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海南省人民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阶段性目标相适应的海岛型绿色智慧水网和现代水治理体系,让绿水润泽琼岛、让百姓亲水幸福,让人民群众享有更优质的饮用水、更宜居的水环境、更高效的水服务。基本建成海岛型水利设施网络骨干工程,城乡供水体系进一步完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水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强,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重要河流和主要城区基本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覆盖全岛的智慧水网信息平台,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和水务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
琼府办〔2021〕1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2021年5月
前 言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网是全省“五网”1基础设施之一,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承担着重要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海南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规划紧紧围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奋斗目标,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理念,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水务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为海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海南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海南现代水网2建设成效凸显,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水生态环境质量、民生水务保障水平持续改善,重点领域改革和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整改成效显著,总体完成全省“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打下坚实水务基础。
1.水网规划顶层设计落地见效。结合“多规合一”改革,编制完成《海南水网建设规划》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海南水网建设规划》立足海岛型水系特点,围绕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一盘棋统筹、一张网布局、一平台管理,着力打造集生态水系网、水利工程网、水务管理网、智能信息网于一体的协调均衡“水网”,荣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海南发布实施水网建设规划获评“大地河源杯”2019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之首。省水务厅出台《关于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水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水安全保障方案与园区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突出水安全对园区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的约束与引领作用,推动科学谋划建设与园区灰色空间3相协调的蓝绿水系统。
2.海岛型骨干水网初具规模。在《海南水网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扎实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论证,全力推动项目落地。迈湾水利枢纽、天角潭水利枢纽、南繁基地(乐东、三亚片)水利设施2020年全面开工建设并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琼西北供水工程、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并纳入国家新一轮150项重大水利工程4范围,形成梯次接续格局。南渡江引水工程正式通水,红岭灌区工程基本完工,五指山新春水库提前一年下闸蓄水,三亚西水中调等工程加快实施。
3.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效。成功防御“山竹”等33个台风,基本建成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水旱灾害综合防御体系,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进一步降低。加强江河防洪防潮工程建设,对松涛、长茅、沉香湾等39座水库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推进五指山、琼中等中部地区山洪灾害防治。根据气象部门每平方公里的网格化降雨预报成果,建立全部有闸水库下游洪水数学模型,动态模拟不同量级洪水演进过程,实施水库科学调度、联合调度。互联网防灾减灾信息平台二期建成使用。省水务厅印发《小型水库防汛管理标准(2020版)》,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防汛标准化建设。积极应对严重旱情,加强水资源统筹调配,利用红岭灌区工程向琼海、文昌等市县紧急调水。
4.民生水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64.97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全面达标,有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2019年海南省脱贫攻坚工作连续两年国家考核为优秀。实施松涛、石碌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加快红岭灌区田间工程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70万亩、灌溉率52.4%,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五指山市探索建立城乡供排水项目建、管、护一体化模式。持续完善城市供排水设施,城市(县城)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供水管网平均漏失率控制在10%以内,一批易涝积水点得到整治。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开工建设144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10座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8.6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3100公里。
5.河湖保护和监管持续发力。率先在全国出台《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河长制、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建立完善省、市、县、乡(镇)、村多级河长湖长体系,全省3526条河流和1105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为优,各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绿水行动”5,评选出一批“最美河湖长”“最美河湖专管员”“民间河湖长”和“最美家乡河”。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划定625平方公里的河流湖库生态保护红线6并纳入陆域生态红线统一管控。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7专项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乱象,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促进河湖休养生息。
6.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成效显著。制定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江河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方案,推进三大江河采砂河段生态修复。启动文昌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加强城市内河湖水生态治理,全省列入国家考核的29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海口市、三亚市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海口美舍河、鸭尾溪、大同沟、五源河水体治理荣登全国城市水体治理光荣榜,海口市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水体治理和湿地保护荣获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有序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治,26座小水电站被水利部授予“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称号。大力应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水土保持进行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0平方公里。
