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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首次发布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17

中商情报网讯: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据了解,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客车、物流车等商用车型。

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加,净利润涨幅有一定的波动,2016年度资产总额为37,387.69万元,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88,625.85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120,439.76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143,785.91万元;2016年净利润为-164.4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2,926.01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1.786.53万元,2019年净利润为-3,923.06万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四)财务指标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因技术升级导致的产品迭代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为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随着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发动机系统的技术也处于快速成长期。在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世界各国企业的不断研发下,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各项性能参数不断突破,包括能量效率、功率密度、低温启动性能等。

此外,关键材料和部件的成本降低和耐久性提升亦是燃料电池系统大规模商业化的必备基础。目前,经过发行人长期以来的研发积累和商业化运营实践,搭载发行人自主生产的国产化电堆的发动机系统各项性能参数已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近年来燃料电池领域的新进入者快速增加,各大主机厂和系统生产企业不断加大对燃料电池领域的资源投入,发行人能否继续维持较高的技术壁垒、能否持续对新一代产品的研发提前布局和规划,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燃料电池技术创新速度加快,产品更迭周期缩短,发行人存在因技术升级而导致的产品迭代风险,可能无法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二)专业人才流失、技术泄密和纠纷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研发驱动型企业,对于专业人才尤其是研发人员的依赖远高于其他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神力科技是国内较早从事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电堆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和引进了一大批氢燃料电池领域的高端人才。

然而随着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和行业竞争加剧,燃料电池领域对于高端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加强研发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发行人现有研发团队存在流失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发行人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发行人制定的保密等级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保密协议以及专利申请等保护措施均无法保证杜绝失密的可能性。发行人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且众多燃料电池行业参与者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不排除发行人存在核心技术泄密、被他人盗用或产生技术纠纷,进而甚至引发诉讼的风险。

(三)核心产品技术大规模产业化风险

总体而言,国内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商业化才刚刚进入起步阶段。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中国市场销售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分别为629辆、1,272辆和1,527辆,发行人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量分别为76台、192台和303台,正处于从技术研发、示范运营进一步到核心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时期。

发行人位于张家口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一期项目已具备2,000台/年的生产能力,未来随着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发行人将具备年产10,000台的生产能力。作为国内首批实现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批量化生产的企业之一,发行人没有完整成熟的生产、测试和质量控制体系可以参照,发行人作为先行者将可能在探索产业化道路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包括产业化体系不成熟、生产装备水平不高等问题,发行人的燃料电池发动机技术存在大规模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关键材料和部件供应及产业化风险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主要由电堆和辅助系统组成,其中电堆的主要部件包括膜电极、双极板等,辅助系统主要包含氢气供给系统、空气供给系统以及发动机控制器等。目前,国内市场供应链基础较为薄弱,还没有形成稳定的零部件供应体系,发行人燃料电池发动机存在部分关键材料和部件仍主要采用进口产品。

当前国内企业仍需要攻克基础材料、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难关,尤其是膜电极等关键部件的产业化。发行人在燃料电池领域内起步较早,与主要核心部件供应商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从而稳定产品供应渠道和提供质量保证。发行人在关键部件上一般均选择2-3家可靠供应商,并通过合作研发和技术支持等方式积极培育国内供应商,从低功率产品开始逐步推进关键部件国产化。

在产业政策支持与市场培育共同作用下,关键部件国产化及其供应链将不断成熟和完善,但预计在短时期内可能无法取得根本性的改善。如果主要部件出现供应短缺、质量瑕疵或产业化不及预期等问题,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波动,以及产品一致性和可靠性不足等,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销售,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支持政策及补贴政策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益于国家鼓励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较快。

国务院及各部委先后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系统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化示范应用。

今年以来,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更是受到我国政府高度关注。2019年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李克强总理在博鳌论坛中公开表态推动包括氢能源在内的技术进步,加快发展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氢能源等新兴产业。

2019年4月,工信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进一步明确表示,氢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技术路线,相比纯电动汽车更适用于长途、大型、商用车等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将与纯电动汽车长期并存互补,共同满足交通运输和人们的出行需要,下一步将大力推进我国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

