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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翔丰华科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7-28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主营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分为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两大类, 产品应用于包括动力(电动交通工具,如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3C消 费电子和工业储能等锂电池领。

公司目前是比亚迪(002594)、LG化学、宁德时代(300750)、鹏辉能源(300438)、南都电源(300068)、赣峰锂业(002460)、 多氟多(002407)、卡耐新能源、孚能科技、国轩高(002074)等30多家知名公司的供应商,2020年4月,正式成为三星SDI的供应商。

本次上市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政策风险 

(1)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大多数面向新能源汽车厂商,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的行业政策 与公司的未来发展密切相关。自2010年国务院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 产业以来,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法 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定 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公司动力电 池负极材料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目前,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而言,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对新能源 汽车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客观上降低了车辆购置成本,加快了新能 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国家已出台的补贴政策显示,中央补助标准将逐步减少, 地方补贴也存在调整的风险。近两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政府补贴退坡加快,2018 年综合补贴退坡约43%,2019年综合补贴退坡约53%。退坡加速给新能源汽车产 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销售120.60万辆,同比下降4%,首次 出现负增长。除政府补贴政策外,若未来其他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也将最终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财政补贴退坡的风险 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 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首次提出以电池能量密度为 一项参考指标进行补贴,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在保持2016-2020 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并改进补贴资金拨付 方式等。 2018年2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调整完 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 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取消了续航里程低于150公里的车型补贴, 财政补贴的系统能量密度标准由2017年的85-95Wh/kg提高到115-135Wh/kg,但 同车型补贴金额同比下降43%左右。

 2019 年3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再 次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取消了续航里程低于250公里的车 型补贴,财政补贴的系统能量密度标准由2018年的115-135Wh/kg提高到 135Wh/kg以上,但同车型补贴金额同比又下降53%左右。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4月,国家又将新能源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延长2年。但未来若国家取消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会进一步压缩整个新能 源汽车产业链的利润,迫使上下游企业降低成本。如果公司届时不能采取有效的 办法应对成本下降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路线变化风险 目前,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能量装置之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推 动了锂电池的市场扩张,动力电池已成为推动锂电池行业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但 在国家长期规划中,未来动力电池技术路线则还包括燃料电池、固态电池、锂硫 电池以及金属空气电池等,目前均尚未大规模商业化。若未来锂电池的性能、技 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则锂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 占甚至替代,公司作为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其收入和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的 不利影响。 