7.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务厅印发《海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三条红线”8控制指标。在三亚赤田水库灌区探索开展水权改革试点,基本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体系,13个市县签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财政厅、省水务厅等五部门出台《海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原省物价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在昌江、三亚、海口和陵水等市县开展试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区域评估9一次性审批,简化供水报装环节、提高办理效率,不断优化水务领域营商环境。海口市水务集团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8.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加强。建立完善水务工程项目分级质量监督机制,全面实施第三方质量检测。开展水务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专项整治,对违规企业予以惩戒。在迈湾、天角潭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运用BIM10+GIS11技术加强项目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大力推广EPC12、EPC+O13、PPP14等建设模式,探索将市县同类面上工程打包打捆后统招分签、集中代建实施,有效破解基层技术力量不足和专业人才匮乏困局。实施《推进完善海南省水库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三年行动方案》,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通过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三亚市天涯区被评为全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
专栏1-1 “十三五”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规划 指标值 | 实现情况 | 指标 属性 |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
1 | 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 | (1.80) | (0.507) | 完成 | 预期性 |
2 | 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 | (1.00) | (0.01) | 完成 | 预期性 |
3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50.3 | 45.77 | 完成 | 约束性 |
4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25] | [25.45] | 完成 | 约束性 |
5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25] | [55.86] | 完成 | 约束性 |
6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70 | 0.572 | 完成 | 预期性 |
7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0 | 91 | 完成 | 预期性 |
8 |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85 | 99 | 完成 | 预期性 |
9 | 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 [>280] | [101] | 未完成 | 预期性 |
10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20] | [17.4] | 未完成 | 预期性 |
11 | 水土流失率(%) | 5 | 4.98 | 完成 | 预期性 |
12 | 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 | 85 | 77.3 | 未完成 | 预期性 |
13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 70 | 40 | 未完成 | 预期性 |
说明:1.规划指标带( )为5年期间年均数,带[ ]为5年累计数,其余为5年末达到数。 2.指标7按照“十三五”规划标准统计(即覆盖人口≥20人的供水工程为集中供水工程)。 3.第9、10、12、13项指标为预期性任务,受相关水源工程推进和灌区及田间工程建设及资金 落实等影响,未达规划指标值。 |
专栏1-2 “十三五”城乡供排水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规划指标值 | 实现情况 | 指标 属性 |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
1 | 城乡供水 普及率(%) | 城市 | 98 | 97.73 | 完成 | 约束性 |
县城 | 90 | 约束性 | ||||
乡镇 | 85 | 91 | 完成 | 预期性 | ||
2 | 城乡供水 合格率(%) | 城乡 | 100 | 100 | 完成 | 约束性 |
3 | 供水管网 漏失率(%) | 城市 | 10 | 9.33 | 完成 | 约束性 |
县城 | 12 | 约束性 | ||||
4 | 城镇污水 集中处理率(%) | 城市 | 95 | 99.5 | 完成 | 约束性 |
县城 | 85 | 89.3 | 完成 | 约束性 | ||
乡镇 | 65 | 69.8 | 完成 | 预期性 | ||
5 | 非常规水源 | 再生水利用率(%) | 15 | 8 | 未完成 | 预期性 |
深水应急井 | 一批 | — | 完成 | 预期性 | ||
雨水收集 | 园区、开发区、 缺水地区 | — | 完成 | 预期性 | ||
6 | 直饮水 | | 五星级酒店、 新开发区、 重点旅游景点 | — | 完成 | 预期性 |
7 | 污泥无害化 处置率(%) | 城市 | 85 | 100 | 完成 | 约束性 |
县城、乡镇 | 50 | 98 | 完成 | 预期性 | ||
说明:第5项指标为预期性任务,受我省水资源总体较为丰沛,城市再生水利用成本高于使用新鲜 水成本、推广利用难度大以及统计口径不完整等影响,未达规划指标值。 |
另外,涉水领域的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全省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90.1%,其中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五年。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迫切要求加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大力改善民生福祉,增强水务支撑保障能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和品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海南样板,要求进一步强化河湖休养生息和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健康美丽幸福河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完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水务融合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求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制保障的水务体制机制,提高水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为独立的海岛水系,河流源短流急,天然存蓄能力弱。海南岛属于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干湿季分明,多年平均降雨量与蒸发量相当。西部绝大部分地区蒸发量大于降雨量,枯水期或枯水年干旱特征明显,在面对极端干旱等情况下,主要依靠岛内水资源供给。目前,我省水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应对极端干旱的能力与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仍存在较大差距,面临着水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和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挑战,面临着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和我省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四个有待提升”:一是城乡供水能力和品质有待提升。部分地区缺水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水量存在局部供需矛盾,工程设施体系不完善,输配水网络、灌区及田间工程、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滞后,互连互通、互补互济的片区均衡供水格局尚未形成,城乡供水统筹发展不足,乡镇(村)水源地存在“小、散、乱、多”情况,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亟待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不足。二是水生态治理和保护水平有待提升。一些流域区域治水缺乏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部分河段连通性不足,水资源调度分配待进一步优化,部分河流生态基流保障不足,涉水空间被挤占,一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运行管理效能不高。三是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沿海地区洪潮涝综合治理和防控体系不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不足、韧性不够,应对极端干旱的水资源储备不足。四是水务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水务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重建轻管”局面依然没有彻底改变,水务人才短缺问题突出,队伍总体规模和专业水平、管理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务改革发展面临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海南正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改革开放新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多重国家战略红利叠加释放,为加快水务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基础。