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1-11-25 15;50

中商情报网讯:《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编制。《规划》范围包括福建管辖海域及全省陆域,重点是沿海市、县(区)及其毗邻海域海岛。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展望至 2035年。《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海洋强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共10章、35节。

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发展成效

一、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2%,由2015年的7076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1.05万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3.9%,海洋经济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海洋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7.3∶37.1∶55.6调整为2020年的6.5∶31.7∶61.8。海洋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一带两核六湾多岛”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福州、厦门成功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海洋渔业发展成效突出,海水养殖产量、远洋渔业产量、水产品出口额和水产品人均占有量等指标全国排名第一。全球首艘227米深海采矿船、全球最大深海微生物库等相继建成。临海工业集约化发展,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不锈钢产业集群,形成湄洲湾、古雷、江阴和可门等石化产业集聚区。“水乡渔村”“清新福建”等旅游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全省海洋旅游总收入超过5000亿元。

二、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实现重大突破

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大黄鱼国家重点实验室、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成立海洋生物种业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闽东海洋渔业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卫星海洋遥感与通讯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成立福建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打造立足福建、面向全国、服务全球的海洋高端智库平台。海洋产业协同创新环境不断改善。成立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联盟、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集成与创新联盟等省级海洋产业创新联盟4家,积极支持大黄鱼产业技术创新等企业战略联盟建设。推动组建福建省协同创新院海洋分院,有效整合涉海科技力量,促进390余项海洋技术成果成功对接。突破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瓶颈,12项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或海洋行业科技)奖。加快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首次举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智慧海洋分论坛。组织实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300多项,科技成果转化率不断提升,有力推动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增效。

三、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持续推进。2020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6.2亿吨,其中福州港货物吞吐量2.49亿吨,厦门港货物吞吐量2.07亿吨。全省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达到184个,三都澳、罗源湾、江阴、东吴等港区疏港铁路支线建设有效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建、整治维护83个不同等级渔港,渔船就近避风率从45%提高到67%。启动“5G+”智慧渔港建设,渔业生产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海洋渔船的北斗卫星应用网络,创新研发海洋渔船“插卡式AIS”设备并在全国推广。实施“智慧海洋”示范工程建设,海上交通、海洋预报、海洋渔业、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监测、涉海电子政务等领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建成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等数据基础设施,海洋数据汇聚基础不断夯实,实现向数据要管理效率。

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印发实施《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编制《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出台《福建省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福建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编制实施市县两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省共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11881.6平方公里,占全省选划海域面积的32.9%。强化陆海统筹,全面推进蓝色海湾整治、滨海湿地修复、生态岛礁保护、海漂垃圾治理和排污口排查整治,组织实施环三都澳海域综合整治、九龙江—厦门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闽江口周边入海溪流整治等重大工程,实现“河湾同治”。全省已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13个、海洋特别保护区35个、国家级海洋公园7个,形成了全省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2020年,近岸海域国考点位优良水质比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均高于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全省海洋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海洋开放合作进一步拓展

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三大渔业专业博览会,持续举办厦门国际海洋周、平潭海洋旅游与休闲运动博览会,平潭台湾农渔产品交易市场启用。“海丝”沿线国家港航合作全面加强,“丝路海运”命名航线达72条。实施渔业“走出去”战略,远洋渔业规模稳步增长,建成宏东毛里塔尼亚等一批境外渔业基地,推进福清元洪国际海洋食品园建设,加快南极磷虾资源开发,全球渔业资源整合能力显著提升。厦门与美国旧金山市联合开展海洋垃圾监测、评估与防治创新合作。

六、海洋治理体系能力不断提升

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陆海统筹治理。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开通福建海洋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开展海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其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推进“养殖海权改革”试点,实行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定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全面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促进海域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开展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摸清海洋家底。开展“海盾”“碧海”和无居民海岛专项执法行动,海上多部门联合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海洋强省提供重要发展机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福建的重大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是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也是奋力谱写福建海洋强省新篇章的重要机遇。

“海上福建”加快建设为海洋强省提供重要政策机遇。“十四五”时期,福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做好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三篇大文章,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一带一路”共建与RCEP签订为契机,推动构建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新一轮科技革命为海洋强省提供重要创新机遇。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卫星通信技术等领域呈现多点突破、群发性突破的态势,新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方兴未艾。随着我省加大国家创新型省份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数字福建建设成果斐然,海洋产业与科技对接机制不断完善,创新将成为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二、面临挑战

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带来不确定性。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与贸易保护主义叠加使“逆全球化”倾向凸显,全球供应链受到严重冲击,给海洋产业链安全带来一定风险。这些外部环境变化使福建海洋强省建设面临挑战。

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仍需花大力气提升。当前,我省海洋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坚期,海洋科技创新水平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还不适应。与山东、广东等省相比,科技创新是福建发展海洋经济的突出短板,海洋科技实力不强,创新型企业主体的数量和规模优势不足,海洋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布局不够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海洋人才队伍有待优化壮大。

