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1-07-05 08;45

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提出决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多年来,本市高度重视水资源保障、水灾害治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陆续建成了南水北调中线及配套、海河口泵站等一批重大水安全基础设施,逐步建立了河(湖)长制、成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一系列治水管水兴水的良性体制机制,全市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本市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根据全市的总体安排,天津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本规划汇集并涵盖了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卫生健康等多部门涉水职责和任务,纳入了16个区主要水安全保障项目。规划以水安全保障为总体目标,积极转变治水思路,准确把握形势要求,统筹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水灾害损失等新老水问题,重点突出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改革促发展,全力打造供水、防汛、水生态、水治理保障体系,为加快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章“十三五”水安全保障现状

一、建设项目完成总体情况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水灾害防御等水安全保障工作,共安排了水资源配置及城乡供水、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防洪除涝减灾、农村水利、水务综合管理等5方面、41个项目、94个子项,总投资907.51亿元。至2020年底共实施了64个子项;受上位规划调整、投融资渠道收窄等原因影响,共计30个子项未实施。同时,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应急供水、生态补水等新要求新情况,及时实施了引江向尔王庄水库供水联通工程、北水南调完善工程、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等14个项目。经统计,“十三五”时期实际完成总投资445.09亿元,占规划投资的49.0%,年均投资强度89.02亿元。

与“十二五”时期投资结构比较,水资源配置及城乡供水、农村水利投资比重均略有增长,由10%至15%提高到15至20%;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投资比重在“十二五”的基础上继续大幅增长,由17%提高到约44%;防洪减灾投资比重大幅度减少,由35%下降到8%。综上,本市水安全保障建设已呈现以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为主,水资源配置及城乡供水、防洪减灾、农村水利均衡协调发展的治水新特点。

二、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对“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主要评估17项,其中用水总量控制、供水保证率、城市供水水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新建及改造区域排水标准、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普及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深层地下水开采量、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完成人口、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村坑塘水系综合整治面积共11项指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沿海防潮标准、河系防洪标准、农田排沥标准4项指标未能全面达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项指标,由于本市经济发展处于回归本源、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的阶段,加之与本市经济发展指标密切关联,没有完成预期目标。

三、水安全保障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重点工程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集中建成了一大批重大水安全基础设施,完善形成了一系列治水管水兴水的良性体制机制,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化

坚持“节水优先”的原则,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挖掘节水潜力,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各项工作。继续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洗浴、高尔夫、滑雪场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实行特业水价,城镇生活和工业节水不断深入。深入推进水资源税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出台了《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天津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全市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成本核定、定额管理和超限额累进加价制度,同时完成了宝坻区大钟庄镇等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有力促进了农业节水。不断推动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其覆盖率分别达到51.14%和41.76%,创建完成13个节水型系统(行业),全社会节水意识显著增强。9个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本市继续保持南水北调东中线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和全国节水型城市两个荣誉称号。

(二)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五年来,本市供水量总计约150亿立方米,其中引滦、南水北调中线累计调水72.4亿立方米,有力保障了城乡供水安全。南水北调中线入尔王庄水库和武清、宁汉等原水管线陆续建成,北塘水库、王庆坨水库蓄水运行,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应急试通水,南水北调中线、引滦双水源供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南水北调中线供水覆盖范围扩大到14个区,受益人口近1200万,通水以来连续2000多天不间断安全供水,累计水量达到57亿立方米,水质始终保持在地表水II类标准以上,成为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的城乡供水“生命线”。与河北省共同建立了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完成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养鱼网箱清理;完成于桥水库二级保护区内68个村、195家畜禽养殖场(养殖户)以及38条入库沟道的治理,建成运行于桥水库入库河口湿地,完成于桥水库库底清淤12.3平方公里和引滦明渠清淤、黎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了于桥水库北岸截污管道工程、环库截污沟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引滦水质逐渐呈向好趋势。建成营城、新河等7座再生水厂,铺设再生水管网48公里,再生水利用率由30%提高到42%,淡化海水年利用量由4100万立方米提高到47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成为有效的补充水源。

(三)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

五年来,圆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更新改造配套水厂、城市自来水延伸等措施,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6个区的2817个村、286.8万人喝上城市自来水,实现城乡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新改扩建凌庄、宁河、武清等10座自来水厂,新建自来水供水管网846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601公里,提升改造504处二次供水设施,更换智能水表300余万具,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全市城乡供水水质达标、水压稳定、服务更优,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中心城区排水能力稳步提高

