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城乡基础设施是城乡环境品质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支撑,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
福建省“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本规划依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并与《“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及综合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相衔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今后五年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是制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行业规划和安排重点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基本依据。
本规划基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景目标规划期为203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建设成就
“十三五”是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最大、成效最明显、城乡环境面貌变化最快的五年,完成投资超过1.05万亿元,圆满完成《福建省“十三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乡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十三五”期间,实施宜居环境、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畅通城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供水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推进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黑臭水体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等全国试点工作,城乡基础设施10项主要指标全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表1),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比例均居全国第3位,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由全国第21位上升至第7位。
表1“十三五”末全省城乡基础设施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1 | 供水普及率(%) | 99.11 | 99.73 |
2 | 燃气普及率(%) | 98.09 | 99.01 |
3 | 人均道路面积(平方米) | 13.87 | 18.73 |
4 | 建成区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6.33 | 8.10 |
5 | 排水管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9.66 | 11.57 |
6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21 | 8.63 |
7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3.19 | 15.03 |
8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2.77 | 44.32 |
9 | 建成区绿地率(%) | 39.21 | 40.61 |
10 | 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比例(%) | 56.9 | 74.92 |
(一)大力推进城市结构优化提升。全省城镇化率达68.5%,城市(含县城)建成区面积增长到2211平方公里,较“十二五”末增加476平方公里。福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以福州新区和滨海新城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新老城协同发展。厦门“提升本岛、跨岛发展”成效显著,漳州市以“五湖四海”为切入点实现了城区结构性优化,莆田、南平、三明的城市框架与空间格局得到大幅优化。县城在开发建设中注重保留原本肌理,塑造地域特色风貌。
(二)城乡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市轨道交通实现零的突破,福州、厦门迈入“地铁换乘时代”。新改扩建城市道路0.74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万公里,新增城乡公共停车位20万个,城乡交通路网日趋完善。新建改造城乡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管网3.05万公里,较“十二五”实现翻番。新建提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63座、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96.5万吨/日,全省一级A以上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占87%;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26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2.2万吨/日,总焚烧处理能力达3.7万吨/日,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的74.92%;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天然气储气能力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13.6%、22%,基本消除城市易涝点,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城市供水水质合格率99.5%,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从21%降至8.63%;农村集中供水率95%,自来水普及率87%。全面实施城市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高标准建设福州、厦门“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建成汽车充电站3700座、充电桩6.2万根。全省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增长38%、达到20043万千伏安,基本实现县域电网22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所有乡镇2回10千伏线路供电。行政村光纤宽带和4G网络全覆盖,县级以上区域(含重点乡镇)5G全覆盖。
(三)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完成25.2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成一批环境整洁、配套齐全、管理机制长效的宜居社区。福州鼓楼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等14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增长21.59%,达到8.94万公顷,累计建成绿道0.6万公里。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厦门入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增4个国家园林县城。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较“十二五”末实现翻番,达1.98亿平方米;实施新一轮“厕所革命”,新改扩建、提档升级公厕超过1.6万座。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镇村水冲式公厕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2.1%。
(四)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省、市、县三级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共建共治共享。出台、修订20部城乡管理地方性法规,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供水、公共停车等方面工作在法规层面得到规范。7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39个县(市)建成投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漳州数字城管升级智慧城管,福州市入选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城市运行管理平台试点城市。行业信息化取得新进展,投用全省供水水质监测智慧管理系统,建成省、市、县互联互通的省级排水防涝应急指挥平台,集防洪、排涝、调水、除黑臭等水务“四位一体”的福州市水系联排联调体系初见成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末梢水合格率99.9%,90%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现用户实名制,实施48座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改造,推进D级和E级桥梁改造修缮,建立完善桥梁管理养护六项工作制度。