必须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改革创新,奋勇前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做好“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治水主要矛盾变化,以完善海岛型水利设施网络和提升水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和制度集成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为目的,以加快补齐城乡供排水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为重点,以推进绿色智慧水网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为抓手,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智慧化水平,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有力水务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防洪、供水、水生态等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探索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开源节流的重要内容,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3.坚持空间均衡,科学配置。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理念,根据全省“南北两极带动、东西两翼加快发展、中部山区生态保育”的发展格局均衡配置水资源,推进区域供水水源互联互济,片区水厂互通互补,城乡统筹、联调联控,加快解决局部地区和特别时段缺水问题,着力构建分区分级均衡、特别时段保障、三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的城乡供水保障格局。
4.坚持系统治理,绿色发展。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严守水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统筹水生态环境各要素,着力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能力短板,加强河湖综合治理和保护修复,打造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美丽宜居的良好生态环境。
5.坚持两手发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水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制度集成创新,加强科技支撑,努力破除制约水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阶段性目标相适应的海岛型绿色智慧水网和现代水治理体系,让绿水润泽琼岛、让百姓亲水幸福,让人民群众享有更优质的饮用水、更宜居的水环境、更高效的水服务。基本建成海岛型水利设施网络骨干工程,城乡供水体系进一步完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水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强,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重要河流和主要城区基本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覆盖全岛的智慧水网信息平台,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和水务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1.水资源利用目标。年用水总量控制在53.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均达到国家下达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耕地灌溉面积达到678万亩。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增年供水能力5亿立方米,规模化供水覆盖程度明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
2.水资源保护目标。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主要断面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土保持率达到95%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5%。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7%,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3.防洪减灾目标。海口、三亚城市重点区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主要城镇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进一步完善堤闸结合的防潮工程体系,提高沿海地区抗御风暴潮能力。完成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整治,有效缓解易涝点积水现象。实现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常态化,基本消除工程安全隐患。
4.水务管理目标。水资源利用保护各环节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基本实现全覆盖,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智慧水网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水权水价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改革取得新突破,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
专栏2-1 “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现状指标值 | “十四五”规划指标值 | 牵头责任部门 | 指标属性 | |
1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45.77 | 53.15 | 省水务厅 | 约束性 | |
2 | 新增年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 — | [5]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3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25.45] | 完成国家下达要求 | 省水务厅 | 约束性 | |
4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55.86] | 省水务厅 | 约束性 | ||
5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72 | 0.58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6 | 耕地灌溉面积(万亩) | 570 | 678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7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8 | 92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8 | 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 | 51 | 60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9 | 防洪标准 | 海口市、三亚市重点区域 | 大部分不足100一遇 | 100年一遇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主要城镇 | 不高于20年一遇 | 20-50年一遇 | ||||
10 | 水土保持率(%) | 95.02 | >95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1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增长7%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12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33 | ≥90 | 省水务厅 | 预期性 | |
1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38.9 | ≥90 | 省生态环境厅 | 预期性 | |
14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90.1 | 95 | 省生态环境厅 | 约束性 | |
说明:1.规划指标带[ ]为5年累计数,其余为5年末达到数。2.指标3、4采用可比价格计算。3.指标7按照“十四五”规划标准统计(即覆盖人口≥100人的 供水工程为集中供水工程)。4.指标8是指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和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5.指标10是指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比例。 |
展望2035年,建成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阶段目标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服务体系,集水务工程网、生态水系网、智慧信息网和管理服务网于一体的海岛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完善,多源互补、区域联网、城乡统筹的供水体系全面形成,绿色智慧水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一)节流开源并重,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骨干水源和输配水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完善量质并重、丰枯相济、多源互补的供水网络,提升城乡供水能力和品质。
1.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可利用水量逐级分解到不同行政区域,严控区域、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防止过度开发水资源、无序取用水等行为。以市县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在三亚市赤田水库流域开展试点,对用水量达到或者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鼓励通过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开展节水型城市、节水型高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等创建活动。
