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米甸镇人民政府举行了《祥云县米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祥云县米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5月7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米甸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祥云县米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4年5月21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确定了听证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周树华);2名决策发言人(杨学臻、吴海军);2名听证监察人(王汝存、李岷屿);9名旁听人(陈瑞林、字锟、郑体军、李文高、鲁志军、安文辉、张家能、胡萍芝、李寿华);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15名,其中:县人大代表2名(李美琼、吴蕊)、县政协委员1名(周晓霞)、法律工作者1名(张丽)、相关部门2名(王光朝、王朝坤)、镇人大代表6名(杨宏、杨茂、张成智、周兴泽、所俊杰、李福元)、企业及个人3名(张建平、郭光祥、李继荣);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5月21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米甸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祥云县米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4年5月27日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在米甸镇3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米甸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杨学臻主持,2名决策发言人和2名听证监察人均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15人,实到13人(2人请假)。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听证文稿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作答辩;
4.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
5.主持人作听证总结发言;
6.听证监察人宣读监察意见;
7.听证代表、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发言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13名听证代表听取了《祥云县米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要充分利用米甸镇红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一廊”建设,生态廊道设计与红色旅游要相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乡村建设。
2、供水规划要与祥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相衔接,符合上级规划要求。
3、规划应突出红色旅游建设规划。
4、加强农村空置宅基地管理。
5、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与乡镇实际规划计划紧密结合,并及时更新。
6、加强集镇排污系统设计。
7、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避免产生群众与镇政府的矛盾和冲突。
8、听证程序合法性和规划编制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9、产业用地应详细规划。
10、强化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衔接,为项目实施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指引。
11、建议对生态保护红线作调整优化,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村庄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12、对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核实。
13、加强文本校对,修正部分表述或引用错误。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我镇及时组织对梳理的听证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要充分利用米甸镇红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一廊”建设,生态廊道设计与红色旅游要相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乡村建设。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县文旅部门对接,落实省州县规划,做好米甸镇红色旅游文化资源规划,发展红色旅游资源,推进乡村振兴。
2、供水规划要与祥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相衔接,符合上级规划要求。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加强与县水务、住建等部门对接,落实好祥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要求。
3、规划应突出红色旅游建设规划。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在编制过程中将突出米甸镇红色旅游文化资源规划。
4、加强农村空置宅基地管理。
意见予以采纳。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统一部署,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镇政府将依法依规稳妥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5、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与乡镇实际规划计划紧密结合,并及时更新。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加强编制单位和乡镇领导和部门对接,与乡镇实际规划紧密结合,确保重点项目纳入规划。
6、加强集镇排污系统设计。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加强与县住建部门对接,按照上级专项规划设计对集镇供排水系统进行重新规划。
7、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避免产生群众与镇政府的矛盾和冲突。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8、听证程序合法性和规划编制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听证,确保程序合法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府部门规定进行编制。
9、产业用地应详细规划。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已规划产业用地,并在下一步村庄规划中明确产业用地范围,落实好项目用地。
10、强化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和“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衔接,为各级各类规划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指引。
意见予以采纳。《祥云县米甸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编制以来,多次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衔接,落实省州县的部署、要求。下一步将持续对接重点项目,逐一梳理重点项目清单,确保重点项目纳入规划。
11、建议对生态保护红线作调整优化,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村庄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意见不予采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暂无调整政策,待政策明确允许调整时再予统筹考虑。
12、对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核实。
意见予以采纳。下一步将继续对接县级发改、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近期拟建的重大建设项目。
13、加强文本校对,修正部分表述或引用错误。
意见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