中心城区陆续改造了六纬路、西南楼等易积水片,易积水地区由51处减少至9处,一批老旧排水管网得以改造提升;实施了外环河综合治理、津河堤防薄弱段治理等工程;建成三元村、月牙河、复兴门等8座二级河道泵站,合计排水能力75立方米/秒,二级河道泵站排水能力由199.27立方米/秒增加到274.27立方米/秒;建成海河、陈台子、万家码头3座外排泵站,合计外排能力300立方米/秒,外排泵站能力由202.6立方米/秒增加到502.6立方米/秒,中心城区排水压力得到较大的缓解。各区各部门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成功应对了2016年“7·20”、2018年“7·24”、2019年“利奇马”等多次台风强降雨袭击,大暴雨量级下主干道路退水时间由24小时缩短至12小时,城市排水经受住了严峻考验。

(五)城镇污水处理水质水量双提升

五年来,陆续新建扩建滨海新区新河、北辰区大双等27座污水处理厂和40座一般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由298.1万吨/日提高到401万吨/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由91.59%提高到95.97%,基本实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中心城区津沽、咸阳路、张贵庄等5座和环外10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1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类IV标准。新改扩建5座污泥处置厂,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规模104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入河污染负荷有效减少。

(六)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五年来,通过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组织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行动,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污染治理,12条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改造雨污混接串接点位2737处,雨污合流片区由121.28平方公里减少至46.68平方公里,基本消除主城区污水管网空白区,建成新开河、先锋河地下调蓄池,完成26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部达到国家“长制久清”标准;完成567条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整治主体工程建设,初步消除黑臭现象;治理农村坑塘1.37万亩、沟渠1178公里,有效改善了农村水环境。2020年国考断面水体优良比例达到55%,劣V类水体比例降至零,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最佳。

北水南调中线和西线建成通水、东线开工建设,打通引滦及北部水系向南部缺水地区的生态调水通道,海河—独流减河、海河—永定新河两大水循环系统建成生效,向七里海、北大港、南北运河等重要河湖湿地生态补水超40亿立方米;中心城区实现河道水体循环流动,由定期补水换水提升为常年循环流动,同时曝气增氧、生态浮床等五措并举,有效遏制了蓝藻暴发,保障了第十三届全运会顺利举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稳步推进,深层地下水开采量由2.02亿立方米降至0.65亿立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七)防洪排涝能力持续增强

永定新河、独流减河、北京排水河全面达标建设;潮白新河里自沽闸至乐善橡胶坝段26公里已完成初设审批,其他河段全部达标治理;蓟运河右堤八门城—宝宁交界段和左堤板桥—孟旧窝段等共39.3公里完成治理任务;泃河、州河、还乡新河等部分河段完成治理任务,一级行洪河道行洪能力大幅度提升。同时,永定河泛区一期治理工程全面完成,二期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大黄堡蓄滞洪区全面建设;中泓故道闸等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更新改造国有农村扬水站22座,改善农田排涝面积102万亩,清淤治理农村排沥河道115.1公里,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47个项目区,农田排涝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

(八)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

防汛体制改革、农村水利职责调整基本完成,初步厘清了水务、应急、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规划资源等部门涉水事务职责边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初见成效。印发了《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河(湖)长制实现有名有实,落实全面“挂长”,全市56段一级河道、185段二级河道、6972段沟渠、1个天然湖泊、81个建成区开放景观湖、27个水库湿地、2万余个坑塘及景观水体全部纳入管理,全面实行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总河(湖)长”,落实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湖)长5661名,实现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

重点修订或出台了《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天津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天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天津市村镇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及市财政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天津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规定》、《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29部法规制度;编制了供水、排水、再生水利用、淡化海水利用等一系列专业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不断深化“放管服”、“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稳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在国家水利建设质量考核中被评为A级;建立河道、水闸、泵站等设施轨迹化巡查系统,九宣闸等达到市级水管单位标准。构建基于“一张网、一张图、一个中心、一个门户”的水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初步构建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章面临形势与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安全保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先后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水安全保障和河湖生态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明确作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水污染防治、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强化河(湖)长制、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等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会议,采取到实地走访查看、听基层意见和建议、与专家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调研,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突出问题,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九次全会通过《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确定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远景目标;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基本实现,“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明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改革开改先行区、建设文化强市、建设美丽天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建设平安天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重大任务,对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新任务。