推动重点领域节水。全面落实《海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强化各重点领域节水,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突出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发展适水种植和高效节水灌溉。总结推广海口、三亚、陵水、昌江等市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推进开展城市及其建成区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控制管网漏损。推进公共机构和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器具,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实现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通过标准引导和政策激励,提高全社会水效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节水意识。
2.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完善骨干水源工程布局。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的思路,通过现状工程挖潜、新增水源、水系连通、非常规水增供等方式,增强水资源整体调配能力,建设集约高效的区域供水系统,推动规模化集中供水。对于单一水源的城市,多措并举构建应急备用水源体系,逐步实现多类型、多水源供水,保障城市供水水源安全。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加快迈湾水利枢纽、天角潭水利枢纽等骨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争取尽早建成发挥效益。推动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配套灌区及海口供水工程建设。建设琼西北供水工程。深化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牛路岭灌区工程、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适时开工建设。
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城乡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道路以及车辆冲洗等市政用水,冷却、洗涤和灌溉等工农业生产用水,观赏性景观、河湖湿地生态补水等环境用水,有条件的优先使用再生水。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用水量较大的企业探索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进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城市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推行沿海市县工业企业直接利用海水冷却,加大重点岛礁和沿海缺水城镇的海水淡化利用力度。
3.着力提升供水品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综合考虑自然禀赋、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污染源分布、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论证农村水源地布局和取水口选址,逐步取消一批“小、散”及本底水质不达标的水源地,减少潜在的环境隐患。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松涛水库、赤田水库、永庄水库等有条件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围网,实行封闭管理。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调整优化保护区周边及上游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消除水源污染潜在风险。按照“一源一策”原则,持续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改造完善供水设施。根据水厂和管网运行质量,有序推进老旧水厂和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优化水处理工艺,降低管网漏损,着力解决因供水设施落后造成的水质不达标问题。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运行维护,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清洗消毒,提高入户水质,具备条件的纳入老城区改造范围。对于海南旅游和“候鸟”人口用水峰谷变化大的局部区域,分组分格完善供水设施。加强市政供水管网水量、水压监控,满足城市供水高峰时段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压要求。综合采取优质原水+深度水处理+优质供水管网等措施,有序推进海口江东新区、三亚中央商务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地区高品质饮用水设施建设,水质满足直饮要求。
强化供水水质监管。健全完善供水单位检测+监管部门监测+公众参与的水质综合监督管理体系,细化落实从源头到龙头各供水主体、监管主体的水质保障责任。建立健全水质检测监测制度,全面加强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供水企业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水质监督监测能力,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确保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坚持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把保护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作为海南的“国之大者”,全面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发挥各方治理合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1.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基本完成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河湖管理数字化台账。加强部门和市县协同联动,积极发挥民间河长作用,形成河湖治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分区管控,健全河道采砂、涉河建设项目、河道清障等监管制度,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开发项目审批,构建全方位河湖监管体系。
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统筹水利风景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持续实施“绿水行动”,推动“一城一镇一河湖、一河(湖)一景一文化”幸福河湖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充分运用5G、大数据、AI分析等技术提高河湖监测水平,稳步推进河湖“四乱”问题分类处理。推进河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河湖行为。进一步提升海口美舍河水质,打造水清岸绿的市民休憩空间,让城市更加灵动、更加美丽。
2.加大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推进重点河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合理确定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望楼河、文教河等河湖生态水量和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落实泄放条件,严格管理措施。全面禁止新建小水电项目,继续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治,逐年分批对现有小水电站有序实施生态化改造或关停退出。推进南渡江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修复,通过补建松涛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在迈湾水库及下游建设过鱼通道等措施,改善流域水生生物生境。对万泉河部分重点河段进行生态化改造,修复美化河流自然岸线,探索流域治理和河湖保护+旅游开发新模式。高品质实施松涛东干渠儋州市那大镇段改线工程,打造安全、生态、宜居的城市河道景观,彰显城市水文化品位。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海口、三亚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实现水体长治久清。
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以水质不达标区域为重点,加大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力度,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强化监管执法,推动稳定达标排放。提高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鼓励实现废水零排放。在农业源贡献高的水质不达标区域,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防治,提高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布局,大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养殖尾水治理,鼓励养殖尾水循环利用,促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围绕服务片区管网,摸排污水管网现状,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按照“厂网并重、分组分格、分期建设”的原则,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合理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协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对水环境敏感区域,结合水资源禀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技术经济条件,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减量化处理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因地制宜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3.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
