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14
中商情报网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据了解,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为泛半导体、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工艺介质和工艺环境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1)气体化学品供应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及配套服务;(2)高纯特种气体的生产、销售;(3)洁净厂房配套系统的设计、施工。
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四)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在工艺介质供应系统微污染控制、流体系统设计与模拟仿真、生命安全保障与工艺监控、高纯材料合成与分离提纯、材料成分分析与痕量检测、关键工艺材料再生与循环等领域形成核心技术,帮助发行人在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以及高纯特种气体业务中维持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业务的延伸奠定基础。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专利75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为维护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严格保护核心技术不被泄密,发行人与核心员工均签署了附带不竞争和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等技术保密措施。尽管如此,发行人仍存在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发行人主要为下游泛半导体、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以及高纯特种气体产品,其主要业务与下游客户的精细化生产工艺发展相关,发行人需根据下游市场的工艺发展方向以及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判断。若发行人不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成果与客户需求相结合,发行人可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从而导致产品无法满足客户高纯度要求或不具备经济效应的问题。
(二)经营风险
1、业务规模受下游政策影响而出现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报告期内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收入逐年增长,2019年度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87.00%。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来源依赖于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现阶段国家层面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发展,近年来新建了众多先进制程集成电路工厂和高世代面板生产线,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上游服务厂商带来了巨大的业务机会。
虽然发行人下游客户覆盖范围广,一定程度上能够平抑下游行业波动给发行人业务稳定性带来的风险;同时,发行人可基于存量客户拓展技改工程、设备制造、配件综合采购及运营等服务,并积极布局前端的高纯特种气体业务和后端的减排及资源再利用业务,但仍不排除在极端情况下,出现下游行业投资集体性萎缩而新增业务又无法有效开展的问题,从而导致发行人出现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2、自产高纯特种气体业务发展不如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致力于为泛半导体、光纤通信、医药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气体、化学品供应系统的全流程服务。在上述业务基础上,发行人已培育出高纯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为下游泛半导体行业客户提供关键材料支持。尤其是在砷烷、磷烷气体方面,发行人已经成为国内少数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厂商,并将其作为未来重要的盈利增长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行人计划在现有产能基础上继续新增砷烷和磷烷的产能。受自主研发周期、监管部门审批流程以及客户认证周期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砷烷、磷烷气体销售规模较小。发行人自主生产的砷烷、磷烷产品在业务拓展上可能面临,下游客户产品认证周期长、同行业竞争对手挤压等诸多困难,从而导致发行人产能消化不足,进而导致自产高纯特种气体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开展中会使用到大量的阀门、管道管件等原材料,原材料成本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大。由于发行人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需根据客户不同需求进行专业化、定制化的设计及采购,部分原材料是在项目中标之后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采购,未提前进行备货,无法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如果因为对部分原材料因交期要求较高,导致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高纯特种气体业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以及废弃物的排放,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持续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扩大,“三废”排放量也会相应增加,若对于“三废”的排放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从而给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发行人从事的工艺介质供应系统业务涉及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施工,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若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5、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风险
目前,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及所属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不确定性。一方面,疫情可能影响国内及海外供应商的生产状况,导致交货周期的延长,进而影响发行人后续设备制造与现场安装的效率;另一方面,为防控疫情所采取的延迟复工、人员隔离、交通管制等措施,可能会对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在建项目的进程造成不利影响,进而限制发行人新项目的承接以及未完工项目的执行。目前,发行人位于上海、姜堰、合肥等主要生产基地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大多数供应商及客户已逐渐复工,在执行的主要重大项目亦不属于重点疫情地区,但若未来全球新冠肺炎的发展失控或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抑制,则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员工规模均持续增长,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发行人的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员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使得发行人在内部管理各环节的资源优化配置及内控管理上的难度不断增加。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布于上海、合肥、姜堰、宝应等地,部分业务人员则常年处于项目第一线,发行人无法实施集中化管理。如果发行人的组织模式和经营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发行人规模的扩大及时调整与完善,制定的相关制度未及时传导至各层级人员,管理水平未能适应规模扩张的需要,发行人将面临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9,012.87万元、35,108.86万元和39,852.2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03%、38.14%和33.6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2,956.76万元、4,791.90万元和5,183.94万元,发行人在期末已按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由于发行人客户结构较为分散,2017年至2019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余额占比分别为23.88%、27.12%和26.60%,发行人在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方面工作量较大。如果客户因经济困难导致资金紧张,且发行人未能及时注意到相关风险而提前进行应收账款回收安排,则可能产生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未完工项目成本不能得到补偿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艺介质供应系统项目不断增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发行人存货中未完工项目成本规模较大。2017年末至2019年末,发行人存货中未完工项目账面价值分别为21,095.10万元、36,287.20万元和37,784.45万元,金额持续增长,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4%、30.80%和29.27%,占比较高。
若未来出现国家金融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情况恶化等因素,导致客户资金压力,而使得项目规模调整、暂缓或终止等情形,发行人存货可能发生跌价风险,且大额项目成本不能得到全额补偿,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增加的折旧与摊销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的新能源、新光源、半导体行业关键配套装备和工艺开发配套生产力提升项目以及超高纯砷化氢、磷化氢扩产及办公楼(含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额分别为8,081.00万元和18,153.00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完成后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折旧与摊销。如果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后,市场需求、原材料价格或技术发展水平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存在项目盈利不足以弥补项目折旧等营业成本的风险。
(五)行政处罚风险
工艺介质供应系统行业受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机构的综合监督管理,需遵循的法规主要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在压力管道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业主及系统供应商需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及具体操作细则,其中包括向相关部门进行开工告知、施工监督申请以及完工检验申请等,最终在获取压力管道的使用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该压力管道。2018年度,发行人因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完成的压力管道而受到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
尽管发行人积极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同时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亦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未发生因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况,但未来若发行人不能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则可能面临合规经营风险,对发行人业绩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选择的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如果公开发行时未能达到10亿元的预计市值,发行人将面临中止发行的风险。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拟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不超过6,423.5447万股。如果公开发行时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发行人将面临中止发行的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YUDONGLEI和CUIRONG夫妇通过风帆控股控制发行人27.72%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方案,发行人拟发行新股不超过6,423.544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完毕后,预计实际控制人控制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下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可能存在股东大会决策效率较低的风险。
(八)失联股东的风险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王炜、张玲华分别持有发行人0.20万股和0.1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股份比例分别为0.001%、0.001%,目前处于失联状态。发行人已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王炜、张玲华,按照相关规定向上述自然人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文汇报》上刊登《关于失联股东进行确权登记的公告》,但王炜、张玲华一直未予以回应,未曾出席相关会议,未进行表决与签字,亦未出具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函。目前,王炜、张玲华仍处于失联状态,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审核进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