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肇庆市贯彻落实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肇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肇庆市贯彻落实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号)精神,聚焦高质量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工程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3—202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5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5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累计1万人以上。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得到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基础更加坚实,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显著提高,技工院校办学条件日趋成熟,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75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比稳中有升,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实施就业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就业与经济协调发展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强化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作用,优化提升“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推动新基建、公路、铁路、港航、能源、水利、城市建设、环保、产业、民生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探索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2.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推动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积极落实推进重点企业“1234”用工服务模式,优化院校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用工服务,充分调动市场要素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发挥用工专班服务机制作用,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及时梳理更新重点用工企业清单,落实落细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劳动关系指导等,优化提供企业用工服务。结合实际推广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力度。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关心青年就业创业,强化青年就业创业扶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优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实施“1131”服务模式,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兜底帮扶。继续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对参加计划的青年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配合做好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鼓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统筹优化公开招聘各环节进度,争取让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早上岗、早就业。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挖掘岗位潜力,积极扩大招收数量,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将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考核。实施“展翅计划”和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优质企业带头拿出岗位,每年提供2000个以上见习岗位。推动在肇高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专项服务。重点推进“就业六进”活动,即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进校园,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招聘服务。密切关注青年群体就业状况,统筹做好其他失业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团市委,在肇高校]

  4.引导青年到基层锻炼,加强青年参与基层治理建设充分挖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社保等领域就业机会,深入落实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除政策已明确安排专项招聘的岗位外,原则上所有社区工作者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引导更多青年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对返乡创业青年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团市委、市民政局]

  5.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鼓励农民工就业致富。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协作共建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落实实施“南粤春暖”等专项服务活动,加大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力度,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对接活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加强农民工流动情况分析,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落实“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围绕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加强劳务品牌宣传推广,选树推介更多肇庆特色劳务品牌,打造一批知名劳务品牌和地方特色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6.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困难群体就业兜底政策按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用好用足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非本省户籍失业农民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工作,及时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服务管理,帮扶重新就业。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发现、认定、援助、退出工作机制,对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信息分类管理、分级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服务台账,精准施策帮扶,实现闭环跟踪管理和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公布年度开发计划,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倍增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一是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规定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中小微企业及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贷款。择选优质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个人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对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二是拓宽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更多高校“教育+科创”“学校+社区”深度联动,支持有条件的在肇大中专院校建设公益性创业学院,持续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提质增效,高质量建设一批特色化、功能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促进一批优质孵化基地升级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平台,发挥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引领作用,推动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载体优先免费吸纳重点群体创业项目入驻,并按规定落实奖励。三是持续开展创业培训。开展创企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特色创业实训等各类创业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参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四是落实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继续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支持政策。五是开展创业交流活动。支持举办“肇创杯”“星湖杯”“创青春”等创业系列活动,集聚人才、技术、政策、资金等各类资源要素,激发初创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六是建设肇庆市创业导师库,为我市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港澳青年交流、创业沙龙等活动储备优秀师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在肇大中专院校]

  8.加大新业态就业保障,鼓励灵活弹性就业选择。统筹实施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45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提供更加灵活弹性的就业选择。指导推荐企业参评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对经认定的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补。实施“美丽工坊”项目,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增收。落实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意见,实施新就业形态权益维护行动,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广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市残联]

  (二)实施就业服务能级提升行动

  9.统一核心业务流程规范,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积极申报国家、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系统化打造“肇就业”服务品牌,以夜招聘、校招聘、职等您、邮助力、暖心送等系列内容,构建就业暖心品牌,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公共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招聘岗位、人力资源供求等信息制度,促进供需匹配对接,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高就业服务群众满意度。推进就业服务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高校等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事项的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招聘和求职需求,提供就近、灵活、便民的家门口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0.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推进零工市场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零工市场,落实零工市场建设指引,鼓励政府、社会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分时分区共享现有场地设施、搭建必要服务设施、施划标线等方式,在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就近设立零工市场,为零工人员提供“即时快招”服务,建立公布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1.建设基层就业驿站,畅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就业驿站,加大现有服务平台整合共享力度,结合重点群体类别特点,建设运营一批就业驿站,并落实服务指引,为周边城乡社区劳动者提供需求摸排、人岗匹配、职业指导、能力提升、援助帮扶等服务,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支持通过优化现有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开发公益性岗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夯实就业驿站服务力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强化就业大数据收集应用,推进“互联网+”就业公共服务。结合省、市“数字政府”部署,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就业服务可及性、便利性。优化“数字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智慧人社”平台,科学统筹、分段推进“就业肇地图”“数字零工”“人才超市”等线上就业服务,全流程进系统、全业务实名制、全服务用数据,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加快建设就业服务“指尖办”移动应用,推进更多就业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提供多元化就业公共服务享受渠道。推动就业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加强数字化就业服务场景应用,持续开展就业失业、企业用工、市场供求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政数局)