提升水工程文化品味。在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先进设计理念和美学意境,展示建筑美感,推进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提升文化内涵与品味,做到建一处水务工程,多一处美丽风景。积极发展“水务+旅游”,建设完善迈湾、天角潭水利枢纽等水利工程旅游科普观光设施,打造一批精品水利风景区、水利科普示范园、水文化基地和展示平台。
讲好百姓身边水故事。加强海南省水利史研究和水利史志编纂,深入挖掘传统水文化价值,总结推广水文化遗产保护经验,推进水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当代水利建设。讲好海口严塘、亭塘水陂等“海南都江堰”的治水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保护、传承和弘扬先进水文化。开展群众性水文化娱乐健身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亲水体验。
(三)守牢安全底线,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韧性。
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15的防灾减灾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洪防潮和抗旱体系,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有效防范应对水旱灾害风险。
1.完善防洪防潮排涝体系。
推进重点区域防洪防潮治理。进一步完善三大江河防洪体系及1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点河流防洪防潮整治,实施南渡江河口右岸江东新区段防洪堤达标改造与生态修复、海口市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推进万泉河干流嘉积坝改造和红岭、牛路岭水库联合调度,加强昌化江河口段清淤疏浚和综合整治,提升区域防洪保安能力。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落实群测群防措施。推进生态海堤建设,完善堤闸结合的防潮工程体系,提高沿海地区抗御风暴潮能力。加快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建设,推进文昌、万宁等地区防洪排涝治理,完善城区防洪设施,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内涝治理全过程,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着力恢复城区河流水系的自然调蓄能力,完善联排联调工作机制,逐步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对新建园区、城区,统筹城市竖向设计和雨水排放通道建设,优先划定蓝绿空间16,与道路、广场等灰色空间有效衔接,高起点规划建设排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在城市老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中,有针对性地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对易涝点的雨水口、排水管渠、排涝泵站进行升级,开展城市建成区历史严重内涝积水点整治,同步建立完善管护长效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有效缓解易涝点积水现象。
消除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加强堤防、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监测评估,健全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程安全状况。推进石碌、陈考、军田等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完善配套管理设施。对规模减小、淤积严重、功能萎缩或丧失、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严格执行工程降等与报废制度,规范程序,妥善处置,保障工程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
2.完善抗旱减灾体系。
加强抗旱设施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水利工程体系供水能力,依托松涛、红岭、大广坝等大中型水库和灌区骨干渠系,实施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增强西部、西南部等缺水地区供水保障能力。以干旱易发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主产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改扩建一批蓄引提调抗旱水源工程,提高旱情应对能力。
强化水源科学调度。加强对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强化空中水资源开发,为增雨抗旱、增加水库蓄水提供保障。强化旱情情况下的水源统一调配,科学协调各方各时段用水需求,通过合理调度使用江河、水库、塘坝、泵站、渠道等水源和设施,优先保障旱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
3.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增强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完善现有监测站网,适当增加监测密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构建水旱灾害立体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风险及城市排水防涝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强降水实时监测和精细化预报预警,利用手机APP、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开展水工程调度模拟预演,制定完善主要江河和重要城镇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修订更新城市防洪排涝预案,提升极端灾害天气下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和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完善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机制。坚持落实责任、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分类施策、稳妥处置,提高水旱灾害科学应对和救援能力。组织开展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服务灾害防治和科学决策。编制洪水风险图,明确不同区域洪水风险等级,加强洪水风险管理。推动建立完善水旱灾害保险制度。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全民洪涝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公众避难应急和自救互助能力。
(四)推进乡村振兴,提高农业农村水务保障水平。
贯彻落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一步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水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
1.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县为单元,统筹考虑,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格局,“一地一策”完善供水工程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城市水厂扩容改造和延伸供水管网到周边村镇、推进万人工程建设等措施,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逐步实现集约高效供水;条件一般的地区,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和达标改造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善供水条件;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提升供水保障水平。
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大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专业化管护,加强考核、明察暗访,提升管护水平。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政策,合理核定供水成本和水价,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实行有偿用水、按价付费。对于工程运行成本高、农民群众承受能力弱的地区,若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市县财政可结合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保证工程良性运行。
2.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
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南繁基地乐东三亚片、陵水片水利设施工程,做好与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排系统的衔接,保障“南繁硅谷”26.8万亩核心区农田灌溉用水。加快红岭灌区田间工程等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尽早发挥工程效益。推进松涛、大广坝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善骨干灌排工程和量水设施,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美万、红洋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重点解决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计量不完善等问题,提高灌区供水效率和效益。
