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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汽车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13

中商情报网讯: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据了解,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制造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重卡、中卡、轻卡、其他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1,091,,877.55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1,149,958.19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1,155,200.88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54,838.1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64,798.47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45,032.54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1、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融合度降低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制造企业,已取得的主要核心科技成果包括整车集成仿真分析技术、驾驶室设计技术、零部件验证技术、整车测试标定技术、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技术、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控制系统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成果。

以此为基础,公司成功开发了涵盖燃油类、燃气类货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多款产品,具备较强的整车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能力,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融合度较高。但是若未来相关产业受政策法规变化、技术路线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购车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发生改变,而公司的相关科技创新成果又未能及时跟进,则存在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融合度降低的风险。

2、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品牌认知度不足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以重卡、中卡及轻卡为主的商用车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自2016年开始实现新能源物流车对外销售,2019年实现新能源乘用车对外销售,相对商用车而言公司的新能源整车特别是新能源乘用车的产品历史较短,因此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与商用车相比差距较大,相应品牌认知度的提升需要一定的销量规模作为基础。因此若后续公司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增长不及预期,则存在品牌认知度不足的风险,从而会影响公司新能源乘用车的销售情况。

(二)技术风险

1、核心生产工艺更新与产品更迭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现拥有关键总成、重要零部件等多项授权专利,并拥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专用车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新产品开发流程体系,从市场客户需求到产品规划、方案设计、工程设计、试制验证、试验验证,各个环节确保产品最终满足市场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同时通过核心的生产工艺流程保证产品在开发过程中质量可靠稳定,已先后开发了燃油类、燃气类货车及新能源物流车、客车、乘用车等产品。但如果公司在后期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因较长的开发周期导致产品无法满足未来下游运输客户的需求或产品更迭未能与最新的国家、行业法规政策或地方交通运输管制相适应,公司将面临社会环境进步、产品技术更迭带来的经营风险。

2、高端技术人才匮乏的风险

汽车整车(尤其重型卡车和新能源车辆)的生产对技术本身有着极高的要求,且受行业资本密集型特点影响,我国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特别是重卡制造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以资金实力雄厚的央企和国企居多,公司作为民营重卡领域龙头企业,其整体技术水平与对标的央企和国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行业内高端技术人才储备相较于一汽解放、东风等龙头企业,仍存在不足。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行业地位的提升,公司的研发项目特别是高端技术研发项目将逐渐增多,对技术研发人员的需求增加的同时,若公司不能及时发展培养相关高端人才储备,则可能面临高端技术人才匮乏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尤其是重型工程车及运输车的需求与基础设施投资、交通运输景气度等宏观经济重要影响因素强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商用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基础设施投资预期强烈,交通运输景气度高,汽车的消费需求旺盛会拉动上游整车生产;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基础设施投资不达预期,交通运输行业低迷,则汽车的需求将出现萎缩进而影响上游整车生产的扩张速度。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尽管当前我国卡车生产企业较多,但是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以重卡领域为例,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数据显示,在重卡行业前十强整车制造企业名单长期被一汽解放、东风集团、中国重汽等资金实力雄厚的央企或国企所占领,大运汽车作为销量排名靠前的少数民营企业,其重中轻卡产品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均面临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同时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带来的利润增长空间,特别是重卡行业持续增长,未来还将吸引新的竞争对手进入,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同时,虽然公司在商用车整车制造市场特别是重卡市场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但在乘用车领域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相对较弱,同时考虑到部分竞争对手进行产品价格竞争,或者采取激进的信用政策的可能,公司存在无法实现自身业务发展目标,进而面临整车制造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环保政策执行力度不达预期风险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行业内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政策与行动计划,重卡排放限行、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等关键词被多次提及。与此同时,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成渝地区等多个重点区域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并且范围不断扩大。随着环保政策执行不断落地,以重卡为代表的商用车产品置换更新需求均超出预期。但是如果未来环保政策执行力度不及预期,导致运输行业车辆更新需求减少,则会影响企业的整车销售规模。

4、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国制造》、《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等,上述政策为新能源产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空间,也为公司的新能源物流车和客车的销量与利润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但是,为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采取了退坡式的补贴机制,即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金额逐年降低。在这种机制下,如果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升高,且运营成本较传统燃油汽车没有较大优势时,未来可能出现因下游物流运输行业或客运行业对新能源车辆的需求减少,而对公司新能源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如果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或新出台的政策发生了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各年度新能源汽车生产量、销售量: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注:公司2018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销数量显著减少,主要系前期补贴资金占用较大,本公司应收补贴款及尚未确认应收的补贴款较大金额未回款所致。随着后续所出售新能源汽车行驶里程陆续达到国家补贴发放标准,以及新能源补贴陆续发放,相应资金回笼后,本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产销将有所恢复。