海洋资源集约化利用与海洋环境保护有待强化。随着海洋开发向纵深发展,沿海各地对海岸带的需求快速增长,统筹利用港口岸线开展一体化开发,集约利用自然岸线、滩涂和海域等资源十分必要。与此同时,陆源污染排放、临海重污染工业、湾内粗放养殖、近海无序捕捞、港口建设等活动进一步加剧海洋生态环境压力,统筹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海洋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海洋管理涉及经济、产业、科技、生态、执法等多方面,是综合管理而非行业管理。然而目前海洋管理在体制机制上由多部门分散管理,存在部门间职能交叉、信息不畅、沟通效率较低等问题。同时,沿海市、县(区)基层政府海洋行政管理人员少,海洋执法力量薄弱,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降低了海洋治理效能。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海岛、海岸带、海洋“点线面”综合开发,加快完善海洋设施、壮大海洋产业、提升海洋科技、保护海洋生态、拓展海洋合作、加强海洋管理,推进湾区经济发展,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建”,建设海洋强省,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湾港联动。统筹陆地、海岸、近海、远海空间布局和资源开发,构建海洋产业发展新格局。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打造安全高效陆海通道,大力发展湾区经济,推动建设现代海洋城市,促进产业群、港口群、城市群联动发展。

科技兴海、创新驱动。优化整合海洋科技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攻关海洋科技关键核心技术,构筑海洋科技创新基地,补足海洋强省建设的科技创新短板,推动海洋经济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绿色发展、人海和谐。坚持低碳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实施海洋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快建设美丽海洋,打造水清滩净的海洋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安全海产品的需求。

对外开放、合作共赢。树立国际视野,秉承开放包容理念,扩大高水平向海开放,推动“海丝”核心区建设与海洋开放开发协同互促。

深化改革,全民共享。推进涉海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构建现代化海洋治理体系,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持续优化海洋强省战略空间布局,着力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支撑平台,不断完善海洋基础设施服务环境,扎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拓展蓝色伙伴关系网,健全海洋综合治理机制,力争到2025年,在“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进步,基本建成海洋强省。

——海洋经济更具实力。“十四五”期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

年均增长率8%以上,超过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幅1个百分点以上,海洋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科技创新更具动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系健全、共享高效、适应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和科技人才队伍,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新增省级以上涉海创新平台5个,海洋新兴产业专利拥有量6000项,建成我国科技兴海重要示范区。

——基础设施更具支撑力。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物流服务基地、大宗商品储运加工基地、港口营运集团,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150万标箱,新建万吨级泊位30个,新建、改造、提升各类渔港225个,其中新建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25个。

——海洋环境更具魅力。开创富有特色的海洋生态保护模式,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86%,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以国家核定数为准),岸线修复长度155公里,滨海湿地恢复修复面积达到3800公顷。

——开放合作更具活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海洋经济、科技、生态、航运等方面合作取得突破性成果。福建在两岸海洋合作中先行先试作用进一步凸显。新增国际航线5条。

——海洋治理更具效力。建成完备、高效的海洋保护开发、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海洋监测预警、应急救助、防灾减灾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沿海渔船就近避风率达93%以上,人均水产品占有量达到220千克,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万元。

到2035年,在“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跃上更大台阶,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海洋基础设施、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稳居全国前列,海洋开放合作水平迈上新高度,海洋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和我国科技兴海重要示范区。

第三章持续优化海洋强省战略空间布局

坚持“海岸—海湾—海岛”全方位布局,进一步优化“一带两核六湾多岛”的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格局,着重做强两大示范引领区,加快六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高重点海岛开发与保护水平,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沿海城市发展格局,打造福建海洋强省建设的战略支撑空间。

第一节构建高质量陆海统筹经济带

树立大海洋、大空间、海陆一体的发展思维,加快提升近海发展水平、有序延伸陆海统筹开发纵深,不断增强海陆资源的互补性、产业的互动性和区域海洋经济的关联性,打造陆海资源统筹开发、产业发展统筹布局和生态环境统筹保护的高质量沿海经济带。

第二节做强两大示范引领区

以福州、厦门两大中心城市为牵引,以厦门经济特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福州、厦门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等战略平台为依托,强化海洋产业、科技和对外合作等重大功能平台建设,提升福州和厦门在海洋科技、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和海洋开放合作等方面创新发展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打造海洋强省建设双核引擎。支持福州、厦门发挥海洋城市特色和优势,支持福州都市圈建设,提升省会城市影响力,着力将福州打造为“海丝”沿线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海洋中心城市,将厦门打造为具有国际特色的海洋中心城市。

专栏3-2两大示范引领区建设导向

福州示范引领区:深入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海上福州”战略,实施强省会战略,推进福州国际深水大港、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等海洋产业集聚区发展,提升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水平,做大做强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推动临港产业优化布局、集聚发展,努力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产业合作和互联互通。加快福州都市圈建设,推进滨海新城—平潭环福清湾协同发展,共建金融、对外贸易、离岸创新创业等合作平台;推进平潭—福清环福清湾协同发展,鼓励在平潭设立总部的大型企业在福清建立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推动福清与平潭探索共建闽台产业园;推进涵江—福清环兴化湾协同发展,推动生态修复与蓝色产业联动协作;推进宁德—罗源环三都澳湾协同发展,共同打造汽车产业集群,推动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跨区域联动发展,探索共建水产品交易平台、水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示范带动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厦门示范引领区:充分依托厦门较好的海洋产业基础和较为雄厚的科研力量,加快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厦门(欧厝)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厦门渔港经济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提升厦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作用,进一步增强海洋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培育壮大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现代海洋科技文化服务业、海洋文化创意产业、涉海金融服务业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海洋旅游、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海洋文化创意、总部经济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水平。立足厦门湾区发展趋势,发挥厦门示范区引领作用,深度统筹陆海产业,打造核心湾区经济圈,使厦门湾成为宜业、宜居、宜游的高端、时尚、活力湾区,示范引领全省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推进六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立足沿海各湾区的发展基础、区位特征和资源禀赋,抓好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湾区建设,做好湾区经济文章,推动各湾区优势凸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和差异化发展,打造产业集聚、科技密集、交通汇集、城市群集、生态优良的现代化湾区,形成1~2个特色鲜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万亿级湾区经济。