加强灌区田间工程建设。统筹做好琼西北供水工程等重大项目田间工程规划设计,加强与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衔接,与主体工程协同建设和发挥效益。配套完善现有灌区工程田间设施,打通灌区“毛细血管”,将灌溉工程与农艺、农机、农技等有机结合,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发挥灌区应有效益。
3.加强农村水生态环境治理。
加强农村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文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儋州、东方等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前期工作,采取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长效管护等综合措施,整体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建设“水美乡村”。对存在水土流失问题的坡耕地、坡园地、荒山荒地、侵蚀沟道等区域,结合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统筹配置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易管理、耐用实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根据区域位置、人口集聚度,合理选用分户处理、村组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收集处理等方式,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技术,科学确定排水标准与去向,处理达标后优先灌溉回用,推进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合理安排工程建设时序,优先做好镇墟、人口密集区、环境敏感区、城镇周边村庄的污水治理工作。推动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以市县为单元选择统一的项目实施主体,整体推进,高效建设,专业运营。
4.做好水库农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加快迈湾水利枢纽、天角潭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搬迁安置进度,切实做实做深做细群众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尽快完成红岭水库移民安置验收。深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与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相结合,建设水库移民村美丽家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移民村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移民安稳致富,推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水务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重点园区水务高质量发展和重点关键领域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为水务发展增添新动能。
1.开展重点园区水务高质量发展示范。
加强园区水安全保障顶层设计。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水润园区、理水营城,深入调查分析流域区域水资源本底条件和园区需求,专项编制重点园区水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着力以水系空间引领优化区域城镇空间布局,尽显园区水系的自然生态内在之美,推动园区水务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水务工作树立标尺标杆,为把园区打造成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样板区和试验区提供水务支撑。
发挥园区水务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海口江东新区、三亚中央商务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品质饮用水设施建设,支持海口市制定高品质饮用水规范标准,逐步全面实现园区生活饮用水可直饮。实施海口江东新区芙蓉河、道孟河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园区建设同步统筹加强防洪排涝和雨水滞渗调蓄设施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园区。推动园区管理机构与周边市县政府等共同建立水务协商合作机制,增强水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深化水务重点关键领域改革。
优化水务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提供“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统一开展园区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节水评价等区域评估工作,推进涉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公开化。持续优化供水报装服务,精简环节,提高效率,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社会提供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运营、户内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等有偿服务,明示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规范运营管理,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重大水利工程全部推行BIM设计及管理,并逐步在中小型水务工程中推广使用。积极推行区域内不同盈利水平的水务项目打包建设运营,稳步推广EPC、EPC+O、PPP、代建制等建管模式,实现水务建设项目的专业化管理、持续化运营。推进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参建各方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持续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推进投融资改革,加快建立完善水务投融资平台,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措并举落实建设资金。
强化水务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深化水管单位改革,提高基层水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明确管护责任,完善机构设置,落实经费保障,推行购买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完善小型水库防汛标准化建设,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或“以大带小”的方式创新管护模式,对小型水库实行物业化17、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在农村供水保障、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中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管护。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考核制度,细化明确城镇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和标准,定期对相关单位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核定支付运营服务费。
3.加强水务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
拓展成果来源。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农村供水、水库群优化调度、流域水生态修复、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技术研究,增强水务科技创新能力。凝练水务技术需求,提出需求清单,加强成果遴选,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强水务科技交流,深化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的合作。
加强推广运用。搭建水务科技成果供需交流平台,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推介发布先进适用成果目录,加强供需衔接,积极引导企业和各类机构参与科技成果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深化科技成果应用试点示范,积极发挥海口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作用。
(六)强化水务监管,推进水务治理现代化。
聚焦水务领域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水务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智慧水网建设,推进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加强水法治建设。出台《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海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等现行涉水法律法规执行,用足用好法规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涉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治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市县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厉打击和依法惩处水事违法行为。健全水务行业行政调解制度,加强源头控制和隐患排查化解,有效有序处置水事矛盾纠纷。
