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17 15;38

一、出台背景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规划全篇。特别是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内蒙古,三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为内蒙古自治区量身定制了行动纲领。

紧紧围绕中央赋予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总体布局、规划目标、发展方向、重大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内容。

秉承“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融合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推动文化和旅游在空间布局、内容生产、产品业态、公共服务、消费促进、交流推广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创意创新。

可以说,《规划》集中体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举措等,是内蒙古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全区优势产业、服务业领域支柱产业和综合性幸福产业,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体验与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的任务书。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文化和旅游需求为着力点,围绕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和晋位升级。

三、目标定位

聚焦“一大目标”——锚定到2035年全面建成文化和旅游强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体验与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的远景目标;

把握“四个定位”——到2025年把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华优秀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先行区、中国北方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向北开放文化和旅游交流样板区。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一条主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用好文艺创作演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活动开展等多种途径,全方位、立体式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中华文化故事、民族团结故事,凝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强大合力。一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艺术精品创作传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二是加强中华文明研究和阐释,建设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段),提高文物考古利用水平,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加强古籍保护研究利用;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常态化,着力打造文化和旅游节庆,加强全民艺术普及推广,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四是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加强文化作品内容管理,提高文化和旅游展览展示质量,优化文化和旅游讲解服务质量。

(二)抓好“五项任务”。一是扩大优质文旅融合产品供给注重扬长避短、培优增效,推动艺术旅游、文博旅游、非遗旅游、旅游演艺等深度融合创新,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高品质景区、度假区,深挖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加快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旅游提质,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培育;二是协同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做大总量,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造公共文化服务新场景,在旅游设施、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提高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融合发展能力,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共建共享、实用便捷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三是丰富活跃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扩大内需战略,扶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做优做强,激励文旅市场主体提升服务质量,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四是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开展多层次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创新文化和旅游宣传方式,着力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和当代中国价值理念,为自治区扩大对外开发,深入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五是提升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支持和鼓励文化和旅游行业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理论研究、技术研发、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推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技成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新动能。

(三)优化文旅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整合打造精品文化旅游带,聚合形成生态文化旅游圈,跨区域建设文旅产业集聚区,培育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打造区域旅游中心城镇,以城带乡推动乡村振兴,以生态为底色、以文化为特色、以旅游为产业支撑,建立区域协调、产业集聚、城乡融合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

(四)鼓励优质文旅内容生产。实施以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品牌旅游企业,打造内蒙古文化和旅游系列品牌IP。打响“内蒙古音乐”“内蒙古舞蹈”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全国知名的旅游演艺剧目。推进文创产品创新开发,推广“内蒙古礼物”特色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大力培育数字内容、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影视创作等文化业态,构筑文化科技和文化创意高地。

(五)创新文旅融合产品业态。建设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推动考古遗址公园适度旅游开发,依托重点博物馆和非遗体验场所打造旅游目的地和线路;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高品质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融非遗体验、文化展示等为一体的高品质冰雪旅游基地;着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深挖革命文物和红色文化内涵,建设提升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推动文化和旅游业与农牧业、工业、体育、交通、康养、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

(六)推动文旅公共服务融合。促进文化空间与旅游空间双向赋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由居民的日常文化消费空间向居民和游客共享的文化空间转变;促进公共文化和旅游功能融合发展,推进形成一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示范点,实现公共文化机构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优势互补;推动公共书吧、文化活动、公益演出等进景区,提升游客的参与度与体验感。

(七)促进文旅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壮大中华老字号餐饮企业,打造“内蒙古味道”品牌店。推动主题酒店、特色酒店和乡村民宿等蓬勃发展,打造品质住宿。在游客服务中心、机场车站、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建设一批旅游商品精品店、特色店,提升购物体验。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构建多样化夜间消费场景,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

(八)强化文旅宣传营销推广。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加强与周边各省区文化旅游区域联动与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高质量推进“万里茶道”文化和旅游发展,推动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二连浩特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讲好内蒙古故事,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提高文化和旅游国际传播能力。

五、加强政策保障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文化旅游法律法规,推进相关立法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实施方案或专项支持政策文件。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引凤工程”,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健全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四是加强监测评估考核。推动形成“党政统筹、部门联动、产业协同、社会参与”的落实规划责任体系,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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