环三都澳:统筹开发三都澳、福宁湾、沙埕湾,加快湾区同城化建设,构建辐射山区五县的经济发展轴,形成“一核、三湾、五轴”区域发展总体格局,打造世界级消费类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和不锈钢生产基地。

闽江口: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高质量推进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建设,建设现代化综合服务魅力湾区、国家重要枢纽港,力争打造闽江口万亿级湾区经济,重点建设福州新区—滨海新城—环福清湾组团。推动以罗源湾、江阴半岛为重点的临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连江远洋渔业基地、马尾海洋经济带、船政工业园建设,壮大福州港及海峡西岸北部港口群,打造罗源湾、松下、江阴三大临港物流园区,建成连接两岸、辐射内陆的现代物流中心。

湄洲湾:推进湄洲湾南北岸合理布局和协调开发,重点建设湄洲湾石化基地、东吴临港工业园和兴化湾南岸工业园,促进环湾园区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推动打造绿色循环型环湾工业基地。

泉州湾:推进台商投资区、石狮、晋江、南安滨海新区等开发,重点建设泉州港(石湖港区)港后物流园区、石狮海洋生物科技园、台商投资区海洋经济产业园、晋江海洋健康休闲食品基地等特色产业基地,打造“海丝”文旅休闲名城。

厦门湾:立足厦门湾区发展趋势,深度统筹陆海产业,加快

推进“跨岛发展”,塑造活力迸发的创新型湾区,高质量打造万亿级湾区经济圈,使厦门湾成为宜业宜居宜游,高端、时尚、活力的湾区。

东山湾:择优集聚布局发展高端临港产业,重点推进古雷石化基地、东山湾国家级深远海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东山光伏玻璃产业园、诏安海洋生物产业园和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高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型湾区。

第四节提高重点海岛开发与保护水平

着力提高海岛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水平,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推动陆域面积大、城镇依托好,开发利用较为综合的海岛,加快实现发展规模和质量双提升。推动其他重要有居民岛屿结合各自特点,发展特色产业,探索生态、低碳的海岛开发模式。加强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和生态修复。不断提高岛陆联动发展水平,增强海岛资源开发保护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栏3-3海岛分类开发利用导向综合开发海岛:包括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琅岐岛、南日岛、粗芦岛等重点海岛。平潭岛突出两岸合作,着力发展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东山岛突出港湾、滨海景观、海洋生物等资源优势,着力发展渔港经济区、滨海旅游、海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湄洲岛重点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和世界妈祖文化中心;琅岐岛重点打造以生态旅游度假、健康养生、智慧创意、休闲宜居等综合服务为主体的国际生态旅游岛;南日岛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加快岛上及附近海域的风能开发,打造特色渔业岛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基地;粗芦岛突出海洋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修造船基地、船政工业园,打造现代化国际远洋渔业母港。

特色开发海岛:重点发挥浯屿岛、浒茂岛、三都岛、西洋岛、大嵛山岛、大练岛、东庠岛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海上田园、湿地观光、高端商务、休闲渔业、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加强东璧岛、惠屿岛等岛屿的有效保护与开发,推进海岛及邻近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力度:强化无居民海岛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科学编制拟适度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单岛规划,适度发展海岛高端生态型旅游产业,选择平潭大屿岛为生态示范岛,探索科研公益设施和旅游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开发模式,组织开展海岛开发项目推介,提升海岛开发水平。选择长乐东洛岛等条件具备的岛屿,开展无居民海岛保护性开发利用试点。

第四章高质量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巩固海洋渔业优势产业,做强石油化工、冶金新材料、海洋船舶工业三大临海产业,提升滨海旅游、航运物流、海洋文化创意、涉海金融四大服务业,培育海洋信息、海洋能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邮轮游艇、海洋环保、海水淡化七大新兴产业,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第一节打造福建“海上粮仓”

围绕“种—养—捕—加—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种业创新、养殖升级、捕捞转型、加工提质、增殖科学,到2025年,全省水产品年产量达到900万吨,水产品加工率达到65%,渔业经济规模达到3760亿元,建成我国重要的“海上粮仓”。

一、加快水产种业创新

加快全基因组育种、分子标记育种等生物育种技术运用,培育高效、抗逆等特殊基因的新品种,重点突破大黄鱼遗传选育、石斑鱼杂交新品系、对虾自主选育优良品系、抗逆鲍新品种、“金蛎1号”速长葡萄牙牡蛎新品系、海带抗逆良种、坛紫菜新品系和海参等良种选育。发展工厂化育苗、智能化生态繁育,建设若干地方特色品种遗传育种中心,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渔业种业龙头企业。建设大黄鱼、鲈鱼、坛紫菜、海带、牡蛎、鲍等水产养殖核心品种种质资源库,进一步巩固对虾、绿盘鲍、方斑东风螺、石斑鱼、大黄鱼、花蛤、紫菜等特色优势种业全国领先地位。

