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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11

中商情报网讯: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据了解,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的主流新媒体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52,034.44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57,850.18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61,366.02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4,248.85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6,600.38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7,665.36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4、主要财务指标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与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相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具备传播及时、互动性强等明显优势,逐步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流方式。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经济的高速增长,越来越多的竞争者进入该领域。尽管公司在新闻内容、内容权威性和用户规模等方面在省级新媒体企业中保持领先地位,但与以人民网、新华网等为代表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以腾讯、新浪、今日头条等为代表的商业性媒体相比,公司在业务规模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随着未来行业中原有大企业的进一步扩张和自媒体的高速发展,尽管公司的地域化优势未受到根本挑战,但公司仍然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2)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风险

从互联网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产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提升,逐步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尽管如此,考虑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与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如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的盈利可能会下降,市场需求萎缩,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投放到宣传推广中,将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政府采购带来的风险

公司是四川省重点文化传媒产业集团,四川省主流媒体,四川省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务新媒体以及四川手机报等平台的运营主体,拥有四川新闻网、中国西部网、四川发布、四川手机报、麻辣社区、川网影视等业务平台。

自成立以来,公司依托在新媒体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运营优势,充分发挥主流网络媒体作用,做好网上宣传报道,更大范围地传播正能量,在服务四川省内党政客户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四川省网信办长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公司采购相关服务,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上述政府采购服务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060.38万元1,006.6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5%和4.89%;2019年度,因四川省机构改革调整,上述政府采购服务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分别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934.8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51%。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上述政府采购服务产生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相对有限。尽管上述服务需求的持续性和公司的独特优势保证了上述政府采购服务具有一定稳定性,但若未来上述政府采购金额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2)手机报产品及业务创新不能及时适应用户需求变化的风险

公司以短、彩信方式提供的手机报产品具有不受网络环境限制、不用消耗上网流量、资费固定;定时送达、存储阅读;信息已经采编人员分类筛选、内容真实可靠、保持传统纸质媒体编辑成刊、重点突出、一次阅读要闻尽览等特点。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手机报产品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用户群体和盈利模式。

公司手机报业务自创立以来紧跟互联网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多年来立足于不受技术限制的基础通道,不断开发基于稳定底层通信架构的手机报产品,可以实现以短信、彩信、视频、H5、APP和RCS富媒体等多种形式呈现。若未来公司手机报产品及业务的创新,尤其是5G产品的开发创新不能及时适应用户需求变化和紧跟技术发展路线,或手机报业务推广不能实现更大突破,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电信运营商政策变动风险

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中国移动及其关联方是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与其合作产生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559.36万元和2,339.9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31%和11.38%,占比相对较高。2019年度,四川电信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与其合作产生的收入金额为2,369.5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1.42%。同时,公司以个人订阅为主的《四川手机报》产品发展对电信运营商推广较为依赖。

虽然公司开展了丰富的市场营销活动,鼓励用户订购手机报产品,但公司该类业务主要的用户拓展方式仍较为依靠电信运营商在用户办理手机业务时的产品推介,业务推广对电信运营商依赖度较高。虽然公司业务在多元化发展,并将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和推广各类产品,但如果未来电信运营商减少或取消对《四川手机报》产品的推介,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互动电视业务主要与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合作,依靠电信运营商的推广实现用户和收入规模的增长,对其存在一定依赖。公司已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建立了稳定、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但未来,公司可能面临电信运营商市场政策变化等导致经营业绩受到影响的风险。

(4)业务资质到期不能续展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持有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多项资质,如未来现有资质到期后不能续展,将会对公司部分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收入来源和客户群体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内,一定程度上存在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需要依靠现有区域的新增用户以及新区域市场的扩展来推动,若现有区域的用户增量以及新区域的扩展达不到预期效果,或四川地区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人才流失的风险