(2)技术创新不足、科技创新失败风险 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由于技术及配套工艺成熟、成本低、循环性能好等诸多 优势,目前已经被广泛的用作锂电池负极材料。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在国内居于 前列,且相关产品的性能稳定。但是,随着锂电池对能量密度、功率密度,以及 安全性能、循环性能等要求的不断提升,高容量、安全性高、稳定性好的新型负 极材料将会逐步成为市场追逐的热点产品。公司未来如果技术创新不足、科技创新失败,不能顺应市场变化而不断更新生产技术、开发性能更好、安全性能更高 的负极材料,将影响到公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能力。 (3)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保持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核心人员稳定是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特别是高创新能力、高稳定性的技术研发团队。因此,核心员工激励及引进的措 施对公司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若公司未能采取更多激励措施吸引更多技术 研发人员,同时尽可能地稳定已有的技术研发和核心人员团队,可能出现核心研 发人员的流失,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下滑带来的风险 受 2019 年 6 月实施的补贴退坡新政影响,2019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销量 为 120.6 万辆,同比下跌 4%。受此影响,2019 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 24.78 万辆,同比下降 7.39%。 报告期内,比亚迪为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2019 年,发行人对比亚迪主要 供应人造石墨 X6,应用于比亚迪全系列纯电动汽车(秦、宋、元、唐和 e 系列) 等。受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下滑影响,发行人 2019 年下半年对比亚迪出货量 减少较大,由上半年月均出货 700 吨下降至月均 360 吨,下降幅度接近 50%。2019 年度,发行人对比亚迪累计出货为 6,423.51 吨,较上年 8,706.58 吨减少 2,283.07 吨,降幅为 26%。 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的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以及去 年上半年“抢装行情”导致基数较高,共同造成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同 比数据下跌较多。根据比亚迪销量快报,2020 年 1-6 月比亚迪新能源车累计销量 60,677 辆,同比下降 58.34%。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对比亚迪累计出货为 2,472.88 吨,较上年 1-6 月 4,247.23 吨减少 1,774.35 吨,降幅为 42%;2020 年 1-6 月月均出货 412 吨,虽较 2019 年下半年 360 吨/月回升 14%,但如果比亚 迪 2020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继续大幅下滑,则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7 年、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82.33%、91.23%和 86.05%,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55.46%、62.75%和 40.62%,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相对集中 的现象与下游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的发展现状相一致,目前比亚迪、 宁德时代为动力锂电池行业的两大巨头,2019 年度两者动力电池装机量合计占 据国内动力锂电池行业装机总量的 69.08%。2020 年 1-6 月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 为 17.50GWh,前十大厂商占整体装机量的 94%,宁德时代市占率为 49.0%,位居 第一,LG 化学凭借配套国产特斯拉市占率为 14.4%,位居第二,比亚迪市占率 为 14.2%,位居第三,三者合计占比约 77.6%。上游知名负极材料供应商主要围 绕下游行业巨头布局,公司则为比亚迪的主要供应商,并自 2018 年 10 月起对宁 德时代批量供货,2019 年末开始对 LG 化学批量供货。 出于产品质量控制、新产品技术开发配套能力、出货量和供货及时性等多 方面因素考虑,一般大型锂电池厂商不会轻易更换合作多年的上游供应商,但如 果下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订单大量减少,而 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未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较高的景气,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扣 除非经营性损益后,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27.22% 和 14.64%。但受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下降影响,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销售 120.60 万辆,同比下降 4%,首次出现负增长;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 后净利润为 5,039.12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12.52%,主要因为与 2018 年相比,发 行人研发费用增加 623.26 万元、财务费用增加 314.55 万元、管理费用增加 252.08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729.48 万元,尽管其他收益(政府补助)增加 996.01 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减少 721.3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受市场或政策环境变化、自身经营管理状况等方 面影响,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偿付能力下降,未能按时履行货款支付 义务。

