展布局相配套、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开放共享的交通物流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内陆港服务功能的铁路港、公路港、水港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一单制”便捷运输制度基本建立。多式联运比率稳步提升,标准化、集装化水平不断提高,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20%以上,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5%以上,全省具备条件的主要港口和大型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更加广泛,公路港和智能配送模式有序推广。运输效率持续提升,物流成本显著下降,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7.5%左右。

到2020年,初步建成信息互联互通、市场公平有序、运行安全高效的交通物流发展新体系。逐步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交通物流企业,货运“一单制”联运服务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多式联运服务加快发展,力争搭建铁路航空联运平台。运输效率大幅提升,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25%以上,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20%以上,大宗物资以外的铁路货物便捷运输比率达到80%以上,准时率达到95%,运输空驶率大幅下降。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6%左右。

二、构建全链条一体化的交通物流体系

(三)完善综合交通物流运输网络。

构建高效通畅的物流大通道。依托我省“八射三联”综合运输大通道,研究编制四川省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和四川省多式联运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物流通道,提升通道货运组织水平,推进集装化货物多式联运,加速通道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铁路大通道建设为重点,推进连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重要经济圈的铁路建设,积极推进衔接“一带一路”、连接亚欧大陆桥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干线铁路通道建设。加快省际、成渝城—3—市群及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高速公路通道建设,提升省内各城市群、经济区重要城市的高速公路通道供给能力,对运输繁忙区段进行扩能改造,进一步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互联互通。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通行能力,完善港口功能,促进四川港口群与长江主要港口的协同开放合作,打造临港物流园区。到2020年,初步形成“畅通省内、连通国内、衔接国际”的骨干物流通道。

强化成都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市共建成都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成都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国际人员往来、物流集散、中转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通达全球、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交通中枢,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以构建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成都国际性区域铁路枢纽为重点,加快推进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川藏铁路、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成都至云南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战略性跨境铁路物流通道,稳定开行以中线“蓉欧快铁”为主线,以成都至俄罗斯的北线班列和成都经中亚、西亚至欧洲的南线班列为辅线的“一主多辅、多点直达”的西向国际班列,双向稳定开行成都至国内主要枢纽节点城市的互联互通班列,加快形成联通泛欧泛亚地区的“蓉欧+”国际铁路货运班列体系,构建以成都为欧亚中转枢纽的“陆上物流网”。大力发展航空物流,支持基地航空公司枢纽建设,进一步拓展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服务功能,升级完善和推广“公路港”物流模式,依托更加完善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网络体系,提升成都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功能,提高多式联运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成都主枢纽示范带动作用。

完善综合枢纽集疏运系统。加快完善综合枢纽的集疏运系统,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泸州、宜宾等主要港口的疏港铁路、疏港公路建设,实施成都、宜宾、达州、绵阳、自贡、攀枝花、凉山等重要铁路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推进综合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公路与城市道路间的协调衔接,加快城市高速公路城市过境线、普通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建设,提高交通组织与转换效率。推动大城市充分利用骨干道路,分时段分路段实施城市物流配送,有效减少货物装卸、转运、倒载次数。

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强化交通枢纽的物流功能,推进物流园区与交通枢纽的衔接,构建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加强对接全国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规划,推进实施成都、泸州—宜宾、攀枝花等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依托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货运站,建设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西部铁路物流园区、川滇黔公铁联运物流集散中心、广运现代物流中心、攀枝花密地现代物流园区、阿坝州川青甘高原物流园区、宜宾临港国际物流园区等一批辐射范围广、具备多式联运服务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在航空、铁路等交通物流中转节点,建设邮件、快件处理中心、专业快递园区、电商快递园区。

(四)提高多式联运服务水平。

强化多式联运服务。大力推进铁水、公铁、空陆、江海等多式联运发展,构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通道,配备现代化的中转设施,实现货运换装“无缝衔接”。加快以铁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集群发展,推进铁路线路引入内陆港、自贸区、报税港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提高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推进成都至泸州、泸州至昆明、宜宾至昆明、成都至宜宾、泸州至攀枝花、攀枝花至宜宾等“铁水”联运班列双向稳定运行。推动开行成都至东部沿海城市间的直达电商专列,支持和促进蓉(渝)穗、蓉沪“铁水”联运班列增收上量,打通成都通往中亚各国的铁路国际联运新通道。开通成都至宜宾港、泸州港、重庆港集装箱城际货运班车,形成成都至长三角“公铁水”联运通道。大力发展与航班直接接驳的联程公路班—7—车、铁路班列,实现航空货流“无缝衔接”。

探索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引导企业创新多式联运全程运输组织模式,大力推行“一单制”联运服务。以成都国际铁路港路地合作运营模式为试点,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搭建统一的多式联运资源共享平台,推动运营和服务创新,形成各运输方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机制。推进多式联运网络平台建设,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以“蓉欧+”为核心的快捷化多式联运通道和多式联运产品。先行探索建立省级公铁、水铁、甩挂联盟信息平台,发挥铁路骨干优势,大力推进公铁联运、水铁联运、甩挂联盟等物流联盟的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培育形成一批甩挂运输企业。