二、促进养殖业蓝色转变

大力发展深海智能养殖渔场,支持福州、宁德等地实施深海装备养殖示范工程,支持省属企业牵头组建全省深海养殖装备租赁公司,促进深海养殖装备发展和应用推广,构建养殖装备研发制造和运行维护、海水养殖、饲料供给、冷链物流、水产品销售和加工全产业链。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科学确定养殖区域,稳定基本养殖水域,探索建立基本水产养殖区保护制度,保护渔业基本生产空间。积极发展陆基工厂化全循环海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多营养层级养殖、全塑胶渔排养殖等模式,推动新建深水抗风浪网箱、更新应用环保型塑胶渔排和建设筏式养殖设施等,打造定海湾、南日岛、湄洲湾南岸、东山湾、诏安湾等5个绿色养殖示范区。严格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加快发展海洋牧场、人工鱼礁、放流增殖和底播增殖等生态增殖渔业,持续推进福清、连江等海洋牧场建设。

三、提升近海捕捞效益

全面落实国家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要求,海洋捕捞从拼资源消耗、拼要素投入的生产方式,转变为有度有序利用渔业资源;加强产出控制,建立健全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推行渔业捕捞限额制。围绕控制和减轻近海捕捞强度发展捕捞业,进一步加强捕捞渔船控制,引导采取环境友好型作业方式,建立渔港渔获物监测平台,完善渔港监督与服务机制。通过坚持走生态优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实现我省国内捕捞能力与近海渔业资源可捕量相适应的目标。

四、壮大远洋渔业实力

支持“造大船、闯深海”,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鼓励发展大洋渔业,拓展过洋性渔业,加强南极磷虾资源开发,“十四五”时期,争取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完善省内远洋渔业基地布局,建成“一专业港四基地港”的格局(即:福州远洋渔业专业港,厦门欧厝、漳州东山、泉州祥芝—深沪、宁德三沙等远洋渔业基地港)。促进海外综合性渔业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健康发展,重点扶持远洋渔业龙头企业在印度洋、非洲东部建设包括产、供、销、运、加工等较为完善产业链的区域性渔业综合基地,力争开发若干个新入渔国。

五、推进精深加工与流通

提升大黄鱼、对虾、海参、河鲀、鲟鱼籽、紫菜、海带等水产品加工现代化水平,建设国家海水鱼类加工技术研发(厦门)分中心。做大做强连江、福清、东山等一批年产值20亿元以上水产加工产业县(市、区),加快福清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建设,构建闽东、闽中、闽南三个水产品加工产业带。推动水产品交易集散平台建设,支持厦门打造全国金枪鱼集散交易中心,做强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厦门夏商国际水产交易中心,优化漳州、

宁德海峡两岸水产品集散功能,推动水产品电商发展。打造福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新建提升一批万吨级冷库,扩大超低温冷冻库容,完善水产品预冷、低温仓储、运输、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体系。

六、打造渔业优势品牌

实施品牌强渔战略,以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多元方式培育区域特色品牌,重视渔业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品牌溢价能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大力拓展水产品国内外市场,培育一批产值10亿元以上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年产3万吨以上远洋龙头企业,打造百亿级水产品商贸龙头企业。支持创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知名水产品牌,打响宁德大黄鱼、福州鱼丸、莆田南日鲍、漳州石斑鱼、莆田花蛤、福州烤鳗、晋江紫菜、霞浦海参、漳州白对虾等系列区域品牌。支持建设福建名优水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企业到境外布局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水产品跨境网络交易市场发展。

专栏4-1现代渔业产业培优增效重大工程

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点开展大黄鱼、鲍、花蛤、海带、紫菜、石斑鱼、对虾、河鲀等名特优水产种苗的遗传育种与新品种培育技术研究,创制优质、抗逆新种质,加快特色优势新品种产业化进程,巩固种业品牌,提升市场占有率。到2025年,我省优势特色品种良种覆盖面达85%。

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工程:以连江粗芦岛为核心,规划“一港、两园、三中心、五区”功能板块,重点建设现代化国际远洋渔业母港,开辟远洋水产品交易、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物资补给、渔船修造等功能专区,实现远洋渔业“生产—加工—配套—服务”全流程覆盖,全面打造面向东南亚、深耕非洲、辐射太平洋的国际海洋产业合作新高地。

水产千亿产业集群工程:一品一链,聚链集群,做大做强大黄鱼、石斑鱼、对虾、牡蛎、鲍、紫菜、海带、海参、河鲀等优势特色品种产业链,形成水产千亿产业集群。形成福州鱼丸、福清对虾、连江海带、南日鲍、莆田花蛤、厦门水产调理食品、东山速冻海水鱼、龙海蟹肉、石狮海洋食品、晋江紫菜、宁德大黄鱼和霞浦海参等特色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

第二节建设先进临海工业基地

充分发挥深水岸线优势,大力吸引和科学布局临海产业项目,重点发展临海石油化工、临海冶金新材料、海洋船舶工业等产业,打造临海经济发展集聚区和拓展区。

一、临海石油化工产业

重点推进“两基地一专区”大型石化项目建设,提高炼化一体化水平,增强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保障能力。依托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和泉港、泉惠石化园区,推进产业链中下游强链、延链、补链项目建设,增加三烯三苯及乙二醇、PX、环氧丙烷等生产能力,新增苯乙烯、醋酸乙烯、EVA、ABS、MMA等重点产品。福州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进一步做大中景石化聚丙烯系列产品,开发替代进口高端品种;依托万华化学(福建)产业园,提升TDI生产工艺技术和产能,新增MDI产品,延伸开发聚氨酯系列产品。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连江可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以发展石化产业链中下游项目为主,进一步增强己内酰胺/聚酰胺6产业链,拓展聚酰胺6的工业用途,延伸开发新产品,发展己二腈/聚酰胺66产品。