  (三)实施技能人才产业支撑行动

  13.组织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统筹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的优势资源,对接产业链建设集招工、培训、评价、就业、提升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各地围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有针对性培养产业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14.持续落实“粤菜师傅”工程。支持各地建设符合区域饮食资源禀赋特点的“粤菜师傅”发展项目,打造“广宁云吞”等一批地方特色菜(小吃)。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名厨名菜名店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星级“粤菜师傅”评选,打造一批“粤菜师傅”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等为载体,每年培训“粤菜师傅”1500人次以上。持续举办各类“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烹饪技能展示等特色主题活动,讲好粤菜故事,弘扬粤菜文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

  15.深入推进“广东技工”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开展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为抓手,积极资源补齐校舍、教师、设备等弱项指标,全面提升全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推动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支持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构建技工教育专业设置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动态对接机制。以市技师学院为龙头,探索建设肇庆市产教评技能生态园。落实肇庆市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实行技工院校毕业生留肇实习、就业激励机制,推动更多毕业生留肇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6.全面实施“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实施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南粤家政”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持续推进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与评价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化体系。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通过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等政策给予适当扶持。突出组织引导、技能培训、信用建设、规模效应四个重点,建设完善我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产业园和基层服务示范站,着力打造“肇庆管家”特色品牌,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作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关键之举,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工信、统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及时共享企业划型信息,促进惠企政策精准实施,税务、医保部门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好国家关于社保补贴“直补快办”的办理要求,由数源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数据共享。加强工作进展调度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保障,加快政策待遇落实和拨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人社部门不定期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就业补助资金风险排查,并动态管理。各地要做好资金使用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的进展调度和绩效评价,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正向激励。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在推动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向激励,将就业领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市对各县(市、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因素。

  附件:就业领域民生工程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

就业领域民生工程重点任务台账

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就业与经济协调发展。

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强化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作用,优化提升“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推动新基建、公路、铁路、港航、能源、水利、城市建设、环保、产业、民生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探索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2.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推动市场主体稳岗扩岗。

积极落实推进重点企业“1234”用工服务模式,优化院校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用工服务,充分调动市场要素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发挥用工专班服务机制作用,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及时梳理更新重点用工企业清单,落实落细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劳动关系指导等,优化提供企业用工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结合实际推广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力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关心青年就业创业,强化青年就业创业扶持。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优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实施“1131”服务模式,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兜底帮扶。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继续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对参加计划的青年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配合做好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鼓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统筹优化公开招聘各环节进度,争取让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早上岗、早就业。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挖掘岗位潜力,积极扩大招收数量,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将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3.关心青年就业创业,强化青年就业创业扶持。

实施“展翅计划”和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优质企业带头拿出岗位,每年提供2000个以上见习岗位。

团市委、市人社局

推动在肇高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专项服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在肇高校

重点推进“就业六进”活动,即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进校园,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招聘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在肇高校

密切关注青年群体就业状况,统筹做好其他失业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团市委

4.引导青年到基层锻炼,加强青年参与基层治理建设。

充分挖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社保等领域就业机会,深入落实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基层服务项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团市委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卫健局

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除政策已明确安排专项招聘的岗位外,原则上所有社区工作者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引导更多青年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对返乡创业青年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5.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鼓励农民工就业致富。

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协作共建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实施“南粤春暖”等专项服务活动,加大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力度,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对接活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加强农民工流动情况分析,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

市人社局

落实“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围绕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加强劳务品牌宣传推广,选树推介更多肇庆特色劳务品牌,打造一批知名劳务品牌和地方特色劳务品牌。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6.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困难群体就业兜底政策。

按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用好用足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非本省户籍失业农民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工作,及时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服务管理,帮扶重新就业。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发现、认定、援助、退出工作机制,对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信息分类管理、分级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服务台账,精准施策帮扶,实现闭环跟踪管理和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公布年度开发计划,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倍增。

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一是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规定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中小微企业及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贷款。择选优质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个人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对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是拓宽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更多高校“教育+科创”“学校+社区”深度联动,支持有条件的在肇大中专院校建设公益性创业学院。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在肇大中专院校

