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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04

中商产业研究院商情报网讯: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据了解,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消防产品、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深圳市泛海三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73,802.6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83,051.1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93,523.25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6,045.90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6,343.45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9,409.93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3,581.48万元、59,260.61万元、65,357.2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68%、62.04%、58.94%,虽然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占总资产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基本匹配。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金额较高,主要与公司所处消防行业的经营特性及销售模式有关: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主要为消防工程商、建筑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受工程项目周期和资金结算时间较长的影响,公司对客户的货款回收周期较长。

虽然公司已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并且已从应收账款源头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但仍难以完全避免客户因经营状况波动而无法按期回款的情况,如客户经营出现恶化,公司面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二)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058.59万元、7,447.64万元、10,108.95万元,存货逐期增加,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8%、7.80%、9.12%。公司存货逐期增长主要是由于生产规模扩大、销售订单量提高,公司提高了安全库存规模。公司存货均为正常生产经营形成,不存在产品滞销和大额减值的迹象,但存货增长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已对存货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但若公司未来存货管理不善或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存货将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消防产品扩产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消防产品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自动化程度,解决公司生产瓶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该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将得到大幅提升,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果市场需求、技术方向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市场情况以及目前公司相关产品的价格、成本、费用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合理的测算。

但是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经济效益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无法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景气度变化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消防产品等,属于消防行业。消防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宏观经济波动关联较为紧密,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由于我国经济现阶段正处于结构调整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速逐渐放缓,未来宏观经济的景气度将面临一定不确定性。若我国经济的景气度降低,房地产、市政等各个领域对消防产品需求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消防行业前景广阔,近年来发展迅速,市场需求不断增加,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市场潜力吸引了众多市场主体参与其中,行业竞争有所加剧。一方面,国际厂商通过并购、合作及独资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欲凭借长期的专业积累和技术、资本优势抢占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讯、互联网等行业的部分领先企业也开始基于其自身技术积累,发展相关多元化业务,加入消防行业竞争。公司在国内市场耕耘多年,在一些区域市场已经取得较高市场份额,具备一定技术优势、客户优势和规模优势。但若公司不能利用已具备的优势,积极进行技术、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巩固和提升自身的优势地位,则可能因行业竞争加剧,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六)产业政策变动及行业监管的风险

消防行业监管较为严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指出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证产品质量,或持续满足行业监管的有关规定,出

现违法、违规等情况,或者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影响持续经营。

(七)生产经营场地租赁风险

三江电子及其子公司生产、办公所使用的多处场所为租赁取得。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承租143处、租赁面积合计50,195.72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仓库、全国各地商务中心办公、员工宿舍等。其中,共7处、租赁面积合计1,308.89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出租人未提供权属或相关证明文件,占公司全部房屋租赁面积比例为2.61%;共2处、租赁面积合计376.00平方米的租赁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占公司全部房屋租赁面积比例为0.75%。上述9处租赁房屋全部用于外地商务中心办公、仓库和员工宿舍。若因出租人权利瑕疵而影响租赁合同履行或者出租方违约等情况,可能导致需要重新选择办公场所、仓库和员工宿舍,对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泛海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已经出具承诺:就三江电子(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上市前承租的物业,若三江电子因租赁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物业或划拨土地上的物业被有权部门处罚或责令搬迁,泛海投资及卢志强先生愿意无条件承担三江电子因受到处罚而支付的罚款、因不能继续承租该等物业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并对三江电子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

若三江电子因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与出租方产生诉讼、仲裁等纠纷,泛海投资及卢志强先生愿意无条件承担三江电子因该等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和费用,以保证三江电子不因承租该等物业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潜在经济损失。

对于未能提供出租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划拨地的租赁合同,存在因出租人权利瑕疵而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以及房产租赁期限较短,存在到期无法续约的风险。

(八)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与技术紧密结合,依靠先进的技术得以为客户提供最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同时新技术的应用也关系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尽管公司持

续进行研发方面的投入,但是依然存在技术的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大大超出预期,未能及时准确推出适应市场需求新产品的风险。

(九)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消防产品行业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型产业,人才是行业企业的核心资源,保持一支规模适当、技能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是行业企业生存发展和取得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公司的管理团队及人才队伍保持稳定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虽然公司现有企业文化、管理及激励制度能保持现有管理团队和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但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如造成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江电子、三江科技已分别于2017年、201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泛海数据主营自制软件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业务,根据《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规定,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泛海数据于2019年展开经营并符合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求,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等规定,三江电子、三江科技、泛海数据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加计扣除。

如果未来三江电子、三江科技、泛海数据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等外部因素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将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2018年5月1日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后税率为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分别为1,334.01万元、1,698.70万元、1,766.1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95%、25.09%、16.71%。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或者公司不能持续符合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的条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其他政府补助除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外,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还包括专项资金、科研经费、补贴等。报告期各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97.91万元、1,170.55万元、1,440.14万元,公司存在政府奖励、补助政策变化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影响的风险。1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15%、12.28%、17.0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匹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快速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初至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乃至全球扩散。为切断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我国各地政府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人员流动、物资流通受到限制,国内大量企业出现了延期开工、复工的情况,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运输、客户验收等环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2020年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下滑风险。

(十三)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应当中止。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发行人价值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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