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治水兴水的新要求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十四五”时期在水资源保障、水灾害防御、水生态环境和行业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水资源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本市城市供水水源主要依靠引滦和南水北调中线水,其中引滦水质仍不稳定,上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来水量衰减致使本市分水量减少,中线水在汛期和冰期均存在一定运行风险,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尚未全面开工建设,水源安全保障存在隐患。随着地下水超采治理、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等工程实施,地下水源切换需增加外调水供给,还需加快宝坻、静海、滨海新区大港等地区中线水配置工程建设。部分水厂产能与区域发展不匹配,新开河、津滨、芥园水厂已达到设计产能,北部新区、未来科技城等新发展区域还需管网延伸供水。这与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刚性需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水源保障不充足。随着滦河上游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不断开发利用,潘家口水库入库水量明显减少,其中75%频率年份分配本市水量相应减少50%左右,引滦水量衰减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十三五”时期引滦水质虽持续向好,但依然不够稳定,2017年至2019年,大黑汀水库总氮指标始终在III类水标准3倍以上,总磷指标也超III类水标准;受引滦来水和周边汇水影响,部分时段于桥水库水质超III类水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总磷,且夏季藻类存在集中暴发的风险,土臭素、二甲基异莰醇等指标时有突升,影响城市供水安全。2016年5月以后,于桥水库仅在水质符合饮用水水质要求时向城市实施间歇供水。

同时,中线水也存在一定运行安全风险。“十三五”时期,本市连年超指标引调中线水,累计超指标引水10亿立方米,随着其他中线受水区用水量逐年增加或遭遇引滦枯水年,城乡供水将面临严峻的局面。冬季冰期中线输水能力受限,2019年冬季由于北京输水干线检修,向本市输水最大流量约30立方米/秒,今后常态化输水流量约18立方米/秒,而本市冬季供水需求为35立方米/秒,存在较大供水缺口。夏季汛期1200公里中线输水总干渠存在洪水破坏风险,加上夏季正值城乡用水高峰期,城乡供水存在一定风险。

供水设施不均衡。本市现有于桥、尔王庄、王庆坨、北塘、北大港5座水源地水库,现状调蓄库容7.99亿立方米,其中于桥水库只能调蓄引滦水、水质不稳定,北大港水库是规划南水北调东线和应急引黄调蓄水库,目前没有可靠水源,其余3座水库调蓄库容合计0.74亿立方米,安全供水保障能力不足。

原水工程保障能力不足,南水北调中线配套供水管线仍不完善,主城区和滨海新区现状中线配套工程供水能力不满足发展需求;宝坻区缺少中线配套供水管线,只能依靠引滦供水;静海区没有原水管线和水厂,仅靠凌庄水厂供应自来水;滨海新区大港地区有引滦入港、引滦入聚酯、宝坻石化3条管线,原水管线供水规模不足,上述区域供水安全保障程度较低,现状设施不能满足发展用水需求。

水厂产能不富裕。部分地区水厂规模不足、布局不合理,芥园水厂、津滨水厂产水能力均已达到峰值,供水高峰期部分区域水压偏低;滨海新区大港地区水厂小而分散、产能不足、权属不一,不利于保障区域供水安全;随着地下水压采和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等工程实施,静海、宝坻等外围区域现状水厂规模不足,不能满足用水需求;北部新区、未来科技城等规划新建区域亟需城市管网延伸供水。

部分水厂处理工艺落后,净水系统设备陈旧,限制产能发挥,现状23座地表水厂中1985年以前建成投产的3座、2000年以前建成投产的6座,均已运行二三十年以上,设施设备陈旧落后;多数水厂的净水工艺均为2006年以前建成,近年来只能依靠降低生产负荷、增加药剂消耗来保障出水水质,导致产能只能达到70%左右,需进行深度处理改造。

(二)防汛排涝能力与平安天津高标准建设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本市位于海河流域最下游,流域75%左右的洪水均在此入海,受洪水和风暴潮威胁最严重。虽然永定新河、独流减河等主要入海尾闾已完成达标治理,但流域中上游行洪河道尚未全部达标建设,由于本市蓄滞洪区建设滞后、管理薄弱、启用难度大,一旦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或超标准洪水,将造成较大损失。近些年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城市内涝防治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防洪设施有短板。一级行洪河道仍有21%未达标治理,主要集中在潮白新河、蓟运河、泃河、州河、还乡新河等部分河道(河段),且还有26处险工险段,涉及建设资金、土地征用和生态红线等问题,实施难度较大;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13个蓄滞洪区总面积2952平方公里,涉及8个区、123万人,其中仅永定河泛区、大黄堡洼开展达标建设,东淀、文安洼、贾口洼等11个蓄滞洪区尚未全面建设,存在外围堤不达标、进退洪工程不完善、安全设施滞后等问题,启用难度较大;山洪灾害防御基础薄弱,蓟州区共有65条(段)山洪沟道,仅2条(段)完成治理;“滨城”防潮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围海造陆区域新海堤建设欠账较多,139公里老海堤防潮标准为20年至50年一遇,围海造陆区域规划新海堤防潮标准为100年至200年一遇,长度为280公里,仅达标建设12公里。