同时,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补贴政策客观上降低了车辆的购置成本,有力地推动了燃料电池汽车的规模化应用。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中央财政对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补助,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在后续年度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中,均明确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

2019年3月,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为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推动公交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目前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研究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政策措施,将按程序报批后另行发布。

因此,当前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发展对政策支持仍然存在较强的依赖,财政部等部门可能继续对现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如果未来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及补贴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将会对发行人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氢燃料电池技术是全球公认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技术路线之一,近年来燃料电池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以丰田汽车在2014年推出第一代量产的燃料电池乘用车Mirai为代表,此后本田Clarity、现代Nexo等也相继引发全世界对氢燃料电池技术的关注。

自2016年以来,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获得快速发展,工信部公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燃料电池汽车车型数量与日俱增,燃料电池配套厂家不断增加,以北京、上海、张家口、郑州、成都等为代表的各地政府也纷纷开始示范应用燃料电池公交车等,着力打造氢能城市和产业集群。

2018年度,发行人配套燃料电池车型24款纳入工信部公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占比达到28.92%,位列行业第一。然而,在我国政策及市场的共同推动下,各方力量纷纷在燃料电池产业链内加快布局,并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力度。

头部整车企业不断加快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部分传统发动机或电机生产企业通过技术授权、合资及战略合作、股权投资等方式不断推进和国际领先燃料电池企业的合作,一些新兴发动机系统及电堆厂商也不断在研发、市场和产业链合作等方面发力,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新兴产业一方面享受政策和市场快速发展的红利,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大量新进入者参与竞争的风险。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瞬息万变,需要把握重要的下游客户资源、氢能城市产业布局、核心技术发展方向以及充足的资本支持。如果发行人在未来不能及时响应燃料电池汽车市场的变化,无法进一步提升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客户服务和市场拓展方面的竞争能力,将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丧失市场份额的风险。

3、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主要受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制定周期以及燃料电池产业化能力不足等影响,因而呈现出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发行人的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每年的下半年,系根据惯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于每年年初重新核定,发行人上半年主要根据政策要求与各大整车客户进行车型匹配、样车测试、验证和申请公告目录等,完成技术对接与订单确认;下半年主要落实物料准备、订单生产和产品交付。

同时,由于燃料电池产业尚处于商业化初期,各环节标准化程度低、供应链体系尚不成熟且产业化能力存在不足,因此发行人最终订单交付时间往往集中在第四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556.8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8.62万元,投资者不能仅依据公司季度业绩波动预测全年业绩情况,发行人存在因季节性交付而产生的业绩波动风险。

4、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

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是汽车行业面临的重要经营风险之一,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主要包括汽车和零部件的技术规范、最低保修要求和汽车召回规定等。近年来国家对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规及技术标准日趋严格,尤其是纯电动汽车安全事故频发引起市场关注,工信部也多次强调将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召回等制度,以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安全监管。

发行人主营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被广泛应用于公共交通等领域,且发动机系统作为燃料电池汽车的核心组成部分,关系着整车运行的安全性。由于氢气本身的具有易燃易爆、扩散速度快等物理化学特性,亦使得公众对燃料电池汽车的安全性普遍存在顾虑。

氢安全体系包括氢泄露与扩散燃烧、材料与氢的相容性、不同形式的储氢系统以及受限空间内氢监测等领域。标准化是提升燃料电池产品质量的基础,目前我国燃料电池和氢能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随着行业的迅速发展还将不断加快更新,从而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若未来发行人不能适应国家质量标准的变化,不能严格控制外购核心零部件的产品质量,或是由于自身的设计、生产和工艺导致出现质量瑕疵甚至引发安全隐患,发行人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诉讼赔偿以及负面舆论影响,对发行人的品牌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销量分别为629辆、1,272辆和1,527辆,而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达到50.7万辆、77.7万辆、125.6万辆1,总体而言氢燃料电池汽车在新能源汽车中的渗透率仍然较低,其产业化进程明显要晚于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其零排放、续航里程长、加氢时间短以及低温性能好等优势,更适合长途、重载、商用等领域。但当前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仍然受到关键技术不成熟、燃料电池成本较高以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个方面的影响,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采用锂电池的纯电动汽车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上述内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均可能影响行业的发展进程。