(五)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积极探索资金投入机制,在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推行PPP模式。创新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实行按效付费,全省六成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八成以上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管线全入廊、入廊全收费的地下综合管廊“厦门模式”在全国推广。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机制初步形成,全国首创“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计划”,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十三五”期间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对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目标要求及发达地区城市发展水平仍有差距,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特别是各类城市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有待提升。“行路难、停车难”问题依然突出,城镇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覆盖不足、改造任务量大、运行状况不尽理想。二是基础设施区域发展不平衡。受全省地形地貌及各区域自身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协调区域发展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依然很大。三是基础设施质量有待提升。城市交通枢纽的接驳便捷性不高,无障碍设施系统性不够、覆盖面不全,被占用、损坏等问题比较突出,城乡基础设施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四是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管理方式亟待完善。地方政府财政仍然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跨行政区共建共享机制未形成,城乡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现象仍较突出。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是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新机遇,明确新方向,提出新要求。
(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对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提出新要求。我省处于城市化转型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质期,加快构建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为主体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实施强省会战略、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我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当前,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主导需求,且诉求表达更加多元和迫切,对城乡基础设施的要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要求加快山海、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区域发展新动能,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
(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为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指明新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省城乡基础设施要主动对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全过程,推进现有设施节能改造,控制城乡建设领域能源消费总量,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强化节能降碳和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应用,积极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转型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我省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拓展新领域。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我省数字经济规模居全国前列,将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的动能和优势。要在构建空天地一体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基础上,以新型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的融合为突破口,推进传统城乡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推动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
(四)人口持续流入,城镇化率稳定提高,为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提升积蓄新动力。我省常住人口规模4154万人,较2010年增加464.6万人,增长12.59%,是人口净流入大省,城镇化率达到68.5%,预计“十四五”期间常住人口规模和增速将超过“十三五”,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发展要素将进一步向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集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厦门环东海域新城、莆田新城区、泉州城市新区、南平武夷新区、三明生态新城等新区新城高水平规划建设,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工程,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福建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为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勾画新蓝图。我省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未来在全国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将更加凸显。“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适度超前打造一批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通道,需要城市快速通道有机衔接,推动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推进闽台基础设施“陆、海、天、网”四位一体联通的城乡基础设施衔接配套,促进福州与马祖、厦门与金门率先实现基础设施融合发展,需要全面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的海峡、山海、城乡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立足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效益,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构建“便捷、宜居、绿色、安全、智慧”的高质量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智慧驱动,创新发展。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数字赋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领域的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技术标准体系化,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智能化管控,提高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山海联动、城乡融合的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引擎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同城化同家园。
——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加快城乡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坚持节能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能源、水等资源,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