排涝设施需提升。本市地势低洼,部分地面高程低于河道水位,雨沥水基本上需要泵站强排,部分排水设施建设年代较早、标准偏低,特别是部分老城区排水标准不足1年一遇,仅新建区域和成片开发改造区域达到规划的3年至5年一遇。中心城区现状主干排水管道3613公里,其中兴安路、泰安道等道路下的786公里管道淤积严重,过水能力大幅降低。中心城区现状雨水泵站124座、合流泵站12座、地道泵站48座,排水总能力1249立方米/秒,其中24座超期服役、设备老旧,亟需更新改造;部分规划泵站尚未实施,二级河道雨水外排能力亟待提高。近年来,本市连续实施中心城区易积水片改造,但仍有9处易积水片、11座易积水地道、48处里巷支路和居民小区,遇强降雨积水严重,影响市民群众出行。

(三)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美丽天津建设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本市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呈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治理和保护成效还需巩固。入河污染物总量依然较大,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水环境承载能力还较弱;河湖连通格局已初步构建,但天津·绿屏等局部区域连通设施尚不完善;河湖水生态系统还需加强保护和修复,生态水量保障程度不高。

环境水质不稳定。入境河流水质超标问题严重,2017年至2019年,入境断面水质年均劣于V类的占比分别为82.4%、60%和34.3%;2020年12条入海河流平均水质达标,但子牙新河、青静黄排水渠、沧浪渠等部分时段仍有超标现象;中心城区仍有雨污合流制地区1.53平方公里、混接串接点1919处,雨后排水入河影响水质;中心城区咸阳路、津沽等5座污水处理厂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已达90%以上,需要实施扩建提升。

连通设施不完善。中心城区海河至南部北大港湿地、北部七里海湿地两大水循环连通体系尚未完全发挥作用;北水南调东、中、西三线工程虽已全面实施,但仅西纵北运河—卫河—南运河建成通水,东纵蓟运河—中心桥北干渠—马厂减河的中心桥北干渠、中纵引滦—海河—洪泥河的穿独流减河倒虹吸尚未建成通水;滨海新区、天津·绿屏及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等10个水系循环片区,还存在双桥河、中心桥北干渠等局部水系连通不畅的问题。

生态水量不充足。非汛期上游来水较少且水质较差,本市地表水不能满足生态用水需求,“十三五”时期主要依靠再生水、于桥水库存蓄的雨洪水和外调水向重要河湖补充生态水;“十四五”时期全市可利用总水量基本不变,随着城乡用水量增加,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矛盾进一步加剧。沿河村落、企业等挤占涉水空间,部分河道堤顶交通不畅,绿色生态廊道未能全面贯通。“六河五湖”中仅启动了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还需不断优化。山丘区水土保持和清洁小流域建设还有待继续加强,平原区的水土保持尚未全面开展。

(四)水治理效能与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涉水事务监管普遍存在制度体系不健全、水安全管理不精细、智慧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是亟待提升的薄弱环节。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新要求,还需重点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监管的体制机制、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供水行业监管、“厂、网、闸、站、河”一体化城镇排水监管,进一步扭转重建轻管的局面。《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等法规已颁布实施多年,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水权水价改革进度还需加快,区域水量分配难度大,还不能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供水水价成本长期“倒挂”影响供水、排水企业良性运行,不利于涉水企业拓展空间。涉水设施建设不确定因素多、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弱,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能力低。主动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意识还不够强,还需继续深化“放管服”、“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热线服务”、“政务一网通”等服务措施。人才创新队伍结构和培养机制亟待优化,水安全发展战略和技术问题研究薄弱,国内外成熟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任务更趋艰巨,迫切需要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切实提高水治理效能,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现代化。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本市要立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的新期盼新需求,妥善处理水资源供需矛盾,着力防范化解水灾害风险,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着眼于实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远景目标,需加快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提升水治理效能,着力构建适应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第三章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到二〇三五年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相适应的供水安全、防汛安全、水生态安全和水治理能力保障体系。

——基本建成节约高效、城乡一体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用水总量控制在42.2亿立方米以内,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形成“三水共用、五库联调、多源互济、城乡统筹”的供水新格局。

——基本建成蓄泄排统筹、旱涝潮同治的防汛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工程全面达标建设,城乡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高,水工程运管先进智能高效,全面构建“防得固、蓄得住、排得出”的防汛新屏障。

——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的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健全,河湖生态水量有效保障,美丽健康水生态系统基本建成,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鸟飞”的水生态新画卷。