公司充分合理评估应收款项可回收性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于报告期各年度,分别计提坏账损失 1,095.12 万元,1,359.13 万元和 2,088.60 万元, 坏账损失对各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分别为-16.29%、-19.20%和 -30.75%。 2020 年 1 至 6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39.3 万辆,同比下降 37.4%,主要 受疫情影响及同期补贴退坡抢装基数较高,第一季度同比下降 56.4%,第二季度 同比下降收窄至 23.8%。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21,077.45 万元, 同比下降 32.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83.02 万元,同比下降 29.56%,主要受第一季度疫情影响,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61.12%,随着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复苏回升,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收窄至 8.25%,销售收 入逐月增长,其中 6 月因特斯拉 Model 3 在国内销售大幅增长至 14,954 辆带动 LG 化学订单加大,发行人 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310.69 万元已超过去年上半 年单月最高的 5 月主营业务收入(2020 年 1 至 6 月数据已经审阅)。 尽管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复苏回升,同时公司也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应收 款项回款管理,但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产销复苏回升停滞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 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因销售收入下滑或因大额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而面临经 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销售。天然 石墨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初级石墨等,人造石墨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主要为石油焦、针状焦等焦类原料,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行业竞争充分, 产品价格透明度较高,供应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近 两年来,针状焦价格大幅上涨并高位盘整,给人造石墨产品盈利能力造成较大负 面影响,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采购的焦类原料价格分别同比增长 155.30% 和 73.14%,2019 年度回落了 38.73%。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再次短时间内出现剧 烈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 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外协加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将石墨化、炭化及分级等工序委外加工的情况,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石墨化工序主要委外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石墨化加工费占人造石墨产品成本的比重为 50%左右,虽然受托 加工企业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及技术参数进行加工,产品质量有保障,但石墨化 加工费用高低对公司人造石墨产品的盈利能力产生了重要影响。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外协加工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6.41%、 42.44%和 41.19%。目前,公司 3,000 吨石墨化加工项目已经投产,1.2 万吨石墨 化二期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中,但仍不能满足自身加工需求,因此短期内公司石墨 化加工需求仍主要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解决,该工序对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控制 具有较大影响。若未来行业产能快速提升导致整个行业对石墨化外协加工需求增 加,从而导致公司外协加工成本上升,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随着国家环保要求提高,如果环保核查再次导致石墨化加工行业产能 紧张亦会导致公司外协石墨化加工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属锂电池行业,该行业为 国家政策鼓励的新能源、新材料行业。近年来,由于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前景较好, 参与到该行业的企业也逐渐增多,随着市场参与者的逐渐增加以及现有厂商陆续 扩大产能,这必然导致市场竞争日趋加剧。 另外,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波动,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政府补 贴退坡加速情况下,产品价格面临下游客户要求进一步降价的压力,进而影响市 场参与者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在技术创 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紧跟行业发展步伐, 则公司会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7)发行人作为比亚迪供应商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比亚迪作为车企同时也是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头部企业,其对合格供应商的选 择、认证程序较为严格,且认证时间较长,一旦达成合作,出于产品质量控制、 新产品技术开发配套能力、出货量和供货及时性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一般不会轻易 更换合格供应商,更换成本较大。自2012年开始,发行人与比亚迪展开合作以来,发行人与比亚迪签订了《生 产性物料采购框架协议》,规定若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1年。自2012年至今, 双方合作关系良好,期间未有中断合作的情况。但近两年来比亚迪产能扩张较快, 发行人占比亚迪采购总额的比重呈下降趋势。随着2019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的成 立,比亚迪将逐步分拆其电池业务,加大动力锂电池的对外销售,若未来发行人 产能扩张步伐无法满足比亚迪需求,则发行人主力供应商地位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 39,168.11 万元、56,810.22 万元和 54,536.3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97%、94.75%和 84.48%,报告期各期末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公司已对存在财务经营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的公司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 中,对公司 2017 年第二大应收账款客户河南捷源盛于 2019 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 1,625.00 万元。但不排除未来行业竞争激烈,导致下游客户突然倒闭破产等重 大不利影响因素或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应收票据不能 及时兑付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40%、22.13% 和 22.00%,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其中 2018 年度主要源于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 毛利率下降,2019 年度主要源于人造石墨毛利率持续下降。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毛利率分别较上期下降 13.96 个百分点和 15.51 个百分点; 人造石墨毛利率 2017 年度为 30.36%,2018 年度毛利率下跌至 23.57%,较上期 下降了 6.78 个百分点,2019 年度毛利率下跌至 21.52%,较上期下降了 2.05 个百 分点。 2018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到 30%以下,除了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 退坡影响,下游客户要求降价压力大外,石油焦类原料价格高位盘整和初级石墨 价格上涨则是另一个重要原因。2019 年度公司毛利率较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随着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未来公司如果不能持 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出更具竞争力、更有性价比的新产品,则公司存在毛 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3)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6,277.34 万元、 59,954.88 万元和 64,552.8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5,024.82 万元、5,760.44 万元和 5,039.12 万元。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内营 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净利润总体较为稳定,但不排除未来由于锂电池材料行业 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市场格局发生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等因素发生 重大改变,从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盈利能力出现下降的风险。 