——各方参与,开放发展。倡导公众参与,逐步开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积极推进运行市场化、投融资渠道多元化,构建各方参与、多元共建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格局。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民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堵点难点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总体思路
“十四五”期间,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围绕“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空间开发战略格局,构建支持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城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以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和智慧化为导向,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品质,提高城市承载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和品质化建设,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加快跨区域共建共享、协调互动,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网络、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地、信息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二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以城带乡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构建覆盖城乡的道路、供水、燃气和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处置等基础设施体系以及城乡生态网络体系。三是系统提升供给能力,协同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地上和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区(组团)建设、老城更新、县城补短板,强化城乡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供给保障,推动城乡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四是全面提高服务品质,完善供水排水、生活垃圾治理、燃气供应、道路交通等民生服务功能,并贯穿设施供应、处理、管理等全过程。五是高质量保障安全运行,完善供水、燃气、道路桥梁等安全运行监管系统,补齐应急备用水源、排水防涝等短板,提高应急安全韧性。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智慧化建设,支撑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一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建设蓝绿交织、连续完整的城乡生态基础设施体系为抓手,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开发、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的协同整合,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城市绿色健康发展。二是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增加绿色碳汇能力,完善慢行系统,促进绿色出行。三是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改造,加强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体系构建,高效能强化整体智治,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便捷、宜居、绿色、安全、智慧”的高质量城乡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承载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基础设施整体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指标达到东部地区中上水平、进入全国前十,基础设施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绿色、智能、宜居的现代化城镇生活水平相匹配的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建成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乡村基础设施,形成体现新发展理念的高水平整体治理效能,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交通互联互通、畅通便捷。完善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加快构建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的快速通道体系,优化城市路网级配,整治改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到2025年,基本实现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1小时通勤,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15%,“行路难、停车难”显著改善,慢行交通友好性显著提升。
——公共供给充分保障。进一步提高供水、供气规模与质量,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燃气场站提标改造、管网智慧化改造,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城镇燃气多元化供应格局。到2025年,城市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
——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提升。连线成片改造老旧小区,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继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农村基本建立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市县污水管网全覆盖,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70%以上,城市河道呈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景象。
——园林绿化品质持续优化。彰显山海特色,推动绿色空间增量提质,提升城市绿化花化彩化水平,健全城市绿地综合服务功能,实施园林绿化“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到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5.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居全国前三位,所有市县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园林绿化指标要求。
——智慧韧性水平显著提升。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地下空间设施隐患排查及安全运营,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到2025年,实现城市重要区域各类管网全普查全建档、主干管网智能化监测管理全覆盖、新建道路智慧灯杆全覆盖,各城市建成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级、设区市(平潭)基本建成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福州、厦门等城市“CIM+”应用进入全国前列。
——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三级联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网格化管理覆盖城乡,市容市貌更加干净、整洁、有序,构建系统性、完整性、立体化的无障碍环境。
表2“十四五”全省城乡基础设施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便捷 | 1 | 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8.1 | ≥8.5 | 预期性 |
2 | 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 | 13.87 | ≥15 | 约束性 | |
宜居 | 3 | 绿色社区建设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4 | 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53.5 | ≥70 | 约束性 | |
5 |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23.81 | ≥25 | 约束性 | |
6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60 | 预期性 | |
7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74.92 | ≥85 | 预期性 | |
