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引:核心条件、重点领域与合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4-02 09;27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两重”建设(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两新”工作(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继续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给予有力支持。根据最新工作安排,第三批项目申报窗口期预计于2026年4月前后开启。为协助各申报主体精准把握政策要求、提高申报质量,现围绕申报前置条件、重点支持领域、合规要点、材料准备及评审规则等关键环节,梳理形成本指引。中商产业研究院项目中心为政府、平台公司提供地方政府专项债、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银行融资等项目谋划与咨询服务工作。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方案、财务评估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各类咨询项目的编制等。

一、申报前置条件:三项核心要求须同时满足

申报项目须在项目属性、投资进度、淘汰设备比例及主体资质等方面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任一条件不达标即不具备申报资格。

(一)项目属性与实施进度

1.项目须为正在建设中的技术改造类项目(包括改建、扩建及技术升级)。以下类型不予受理:尚未开工、已竣工、纯新建、异地迁移、原址整体搬迁。

2.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须控制在0%至80%之间(不含80%)。已完成投资超过80%或未实际启动的项目,不得申报。

3.项目须提前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库,未完成入库手续的,无法参与申报。

(二)淘汰设备比例要求

1.淘汰设备原值总额与新购设备投资总额之比不得低于10%。淘汰设备须已完成固定资产折旧(多数地区要求折旧年限不低于6年),且不得为二手设备。

2.淘汰设备须为申报主体自有资产,须提供设备台账、原始购置发票、折旧证明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主体资质

1.申报主体包括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行业协会及公益性社会组织。

2.主体应财务状况良好,无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无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情况。项目法人须与设备产权主体保持一致,严禁违规转包或分包。

二、重点支持领域及补贴标准

本次第三批申报共涵盖18个重点领域,各领域分别设定了投资门槛与补贴比例。核心领域及主要标准如下:

注:以上标准基于现有政策文件整理,具体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正式印发的申报通知为准。部分领域投资门槛可能随批次调整,请密切关注官方通知。

三、申报合规要求

(一)前期手续完备

1.须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复文件。

2.因客观原因暂未办齐的,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说明,并承诺在开工前完成办理。

3.涉及产能约束的行业,须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并提交产能置换方案及批复文件。

(二)资金使用规范

1.国债资金须专款专用,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弥补日常经费支出、新建厂房等用途。资金应全部投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

2.资金拼盘须完整闭合,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意向书(如有)、地方配套资金财政承诺函。国债资金不得作为其他资金来源,流动资金贷款不计入资金闭合证明。

(三)设备采购合规

1.新购置设备须为全新原装产品,严禁采购二手设备。

2.部分领域(如医疗、电子信息)须满足国产化率要求(医疗领域不低于70%,部分领域不低于85%),并提供设备国产化率证明。

3.淘汰设备应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时间与方式,确保依法依规处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禁止性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包含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等建设。

2.已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严禁重复申报。须出具未重复申报的承诺函。

四、一票否决红线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项目直接否决:

1.申报行业不属于本次支持的18大领域。

2.项目非在建技改类型(未开工、已完工、新建、异地搬迁)。

3.淘汰设备原值总额与新购设备投资总额之比不足10%,或淘汰设备未折旧、属于二手设备。

4.新购置设备为二手设备。

5.缺失关键前期手续,且无主管部门书面说明。

6.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存在重复申报情形。

五、重点申报材料清单

(一)基础申报文件

1.项目申报书(使用官方模板):载明项目概况、投资预算、补贴方式、效益分析,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2.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大额投资项目提交可研报告,中小企业可简化为实施方案,重点体现技术先进性、节能降碳效益及带动投资效果。

3.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建设内容、设备明细、实施进度及预期成效。

(二)前置审批与合规性证明

·项目备案(或核准)批复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节能审查意见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

·安全评价批复文件、施工许可证

·淘汰设备清单、购置发票、折旧证明、处置方案及证明材料

·新设备采购清单、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原厂合格证、质保函

(三)资金相关材料

·自筹资金到位证明(由银行出具)

·融资意向书/贷款合同(如有)

·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筹措方案

·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主体资质材料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无失信记录证明、未重复申报承诺函

六、评审规则:四大维度综合评分

评审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各维度权重及要点如下:

1.项目方案(40分):技术路线符合“高端、智能、绿色”目标,淘汰设备合规,能效提升、节能量等量化指标明确。简单设备替换而无工艺优化将扣分。

2.项目开工条件(22分):前期手续完备程度,缺项须提供主管部门书面说明。优先支持已开工且进度适中的项目,未开工或进度超过80%将扣分。

3.投资情况(20分):资金拼盘闭合程度,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财政承诺函。国债资金违规使用将扣分。

4.企业基本情况(18分):近三年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省级以上重大项目业绩、研发平台及专利布局。失信企业或财务状况不佳者直接扣分。

七、申报时间与流程

1.申报窗口期:预计2026年4月启动,具体时间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正式通知为准。

2.申报流程:线上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至5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须一致,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3.审核周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组织初审,补正窗口期为1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额度下达后,项目须在2026年6月底前开工,年底前完成80%的实物工作量,2027年一季度组织验收。

八、工作建议

1.提前梳理设备清单:备齐淘汰设备及新购设备的购置发票、折旧证明、采购合同等核心材料,确保淘汰设备产权清晰、折旧年限符合要求。

2.突出项目技术含量:优先选择技术先进、节能降碳效益显著、带动投资效果强的项目,以提升评审得分。

3.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及时关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地方发改、财政部门发布的官方通知,确保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对政策把握不准的,可咨询当地发改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预评估。

以上内容供各申报单位参考。具体政策以国家主管部门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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