二、临海冶金和新材料产业

高起点推进临海冶金和新材料全产业链发展。临海不锈钢材料。加快宁德、福州、漳州等不锈钢主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低能耗冶炼、节能高效轧制等技术应用,重点发展模具钢、汽车用钢等高附加值合金钢以及海洋耐蚀钢、超级双相不锈钢等高品质特殊钢产品。临海铜铝材料。依托福州、宁德铜铝生产及深加工基地,培育千亿级铝基新材料产业园,形成集研发设计、生产、深加工、物流仓储、贸易服务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其他材料。大力培育临海新型光电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一代轻纺化工材料、特种用纸等新材料产业,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及深加工产品,建设光伏玻璃及新材料产业基地。

三、海洋船舶工业

推进高技术船舶及配套设备自主化、品牌化。积极布局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点推进船舶性能优化、绿色高技术船型研制、节能与新能源、数字化建造、智能船舶、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大力发展高端特种船舶和绿色智能沿海内河船舶产品。重点开发高附加值海工辅助船、新型高性能远洋渔船、豪华客滚船、深海采矿船、海上风电运维船等高技术船舶产品,发展交通船、辅助船、捕捞船、运动船等绿色智能沿海内河新船型。加强船舶关键配套系统和设备开发。重点发展满足国际新标准要求的柴油机、电池动力推进系统、智能化电控系统、大型及新型推进装置、高端船用发电设备、高端船用齿轮箱、大型螺旋桨等船舶动力系统,以及通讯导航定位系统、电子电控系统等船舶机电控制技术和设备。促进修造船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引进培育造船龙头企业,打造闽江口、三都澳、厦漳湾等船舶修造产业基地。

专栏4-2临海石化产业重大工程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推进中沙古雷乙烯项目、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项目、年产45万吨ABS及AS项目、年产15万吨PC与2.5万吨PETG项目、碳五碳九分离及下游新材料项目。

湄洲湾石化基地:中化泉州芳烃装置扩能项目及产业升级系列项目、永荣新材料丙烷脱氢制丙烯及下游新材料、国亨化学丙烷脱氢(PDH)及聚丙烯(PP)等项目建设。

福清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推进中景石化聚丙烯,推进万华化学(福建)产业园。

第三节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

重点发展海洋旅游、航运物流、海洋文化创意、涉海金融等服务业,加快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开发新业态和新模式,实现现代海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海洋旅游业

强化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提升发展沿海城市蓝色旅游带。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挖掘一批文旅资源,开发一批精品线路,策划一批新业态项目,培育一批新消费热点,推进滨海旅游向海洋、海岛旅游拓展,促进蓝色旅游与绿色生态游、红色文化旅游的互动融合。

提升发展滨海旅游。培育三都澳、坛南湾、晋江围头湾、莆田后海、东冲半岛、霞浦世界滩涂摄影基地和环崇武古城、漳浦火山岛等滨海旅游目的地。提升国家4A级以上重点滨海景区,引导沿海设区市推出特色滨海旅游精品线路,丰富海洋旅游产品供给。发展航海运动赛事、海洋主题旅游演艺等滨海旅游系列产品。培育沿海岸夜游产品,创新发展灯光秀、沉浸式演艺、海上游、创意集市等夜游项目。探索和试点开发海上酒店,推出亲海住宿、玩海体验、航海运动、赏海观光、休闲垂钓等滨海休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打造海洋旅游新地标和网红旅游打卡地。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岛。坚持一岛一景、连线成片,探索生态、低碳的海岛保护开发模式。支持平潭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抓好琅岐岛、东山岛、湄洲岛、嵛山岛等重点海岛建设,探索推进无居民海岛整体旅游开发,壮大海岛休闲旅游产业。加快渔旅融合发展。推动水产养殖业、捕捞业与旅游业有机融合,提升休闲渔业品牌,持续创建“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加大休闲渔业营销力度,举办“大黄鱼节”“鲈鱼节”“开渔节”“海钓大赛”等特色渔业节庆和赛事活动,办好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厦门休闲渔业博览会。加快培育都市观赏渔业,实施福州金鱼精品工程,打造集繁育、研发、物流、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现代观赏鱼产业基地。打造“休闲渔业+”模式,提升休闲渔业与运动、科普、摄影、游艇、研学等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休闲渔业新业态,依托渔港发展渔港综合体、“渔市游”、“渔人码头”,依托深远海养殖装备发展海上观光娱乐综合平台。

二、航运物流业

积极推动航运物流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做大做强航运企业,提升物流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船舶运力达1600万载重吨,打造国家物流枢纽。