绿色 | 8 |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5.03 | ≥15.1 | 预期性 |
9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40.61 | ≥41 | 预期性 | |
10 | 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公里) | 3.2 | ≥3.4 | 预期性 | |
11 |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3.5 | ≥85 | 预期性 | |
安全 | 12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8.63 | ≤8.5 | 约束性 |
13 | 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占该企业年用气量比例,%) | 5 | ≥5 | 约束性 | |
14 |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9 | ≥99 | 约束性 | |
智慧 | 15 | 城市各类管网普查建档率(%) | 65 | ≥90 | 约束性 |
16 |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 - | 福州、厦门≥30%,其他设区市(平潭)≥15% | 预期性 |
注:绿色社区建设比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为新设立指标,无2020年数据。
第三章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十大提升工程,力争完成投资1.2万亿元。
一、交通设施提升
构建便捷顺畅的城市(群)交通网,推动“两网”(城市快速路、轨道交通)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实施“两微(微枢纽、微整治)、两新(新慢行、新停车)”综合交通治理,打造路网级配合理、绿色出行、互联互通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一)推进城乡交通网络建设
加快城市快速通道建设。完善城市快速路网络,各设区市(平潭)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或修编。加强城市交通网络与公路系统高效衔接,系统优化进出城道路网络,推进干线公路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谋划一批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对接高速公路、高铁站,积极推进高(进出城高速公路)快(城市快速路)一体化。重点打造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的快速通道体系。福州推进主城至滨海新城、外围组团的快速通道,厦门推进外围组团之间的快速通道,泉州推进老城至晋江、石狮同城化快速通道和高快一体化改造。宁德、莆田、漳州等三个城市构建衔接都市圈的快速通道。三明、南平、龙岩等山区城市推进轴向快速通道建设。到2025年,全省新改扩建城市快速通道200公里以上。
加快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1线)建设,启动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建设,推进城际铁路及高铁进机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福州、厦门连线成网,启动武夷山旅游观光轨道二期工程,推动泉州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研究。推进厦门新机场、福州长乐机场、福厦高铁沿线枢纽的换乘接驳体系建设。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
专栏1:快速交通网络工程
1.快速通道:完善福州主城至滨海新城快速通道、泉州环湾区快速路、莆田一环快速路体系、漳州东环城路及其连接线工程等一批快速路网建设,新改扩建城市快速通道200公里以上。2.城际/城市轨道交通:推进城际铁路及高铁进机场,加快建设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1线)、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续建福州、厦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及其规划修编项目,启动建设福州、厦门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武夷山旅游观光轨道二期工程,推动泉州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研究。 |
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和功能。完善道路网级配,强化次干道、支路、街巷建设,提高支路占比,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增强道路通行能力。加快主干道交叉口渠化改造,打通关键堵点,优化交通组织管理,合理组织单向交通,打造循环交通体系,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鼓励应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动废旧路面、路基材料的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村公路广覆盖惠城乡。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四好农村路”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及通村公路发挥村内主干道作用的穿村路段建设,有序推进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让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城镇道路衔接,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到2025年实现85%陆域乡镇30分钟内便捷通高速。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全面实施路长制。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
(二)提升城乡公共客运品质
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公交“微循环”接驳、慢行交通接驳,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设,优化公交经营模式,提高线网密度,推行高峰快速直达专线等多样化服务,打造“出门上车”的公共交通系统。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推广“互联网+”共享出行,鼓励和规范发展智能公交、网约车等城市出行服务新业态,实现出行即服务、畅行新福建。
(三)提升城市交通品质
开展“微整治”。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街巷微循环改造等,完善人行道、盲道、过街音响提示等无障碍设施。实施50条主次干道“微整治”,打造10条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样板。
建设“微枢纽”。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大型公建、商业综合体等,投用30处具有公交换乘、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等功能的城市交通“微枢纽”。
打造“新慢行”。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各市、县各推进1个以上慢行示范区建设。鼓励自行车、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
拓展“新停车”。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适当控制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利用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设置一定比例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推动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设区市投用智慧停车系统,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创新停车设施共享模式,引导分时停车、错时共享停车,缓解“停车难”。到2025年,新增8万个城乡公共停车位。
城市夜景照明。开展城市夜景设计,展现城市特征、城市文化、城市内涵。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推进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智慧化改造,全面应用LED照明产品,推广单灯控制、分时分区控制等智慧照明控制技术。到2025年,实施LED节能改造8万盏以上。
专栏2:城市交通品质提升工程
1.微整治:完成福州南江滨东大道、厦门中山路、漳州胜利西路、莆田东园路等50条主次干道“微整治”。2.微枢纽:打造30处城市交通“微枢纽”。3.新慢行:各市、县各推进1个以上慢行示范区建设。4.新停车:新增城乡公共停车位8万个,福州、厦门各建设5处大型换乘停车场。 |
二、园林绿化提升
实施园林绿化“百千万”工程,围绕打造“公园城市”,高质量建设“间绿透绿、显山露水”的山水园林城市,继续推动“绿盈乡村”建设,营造城乡绿色宜居空间。
(一)园林绿化“百千万”工程。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湿地、苗圃、农田为载体,建设100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同步推进远足径建设,增加城乡生态休闲空间。全面推进高铁和高速公路沿线1000公里“绿色生态长廊”建设,管控沿线百米范围内的绿色生态空间和沿线可视界面的城乡风貌,形成凸显地域特色的林带、花带、田园、水系和乡村相互融合的景观体系。以“福”为主线,结合福建山水特色,建设、提升全省福道网络,因地制宜打造具有福建地域文化特色的“万里福道”。