——基本建成创新引领、智慧高效的水治理能力保障体系。织密依法治水一张网,绘制智慧管水一幅图,下好改革兴水一盘棋,治水管水兴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开创“动能充沛、效率充分、活力充盈”的改革发展新局面。

第四章“十四五”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坚持用系统观念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加快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激发水治理效能,实现本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将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管控,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的根本性转变,有效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利用,不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促进绿色发展。

坚持空间均衡、统筹协调。全面统筹外调水、当地水、非常规水等多种水资源,与“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相衔接,发挥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协调平衡整体与区域之间的供需矛盾,协调解决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用水冲突,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有力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系统治理、多措并举。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自然生态要素,系统研究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上地下、城市乡村等现状与需求,科学把握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等重大关系,加强顶层规划设计,采用工程、调度、监管、服务等综合措施,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等新老水问题,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两手发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的协同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涉水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和水权水价市场改革,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护水,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大力促进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城乡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排水、水生态环境等问题,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保障共享发展。

三、发展思路及目标

深入分析把握水安全现状,准确研判水安全发展态势,紧紧围绕“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改革促发展”这一条主线,突出外调水、当地水、非常规水“三水”并用,通过抓节水、保供水、防洪水、排沥水、治污水五措并举,逐步构建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水安全面临形势与问题,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分步实施与整体规划相统一,今后五年水安全保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始终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全民节水行动,突出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等重点领域节水,严格取水用水管理,完善源头到龙头全过程供水安全监管;强化高效率水资源配置,优水优用合理分配外调水,科学存蓄充分利用地表水,加大生态农业再生水利用,提高沿海工业淡化水利用;强化多线路水资源保障,推动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开工建设,扩大南水北调中线供水范围,深化引滦水源保护。到2025年,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水厂供水规模达到528万吨/日,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节水护水惜水意识明显提升,逐步打造节约高效、城乡一体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防汛安全保障效能不断提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工程减灾能力,实施河道达标治理、海堤提标建设、山洪沟综合整治、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排水管网改造提升等一系列防灾减灾工程;提高组织保障能力,健全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区、乡镇(街道)防汛责任制,细化落实河道、水库、蓄滞洪区、闸涵泵站等重点防洪部位的行政、管理、技术三个责任,实现责任体系的全覆盖、无遗漏;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军地、跨省和市内各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健全联合指挥、信息共享、统筹调度的联动配合机制,科学增储防汛物资。到2025年,一级行洪河道堤防达标率84%以上,力争重要蓄滞洪区全部开工建设;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中心城区消除排水标准不足1年一遇区域、达到3年一遇排水标准区域由20%提升至58%,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城镇雨水收集排放能力显著增强,逐步打造蓄泄排统筹、旱涝潮同治的防汛安全保障体系。

——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水污染源头管控,开展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集中处理,推进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全力构建生态水网,加大永定河、潮白河等“六河五湖”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南部四河、独流减河倒虹吸等部分节点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持续向四大湿地、天津·绿屏、大运河等重点河湖生态补水;突出京津冀协同治理,推进跨省河流上游下游联防联治,加强入海河流内源外源污染同治,强化河(湖)长制落实,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到202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河湖水系连通流动调度灵活,在正常来水条件下,重要河湖生态水量(水位)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水位进一步回升,国控优良水体断面数量稳中有升,12条入海河流稳定消除劣V类,逐步打造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的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水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始终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发力,重点做到“三个一”,织密依法治水“一张网”,推动修订《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法规,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能力,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绘制智慧管水“一幅图”,完善水位、水量、水质等数据智能采集设施,建立涉水空间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统筹整合各类涉水综合业务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提升管水能力;下好改革兴水“一盘棋”,推进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逐步打造创新引领、智慧高效的水治理能力保障体系。

表4.1“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年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28 ≤38 约束性
2 万元GDP用水量(立方米) 20.2 完成水利部 下达指标 约束性
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12.5 完成水利部 下达指标 约束性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72 0.725 预期性
5 供水管网漏损率(%) 10 ≤10 预期性
6 再生水利用率(%) 42 ≥50 预期性
7 自来水供水水质达标率(%) 98.7 ≥99 约束性
8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95.97 ≥97 预期性
9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 主要指标达标率(%) 97.76 ≥98 预期性
10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96.92 ≥97 预期性
11 达到生态水量(水位)目标要求的重点河湖数量(个) 5 约束性
12 深层地下水开采量(亿立方米) 0.65 基本为零 约束性
13 一级行洪河道堤防达标率(%) 79 84 预期性
14 中心城区排水标准达标率(%) 1年一遇标准 92.1 100 预期性
3至5年一遇标准 20 58 预期性

