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助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1-06-30 09;17

中商情报网讯:为加快推进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2020年签署的新一轮合作协议落实,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围绕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战略任务,坚持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全省气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地服务“五大安全”“六个强省”战略的实施,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开放共融、适应黑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发展新格局。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更加精密精准精细,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达到92%以上,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人工增雨影响面积覆盖全省主要农区和林区,人工防雹保护面积覆盖全省冰雹易发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在卫星气象数据应用、粮食安全智慧气象服务等特色领域争创国内领先水平,初步实现气象强省建设目标。到2035年,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建成气象强省,气象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气象对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

1.围绕监测精密,优化气象站网布局。开展示范性新型气象台站建设,推进基层气象台站现代化建设。加密新一代天气雷达以及农业、林业、旅游、生态、地质灾害等专业观测站点布设,构建立体化、广覆盖、智能化的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加强农垦、森工等气象观测站网行业管理,推动数据共享、标准共用与政策协同。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2.围绕预报精准,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大力发展精细化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气候预测预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技术,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化的气象预报预测预警业务平台,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定量化、精细化水平,定期发布气象区域预测季报和年度气象信息回顾,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

3.围绕服务精细,提升智慧气象服务能力。发展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加强气象与媒体、通信与应急等平台对接融合,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实现对突发事件影响区域、影响人群预警信息的精准定向快速发布。建设国内先进、运行集约、服务功能齐全的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支撑平台,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智慧城市、乡村和各行各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气象服务的需求。

(二)建设智慧为农气象服务保障体系,保障粮食安全。

1.构建粮食安全保障气象科技支撑体系。根据气候变化趋势,开展新一轮全省积温带划分,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品种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服务种植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智能感知气象观测体系,推动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气象预报预估技术,提高粮食作物优质稳产气象保障能力。开展优质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打造“龙江气候好产品”品牌。

2.构建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气象与涉农部门合作,建设现代农业智慧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和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气象大数据”支撑平台。大力推进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标准化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建设。建立高标准农田气象服务指标体系,面向现代农业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个性化、点对点、直通式为农气象服务。开展农业保险天气指数研究和灾后气象影响评估。推进“特色气候小镇”创建。

(三)建设生态气象服务体系,保障生态安全。

1.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多部门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和应急联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发生与扩散科学机理研究,强化区域性大气污染联合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2.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保障能力。加强森林草原综合气象监测、综合分析应用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湿地水体、陆地植被、森林火情、秸秆焚烧等卫星遥感监测和生态气象评估。开展雷击火“追雷行动”,升级完善雷电监测网,实现三维闪电定位数据共享。开展森林草原火场风观测和蔓延趋势模拟研究,提升雷击火预警和扑火服务保障能力。

3.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加快建设“立足黑龙江、聚焦东三省、面向东北亚”的东北卫星气象数据中心建设。完善五营国家气候观象台(全国唯一林业气象观测站)、阳明滩湿地生态气象观测站、富锦陆面过程生态气象站等监测站网。完善重点旅游城市、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系统,加强全域旅游、冰雪旅游气候资源开发,构建“旅游+智慧气象+大数据”的旅游气象综合数据服务系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国家气象公园”,为大美龙江与生态强省建设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四)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气象支撑能力,服务“双碳”目标。

1.加强基础支撑能力建设。以气候变化基础研究、碳达峰碳中和气候支撑研究以及粮食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为核心,提升气候变化研究、服务和应用水平。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新30年农业热量资源分析评估,为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估系统,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建立格点化的碳循环监测评估模型参数,开展基于卫星遥感的森林碳收支监测评估,为实现碳中和愿景贡献气象智慧与力量。

2.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各级政府要将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评估。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监督与管理,全面开展面向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开发等重大规划以及能源、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保障减灾抗灾。

1.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2022年底前,各市(地)、县(市)、北大荒农垦集团全部完成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作业装备自动化改造及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建设。建立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针对大小兴安岭等重点林区防灭火、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需求,开展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在增雨抗旱、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水库蓄水、河流湿地增水、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领域服务保障能力。

2.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体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精神,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各市(地)、县(市)、北大荒农垦集团要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各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投入保障制度。

3.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巡查、保障体系。加强作业装备的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2022年底前,各市(地)、县(市)、北大荒农垦集团系统全部建设完成符合标准的弹药临时存储库。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增强城市等专项气象服务能力,保障安全运行。

1.加强城市气象服务。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行业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开展城市街区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和影响评估。加快建设城市智慧气象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加强北极航道气象保障服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云气象卫星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东北卫星气象数据中心区位优势和生态遥感数据及应用服务能力,开展北极航道海冰冻融期、海水分布、海冰覆盖度等航运环境监测评估,提高利用气象卫星服务北极航道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3.加强雷电安全监管服务。将防雷安全监管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防雷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发挥各行业部门防雷安全监管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抓好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省部合作协议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双重领导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将气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建立和完善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北大荒农垦集团要做好垦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经费保障。

(三)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支持加强气象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将气象人才培养纳入全省人才政策体系和人才工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等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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