专栏3:园林绿化“百千万”工程
1.百平方公里郊野公园:福州、漳州各建设13平方公里,厦门、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建设10平方公里,平潭建设4平方公里。2.千里绿廊:建设“两高”沿线1000公里“绿色生态长廊”,管控沿线百米范围内的绿色生态空间和沿线可视界面城乡风貌。3.万里福道: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建设650公里,厦门、莆田各建设200公里,平潭建设50公里。 |
(二)高质量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结合城市苗圃、园林科研和植物园建设、提升,培育地域特征树种,营造城市绿化景观个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城市蓝绿空间,构建连续的城市生态网络系统。推进魅力空间建设,以市民步行十分钟可达城市公园(绿地)为标准,新城区重点推动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建设,老城区重点推动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建设。推广“公园+”建设理念,建设集健身、休闲、赏景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公园、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重点开展城市门户、城市中心节点和城市主要景观线路的景观提升,大量种植开花乔木,打造一批特色精品公园、花漾街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推进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天桥绿化花化覆盖。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园林绿化实现从单一绿化向复合型绿化花化彩化转型,提升城市景观特色和品质,城市绿地系统碳汇能力与固碳效能持续增强。
专栏4: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
1.植物园: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建设、提升1个植物园。2.特色精品公园:全省打造100个以上特色精品公园。3.花漾街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创建1个以上花漾街区,全省打造10个以上花漾街区。4.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创建1条以上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全省打造10条以上特色园林风情道路。5.社区公园、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全省建设1000个以上。 |
(三)“绿盈乡村”建设。将绿化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系统规范城乡绿化规划、建设、保护与监督管理。在生态省“细胞工程”生态镇村建设基础上提档升级,分初级版、中级版、高级版梯次推动建设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盈实富美生态振兴乡村。到2022年,全省村庄80%基本达到“绿盈乡村”建设标准。
三、居住品质提升
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更新为抓手,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打造社区更新和老旧街区片区更新改造样板,提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水平,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城乡居住品质提升机制、运行模式。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实施一批2001年至2010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和街区、片区改造。将绿色、低碳等理念贯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完善小区内无障碍系统,加快老年人家庭、社区适老化改造,鼓励加装电梯,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产品,健全物业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街巷微整治、空间微改造、景观微更新“三微整治”,打造活力街区,推进精细化、连片化街区更新。
专栏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期间全省完成68.3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福州6.4万户,厦门8.1万户,漳州5.6万户,泉州10.7万户,莆田3.8万户,三明13万户,南平10.8万户,龙岩6.1万户,宁德3万户,平潭0.8万户),其中2021年安排37.2万户老旧小区改造(含部分2001年后建成的老旧小区),2022年完成18.8万户老旧小区改造。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全省打造30个示范小区,每个设区市完成2个以上配套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日常管理规范、特色文化鲜明、邻里温馨和谐的老旧小区改造精品示范小区。3.城镇老旧街区片区改造样板:2021年每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启动1个城镇老旧街区片区改造样板,全省打造10个老旧街区片区样板。鼓励老旧小区集中成片改造,将独立零散、线性形式分布的单个老旧小区进行整体改造,实施拆墙插绿、见缝插绿项目,塑造休闲空间,提升街巷景观,完善配套设施。 |
(二)棚户区改造。推广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资金使用、统一政策执行、统一拆迁安置、统一建设管理的方式,成片区推动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统筹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和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增强城市活力。
(三)社区更新。完善水、电、路、气、信、无障碍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老年服务站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快递服务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活动空间,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打造百个绿色社区更新样板。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2021年,力争全省25%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2022年,力争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四)提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水平。以“节约资源、提升品质”为主,推动“崇尚集约建房”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培育集约建房新风,逐步消除农房“高大裸空”现象。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强新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整县、整镇、整村开展既有农房综合整治,县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过程指导,提升农房设计水平。2021年,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设区市各启动1个以上的县(市、区)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到2025年底,全省既有农房基本完成整治,新建农房彰显地域风貌,居住环境明显提升。
四、供水保障工程
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动供水水质持续提升,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制定“一源一策”整治方案或整改措施,完善边界标志、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加强水质监测。
(二)城市供水设施。推进城市供水厂新建或扩容;提升改造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厂,鼓励使用膜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等技术,提高抗冲击负荷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能力,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全面改造老旧管网、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及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强化分区计量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全面完成既有设施排查,有序推进水箱(池)清洗消毒,试点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十四五”期间,新、扩建水厂28座,工艺改造3座,新增供水能力150万吨/日,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500公里,福州、厦门、泉州等开展自来水深度处理试点,福州、晋江、石狮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沿海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力争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三)农村供水保障。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积极推进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管机制。
