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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祥科技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11

中商情报网讯: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据了解,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LED显示屏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4、主要财务指标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LED显示屏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由于租赁屏产品的应用场景特点,除应具备广视角、高对比度、拼接无缝、高画质等显示品质外,其不可避免地需要反复进行安装、拆卸以及运输,因此还需具备箱体轻薄、安装快捷、维护简便等特点,对生产厂家在产品的外形设计、结构设计、材料选型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进而需要研发人员在产品设计时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和应用场景,反复模拟现场使用,对厂家整体技术水平、研发和制造工艺的创新能力要求较高。租赁屏应用终端领域呈现进一步拓展的趋势,随着应用场景和客户需求的进一步丰富和多元化、个性化,如公司不能持续面向下游需求推动技术、工艺、产品创新或创新失败,则可能无法适应下游客户及终端应用领域的需求,对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不能持续进步的风险

公司从设立之初就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通过持续的研发和创新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公司目前LED显示屏整屏亮度校正精度可控制在±2%以内、色度控制在±0.003以内,户外屏可达5,000:1的对比度,灰度可达65,536级,动态显示屏刷新率可以达3,840Hz以上,显示屏平均无故障时间可达10,000小时,连续使用3年死灯率控制在0.01%以内,多项性能指标为国内先进水平。随着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行业竞争将愈加体现为技术实力的竞争,只有进行不断的技术革新才能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若未来公司不能实现持续的技术进步并保持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会被削弱。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公司一贯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建立了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积极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且部分研发技术人员已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虽然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稳定科研人员队伍,但是仍不能排除未来科研人员流失的可能。若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情况,将会削弱公司的研发能力,进而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②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长期以来持续的产品与技术创新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除部分已申请专利外,另有多项技术以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的形式保有。核心技术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一旦失密,将会对公司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为保护该等核心技术,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系列保密措施,但仍可能存在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LED显示屏应用领域前景广阔,但目前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份额较为分散,且新的竞争者不断涌入,市场呈现出同质化竞争格局。此外,近年来,随着境内同行业公司如艾比森、雷曼光电、洲明科技、奥拓电子、联建光电及利亚德等公司发行上市,众多本土LED显示屏企业蓬勃发展;同时,随着国际LED显示屏产业向中国转移,境外竞争对手陆续在国内建立生产基地,我国LED显示屏行业竞争呈加剧之势。未来,若本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存在公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2)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LED显示屏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并有竞争不断加剧的趋势。近年来,随着节能环保观念日益深入人心,LED产品应用日趋普及,上游外延片和芯片行业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产能扩张、成本下降,由此给中下游应用产品的降价提供了较大空间。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下降,LED产品市场价格呈现下降趋势。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相关产品价格的下降将成为LED应用行业发展中的必然趋势,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则将加剧这一趋势。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呈现不断加剧的态势,公司不排除采取降价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下降。由此,公司面临着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价格下降的同时毛利率同样面临下降风险。

(3)国际业务拓展风险

境外市场是公司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LED显示屏等产品已销往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和非洲等地区。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1,654.42万元、33,871.50万元和39,136.7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20%、43.36%和44.49%,公司的经营状况在较大程度上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相对于境内市场,境外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境外贸易政策和税收制度变化、商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等都会加大公司国际业务拓展及经营的风险。

(4)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LED应用领域得到了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等多个文件明确提出鼓励、支持LED产业发展。如果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疫情造成国内各行业停工、部分国际航班取消、行业展会及文体活动取消或推迟召开等,造成发行人所处的LED应用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或延迟,将对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如果未来疫情危害升级,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927.50万元、39,386.23万元和51,915.6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3.18%、50.82%和54.3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比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同时若下游客户受到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或者集中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或宏观经济重大调整,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发生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产生坏账的情况,会使公司资金周转率与运营效率降低,增加公司的流动性压力,并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风险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外销收入分别为21,654.42万元、33,871.50万元和39,136.71万元,汇率变动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存在一定的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持续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性价比优势将被削弱,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16.60万元、-528.14万元和-441.5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外销收入的不断增长,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不稳定,将可能因汇率波动而使公司产生较大的汇兑损失。

(3)税收政策风险

①所得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44200198),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2015年至2017年;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1903),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0年。故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享受15.00%的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

②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LED显示屏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17%、16%和13%。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收到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1,511.12万元、3,826.84万元和1,961.87万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比例分别为2.71%、5.12%和2.40%。LED显示屏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出口退税政策在可预期的未来将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虽然出口退税金额不直接影响公司净利润,但如果国家取消出口退税政策或降低出口退税率,则不可退税部分将影响公司经营成本。在外销收入金额不断增加情况下,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的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部分合同签订方与付款方不一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合同签订方(或形式发票PI中的买方)存在委托经办人、关联方、金融机构、商业合作伙伴等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形。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第三方付款总额分别为1,359.16万元、806.35万元和810.38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1%、1.02%和0.91%,且主要为外销客户。