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属于人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对管理人员、采编人员、技术人员等依赖性较高,拥有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人才的需求也进一步加大。虽然公司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经营机制,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够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打造有利于人才长期成长的平台,公司可能面临人才流失、人才短缺和人才梯队不健全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各级政府均出台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推迟企业复工、实施隔离、交通管制等。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宣传推广服务、广告代理运营等业务受到不利影响,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在目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情形下,公司已实现全面复工复产,经营活动已恢复正常状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计不会对公司全年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发行条件。然而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4,101.97万元、5,642.94万元和6,344.8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56%、27.45%和30.31%,占比相对较高。虽然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处于相对合理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不排除未来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存在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555.04万元、652.35万元和1,088.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2%、3.17%和5.24%;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893.56万元、2,198.10万元和1,254.9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1.99%、23.04%和13.19%。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合理性,且已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作出规定,形成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但未来如果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关联方仍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3)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709.96万元、20,584.88万元和20,749.82万元,总体保持增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增长,近三年分别为4,226.59万元、6,570.75万元和7,634.96万元,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4.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432.69万元、5,247.41万元和5,144.11万元,近两年保持相对稳定。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但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放缓、业绩下滑。因此,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等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同时党报党刊类收入享受宣传文化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优惠幅度为100.00%。

同时,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巴中传媒、新媒互联和领航新媒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该加计抵减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有的主要所得税税收优惠和增值税加计抵减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869.94万元、1,392.22万元和1,570.2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37%、22.99%和20.40%,税收优惠提升了公司的利润水平。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再享受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利润水平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参与私募投资基金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5月出资4,000.00万元参与认购四川新跃网络文化产业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该基金专注于投资新兴的网络文化产业项目和相关实体项目。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等风险,亦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对标的投资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相关风险。

(四)技术及系统安全风险

(1)技术风险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革新带动了整个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高速发展。新的技术在不断满足用户更多需求和降低互联网公司运营成本的同时,也丰富了互联网内容和企业的盈利模式,对互联网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大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及时跟进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以满足互联网用户新的、更广泛的需求,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产品开发、信息挖掘及分析等方面对相关互联网技术有很高的要求,如果无法及时跟进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公司将可能面临技术水平落后、业务模式固化、客户流失、产品服务缺乏亮点、运营成本高于竞争对手等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2)系统安全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新媒体企业,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稳定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对公司的经营至关重要。虽然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数据库备份、数据安全传输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措施,以保障系统的稳定性、数据资源存储和使用的安全性,但公司仍可能存在受到恶意软件、病毒、黑客攻击或电力、网络中断,以及其他系统安全运行问题,造成公司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客户终端无法接收信息、公司电脑系统所存储的机密资料外泄等后果,从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对公司业务及品牌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五)政策及法律风险

(1)行业监管和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是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管;同时,受到国家和地方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工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国家相关政策放宽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公司的竞争对手将会显著增多,并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所处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也是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产业,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等产业政策,支持互联网信息服务产业的发展,并通过《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等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上述产业政策推动了产业和公司的发展,若未来产业政策出现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法律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中新闻网站经营和手机报信息传播均存在内容转载和被转载的需求,内容转载是新闻网站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来源,由于转载过程中存在主观判断因素,可能产生转载导致的知识产权或名誉权纠纷。同时,公司互动电视业务涉及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引进视听节目版权的情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上述知识产权或名誉权诉讼、纠纷给公司带来潜在法律诉讼的风险;同时,公司可能存在被侵权但法律制度无法有力保护公司合法利益的情况,从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净资产收益率及净利润下滑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在短时间内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到产生经济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净利润可能与净资产的增长相比相对滞后。本次发行后,若发行人的净利润不能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将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33,744.17万元,其中部分用于购置系统软件、硬件、办公设备等资产,在项目建设初期,发行人可能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较大等原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全国手机报联合运营平台”、“四川省融媒体建设项目”、“技术平台改造升级项目”与“全媒体采编平台扩充升级项目”。尽管发行人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发行人技术水平和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竞争力,提高发行人盈利能力,保障发行人的持续稳定发展。

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如果项目实施受突发因素影响,导致客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发行人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将对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不能在制度建设、人才配置、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管理提升,发行人存在因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七)内控风险

本次发行前,四川新传媒直接持有公司6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新闻中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四川新传媒间接持有公司60.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四川新传媒和四川省新闻中心仍然维持公司的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地位。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三会”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司的运作机制,减少了控股股东操纵公司的风险。但控股股东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八)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取得相关审批后将根据创业板发行规则进行发行。股票公开发行是充分市场化的经济行为,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内资本市场行情、投资者对于公司股价未来走势判断等因素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1)股市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除了受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股票市场供求状况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即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水平稳定,公司股票价格仍然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作出审慎判断。

(2)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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