做大做强航运企业。推动海运企业通过租赁、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积极吸引境内外大型航运企业落户,发展大型和专业运输船队,培育运力规模超100万载重吨的海运龙头企业和超10万载重吨的海运骨干企业。支持造船企业、航运企业和货主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支持航运企业参与码头建设,推进航运与港口的战略合作。推动航运企业与大货主签订长期运输合同,实现货源稳步增长,吸引外挂运力回归及新建船舶落籍。大力发展江海直达船舶,积极发展集装箱、滚装等运输船队,提高集装箱班轮运输竞争力。积极拓展腹地空间。夯实陆向腹地基础,充分发挥衢宁、兴泉(在建)等干线铁路货运能力,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加强陆地港、飞地港、物流园区等建设,构建港口与腹地物流合作平台;加快恢复闽江内河航运,构建以闽江高等级航道为骨架的江海联运体系。破解海向腹地瓶颈,强化船公司总部营销和港航联盟策略,吸引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将厦门港作为其在亚太地区的中转港;发挥湄洲湾、罗源湾大宗散货接卸转运中心作用,拓展铁矿石、煤炭等大宗散货中转业务。促进航运服务要素集聚。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福州国际深水大港建设,推进泉州航运中心建设。支持福州布局建设国家大宗商品战略中转基地,拓展大宗散货接卸转运业务。加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航运交易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海洋金融、航运保险、船舶和航运经纪、船舶管理、海事咨询、海事仲裁、海事审计与资产评估及其衍生业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办证手续,为船舶落籍福建提供便利化环境。探索全省沿海港口通关一体化、便利化,实现“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运和贸易全链条;落实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实现信息线上公开、在线查询;加强引航和拖轮服务,压缩船舶港外停泊时间。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发挥厦门、福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推动厦门、福州、泉州、平潭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鼓励发展中转配送、流通加工服务,支持船公司、代理、运输、仓储等企业联动发展,探索“物流+互联网”“物流+总部”“物流+金融”等特色模式,加快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打造港口总部经济产业带。

三、海洋文化创意产业

强化海洋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海洋文化创意品牌。推进海洋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以妈祖文化、船政文化、“海丝”文化、郑和航海文化、郑成功文化、南岛语族文化等特色海洋文化资源为依托,建立“福建海洋文化素材库”,创新发展创意设计、文艺创作、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动漫游戏、数字传媒等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办好世界妈祖文化论坛、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厦门国际海洋周等活动,建设福州闽越水镇、平潭“68”文旅小镇、莆田两岸文创部落、厦门沙坡尾渔人码头、澳头渔港小镇等一批海洋文创基地园区。扶持发展海洋科普产业。支持世界妈祖文化交流中心、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马尾中国船政文化城、“海丝数字文化长廊”等一批海洋科普、教育和研学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打造大黄鱼、海带、鲍鱼等一批特色水产品博物馆。建设莆田、泉州盐文化小镇,开展海洋科考船和海洋场馆“开放日”活动,提升海洋文化影响力。加强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加强妈祖信俗、传统滨海村落、海底遗迹、渔家传统技艺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挖掘文化内涵,制作以妈祖文化、海丝文化为主题的文化艺术产品,举办“妈祖下南洋”活动、“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后的“海丝”文化传播交流合作系列活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福州近代西方国家领事馆建筑群申遗,开展平潭壳丘头史前遗址、海坛海峡水下文化遗产的发掘与展示,推进泉州后渚港、漳州月港等古港保护性开发。

四、涉海金融服务业

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模式,支持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绿色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积极推广“政银担”“政银保”“银行贷款+风险保障补偿金”等模式。鼓励开发中小微涉海企业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创新涉海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涉海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完善涉海产权登记制度,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养殖物抵押、福海贷等特色产品,鼓励发展以在建船舶、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船网工具指标、海产品仓单等为抵质押担保的贷款产品。探索“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加强银行、保险信息共享,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对已投保的涉海项目在信贷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扩大渔业保险覆盖面。促进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创新渔业保险险种,推广水产养殖保险。建立风险防范和赔付结合机制,完善渔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及保费补贴模式,加强渔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推行外海捕捞渔船和船员“互助保险”,力争全省海上作业远洋渔船及渔工互保覆盖率达到100%。鼓励涉海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海外上市融资。支持涉海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新业态发展。大力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在海洋产业中的运用。依托福建自贸试验区积极发展物流金融、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促进金融业与海洋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4-3海洋旅游业重大工程

打造蓝色海丝生态旅游带:依托我省蜿蜒绵长的海岸线,建设一条中国最美滨海旅游风景道。培育一批4A级滨海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实现“县县有4A,市市有度假区”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全国旅游景区、度假区发展高地。规范建设一批滨海全域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通过“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运作,评选“福建十大文旅新地标”“福建十大网红打卡地”“福建十大文旅新IP”等,推动滨海旅游市场营销。

平潭国际旅游岛开放开发:推进一港(竹屿港)、一湾(坛南湾)、一镇(“68”文旅小镇)、一岛(小庠岛)、一基地(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大屿岛建设海洋生态旅游示范岛。推进华侨城“欢乐南岛”等项目加快落地。以石头厝为底色,深入挖掘壳丘头史前遗址(南岛语族)、海防文化、海丝文化等文化内涵,打造在全国具有标杆意义的海岛旅游产品。

休闲渔业产业提升工程:建立产业结构完整、体制机制完善、区域特色鲜明、业态功能丰富的休闲渔业产业体系。实施“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提升工程,渔港休闲渔业形态综合体培育工程、水族观赏鱼产业发展工程。到2025年底,全省“水乡渔村”、渔家乐、休闲垂钓等经营单位达600个,全省休闲渔业产值达20亿元,实现产业规模与经济产值倍增。