备注:年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019年指标数据,2020年指标数据需经水利部审定后公布。

第五章工程补短板主要任务

按照水利部的总体安排,科学编制天津市水网工程规划,谋划一批重大水务项目,全面实施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统筹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加大防洪设施薄弱环节建设,推进城镇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加快河湖连通与生态修复,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补齐供水、防洪、排水、生态、管理等涉及民生保障、防灾减灾等突出短板,优化完善水安全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水安全保障。

一、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供水安全

多年来,本市城市已初步构建了由南水北调中线和引滦双水源为保障、以一横一纵为主干的供水工程体系。“十四五”时期,规划以现状供水工程体系为基础,做好供水民生设施改造,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供水格局,深化引滦水源保护,扩大中线供水范围,推进东线二期开工建设,加快供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城镇和乡村基本实现南水北调中线、引滦双水源保障格局。

到2035年,完善引滦、南水北调中线、南水北调东线三水源工程布局,优化于桥、尔王庄、北塘、王庆坨、北大港五大调蓄水库联合调度,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大淡化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实现“三水共用、五库联调、多源互济、城乡统筹”的供水新格局。

(一)水资源供需预测及配置

依据现状供水布局及水源条件,结合行政区划,将全市划为九个供水分区:主城区、滨海新区汉沽、滨海新区核心区及西部区、滨海新区大港、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

1.需水预测

需水构成主要分三大类,一是生活需水;二是城市生产需水,包括工业、建筑业、仓储业等;三是农业及生态环境需水,包括农业、城市绿化、道路浇洒、城市河湖补水以及重要河道湿地补水。

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需水采用指标法,工业需水采用趋势法。

按2025年天津市常住人口1850万人,城镇人口1600万人,耕地保有量490万亩,工业需水年增长率控制在2%左右进行测算,到2025年全市需水总量39.96亿立方米,其中生活需水10.82亿立方米,城市生产需水6.82亿立方米,农业及生态环境需水22.32亿立方米。

2.供水预测

可供水水源包括当地地表水及入境水、外调水、浅层地下水、再生水、淡化海水。

“十四五”时期,引滦供水量仍按1983年分配指标计算,潘家口水库按75%频率年份时入市净水量7.76亿立方米,95%频率年份5.21亿立方米;南水北调中线水到水厂净水量8.16亿立方米;南水北调中线、引滦、于桥水库自产水组合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6.71亿立方米,95%频率年份为14.44亿立方米。

2025年可供水总量34.97亿立方米,包括外调水16.71亿立方米(含于桥水库供水1.3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48%;当地地表水及入境水8.2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23%;浅层地下水3.4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0%;淡化海水1.17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3%;再生水5.4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6%。

3.水资源配置

(1)配置原则

“十四五”时期,南水北调东线尚不能通水,南水北调中线水、引滦水仍然是城乡供水的主要水源,16个行政区都将形成双水源保障格局;2022年之后,超采区基本实现深层地下水零开采;强化各行业节水,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统筹多水源,科学合理配置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合理布局、经济高效、公平共享的原则,综合确定水资源供需平衡方案。

外调水以供生活和城市生产为主,相机向海河、北大港等重要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当地地表水和入境水主要用于农业和生态;浅层地下水主要用于蔬菜生产;淡化海水重点用于沿海地区新兴工业区和规模较大的工业用户;再生水各区就近使用,深处理再生水用于工业、市政杂用、道路浇洒、城市绿化等,再生水主要用于高秆作物灌溉用水以及河道外生态需水。

(2)配置方案

至2025年,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配置水资源量34.97亿立方米,包括外调水16.71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48%;当地地表水及入境水8.2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23%;浅层地下水3.46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0%;淡化海水1.17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3%;再生水5.4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6%。按供水方向,向城乡生活供水10.82亿立方米、城市生产供水6.82亿立方米、农业和生态供水17.33亿立方米。

从外调水季节需求看,城乡生活与城市生产用水以外调水为主,外调水供水占85%,且呈季节性变化,夏季需求较旺盛,高峰期(6至9月)需外调水5.52亿立方米,月均需外调水流量47.4立方米/秒,高峰期需流量53.0立方米/秒,冬季最小流量42.4立方米/秒。

表5.1水资源分项配置表

单位:亿立方米

分项 总需水 水资源配置 缺水
总供水 外调水 浅层 地下水 地表水 海水 淡化 再生水
城乡生活 10.82 10.82 10.28 0.25 0.09 0.04 0.16 0.00
城市生产 6.82 6.82 4.68 0.07 0.01 1.13 0.93 0.00
农业+生态 22.32 17.33 1.75 3.14 8.10 0 4.34 4.99
合计 39.96 34.97 16.71 3.46 8.20 1.17 5.43 4.99