专栏6:城市供水厂建设工程
1.新、扩建供水厂:新扩建福州飞凤山供水厂,厦门海沧供水厂三期工程、翔安供水厂三期工程,漳州金峰供水厂一期、第三供水厂、高新区供水厂、云霄第二供水厂、诏安工业园区供水厂、诏安凤寮供水厂、台商投资区第三供水厂一期,泉州泉港湄丰供水厂,南平武夷山第二供水厂、建瓯东门供水厂,三明制水厂二期、莘口供水厂、永安西区供水厂、明溪明源供水厂、清流第二供水厂、建宁第二供水厂、将乐西彦供水厂二期、泰宁第二供水厂、尤溪供水厂二期,龙岩北翼供水厂、永定佳源供水厂,宁德第三供水厂三期、霞浦第三供水厂,平潭供水厂二期、北部供水厂等28座城市水厂。2.水厂工艺改造:完成福州城门供水厂、长乐远航供水厂、长乐东区供水厂等3座供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 |
五、城乡生活污水处理
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扩建已满负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面推进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持续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破损管网修复,重点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到2025年,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0万吨/日以上,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500公里,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达到70%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完善配套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依托县域打包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和专业化运营,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到2022年,闽江流域各县(市、区)完成县域“打包”统一实施工作;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县域“打包”统一实施工作。
(三)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坚持增量规范与存量提升并重、场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实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村庄。力争到2025年,全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的村庄比例达65%以上。
专栏7: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扩建福州江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福州大学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厦门高崎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前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漳州芗城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高新区马洲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泉州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东海生活污水处理厂,湄洲岛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永安市南部生活污水处理厂,政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龙岩市南翼生活污水处理厂,福鼎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霞浦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等36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完成96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福州1513个,厦门211个,漳州1198个,泉州1537个,三明997个,莆田671个,南平971个,龙岩1062个,宁德1294个,平潭162个)。2021年至2025年分别完成961个、1444个、1922个、2406个、288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
六、城乡环境卫生
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持续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巩固“厕所革命”成果,提高城乡保洁质量。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县城因地制宜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动乡镇全域落实分类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鼓励采用“车载桶装、换桶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推动“邻利”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对城市周边土地利用价值较高、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既有垃圾实行筛分焚烧处置,探索适合我省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推进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新扩建2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日;新建6座厨余垃圾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750吨/日。未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县(市)通过区域联建焚烧厂或通过外运周边处置等方式,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福州、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二)加强城乡清扫保洁。继续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方式,鼓励采用新能源环卫车辆,开展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推广农村生活垃圾以县域为单位打捆开展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进行市场化运营。拓展优化村庄清洁“三清一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形成长效保洁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到2025年,设区市(平潭)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县(市)城市建成区达70%以上。
专栏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扩建福州红庙岭、闽清、福清,厦门东部三期,漳州北部一期、漳州西部一期,泉州永春、德化,南平浦城、邵武,三明市(永安市、沙县区)二期、宁化、永安、尤溪、泰宁,龙岩第二、上杭、武平、长汀,宁德霞浦、寿宁等2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大件垃圾处理厂:新建漳州、莆田、三明、宁德、平潭等5座大件垃圾处理厂。3.厨余垃圾处理厂:新建福州(2座)、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6座厨余垃圾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750吨/日。 |
(三)加强公厕建设管理。巩固“厕所革命”成果,补建、提档、升级城乡公厕,着力提升公厕管护水平。补齐旧城区厕所短板,新区配足公厕。在具备条件的公厕配置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相关人性化设施,推广应用生物除臭、生物降解等先进技术,全面落实公厕长、管理员、保洁人员“一长两员”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储备一批移动式公厕,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到2025年,全省城市公厕达到每万人4座以上,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公厕达到每万人3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有水冲式卫生公厕。