第四节培育海洋新兴产业

突出技术创新,重点发展海洋信息、海洋能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邮轮游艇、海洋环保、海水淡化等七大新兴产业。到2025年,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实现新突破,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蓝色硅谷”。

一、海洋信息产业

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以福建数字经济优势赋能海洋产业发展,加快壮大海洋信息产业。构建海洋信息通信“一网一中心”。加快建设海洋信息通信网,实施“光纤上岛”工程,完善海上移动通信基站、水下通信设施和海洋观(监)测站,打造海洋立体观测体系,构建海上卫星通信和海洋应急通信保障网络,推广船载卫星通信系统,形成海洋信息感知和传输网络系统。加快建设海洋信息能源管理服务中心,重点构建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围绕渔业管理、远洋渔业、水产养殖、海洋生态、海上交通、海上救助、防灾减灾等需求,整合提升原有涉海数据中心,构建管理与服务数据综合资源库,提升海洋气象服务中心,搭建海洋云服务平台、大数据计算平台和云安全平台。发展卫星海洋应用服务。加快“海丝”卫星应用技术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天通卫星、新一代高通量卫星等应用。建设“宽带入海”工程,打造卫星海洋应用福建示范基地,提高空天数据的存储、管理、计算、分析及发布能力。研制发射“海丝双子星座”小卫星,获取水中悬浮物、溶解物等要素,服务赤潮、溢油等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为海上搜救与海漂垃圾治理提供支撑。依托福州、莆田、漳州卫星应用产业园,实施基于通导卫星的“海联网”建设工程,打造以福建为枢纽辐射一带一路的卫星应用集群。发展“互联网+海洋信息服务”。拓展海洋智慧旅游、智能养殖、智能船舶、智慧海上风电运维、智能化海洋油气勘探开采等设备制造和应用服务项目。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等基地,吸引一批海洋信息服务企业和机构落户,面向海洋经济、海洋环保等开展服务。

专栏4-4“智慧海洋”工程

打造海洋综合感知网和信息通信网。优化整合、新建一批海洋观测监测设施,丰富海洋生态监测要素,强化海洋生态灾害预警和处置,加强海气通量观测,在重点海域开展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气象监测,提升台湾海峡综合感知能力。积极推动天通卫星、新一代高通量卫星互联网等在海洋领域的应用,推广船载卫星通信系统,增强对海上活动的动态监管能力。推进海洋观(监)测站、海上移动通信基站和水下通信设施“一站多能”升级改造。建设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系统。加密建设海洋观测站点,到2025年,达到中心渔港平均5公里范围内、一级渔港10公里范围内具备1个海洋观测站点,提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观测预报保障能力。

建设福建“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围绕渔业管理、远洋渔业、水产养殖、海洋生态、海上交通、海上救助、防灾减灾等需求,整合提升原有涉海数据中心,构建管理与服务数据综合资源库,提升海洋气象服务中心,搭建海洋云服务平台、大数据计算平台和云安全平台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

拓展海洋信息应用服务。整合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等海洋应用工具包,建设海洋卫星综合应用服务平台,提供基于卫星数据和地面台网数据的灾害预警、监测、评估和救灾应用服务。建立台湾海峡海洋环境感知、航路安全与智慧信息服务系统。建立渔业生态与资源监测预警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建设赤潮生态灾害的早期识别与预警系统。推动陆海统筹智慧生态巡查平台、海上智慧执法与应急指挥平台、智慧海上福州服务系统、厦门市海洋渔船通导(渔港监控)项目建设。开展基于岛礁和锚泊浮台的海上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设统一融合的渔业渔政大数据中心、统一标准的公共服务与管理应用系统、统一调度的应急指挥视频会商系统、渔业综合执法指挥通信专网和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改造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构建海洋自然保护地智慧管护监测系统,健全配套基础设施及自然教育体验网络。

推进海洋信息设备研发制造。围绕智慧海洋卫星通信、移动通信、海洋通信系统建设等需求,大力发展新型移动终端设备,以5G为重点的网络通信产业,支持卫星通信设备、海洋通信导航装备、无线通信设备、固定或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等海洋信息设备的研发生产。

二、海洋能源产业

发展地下水封洞库储油。发挥我省沿海港口和地质条件优势,加强地下水封洞库选址调查和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漳州古雷、泉州泉港等地下水封洞库储油项目建设,提升石油储备能力,积极发展石油贸易,拓展保税、物流、结算和离岸金融服务,建设区域性油品交易中心、国际航运补给中心和期货交割地。拓展海上风电产业链。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风电开发,坚持以资源开发带动产业发展,吸引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来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项目,不断延伸风电装备制造、安装运维等产业链,建设福州江阴等海上先进风电装备园区。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支持建设智慧海电大数据中心,开放共享海上基础设施,形成覆盖全省的海上风电行业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养殖、海上旅游等融合发展,探索建设海洋综合试验场。做大高效储能产业。加快储能专用锂电池产品的技术迭代与产品升级,研发推广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突破锂电池循环再制造技术,完善回收处理工艺流程,形成动力电池梯级回收利用与再制造。大力发展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能量管理系统等配套产业。针对电网侧储能和发电侧储能等不同应用场景和需求,开发储能技术装备。加快形成风光储充测一体化智能电站、集装箱式储能系统等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与运维能力。发展氢能源产业。加强氢燃料电池生产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推动制氢、储氢、加氢等配套技术研发应用,支持福州打造国家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培育“渔光互补”光伏产业。利用海上养殖场水面,推动建设漂浮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现水上发电、水下养殖“渔光互补”。发展LNG能源产业,延伸液化天然气产业链,建设冷能利用、汽车(船舶)加气等示范项目和产业园区,鼓励莆田、漳州等地在接收站周边配套建设冷链仓储基地、冰雪运动场馆和数字产业园。

