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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药业首次发布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14

中商情报网讯: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据了解,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抗肿瘤药物改良型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主要产品为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

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平稳增加以及净利润亏损逐年减少,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21,374.28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22,932.78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27,761.70万元,2020年资产总额截止3月31日为26,961.28;2017年净利润为-1,006.5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258.90万元,2019年净利润为-31,522.44万元,2020年净利润截止3月31日为-557.39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发行人核心产品尚未上市销售,公司尚未盈利并预期持续亏损

截至目前,发行人的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仍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中,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发行人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06.51万元、-1,258.90万元、-31,522.44万元和-557.39万元。未来一段时间内,发行人预期将持续亏损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二)发行人核心产品上市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正在进行新药上市注册的审评审批,已经完成了新药综合审评、临床现场检查、新药注册检验等审评程序。根据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7月1日起实行),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对于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生物制品等,药品审评中心将通知药品核查中心组织进行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由药品核查中心协调相关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步进行上市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发行人还需要接受生产现场检查。若发行人建立的新药生产线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未能通过上市前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将可能导致公司新药无法按期获批上市,或增加额外的生产线改造投入等。

(三)发行人如果未来几年内仍未实现盈利,公司上市后亦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发行人若自上市之日起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的财务状况,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

虽然发行人预计未来4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持续不盈利的可能性较小,但截至目前,发行人的核心产品仍在上市申请审评中,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业务,存在持续无法盈利的可能性,发行人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进而可能导致触发退市条件。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四)药品生产风险药

品生产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并接受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督和检查。发行人的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如果获准上市,需要组织生产人员、设备、原辅料等多种资源要素进行生产。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生产过程受到工艺控制、设备状态、原材料供应、人员操控水平等多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未能严格遵循相关监管标准生产,或者在原辅料供应、生产设施等出现短缺、故障,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或无法提供用以满足商业化销售和临床试验样品需要的药品,从而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新药研发。如果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并将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使公司遭受重大的损失。

(五)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发行人研发的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申请的适应症为非小细胞肺癌,属于化疗药物。目前抗肿瘤药物及技术发展和创新非常迅速,以肺癌为例,治疗方法已由传统的手术、放疗、化疗,发展到靶向疗法、免疫疗法、基因疗法等多种治疗方法并存的阶段,同时各种治疗方法也相互融合,出现靶向+化疗、免疫+化疗等新的治疗探索,各种新的药物也不断研发。如果出现在疗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有重大突破的新疗法和新药,将对现有上市药品和在研药品造成冲击。如果发行人的药品适应症领域出现更具竞争优势的药品,发行人研发的药品将面临技术升级迭代带来的竞争压力和风险。

(六)药品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尚未实际销售。发行人研发药物获得批准后,需要建立遍布全国范围内的营销网络和营销人员队伍,开展有效的市场和学术推广活动,制定规范、完善的市场营销措施。这些对发行人来说都是新的挑战。如果发行人营销网络建设和营销措施不完备,未能让产品获得市场各方的认可,将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研发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从而影响发行人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七)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不确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的紫杉醇胶束获批上市后,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及进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产品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费用,该等情形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即使未来公司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政府部门亦可能限制销售价格或者限制报销比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八)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生命安全,因此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发行人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受损,甚至危及公司拥有的药品生产、销售相关资质。由于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药品质量受到较多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九)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风险

发行人基于对当前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未来发展潜力及行业发展前景等诸多因素作出预计估值分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应当中止发行。由于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及发展前景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本次发行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而中止发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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