(4)存货期末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占流动资 产比重较高。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8,714.01 万元、19,785.51 万元和 14,957.8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4.59%、24.01% 和 19.23%。 公司采用以订单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并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提前安排采购、 生产,并保持适当的产成品库存规模。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较好,但 如果未来下游动力锂电池客户因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恶化,出现违约撤销订单, 将会导致公司原材料积压、在产品和产成品出现贬值;或者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进而无法执行订单,将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从而公 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低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0,986.66 万元、-5,501.38 万元和 6,543.46 万元,报告期前两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相差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的快速扩大, 应收账款余额、存货余额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较多,另外公司的收付款较 多采用票据结算,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差。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不能按时结算或及时付款,将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从而给公司 生产经营带来不利风险。

 (6)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2017 年 10 月 23 日,福建翔丰华取得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税局和福建省地税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5000027),有效期三年。 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延续, 则公司无法持续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率或将增加,将对 企业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五)法律风险 

(1)房屋租赁风险 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承租了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村公陂 小组大门正对面八跨(办公室除外)的仓库以及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村公 陂小组宿舍三楼一间,租赁面积合计 1,568 ㎡,租赁期限为 2016.10.15-2018.10.14, 后续租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该房产的权利人为黄川黔,该房产所在地块因历 史遗留问题尚未办理房产证,该租赁亦无法办理备案手续。 尽管该租赁房产仅用于公司向比亚迪运输产品的中转仓储之用,公司容易在 较短时间内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场所,但如果发行人到期不能续租或者未来相关 政府部门将租赁厂房列入拆迁计划,发行人仍面临搬迁期间给生产经营造成的不 利影响的风险。 

(2)钟英浩税收补缴的风险 钟英浩 2014 年 6 月对外股权转让过程中按出资额进行平价转让,因未实际 获得应税所得而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及缴纳。根据当时有效的《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 号)及《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0 年第 27 号)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存在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而参照每股净资产或转让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 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进行征税的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 再给予行政处罚。”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钟英浩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就 上述补缴事项而作出的任何处罚通知或函件,且前述行为已超过《税收征收管理 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钟英浩已经出具承诺函,如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本人 缴纳因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钟英浩将根据要求申报纳税。


(六)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鹏伟、钟英浩。截至本上市 保荐书签署日,周鹏伟持有翔丰华 15,620,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78%; 钟英浩持有翔丰华 6,439,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862%,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29.4140%的股权。 本次发行人完成后,周鹏伟持有翔丰华的股权比例降至 15.6208%,钟英浩 持有翔丰华股权比例降至 6.4397%,两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降至 22.06%。 自 2010 年合作创业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两人 一直密切合作,在公司所有重大决策上均在事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并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同时北京启迪、江苏启迪、银杏自清、启明智博、华创策联、常州武岳峰、嘉兴 武岳峰、鼎峰高佑、点石创投、前海基金、永安鼎峰、万林国际等股东出具了《不 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声明与承诺函》。上述安排有利于稳定实际控制人周鹏伟、 钟英浩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持续、有效控制。但另一方面,上述共同控制状 况也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管理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 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本次发行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提高。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运营管理、产品研发与 质量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有 效地对管理体系进行调整优化,或者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 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将面临 较大的管理风险。 

(七)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 3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该项 目建设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在短期内大幅提高。虽然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 过充分论证,并针对新增产能消化制定了中长期营销战略和人才储备计划,由于 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是历史经验数据的预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 后,可能存在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从而导致 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及时消化、原材料成本上升、产品售价不达预期以及毛利 率水平下滑等实施风险。

 (2)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本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但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 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

 (3)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关于防控工作 的通知和要求,2-3 月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季度开始逐步恢复正常。 但疫情对下游新能源汽车销售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 2020 年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10.5 万辆和 11.4 万辆,同比分 别下降 60.2%和 56.4%。 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情况的好转,同时 2020 年 4 月国家又将 2020 年底到期 的新能源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 2 年,对市场需求形成有效支撑,2020年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0.4万辆,环比增长26.83%,同比下降31.58%。 二季度公司的销量、收入、净利润环比均有大幅提升,但不排除若全球疫情在较 长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下游企业的需求将减少或者放缓,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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