三、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

完善基础资源平台。支持扩容完善海洋微生物菌种库、海洋药源种质资源库、海洋化合物库等资源平台,探索建设深海基因库,鼓励开展资源共享和产业开发。加强原创技术储备。依托厦门大学、福州大学、集美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等涉海科研机构,加大新型海洋活性物质发现、高通量筛选与功能评价、绿色低成本生产工艺、高效率技术集成与产品化等原始创新技术储备。开发中高端产品。着力开发海洋靶点药物、医学组织工程材料、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敷料、生化分离介质、现代化海洋中药等医药产品;加快发展基于海洋脂类、色素、肽类、多糖等成分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和功能性食品;鼓励开发抗菌肽、噬菌体、寡糖、海洋酶、微生态制剂等替抗型绿色养殖用制品;支持开发用于养殖尾水、海上溢油等处理的环保制剂。建成壳寡糖衍生物、琼脂、辅酶Q10、微藻DHA、香兰素等一批产品的全球供应基地。加速产业集聚。加快建设厦门海沧、福州江阴、漳州诏安、漳州东山、泉州石狮等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扶引龙头企业入园,打造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

新型船用装备制造。着重布局船用电子信息设备、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及配套装备、智能化装备基础器件等短板领域,重点发展船舶导航智能终端、船舶供电智能装备、船舶动力管理系统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依托福州江阴、漳州漳浦、莆田兴化湾南岸等海上风电装备重点园区基地,培育省内海上风电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上游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液压打桩锤及嵌岩机等风电相关设备的设计、研发和制造,以及下游海上风电大部件更换运维平台、运维系列船舶等海上风电运维和服务,推动风电产业从装备制造到运维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世界级海上风电装备研发制造产业集群。深远海养殖装备制造。研制以高附加值鱼种为主要养殖产品的养殖装备,探索集养殖、旅游、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平台研发。支持推动大型智能化深远海养殖平台、养殖工船等渔业关键装备研发与推广应用。海洋观测装备制造。加快海洋环境观测传感器和监测设备产业化,攻坚新型浮标(潜标)和海床基设备、末端执行器、水下移动机器人等海洋观测、监测、探测等自主先进设备的研制。海洋机械装备制造。着力发展用于海底采矿、水下打捞、海上救援、海道测量、港口航道施工、深水勘察等海洋重大装备,打造福州、漳州、宁德、厦门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基地。

五、邮轮游艇产业

推动邮轮游艇设计、制造、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厦门建设邮轮生产基地和游艇帆船国际展销中心,支持福州、漳州等地建设游艇工业园。扩大邮轮港布局,做强厦门邮轮母港,推动福州松下、平潭金井、莆田东吴港区等邮轮始发港建设。支持福州加快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培育形成邮轮经济功能集聚区。完善多元化邮轮旅游产品,巩固拓展日本、东南亚航线,打造福建海洋文化主题航线,结合岸上精品文旅项目,形成多彩邮轮旅游目的地。完善邮轮物资供应、口岸联检、船舶维护等服务体系。拓展邮轮旅游市场腹地,开发省内客源,吸纳周边省份客源,吸引入境邮轮客源。

六、海洋环保产业

针对港口、船舶、海洋化工、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海上倾废、滨海旅游等污染防治以及沿岸陆源污染治理需求,加快发展监测海洋环境、预防海洋污染、修复海洋生态的先进技术和装备。重点开发灵敏精准、稳定可靠的海洋环境监测传感器和成套设备,发展陆源入海水质在线监测、海洋离岸平台等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加大海洋防污生物技术、海洋防腐新材料、环保节能材料等重点领域布局,推进船舶油污处理、海洋重金属污染治理、海洋漂浮垃圾收集处置等设施及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培育一批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咨询公司、创新研发企业和工程承包服务商,扶持生态海堤建设、滨海湿地修复、沙滩修复、海湾环境治理、海洋环保工程建设等工程服务市场发展。

七、海水淡化产业

培育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积极开发关键超滤、纳滤、反渗透膜材料、元件及专用技术设备,结合离岛等缺水地区需求,开展中小型海水淡化工程示范。拓展浓海水制盐和化学元素(钾、溴、镁、锂等)提取,支持临海工业企业开展海水直流冷却应用,稳妥推进海水淡化与电力联产联供。

专栏4-5海洋新兴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大工程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园:推进福州长乐卫星产业园、漳州卫星应用产业园、泉州石狮船舶卫星通信导航系统和雷达生产基地项目。

海上风电场:推进福州长乐外海海上风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漳浦六鳌海上风电接入电网工程;推进霞浦海上风电场工程、漳州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闽南外海浅滩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工程。

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园:推进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福州江阴生物医药产业园、福州仓山生物医药科技园、漳州诏安金都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漳州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基地、泉州石狮海洋生物产业园项目。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推进福清海洋高新产业园(蓝园)、福州江阴海上风电产业园、漳州漳浦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基地、莆田兴化湾南岸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邮轮游艇产业:推进厦门西海湾邮轮城、中远邮轮总部、中澳游艇港等项目建设。

第五章高能级激发海洋科技创新动力

深入实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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