七、城镇燃气工程
加快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和城镇燃气管道建设,推动燃气下乡和场站提标改造,启动城市燃气管道智慧化改造,开展农村集中村居管道供气试点,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城镇燃气气源多元化供应格局。
(一)加快城市燃气管道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社区更新,分区域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和建设进度,着力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和城市天然气用户气化率,逐步减少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城基本覆盖天然气管道,主要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加快燃气企业信息化步伐,所有管道燃气企业完成燃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建立燃气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加密燃气管道设施标志。
专栏9:城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工程
天然气气化站:新扩建福州亭江、闽侯南通、长乐空港,厦门大嶝、翔安,漳州古雷、诏安,安溪,邵武,福鼎等10座天然气气化站。 |
(二)积极稳妥推动燃气下乡。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多种形式,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在镇乡中心村、人口较大村或“新农村建设”集中安置点等(以沿海条件较成熟的农村和山区建制镇相对较集中的村为主)启动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提高农村地区管道燃气通达能力。
(三)提升燃气安全水平。燃气企业对标现行燃气及相关标准,实施燃气场站设施提标,同步完成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推广使用具备自闭、过流功能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泄漏报警等安防产品。全面实施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如实记录进、销、存等信息。
八、安全保障工程
持续完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周边引洪排洪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客水进城”,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市政道路,改造建成一批“平洪结合”的城市滞蓄洪空间,提高地铁、下穿通道、地下商场、停车场等地下空间排水防涝能力,推行城市排水防涝联排联调的管理机制,在新区探索建设应对超标暴雨时的道路行泄通道、应急抢险生命线通道。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开展地下空间设施隐患排查及安全运营,强化供水、燃气应急与防疫防灾配套设施储备,整治病害桥梁,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一)完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创建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统筹考虑蓄排结合的雨洪防御措施,合理布局并适度超前建设防洪及排水防涝设施。继续实施“五江一溪”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及福州江北城区、政和等县级城区防洪排涝(高水高排)工程。推动雨洪公园和排水防涝泵站建设,新增100万平方米滞洪面积。开展既有雨水管渠排水能力评估,推动雨水管渠排查、疏浚、修复、建档。到2025年,实现“五江一溪”和重要支流河段、堤防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区域流域应对洪涝灾害能力全面提升,新改建雨水管渠2500公里,市县建成区基本完成易涝点整治,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专栏10: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城乡排水防涝工程:实施厦门筼筜湖第二排涝泵站及西堤闸工程,长泰城区排涝,泉州中心市区水系联排联调,莆田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滞洪区清淤,三明将乐城市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南平浦城城区防洪排涝(高水高排)、松溪城市排水排涝、政和城区高水高排,宁德周宁城区高水高排等22项城乡排水防涝工程。 |
(二)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安全运行管理。完成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建档,逐步消除隐患风险点,推进城市重要区域各类管网全普查全建档,各城市建成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排查整治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供排水管网漏水等风险。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加强运营养护,完善入廊收费制度,管廊沿线管线有序迁入,管廊以外区域不再单独新建管线。到2025年,地下综合管廊总里程超过300公里。
(三)加强应急设施建设。所有市、县完成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市、县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源可靠度。建立全省排水防涝应急调度体系,强化区域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调度,在福州、漳州建设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中心。推进应急储气设施建设,达到地方政府日均3天储气能力、城市燃气企业5%年供气量的储气能力要求。建立布局合理的避难场所体系,老旧小区、公园、绿地、体育场、大专院校等的公共服务用房以及预留空间充分考虑“平疫结合、平灾结合”应急储备需求,各类应急避难场所预留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接口,满足防疫防灾等紧急状态使用要求。
(四)病害桥梁加固改造。完成城市桥梁(隧道)的结构定期检测。完善电子档案,探索特大桥、结构复杂桥梁的动态监控。完成D级、E级城市桥梁和病害隧道的加固改造。
九、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化多领域“CIM+”应用,高水平建设5G网络,建设新一代物联网系统,打造绿色、智慧、安全的现代化电网,加快形成泛在、融合、智敏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格局。
(一)全面推进CIM基础平台建设。各地依托城市既有信息平台,完善平台体系架构,加快建设统一共享的CIM基础平台。构建CIM基础平台基础数据库并逐步更新完善,形成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充分发挥CIM基础平台的支撑作用,在城市体检、智慧市政、智慧交通、城市安全等领域深化应用。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建设智能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到2025年,省级、设区市(平潭)基本建成CIM基础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福州、厦门等城市“CIM+”应用进入全国前列。
(二)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整体优化、协同融合,推动通信塔(杆)与社会塔(杆)深度共建、多杆合一,在重要区域、廊道和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推进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水务、燃气、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建设。在特大桥、结构复杂桥梁安装智能感知单元,构建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推进省级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省级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各城市加快建设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专栏11: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CIM基础平台:省级、设区市(平潭)基本建成CIM基础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福州、厦门等城市“CIM+”应用进入全国前列。2.车路协同试点:推动福州、厦门、莆田开展车路协同试点,建设100公里智慧道路。3.福州创建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试点城市。4.多功能智慧杆:2021年启动建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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