(五)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

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推动“一单制”运输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率先突破。在铁路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基础上,优化“一站式”业务受理流程和场站服务流程。引导企业主动采用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便捷运输,支持行业协会及会员企业制定出台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进开展与“一单制”相关的技术、政策以及与国际规则接轨等方面的研究,积极开发多式联运业务“一站式”受理平台。

强化一体化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企业首站负责、安全互认、费用清算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组织服务作用。建立政府服务、企业管理、第三方监督的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对用户需求及时响应和反馈。适时推广和实施对赋码货物单元从起运地经运输仓储环节至目的地的全程监督服务,对物流各环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应急处置,确保衔接顺畅。

三、搭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

(六)建设完善专业化经营平台。

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信息、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等专业化经营平台,鼓励平台企业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平台+”物流交易、供应链集成服务、跨境电商等合作模式。支持平台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担保结算、金融保险等服务。推动跨境交通物流及贸易平台整合衔接。

(七)加快建设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建设承载信息汇集、信息查询、政策服务、行业监测以及“一单制”电子标签码赋码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国有大型运输与物流企业平台、社会化平台、省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提高物流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赋码货物单元运输便捷性。

(八)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

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共享与发布机制,提升政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覆盖深度。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交通物流信息互通,逐步实现网上在线“一站式”服务。加强交通运输物流数据分析研究,提升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推动—9—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经营业户、从业人员、交通证件、执法案件、运输票据等交通要素资源数字化和在线化。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交通物流信用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强化物流信息安全管理,禁止泄露或转卖客户信息。加强对交通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有效建立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交通物流交易市场。

四、创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

(九)构建高效智能公路港网络。

完善公路港建设布局。综合考虑区位条件、辐射范围、基本功能、需求规模、发展需要等因素,加快推进全省公路港建设和网络化服务,建设3—5个与铁路货运站、港口、机场等有机衔接的综合型公路港,5—10个与主干运输通道快速连同的基地型公路港以及一批与综合型、基地型公路港有效衔接、分布广泛的驿站型公路港。

提升公路港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传统公路货运场站转型升级。加快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进省内公路港、无水港等物流园区之间运输、集散、分拨、调配、信息传输等协调作业。鼓励公路港连锁经营,整合物流资源和服务集成,为物流企业提供运营支撑、系统支持。鼓励推广生产生活综合配套、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新模式,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发展往返式公路接驳运输。

(十)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

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引导物流企业使用集装化、标准化、模块化货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推广公铁两用挂车、驮背运输平车、半挂车和滚装船舶。提高公路集装箱货车、厢式货车使用比率。培育集装箱、托盘等经营企业,推广使用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支持发展大型化、自动化、专业化、集约环保型转运和换装设施设备,推进相关设施设备循环共用。

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物流国际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国家级)、达州达运公路物流港、南充现代物流园区、四川顺程物流、四川铁通公铁物流、中铁八局集团现代物流、达竹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

(十一)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

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妥善解决快递车辆城市通行难、停靠难、作业难等问题。在成都率先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设立统一监管的“城市集中配送示范区”。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利用邮政、快递、供销社等网点,开展农村共同配送。支持集客货运站点、农资配送点、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站和快递服务点等“多点合一、服务同网”的服务站点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广“三定”农村货运班线、农村客运班车承接邮件运输和小件快运等服务模式。

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在生产、流通、仓储等单元推广应用感知技术,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及时共享、协同响应。鼓励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为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运输仓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进一步缩短供应链长度、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增强灵活性,以最优方式满足多样化的用户需求。

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以智能终端为基础,全面推广卫星导航、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对危险品、冷链、医药、农产品配送等重点领域进行全程监管。建立全省统一的危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危险品物流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规划建设危险品、冷链等专业化物流设施设备。完善冷链运输服务规范,实现全程不断链。

五、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十二)加强组织协调和规划建设。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具体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的规划研究,做好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等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积极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要对接落实国家正在编制的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相关规划。充分发挥四川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等事项,促进政府、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发挥在政企沟通、信息收集、技术应用、标准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三)创新体制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国有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积极探索在铁路市场引入社会化集装箱经营主体,加快铁路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步伐,开放各类信息和接口,提高多式联运服务能力。建立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联合查验机制,建设四川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信息系统(即“川检通”),全面推行“通报、通检、通放”和无纸化通关,促进区域通关便利化。

(十四)优化市场环境。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线上线下联合的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公路超限超载整治力度,规范收费管理。铁路、港口等运输企业要顺应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加快完善运输组织方式,整合作业环节,清理和简化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十五)加大政策扶持。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的铁路、公路、机场、邮政等基础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推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精细化管理。对列入省级重点推进的项目,所需用地计划省里配套70%,地方配套30%。建立绿色通道,对重点交通物流项目确实需要建设且不符合用地规划的,及时依法定程序予以调整。对交通物流企业在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最大支持。大力推广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PPP项目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标准设备生产推广和绿色包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交通物流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保险直投等途径筹集资金,支持引入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开展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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