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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食用盐市场预测分析:食盐批发价格降后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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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产业研究院2018-03-13

中商情报网讯:原盐是指在盐田晒制的海盐及在天然盐湖或盐矿开采出的未经人工处理的湖盐或岩盐等的统称。主要组分是氯化钠,夹杂有不溶性泥沙和可溶性的钙、镁盐类。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显示:2017年1-12月中国原盐产量为6266.6万吨,同比增长3.8%。从2014-2017年中国原盐产量情况来看:近几年来中国的原盐产量基本稳定。2016年中国原盐累计产量为6309.5万吨,累计增长1%,2017年中国原盐累计产量达6266.6万吨,与2016年相比稍有下滑。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18年中国原盐累计产量将继续呈现下滑趋势,产量为6211.1万吨。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从政策来看:2017年前,我国食盐销售严格执行国家专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盐生产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其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虽然《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取消了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的食盐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权力,但由于《食盐专营办法》并未废除,相关部门亦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食盐年度生产计划仍旧保留,改由中国盐业协会、中国盐业总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全国食盐产销衔接会议的方式议定并执行。食盐的销售同样受专营制度管控,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盐业公司统一调配。由于食盐为生活必需品,其需求主要取决于人口因素,弹性较小,加之食盐的销售严格受到专营制度管控,因此食用盐市场相对平稳,区域市场内不存在直接竞争。

根据国务院2016年4月22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在坚持食盐专营体制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渡期两年,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上述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对于我国食盐行业完善盐业管理体制、促进盐业资源有效配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等方面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我国食盐行业经营环境将发生较大变化:

1)食盐市场竞争活力提升,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

2017年1月1日前,我国食盐行业由国家专营管控,食盐销售采用食盐专营管理方式,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各司其职,生产企业只负责食盐生产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食盐批发企业按照国家食盐定价划区供应,各区域之间不形成竞争;国务院2016年4月22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未取消食盐专营,但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流通渠道,各省级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场竞争会有所加剧。

2)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同时改革方案要求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因此食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

因此,作为产供销一体化的盐业公司,湖南盐业在盐业体制改革背景中将依托现有渠道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挖掘企业自身潜力,完善食盐产品结构,力争在稳定现有食盐市场占有率情况下进一步开拓食盐市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盐业体制改革后食盐品种趋于丰富

盐业体制改革前,盐行业市场食盐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包装较为简单,产品同质化程度相对较高。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内,盐业企业在确保食盐安全原则情况下将通过细分食盐消费群体,研究开发生产各类食盐品种,进行品牌建设,依托并强化销售渠道,满足各类消费群体健康优质的饮食需求。

4)盐业体制改革期间食盐零售价格稳定,食盐批发价格降后稳中有升

食盐产品本身同质化程度较高,各地盐业公司受益于原食盐专营制度相关要求,在当地食盐消费市场均建立了较强的品牌识别度并积累了稳固的消费群体;我国食盐市场将在一定时期相对激烈的竞争后逐步形成稳定的市场格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产销一体企业则更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食盐价格放开后,因各盐业公司为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在批发环节食盐价格会有所下滑。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区域性大公司后,食盐价格可能会有所回升。

结合2017年市场情况来看,预计未来全国零售食盐价格仍将保持相对稳定,食盐批发价格则将在改革初期,受市场竞争渐进开放的影响而有所下滑;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竞争格局的逐步稳定,食盐批发价格亦将随之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食盐行业市场前景与投融资战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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