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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首次发布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8-21

中商情报网讯: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据了解,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产品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高分子功能膜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功能膜公司”。发行人主要从事反射膜、背板基膜、光学基膜及其它特种功能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反射膜、背板基膜、光学基膜等多种高性能功能膜,产品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半导体照明、新能源、半导体柔性电路板等领域。

主要财务指标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和净利润逐年增加,2016年度资产总额为96,273.87万元,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109,241.57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127,422.07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2,777.73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2,597.48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8,678.78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表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创新及替代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发行人不断的研发和创新积累以及产品工艺的不断改进,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发行人需要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升产品性能和工艺技术水平,生产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以保持产品技术和品质优势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发行人未来若不能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应用上紧跟市场发展需求,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将面临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带来发行人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和企业发展速度减缓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领域。液晶显示是较为成熟的显示技术,在分辨率、耗电量、尺寸灵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是目前平板显示行业的主导技术,并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继续保持平板显示领域的主流地位。

但不排除在特定时期或特定条件下,其他新的平板显示技术实现突破,并完成对液晶显示技术快速替代的可能。若出现上述情形,发行人现有产品的销售将受到直接影响,如果发行人届时未能适时开发出应用于替代液晶显示技术的新产品,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二)核心技术保护及诉讼的风险

发行人是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研发和创新能力。目前发行人拥有包括专利在内的多项功能膜领域的核心技术,有效地提升了发行人市场竞争能力。发行人在依赖法律法规保护发行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不竞争协议》。

但是发行人的知识产权被侵害或泄密的可能性仍旧存在,如果发行人的知识产权被有效模仿或者窃取,甚至被恶意提起诉讼,发行人不仅需要耗费大量资源和精力来应对,也将直接影响发行人产品的竞争力,对发行人未来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专利诉讼的风险

2017年5月和8月,日本东丽以发行人侵犯了其拥有ZL201180005983.2号发明专利权和ZL200580038463.6号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停止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并支付侵权赔偿金550万元和2060万元。发行人针对上述两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本案所涉两项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驳回日本东丽的起诉。

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日本东丽以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发行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上述行政诉讼案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后已进入审理阶段,现尚未正式开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发行人于上述诉讼中以败诉结案,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保持核心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发行人是保持创新能力的关键。发行人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持续成长和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建设,已经组建由“千人计划”技术专家牵头,大批高素质技术研发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并通过改善研发环境和提供研发资源保障,不断完善包括薪酬、福利、股权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增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归属感,提升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之间的价值趋同性和利益一致性。

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拥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尽管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障研发团队的稳定性,但仍不能完全保证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人员不流失,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对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和员工人数增多,发行人已建立较为成熟的管理制度体系以及组织运行模式,培养出了一批经验丰富、理念先进的管理人员。未来随着经营策略的逐步实现,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尤其是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生产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发行人在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对发行人的管理将提出新的要求。虽然发行人的管理层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企业管理经验,但是如果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生产发展、经营业绩以及发行人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的风险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谨慎的论证,已对项目的工艺技术、市场前景及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充分的准备,但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发行人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技术更新替代、市场变化、市场开拓等不确定性因素,能否顺利实现销售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提升。产能提升及产品线扩张将提升发行人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但是产能扩张将对发行人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新增产能是发行人在对现有的技术水平、产能利用率、品牌效应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充分论证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对国内外市场空间的合理分析和预测做出的审慎决策。

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若未来国内外经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及相关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使得未来市场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发行人市场开拓不力、营销推广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完全消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进而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发行人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完全达产、达效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其新增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净利润指标产生压力,发行人将可能面临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进而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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