表5.2水资源分区配置表

单位:亿立方米

序号 供水区域 总需水 水资源配置 缺水
总供水 外调水 浅层 地下水 地表水 海水 淡化 再生 水
小计 其中城乡生活和城市生产高峰期水量(6至9月)
全市 39.96 34.97 16.71 5.52 3.46 8.20 1.17 5.43 4.99
1 主城区 11.89 10.25 8.55 2.45 0.13 0.40 0 1.17 1.64
滨 海 新 区 小计 7.09 6.98 4.57 1.78 0 0.26 1.04 1.11 0.11
2 汉沽 0.88 0.83 0.46 0.17 0 0.03 0.10 0.24 0.05
3 核心区及西部区 4.00 3.98 3.07 1.18 0 0.10 0.32 0.49 0.02
4 大港 2.21 2.17 1.04 0.43 0 0.13 0.62 0.38 0.04
5 蓟州区 2.14 2.01 0.24 0.09 1.28 0.24 0 0.25 0.13
6 宝坻区 4.95 4.84 0.71 0.25 1.07 2.92 0 0.14 0.11
7 武清区 4.10 4.01 1.07 0.38 0.71 1.99 0 0.24 0.09
8 宁河区 3.04 2.82 0.77 0.28 0.16 1.06 0.13 0.69 0.22
9 静海区 2.07 1.96 0.80 0.29 0.10 0.20 0 0.86 0.11
10 重要河道湿地 4.68 2.10 0 0 0 1.13 0 0.97 2.58

(二)水源工程

近年来,由于引滦水质不稳定,向城市供水较少,中线水已成为城乡供水的生命线。“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外调水源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引滦水源保护力度,争取调增本市南水北调中线分水指标,推动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前期工作,力争北大港水库扩建增容开工建设,逐步构建“三水共用、五库联调”的新格局。

1.引滦水源治理保护

(1)于桥水库综合治理工程

加快完成于桥水库综合治理,重点续建环库截污沟二期和4处入库沟道湿地净化工程,研究并适时实施于桥水库前置库湿地提升工程;提升水库全封闭管理建设;对剩余未治理的9.52公里引滦隧洞除险加固,主要措施包括伸缩缝、裂缝、低强混凝土等病害治理及进口水文监测站维修改造;对黎河东铺桥等8座桥梁拆除、新建7座桥梁、27座桥梁设置限载措施;积极研究于桥水库增容并适时推进工程建设,削减入库面污染源,有效改善水库水质。

(2)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治理与保护

协调生态环境部、河北省划定潘家口、大黑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流域污染防治纳入法制轨道。继续实施津冀两省市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深入开展联防联控和流域污染共治,通过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等措施,加强引滦入津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引滦上游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建立津冀省级层面水污染防治机制,加大津冀两地协作力度,加强跨境治理力度,解决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及三条跨境入库河道的点面源污染问题,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3)尔王庄水库提升工程

尔王庄水库围堤长14.3公里,部分堤段渗漏现象较为严重,需实施尔王庄水库加固,防渗处理长度3公里,保障水库运行安全。研究尔王庄水库增容方案,比选尔王庄水库平扩方案和加高方案,合理增加有效库容和应急备用库容,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适时推动工程建设。

(4)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

近年来,引滦原水水质存在春夏季藻类暴发、季节性出现土臭素和二甲基异莰醇等不稳定问题,规划建设原水预处理厂,处理规模约150万吨/日,有效处理含藻水和高浊度的引滦原水,满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实现引滦正常供水。

2.南水北调中线增供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陶岔渠首)分配给天津市水量多年平均为10.15亿立方米,扣除沿程损失后,天津收水量8.63亿立方米。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规划,工程实施后可为中线一期工程新增水量24亿立方米。为缓解本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争取将本市列为增供受水区,并相应新增调水量。

3.南水北调东线开源

南水北调东线水是本市继引滦、中线之后的第三大外调水源,可提高城乡供水保障率,有效补充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对本市保障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东线二期工程境内段以南运河九宣闸为起点,沿马厂减河、马圈引河入北大港水库,河道线路总长36.5公里,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北大港水库扩建增容和改扩建输水河道两大部分。

(1)北大港水库扩建增容工程

为增加京津冀战略储备及应急供水水源,提高本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规划实施北大港水库扩建工程。该水库现状库容4亿立方米,规划总库容10.75亿立方米,其中死库容2.05亿立方米,调蓄库容3.5亿立方米,应急备用库容4.0亿立方米,农业和生态库容1.2亿立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围坝轴线长53.2公里,新建或改造入库泵站、退水闸等建筑物5座,新建导流堤5.8公里等。