强化涉水事务监管。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监督、管业务必须管监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合理划分省、市县监管权限,统筹专业监督和综合监督,形成监管合力。规范监督工作程序,采取“四不两直”18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的工作链条,落实“查、认、改、罚”四个环节,形成监督工作闭环管理,促进水务行业监管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加强开发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强化预防保护,有效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强化重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督,建设示范水土保持工程。大力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使水文监测成为水务行业监管的“尖兵”和“耳目”。加强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工程建设市场“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
2.加快智慧水网建设。
完善智慧水网顶层设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对标《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要求,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以需求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实用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科学确定项目总体架构和目标任务、实现效果,着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富有海南特色的智慧水网,打造全省水务水利信息实时感知、水文水资源智能监控、数据融合互联、业务管理协同高效、全民共享水服务的体系。
推进智慧水网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引入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新应用,充分利用新技术和前沿科技,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水利水务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各部门数据信息互联共享,从基础硬件、数据采集、标准规范、应用集成等方面分期建设完善水网信息平台。加快制定水网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全省水库工程统一高程坐标联测,加强水文站网建设,建成水网感知体系、水网大数据中心、AI中枢和水网一张图,逐步拓展水网业务应用系统和移动应用,为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水资源调配、水库联合调度、水务水利工程BIM、智慧供水、排水管理、公共服务等提供技术支撑。
3.建设高素质水务人才队伍。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更具活力的人才激励和培养使用机制,创新人才培养举措,实施水务人才“订单式”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基层专业水务人才,构建完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人才活力,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开展节水、水生态文明、智慧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运行调度等研究和服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加强人才引进和交流。落实人才强省战略,通过公开招聘、竞岗选拔、人才引进、对口支援,以及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聘请相关技术人员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等方式,广开“才”路,加大急缺的水务专业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引进。鼓励国内外知名水务科研院所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与知名高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开展水务国际交流。
四、重大工程
综合考虑相关规划基础、项目前期工作进展、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市县积极性等情况,初步建立了“十四五”规划水务项目库,筛选提出了14项重大项目和7类面上项目。
该项目库及重大项目实行动态更新和滚动管理,是“十四五”期间选择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和范围,不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任务。各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要进一步落实建设责任主体,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深化完善前期工作,逐项履行建设程序,根据建设条件、投资落实等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统筹需要与可能,科学有序实施。
专栏4-1 规划项目汇总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效落实。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加强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省级统筹,落实市县属地主体工作责任,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对公共工程项目的跟踪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强化协同治理。
明确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的规划实施责任,坚持省级统筹、市县抓落实,加强部门联动、流域区域协同,健全工作分工和协调机制,形成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强化质量的水系统治理合力。各市县根据本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编制好本地区“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把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省水务厅按职责指导推进水网工程建设、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统筹加强规划实施指导协调,省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指导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治理、灌区田间工程建设、海水淡化、海绵城市建设、供水水质监督等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三)落实要素保障。
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保证设计深度和质量,加快办理项目审查审批。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强化项目建设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保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优先把各项要素资源匹配给重点项目、优质项目,精准化解项目前期审批、资金短缺、征地拆迁等主要矛盾,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水务部门负责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项目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调度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落实项目所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推动落实建设条件,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项目所需地方政府投资资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林业部门负责做好用林手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四)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在2023年、2025年底,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加强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重大项目推进、重大举措落实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成效,总结提炼规划实施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规划执行过程中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规划编制部门可及时对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进行合理调整修订,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提升规划的适应性和科学性,并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相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集聚社会力量。
将水资源科学利用与保护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海岛水情的认知和节水意识、护水意识,推动形成知水、节水、护水、亲水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水务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舆论引导,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对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意见,引导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治水兴水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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