报告期内各年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及对应的车辆发出时间: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报告期内各年末已销车辆未确认收入的数量、收入金额、成本金额: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5、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56%、43.76%和44.19%。公司客户有一定的集中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的经销模式为每个省份选定一个或几个总代理商进行经销,而公司产品销售份额占比上,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等省份由于较为靠近发行人生产基地,区位优势明显,因此排名靠前的经销商销售占比较大且较为集中。另一方面,由于经销商对商用车的产品性能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网点的铺设建立需要时间,在与整车厂的合作关系稳定后,同一经销商一般集中经销少数几家整车厂品牌。同时,公司发展前期资金及产能相对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对全国各省份的各级经销商渠道全面合作。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业务关系稳定,合作时间较长的经销商,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流失或客户发生较大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6、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各期第一大客户均为山西建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至2019年对其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3.52%、26.28%以及30.60%。该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除了所在位置最为靠近发行人生产基地,区位优势最明显之外,还与其历史沿革与其他经销商不同有关。与其他省份经销商不同,该经销商脱胎于大运汽车原有销售体系,其所起作用是承接原大运汽车已经营多年的经销网络,为山西区域客户提供分期付款购车业务,因此自成立之初已经具有相当规模的客户基础,而其他省份经销商更多需要依靠其自身资源在当地开发新的销售渠道。尽管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具有一定的商业合理性,且该客户系山西省国有企业运城城投的全资子公司,但是若后续该客户的经营状况恶化或客户资源大幅流失,则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7、经销模式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的销售模式为经销模式,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内,公司与各地经销商签订区域代理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签约区域内以买断方式对公司指定产品进行销售的模式,同时在合同中对每家经销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公司借助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及较为快速的方式扩大销售区域并提升市场占有率。尽管公司十分注重对经销商在销售价格、销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以及回款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管理,并通过较为科学的销售管理体系不断深化销售网络管理。但若个别经销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能遵守合同约定或者有效执行,可能会导致经销商构成违约经营,则有可能导致公司声誉间接受损或产品销售发生区域性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部分核心部件对外采购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车生产过程中包括发动机(动力电池)、变速器、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在内为对外采购,尽管整车制造行业上游发动机(动力电池)、变速器、车桥等核心部件在国内外已经有众多知名、成熟的生产商,技术日趋成熟、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并且发行人也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包括车桥在内的相关零部件自制率,但是若部分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出现大面积产能不足而无法按期供应,或者供应价格急剧上升,则会使得发行人的核心零部件供应无法保障造成减产,或者因采购成本上升而降低发行人的产品毛利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获得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科高发[2015]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414000014,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获得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科高发[2018]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14000302,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公司的子公司成都大运于2015年10月9日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高企认[2015]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51000235,有效期三年,成都大运于2018年6月向地方政府申请重新审定。2018年9月14日,成都大运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51000140,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成都大运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公司的子公司湖北大运于2018年11月15日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42000839,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2017年度湖北大运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2019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上述政策以及公司备案,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利润的影响如下: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若未来公司及子公司出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情形,则公司不能继续按照15%优惠税率而需按照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风险将对公司利润水平与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远勤山先生。远勤山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远勤山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11,342,00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0580%,并通过大运九州、大运集团控制发行人800,000,000股股份,共计控制发行人811,342,0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的75.6822%。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战略和重大决策,若权利行使不当则可能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将面临人才培养不到位、人才引进不及时、内控制度不完善等潜在困难和挑战。未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若无法匹配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的发展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3、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若未来公司对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缺乏竞争力,可能会影响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产生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业务持续增长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由于公司销售规模逐年快速增长,从而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3.91%、30.43%和31.85%。应收账款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应收账款对应客户的信用和回款情况整体良好,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5.46%、88.72%和70.76%,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应收地方补贴和营销补贴受拨付进度影响,相应款项发放较慢所致。

未来期间,如果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因客户财务状况及付款政策变化等原因而降低,则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新能源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易受新能源汽车政府补贴发放时间及进度的影响,这也会影响客户对公司的回款速度。

2、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8,051.26万元、340,951.24万元和254,958.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91%、39.35%和31.42%。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金额较大,主要与公司新能源车辆的收入确认政策有关,由于发出商品均有明确的客户及合同,因此相应发出商品的减值风险较小。但是,由于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金额较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若后续受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发行人对发出车辆运行管理不善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则仍然可能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3、2017年及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609.25万元、-43,371.74万元和64,237.61万元。其中2017年及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应收账款及存货占用流动资金逐年增加。尽管2019年随着应收账款及存货占用流动资金的较少,公司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但若公司未来相应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者存货无法及时通过销售变现,则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后续仍有可能为负,公司营运资金也可能面临一定的压力,在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上,存在一定的风险。

4、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3.53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对外担保”。如果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能及时归还相应借款,公司将面临承担履行担保责任的或有风险。

(六)法律风险

1、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一直以来,公司对产品质量十分注重,公司拥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专用车五大工艺生产线,公司生产的汽车也均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性认证,即CCC认证,得到了准许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许可。同时,为加大公司产品质量保障力度,公司确保用户在车辆报废前,只要使用大运正品配件,即可享受新车该配件的质保期限,在保期内享受质保服务。

但随着终端用户对整车安全性能及操控性能要求的日益提高,以及环保政策要求的日趋严格,对公司整车产品的安全性、可操控性、环保排放指标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尽管公司极为重视产品质量并付出了诸多努力,但由于产品质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仍不能完全排除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因素。一旦出现整车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交通事故或者因排放指标不达标而被环保机构处罚,公司不仅将面临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风险,同时还会对公司整体品牌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

2、诉讼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共有8起,详细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事项”。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适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如发行认购不足或发行未能达到预计上市条件的市值要求,将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八)其他风险

1、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风险

公司三大整车生产制造基地中的中卡研发制造基地位于湖北十堰,由于本次新冠疫情对湖北省的影响较为严重,且为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对新冠疫情的防控部署,公司湖北十堰工厂复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从2020年1-3月的商用车市场产销量来看,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1-3月,国内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79.0万辆和79.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8.7%和28.4%。具体到卡车而言,2020年一季度我国卡车产销分别完成72.08万辆和72.76万辆,同比分别下滑29.25%和28.23%;

其中重卡产销分别完成26.19万辆和27.4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33%和15.80%,除春节因素对行业销量下滑的影响外,新冠疫情对重卡的终端交付和上牌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预计未来新冠疫情对重卡需求短期内仍会有一定负面影响。

尽管公司其他生产基地未受到明显影响,位于湖北十堰的中卡生产基地也于2020年3月12日逐步复工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且后续宏观层面的对冲政策逐步推动景气度回升,但是若未来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未来公司生产经营、订单获取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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