发行人产品销售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部分客户由于其所在国家、地区的税收制度和外汇制度等制约因素,在跨境交易的付款环节中往往委托第三方代为付款;部分客户因其内部商业约定,由其关联方、经办人或控股股东代为支付,从而引致第三方付款情况。鉴于上述第三方付款涉及的客户及受托付款方的数量众多、分布区域分散,且该等情形发行人难以控制,故上述第三方付款情况预计将持续存在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中。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发生上述第三方付款情况引致的与客户或受托付款方的任何纠纷,第三方付款情况亦未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第三方付款发生时,如果客户未将第三方付款人提前通知公司,公司不能及时取得付款方或代付款方的确认,会影响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协议履行情况,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如果款项性质不能准确确认,容易导致公司资金管理、应收款项目产生混乱,加大公司财务管理的难度。

(五)法律风险

(1)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共涉及15项未决诉讼和法律纠纷。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13项(其中1项诉讼中同时作为反诉被告),作为被告的诉讼2项。其中,涉及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为本公司与深德彩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彩光电”)之间的诉讼案件,简要情况如下:2019年3月18日,发行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德彩光电并获立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a)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涉案产品,并立即销毁相关产品、半成品及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

(b)赔偿经济损失、公证费以及律师费合计1,020.18万元。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上述发行人起诉德彩光电的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019年10月15日,发行人接到德彩光电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传票,德彩光电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

(a)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涉案产品,并立即销毁相关产品、半成品及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

(b)赔偿经济损失、调查费以及律师费合计770万元。针对德彩光电诉发行人案件,2020年1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粤03民初3847号”《民事判决书》,鉴于被诉侵权产品之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德彩光电相关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德彩光电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2020年3月10日,德彩光电以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为由提起上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判令:

(a)依法撤销(2019)粤03民初3847号民事判决;

(b)依法裁定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支持上诉人德彩光电的全部诉讼请求;

(c)判令发行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该项诉讼尚未作出二审判决。除本公司与德彩光电之间的诉讼外,本公司其他未决诉讼主要为客户拖欠公司货款、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等引发的诉讼公司无法保证所涉及的任何诉讼的判决都会对公司有利,亦无法保证公司针对诉讼及纠纷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足以覆盖因此而带来的损失。

若公司对诉讼相关风险的评估发生变化,公司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对应的风险覆盖也将随之变动。另外,公司未来还可能面临潜在的诉讼或纠纷,可能给公司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损失。公司目前或者今后发生的争议或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原则,产品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开发,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72项、外观设计专利27项、软件著作权7项,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手段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专利相关的诉讼纠纷,不排除将来知识产权遭受侵害或者发生纠纷或诉讼的可能,也不排除将来引发下游客户因专利相关产品质量问题起诉公司的可能,如果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受到侵害,将给公司造成损失。

(3)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目前,公司无自有的房屋建筑物,主要办公和生产场所系向第三方租用。若租期届满后,公司未能及时与出租方签订续约协议,或因出租方的因素导致提前搬迁,公司将面临生产活动暂时中断的风险。公司租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横坪路越发工业区10号A栋作为生产经营场地,租赁期限为2019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该处建筑物属于历史遗留建筑物,故无权属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土地整备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2月4日出具证明,证明该等建筑物没有权属文件系历史遗留;该等建筑物及对应土地已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作为历史遗留建筑物办理申报手续;这一情况不会构成对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实质性障碍;该等建筑物未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未被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于租赁期限内没有政府规划对其进行改造或拆除,预计光祥科技自证明出具日起未来五年内能够继续租赁该等建筑物。尽管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了上述证明文件,发行人目前租赁使用的该处生产场所仍然存在一定的搬迁风险,可能会对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六)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现峰和张传艳合计持有本公司67.84%的股权,本次发行成功后,张现峰和张传艳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处于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安排上尽量避免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现象的发生,但张现峰和张传艳可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进而影响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因此,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18年度、2019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一会计年度增长34.52%、12.66%,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已达89,200.67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增速较快。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拥有独立健全的产、供、销体系,并根据长期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先后已取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UL、MET、TUV、CE等多项国际认证等。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实施良好。后续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的陆续开展,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将对公司的管理、控制能力形成挑战。因此,公司面临规模不断扩大引致的管理能力不足及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七)募投项目引致的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净资产将迅速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导致建设期内部分费用支出快速增加、固定资产快速增加和折旧费用的上升。由于投资项目的收益存在滞后性,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并使用后,将导致公司短期内成本和费用上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甚至可能出现募投项目费用支出增速超过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的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促进作用。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

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经过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发生变化等引致的风险;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本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八)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创业板上市规则》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发行人在实际发行时可能由于发行认购不足,未能成功上市,出现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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