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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首次发布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17

中商情报网讯: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据了解,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0.35微米至14纳米多种技术节点、不同工艺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加和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7,792.605.55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9,884.487.10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11,481,706.33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90,254.7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6,026.16万元,2019年净利润为126,852.87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公司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适用于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主要系基于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相比,在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为本次A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科创板上市规则》等境内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内部审计章程》,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具体治理制度,使得公司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上,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上制度将在本次A股发行上市后生效。

前述制度生效后,公司在某些公司治理的相关事项安排上,与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包括:监事会制度;公司合并、分立、收购的程序和制度;公司清算、解散的程序和制度等。

(二)A股公众股东通过诉讼手段寻求保护自己的权利面临一定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的A股公众股东可以依据《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在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在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A股公众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时,A股公众股东可追索赔偿责任。

虽然A股公众股东可以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公司的境内资产,但是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受开曼群岛大法院管辖,如A股公众股东向开曼群岛大法院起诉公司寻求保护自己的权利,鉴于中国目前未与开曼群岛订立双边司法互助的协议或安排,开曼群岛大法院判决能否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发行后,A股公众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统一登记、存管在中国境内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如某一A股公众股东拟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向公司提起证券诉讼或其他民事诉讼,该名A股公众股东须按中国境内相关业务规定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登记记录,该等程序和限制可能导致境内投资者需承担额外的跨境行使权利或者维护权利的成本和负担。

(三)公司注册地、上市地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相关法律变化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的红筹企业,须遵守开曼群岛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通过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并与设立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存在采购、销售等往来,因此除了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须遵守其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有子公司,该等子公司亦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的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监管机构可能不时发布、更新适用于公司或子公司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该等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产生实质影响。

此外,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成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需要同时接受两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所的监管,并同时遵守包括《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如果公司或子公司未能完全遵守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发布、更新的相关规定,则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美国出口管制政策调整的风险

目前,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给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预期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坚持国际化运营,自觉遵守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自成立以来合规运营,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5月,美国商务部将若干中国公司列入“实体名单”;2020年5月,美国商务部修订直接产品规则(Foreign-ProducedDirectProductRule),据此修订后的规则,若干自美国进口的半导体设备与技术,在获得美国商务部行政许可之前,可能无法用于为若干客户的产品进行生产制造。上述修订的规则中,仍然有许多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其具体影响的程度,目前尚未能准确评估。上述中美经贸摩擦等相关外部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为若干客户提供的晶圆代工及相关配套服务受到一定限制。公司可能面临生产受限、订单减少的局面,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贸易摩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中国大陆及香港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2.74%、40.91%及40.61%,其中来自美国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0.01%、31.61%及26.36%。同时,公司主要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多数为境外公司,分别来自于日本、韩国、荷兰、美国等国家。未来,如果相关国家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限制进出口或提高关税,公司可能面临设备、原材料短缺和客户流失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生产受限、订单减少、成本增加,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和设备供应的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对原材料和设备有较高要求,部分重要原材料及核心设备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较少,大多来自中国境外。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或者核心设备发生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地区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外交冲突、战争等进而影响到相应原材料及设备的出口许可,且公司未能及时形成有效的替代方案,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数十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工艺技术迭代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识产权,并致力打造领先于国内乃至国际同类应用的技术平台。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经历前期的技术论证及后期的不断研发实践,周期较长。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前沿需求,正确把握研发方向,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同时,新工艺的研发过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效益的技术平台,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从而影响公司后续发展。此外,新技术平台的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57,607.78万元、447,090.01万元及474,445.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2%、19.42%及21.55%。如果公司未来技术研发的投入不足,不能支撑技术升级的需要,可能导致公司技术被赶超或替代,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76%、23.02%及20.83%,其中,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毛利率分别为24.96%、17.31%及19.52%,2018年度存在一定下降,主要系2018年下半年集成电路行业景气度下降所致。面对全球宏观形势的波动,公司于2019年优化了产品结构,提高了产能利用率,使得当年毛利率有所回升。未来,如果集成电路行业整体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境内外客户需求未达预期从而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量及价格、或者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加速产能扩充,以及先进制程产线的投产,将使得公司一定时期内折旧费用占比大幅增加。同时,公司在未来短期内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九)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38,982.24万元、2,301,670.68万元及2,201,788.29万元,扣除2019年转让的LFoundry影响后的各期收入分别为1,984,881.56万元、2,154,522.79万元及2,132,908.83万元。但公司研发投入及新产线投产后的折旧费用较高,使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对较低,各期分别为124,499.06万元、74,727.83万元及179,376.42万元,各期公司扣除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327.59万元、-61,685.35万元及-52,209.54万元。未来,公司若持续产生高额资本开支及研发投入,将导致折旧及研发费用相应增加。一旦公司的投入在短期内不能带来预期收益,或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行业竞争态势等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十)知识产权的风险

知识产权是公司在集成电路行业内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关键,主要包括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登记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名下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专利共8,122件,其中境内专利6,527件,包括发明专利5,965件;境外专利1,595件,此外公司还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件。

虽然公司长期以来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并建立了科学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不能排除公司的知识产权被盗用或不当使用,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同时,获得第三方公司知识产权许可或引入相关技术授权是集成电路的行业惯例。存在相关知识产权许可或技术授权到期后,因第三方公司原因或因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无法继续使用或续期的风险。未来,如果发生上述风险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需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可能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应对疫情,公司制定有效的疫情应急防控计划,实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虽然目前公司的供应商仍然维持正常的生产及供应,公司也通过增加物资储备以增强抗风险能力。

但是国际航班的减少及运力的紧张使得设备、材料供应商的交付周期变长,运输价格的上调将导致公司后续的采购成本增加,人员流动隔离要求也限制了供应商的工程师提供跨国技术配套服务。因此未来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控制或者出现反复,公司仍可能面临供应中断的风险。此外,航班数量、货运时间、运费等因素也可能对公司的出口销售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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