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
地点:区教育局1920会议室
出席人员:
区教育局相关领导:李晶晶 吴伟钢
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王强
区教育局普教科:沈志伟
区教育局民办科:董庭富
吴伟钢: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教育局今天的2024年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入学(园)工作媒体通气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当前已到入学季,学生及家长对入学非常关心,不断致电教育局询问入学的情况,为回应社会关切,为家长提供权威的政策解读和全面的入学信息,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入学(园)工作的媒体通气会。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总体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主要呈现出“总量基本满足,区域矛盾突出”的特点。
在两个招生工作意见出台之前,我们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吴江实际,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分别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研,召开了多个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上进行了讨论,统一了思想,并经报请区政府同意。
参加今天会议的同志还有: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王强、区教育局普教科沈志伟和区教育局民办科董庭富。下面请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介绍两个意见的基本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一、教育局普教科解读招生政策
普教科沈志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的,由于意见全文比较长,下面我就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政策向各位进行简要说明:
本着完善优抚政策,提高吸纳水平的目标,2024年我们对入学政策进行了以下几方面优化:
1.政策优化一:户籍入学政策调整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为吴江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随迁子女,幼儿园将作为第八批次入学,义务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由户籍所在区镇街道审核并统筹安排)
2.政策优化二:合法固定住所认定截止时间调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取得。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期房,须提供交房日期在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
(原来认定时间都是6月30日前取得)
3.政策优化三:积分入学准入和统筹力度加大
加大积分入学跨区镇、街道调剂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办义务学校吸纳力度。
4.政策优化四:企业外来用工紧缺性人才子女入学
企业外来用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性人才子女,经属地按照规则和标准审核,结合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仅限起始年级)。
以上是今年政策优化部分。下面我再简单介绍一下今年新生信息采集的情况。我区在正式启动报名前,组织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进行新生信息登记,分析各学区学位动态变化,继续实行学位预警机制。从新生登记情况看,我区教育资源总体供需平衡,但局部矛盾突出。对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热点公办学校,我局已要求有关学校及早应对,制定计划,尽可能地扩大班额,改建教室,挖掘潜力,尽可能满足入学需求。同时将在报名系统中向家长预警,引导家长谨慎报名,理性选择。对资源严重透支的学校,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按批次录取,向集团其他校区或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合理分流。
下面请民办教育科董庭富就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给大家作具体的说明:
二、教育局民办教育科解读招生政策
民办科董庭富: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就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做如下四点说明:
1.入学优化政策跟通公办:刚才普教科沈科所介绍的“放宽户籍限制”“放宽合法固定住所认定截止时间”对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同样适用。
2.入学条件更加宽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选择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报名条件比公办更加宽松,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吴江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一方有吴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吴江有户籍”这三个入学条件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吴江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也可报名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
3.外来工子弟学校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市区要求。《苏州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苏委办〔2021〕84号)明确要求:外来工子弟学校专项治理工作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我区原有外来工子弟学校21所,从2021年至今,已完成专项治理9所;剩余12所将于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结束的原外来工子弟学校存量学生全部实现市民同等待遇就学。
4.看护点分类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苏州要求。苏州市教育局明确要求看护点完成分类治理的时间是2024年8月底前。具体要求是:稳妥进行现存看护点分类治理工作。未完成提档升级的看护点不得招生,落实关停看护点内幼儿的分流安置。继续巩固无证园清理销号成果,坚决杜绝无证园抬头。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吴伟钢:感谢两位科长对政策的解读,对于政策或操作方面还有不明确的地方,等会儿我们还可以在问答环节中提出来,到时我再作解释。谢谢大家!
三、记者问答
记者:2024年吴江区在入学政策方面主要做了哪些优化?
普教科沈志伟:本着完善优抚政策,提高吸纳水平的目标,2024年我们对入学政策进行了以下几方面优化:
1.政策优化一:户籍入学政策调整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为吴江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随迁子女,幼儿园将作为第八批次入学,义务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由户籍所在区镇街道审核并统筹安排)
2.政策优化二:合法固定住所认定截止时间调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取得。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期房,须提供交房日期在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
(原来认定时间都是6月30日前取得)
3.政策优化三:积分入学准入和统筹力度加大
加大积分入学跨区镇、街道调剂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办义务学校吸纳力度。
4.政策优化四:企业外来用工紧缺性人才子女入学
企业外来用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性人才子女,经属地按照规则和标准审核,结合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仅限起始年级)。
记者:根据今年3月份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数据看,是不是有很多热点学校需要分流?
普教科沈志伟:从新生网上信息登记情况看,少数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缺口较大。具体是:
幼儿园:吴江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苏州湾园区,思贤(机关)幼儿园,天和幼儿园。
小学:吴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苏州湾实验小学、爱德校区),思贤实验小学,盛泽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盛泽实验小学。
初中:盛泽二中,吴江区实验初中,苏州湾初中。
但受户籍迁移和房产交易的影响,信息会动态变化,仅供家长参考。对个别资源已严重透支,无法全部吸纳的学校和幼儿园,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幼儿园分流调剂。请各位家长周知,提前做好预判,在正式报名时理性选择。
记者:报了民办学校但未录取,还能回到施教区所属的公办学校报名吗?
民办科董庭富:如果报名热点民办学校,但最终没有被录取的话,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重新选择施教区所属的公办学校报名,按政策入学。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录取后返回施教区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学校有空余学位则仍在施教区学校直接录取;如是学位缺口较大、资源严重透支的学校,本身就需要统筹分流才能缓解入学压力的情况下,则直接参加学校后续的分流。
记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怎么解决?
普教科沈志伟:我区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按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同时我们也不断扩充和挖掘公办学校资源,进一步加大公办学校吸纳力度,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或数量逐步增长。
记者:今年公办学校对于插班转学有没有统一的时间安排和操作办法?
普教科沈志伟:我们要求各校要加强非起始年级插班生的转学工作,有条件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按规定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插班生。全区各公办校统一在新生报名结束以后也就是6月底7月初受理插班登记。学校会根据学位情况、师资安排、办学标准、校园安全以及插班需求等综合因素,充分挖潜增加学位供给,尽最大努力提供插班机会。
吴伟钢: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这里结束了,感谢记者朋友的辛勤工作,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