持续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提质增效,高质量建设一批特色化、功能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促进一批优质孵化基地升级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平台,发挥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引领作用,推动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载体优先免费吸纳重点群体创业项目入驻,并按规定落实奖励。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倍增。

三是持续开展创业培训。开展创企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特色创业实训等各类创业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参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四是落实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继续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支持政策。

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

五是开展创业交流活动。支持举办“肇创杯”“星湖杯”“创青春”等创业系列活动,集聚人才、技术、政策、资金等各类资源要素,激发初创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六是建设肇庆市创业导师库,为我市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港澳青年交流、创业沙龙等活动储备优秀师资。

市人社局

8.加大新业态就业保障,鼓励灵活弹性就业选择。

统筹实施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45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提供更加灵活弹性的就业选择。指导推荐企业参评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对经认定的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实施“美丽工坊”项目,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增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残联

落实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意见,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行动,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广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9.统一核心业务流程规范,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申报国家、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系统化打造“肇就业”服务品牌,以夜招聘、校招聘、职等您、邮助力、暖心送等系列活动,构建就业暖心品牌,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公共服务。

市人社局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招聘岗位、人力资源供求等信息制度,促进供需匹配对接,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高就业服务群众满意度。

市人社局

推进就业服务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高校等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

市人社局

加强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事项的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招聘和求职需求,提供就近、灵活、便民的家门口就业服务。

市人社局

10.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零工市场,落实零工市场建设指引,鼓励政府、社会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分时分区共享现有场地设施、搭建必要服务设施、施划标线等方式,在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就近设立零工市场,为零工人员提供“即时快招”服务。

市人社局

建立公布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

市人社局

11.建设基层就业驿站,畅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就业驿站,加大现有服务平台整合共享力度,结合重点群体类别特点,建设运营一批就业驿站,并落实服务指引,为周边城乡社区劳动者提供需求摸排、人岗匹配、职业指导、能力提升、援助帮扶等服务,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支持通过优化现有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开发公益性岗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夯实就业驿站服务力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强化就业大数据收集应用,推进“互联网+”就业公共服务。

结合省、市“数字政府”部署,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就业服务可及性、便利性。优化“数字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智慧人社”平台,科学统筹、分段推进“就业肇地图”“数字零工”“人才超市”等线上就业服务,全流程进系统、全业务实名制、全服务用数据,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

市人社局、市政数局

加快建设就业服务“指尖办”移动应用,推进更多就业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提供多元化就业公共服务享受渠道。推动就业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加强数字化就业服务场景应用,持续开展就业失业、企业用工、市场供求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

市人社局、市政数局

13.组织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

统筹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的优势资源,对接产业链建设集招工、培训、评价、就业、提升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支持各地围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有针对性培养产业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

14.持续落实“粤菜师傅”工程。

支持各地建设符合区域饮食资源禀赋特点的“粤菜师傅”发展项目,打造“广宁云吞”等一批地方特色菜(小吃)。

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

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名厨名菜名店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星级“粤菜师傅”评选,打造一批“粤菜师傅”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等为载体,每年培训“粤菜师傅”1500人次以上。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持续举办各类“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烹饪技能展示等特色主题活动,讲好粤菜故事,弘扬粤菜文化。

市人社局、市文广旅体局

15.深入推进“广东技工”工程。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开展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为抓手,积极资源补齐校舍、教师、设备等弱项指标,全面提升全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推动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支持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构建技工教育专业设置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动态对接机制。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以市技师学院为龙头,探索建设肇庆市产教评技能生态园。落实肇庆市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实行技工院校毕业生留肇实习、就业激励机制,推动更多毕业生留肇就业。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6.全面实施“南粤家政” 工程。

重点实施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南粤家政”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持续推进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与评价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标准化体系。

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通过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等政策给予适当扶持。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突出组织引导、技能培训、信用建设、规模效应四个重点,建设完善我市“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产业园和基层服务示范站,着力打造“肇庆管家”特色品牌,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市人社局

17.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把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作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关键之举,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工信、统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及时共享企业划型信息,促进惠企政策精准实施,税务、医保部门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好国家关于社保补贴“直补快办”的办理要求,由数源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数据共享。加强工作进展调度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落实资金保障。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保障,加快政策待遇落实和拨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人社部门不定期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就业补助资金风险排查,并动态管理。各地要做好资金使用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的进展调度和绩效评价,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9.加强正向激励。

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在推动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向激励,将就业领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市对各县(市、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因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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