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燃料电池整车的成本目前仍然相对较高,包括制氢、储运、加氢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对滞后,同时市场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认知尚不全面,这些都有待于全产业链的发展和相关政策、标准、法规的不断完善。

报告期内,搭载发行人发动机系统的燃料电池客车等不断加快商业化示范运营,但如果未来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提升、质量控制、成本降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及预期,且客户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的性能、价格和售后服务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可能不利于发行人燃料电池产品的加快推广。

6、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为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现阶段目标客户主要为较早进入燃料电池汽车市场的商用车生产企业。2018年度,我国燃料电池汽车销量为1,527辆,仍处在商业化的初期阶段,整车厂商尚未普遍开展燃料电池车型的研发与生产,因而导致发行人现阶段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客户包括北汽福田、申龙客车、中通客车、宇通客车、中植汽车等商用车厂商,累计实现发动机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20,647.04万元、12,854.20万元、10,257.15万元、6,984.58万元和3,541.45万元,合计占发行人发动机系统销售收入的91.14%。虽然发行人与上述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但当前阶段发行人受主要客户的订单需求影响较大,存在因主要客户业务拓展不利而产生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快速扩张,自2016年度的13,765.60万元增长至2018年度的36,847.39万元,员工数量自2016年度的233人增长至2018年度的474人。未来,随着燃料电池汽车销售的快速增长,发行人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将导致产销规模进一步上升,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均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发行人的业务复杂性日益提升,为了适应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组织架构也不断优化调整。如果公司的内部管控水平不能有效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将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金额不断增长。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0,163.54万元、28,760.16万元、41,855.58万元和38,687.2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7.18%、32.44%、34.75%和26.91%。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包括申龙客车、北汽福田、中通客车等国内知名商用车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较高是由其所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特点决定的,发行人主要客户受补贴结算周期影响导致回款有所延迟。

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报告期内,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拨付采取年度终了后进行资金清算的方式,且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

由于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清算流程较长,且发行人产品配套车型基本均对非个人商用客户销售,因此发行人的客户清算补贴款项需要一定的周期,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向发行人付款的周期。2019年3月,《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发布,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上述清算制度的完善将有利于提升产业链整体资金周转效率。

截至2019年6月28日,发行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12,790.75万元。如果发行人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资金环境无法根本改善,则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甚至损失的风险。

2、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63.35万元、-16,891.47万元、-7,853.91万元和-8,562.44万元。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的快速扩张,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快速增长。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合计分别为12,283.03万元、36,530.25万元、53,001.65万元和52,656.27万元,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发行人目前进入行业快速发展期间,资金需求仍将快速增长,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可能导致发行人营运资金不足。报告期内,发行人由于尚处于研发及产业化初期阶段,债务融资能力较为有限,发行人累计在股转系统完成股权融资约7.88亿元,是发行人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如果未来不能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则发行人存在现金流持续为负导致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条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发行人于2013年12月20日取得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京R-2013-1891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发行人已享受2014年、2015年企业所得税免征,以及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企业所得税减半按12.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期间已经到期。

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因此需于2019年度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神力科技、亿华通动力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目前仍处在税收优惠期间内。因此,若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到期后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五)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国强持有1,326.44万股公司股票,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25.09%,其中500万股股票处于质押状态,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9.46%。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发银行借款,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上述银行融资事项提供了担保,张国强先生以其持有的500万股发行人股票质押予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述广发银行借款项下余额为800万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系为发行人银行融资进行增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发行人违约导致实际控制人股票被执行的风险。

(六)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应当中止发行。若发行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时限或者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3个月仍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将可能导致发行失败。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发行人最近一轮融资市场估值约为25亿元,而发行价格将取决于届时的二级市场环境、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以及投资者对氢能与燃料电池行业的发展预期等诸多因素,发行人存在发行后预计总市值不能满足上述标准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发行人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产能将从年产2,000台增加至年产10,000台。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主要是基于当前国家及地方对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的高度支持、快速成长的市场需求以及发行人充分的技术和市场储备等。如果燃料电池汽车市场推广不及预期、政策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燃料电池技术进步滞后等,均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充分发挥生产能力,造成募投项目效益无法弥补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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