(2)输水河道治理工程

马厂减河、马圈引河是东线二期来水入北大港水库的输水河道,采用清淤扩挖、防护、堤防加高等措施进行治理,其中洋闸附近采取东侧绕洋闸新挖河道输水方案。治理后河道总长36.5公里,其中马厂减河31.2公里、绕洋闸新挖河道0.2公里、马圈引河5.1公里。为减少东线输水影响,需新建马厂减河耳河倒虹吸、马厂减河排水泵站;结合绕洋闸新挖河道方案移址重建赵连庄闸;整合沿线现有28座穿堤建筑物,并对20座已废弃涵管拆除复堤。

(3)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

2013年底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至山东德州,山东多年平均净增供水量13.53亿立方米。为提高京津冀水源保障能力,充分利用东线一期工程的富裕水量,2019年水利部开始实施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利用现有应急引黄济津线路输水至河北、天津,建成通水后一期北延调水量为5.5亿立方米。为缓解本市南部区域农业和生态用水需求,争取加大调水水量,完善水源转换相关配套工程,尽早发挥东线效益。

(三)原水工程

全面延伸南水北调中线供水范围,新建原水管线147.5公里,到2025年以“津城”、“滨城”供水保障为重点,初步构建环城供水管线“大动脉”,延伸干支管线向宝坻、静海、滨海新区大港等地区供水,扩大南水北调中线范围,全市基本形成引滦、南水北调中线双水源配置。主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西部区、滨海新区大港、静海、宁河西部及武清区南部等中南部地区供水以南水北调中线为主,宝坻、武清中北部、宁河东部及滨海新区汉沽等北部地区以引滦为主,蓟州平原区以引滦水和当地地下水为主,蓟州山区以当地地下水为主。

1.主城区原水工程

(1)泵站枢纽工程

曹庄泵站是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设计流量为12.7立方米/秒,为保障南干线沿线用水户的供水安全,向扩建后的津滨水厂和北塘水库加压供水,设计规模需增容至22.3立方米/秒。

建设生产圈泵站枢纽一期工程,设计流量14.0立方米/秒,满足向滨海新区核心区、北塘水库以及大港地区供水。生产圈枢纽泵站近期用于代替城上村泵站、柴辛庄泵站,向北塘水库、大港地区输送中线水,达到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二期供水能力;远期为南水北调东线水二级加压泵站,将东线水输送至北塘水库、凌庄水厂、芥园水厂、杨柳青等水厂,实现东线水的有效配置。

(2)原水管线工程

以现状供水管线为基础,完善环城原水管网,并加快与水厂连通建设。

为实现引江中线北送能力和引滦生态水南送在输水线路上的相互独立,规划建设引滦引江新引河联络线工程,管(涵)长14公里,南接永青渠联络线,北接引滦暗渠,设计流量19立方米/秒(近期在不改造永青渠管线及泵站的条件下,可输水10.8立方米/秒),同时在引滦大张庄泵站东侧新建加压泵站。

为适应扩建津滨水厂的原水需求,同时保障南水北调东线通水后,实现向凌庄、新开河等水厂供水,建设南干线与凌庄水厂、津滨水厂二期、天津干线联络管线等工程。其中:南干线至凌庄水厂管线0.9公里,设计能力110万吨/日;南干线至津滨水厂二期原水管线1.61公里,设计能力25万吨/日;南干线至天津干线联络管线0.5公里,设计能力120万吨/日。

另外,为满足新建杨柳青水厂要求,需新建自天津干线分流井引水管线4.28公里,规模10万吨/日。

2.滨海新区原水工程

大港地区重点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大港支线,自生产圈泵站枢纽一期工程起至长深高速公路17.7公里,与现有入大港DN1800管线连接,规模30万吨/日;尔王庄水库至宝坻石化管道联络线8.5公里,规模8万吨/日,同时尽快实施宝坻石化与引滦入塘连通工程、大港支线与引滦各管线连通工程,保障大港地区供水安全。

滨海新区核心区新建北塘水库至滨海新区水厂原水管线0.3公里,规模13.5万吨/日;北塘水库至新河水厂原水管线12公里,规模10万吨/日,保障核心区供水安全。

3.外围五区原水工程

至2025年,蓟州区北部山区水源仍为地下水,南部平原由地下水、当地地表水以及引滦水共同保障,为完善城镇供水体系,实施于桥水库至翠屏山水厂原水管线长1公里,规模20万吨/日;东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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