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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捷通铁路机械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图

股票记

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07-31

中商情报网讯: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据了解,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的构架、牵引装置、轴箱及定位装置等核心组成部分零部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锦州捷通铁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加和净利润逐年增加,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25,761.19万元,2018年度资产总额为38,827.55万元,2019年资产总额为49,321.79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2,361.64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4,198.58万元,2019年净利润为4,588.78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的产品属于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下游客户主要为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企业。国内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市场,车辆新造业务主要集中于中国中车控股或参股的车辆主机厂;

国际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市场,车辆新造业务主要集中于庞巴迪、阿尔斯通、西门子、中国中车等主要市场参与者,因此发行人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将客户按合并口径披露,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对中国中车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58%、87.38%和87.13%。在发行人产品涉及的领域,中国中车下属的车辆主机厂一般独立选择供应商,如果发行人客户未来采用联合招标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可能会削弱发行人的议价能力,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车辆零部件产品销售受轨道交通车辆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如果未来轨道交通车辆市场需求减少,则车辆制造企业将可能减少对车辆零部件产品的采购量,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铁路产品认证风险

发行人的部分产品应用于动车组等铁路车辆,部分铁路车辆零部件产品需经过CRCC认证后方可供货。

根据《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铁科技【2012】9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总科技【2014】201号)等文件内容,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用于CR400BF动车组、CR300BF动车组的球墨铸铁轴箱体(转臂式),属于需经CRCC认证的铁路产品,发行人已取得上述产品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根据《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发行人在取得《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后,需要每12个月至少接受一次监督;《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续有效期的,持证人至少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认证申请。

未来,发行人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政策环境处于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原有已通过CRCC认证的产品未来能否持续通过认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另外,研发生产的新产品是否能够通过CRCC认证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一旦发行人出现产品无法通过CRCC认证的情形,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废钢,国内钢材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供应充足,产品价格相对透明且易于采购,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实施采购,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但钢材作为大宗商品,其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性,未来,如果钢材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四)产品质量风险

发行人的产品为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的重要零部件,决定着车辆高速运行时的安全性、稳定性与舒适性,因此行业主管部门、发行人的客户对零部件产品的材料性能、耐久性能等有极高的质量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起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检验、检测流程,未发生任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质量纠纷。

未来,如果发行人的产品出现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影响到乘客体验或对轨道交通车辆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将会给发行人的声誉造成较大损害,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外协加工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为提升生产效率,将部分产品毛坯件的简单机加工和捏炼橡胶等生产环节委托给外协供应商加工。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的外协服务采购额分别为1,447.05万元、3,540.86万元和2,699.30万元。虽然发行人会向外协供应商提供外协加工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并在外协过程中持续跟进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标准,但是发行人仍面临外协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无法按期交货的风险。

(六)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与环保工作,在综合办公室下设安全与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相关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并从公司层面指导和监督各生产车间的安全与环保工作,各生产车间均有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分管安全与环保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与监督。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未来,如果环境监管部门对发行人的环保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规范,发行人可能需要追加环保方面的投入,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另外,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流程,但仍不排除发生个别员工违反相关操作规定、监管不严格或其他不可控情形,可能造成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801.78万元、9,039.22万元和13,082.7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虽然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的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市场信誉很高,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

如果发行人客户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或者发行人不能有效拓展融资渠道,自身将承受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另外,如果发行人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可能增加,将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3,557.75万元、21,993.11万元和28,284.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07%、25.86%和17.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51元、0.85元和0.85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因此,短期内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下降和被摊薄的风险。

(九)存货减值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发行人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142.30万元、8,098.31万元和8,874.41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35%、40.10%和34.08%。发行人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和发出商品构成,若发生原材料采购或者生产管理不当、产品销售不畅或者销售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发行人的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发行人本次充分考虑了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自身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经有关专家深入调研、论证和比较后,最终确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发行人通过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自身在国内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核心零部件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及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延期实施,或因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突变、产能消化不及预期、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不善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都将对项目的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如果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存在因折旧增加而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一)市场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的构架、牵引装置、轴箱及定位装置等核心组成部分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领域涉动车组、城轨车辆、普通铁路客货车的多种车型,所处行业存在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管理能力等多重壁垒,行业准入门槛较高。

未来,随着本行业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可能会吸引更多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如果发行人不能保持自身在产品、技术研发、资质、客户资源以及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可能会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十二)快速发展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订单规模、采购规模和生产规模将迅速扩大,各类生产及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若发行人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配置未能及时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管理能力无法满足相应的生产经营要求,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实际控制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石亮先生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3,000.00万股股票,直接持股比例为56.01%,通过捷通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65.16万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1.22%,合计持股比例为57.23%。若按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7,853,334股计算,本次发行后石亮先生仍将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42.92%的股票,发行人存在因控制权较为集中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的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发行人的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发行人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技术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研发活动,现已在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核心零部件的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与成型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具备与车辆主机厂同步设计开发配套零部件的能力。现阶段,我国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行业已逐渐完成由“技术引进”向“自主研发”的过渡,许多行业内企业都在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市场竞争力。

未来,随着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市场不断发展,客户对配套零部件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虽然发行人在相关技术领域钻研多年,积累形成了深厚技术储备,但是如果对未来市场、客户需求的判断出现偏差,或使用落后、不实用的技术进行产品开发,或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方向,或新技术、新产品不能实现成果转化,将有可能丧失技术研发方面的领先优势。

另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2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来,如果相关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发行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深知技术研发人员是企业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发行人始终重视对高端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与招揽。

未来,随着本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对高端技术研发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因此,发行人面临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出现研发人员、甚至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补充的情况,将对发行人的技术研发工作和整体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创新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紧密依托科技创新优势,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性能,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快速发展,成为行业内相关领域在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规模方面的领先企业之一。

未来,发行人将围绕轨道交通车辆领域,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自身在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核心零部件的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与成型领域的技术储备及产品的开发能力。由于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活动涉及金属材料成分组成研发、金属成型工艺研发、热处理工艺研发等多个领域,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因此存在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将对发行人保持自身技术研发方面的竞争优势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于2018年7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的财务业绩和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虽然发行人的经营发展不存在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重大依赖,但是如果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七)被追缴住房公积金和处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因此,公司存在被追缴住房公积金和处罚的风险。

(十八)潜在法律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可能会存在内部管理能力未能及时满足相应的生产经营需需要,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产品质量纠纷等问题,进而使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的风险。

(十九)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投入紧密相关。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规划》、《中国制造2025》、《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相关产业政策性文件,支持轨道交通领域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轨道交通行业仍将处于一段持续发展期。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因宏观经济形势、重大铁路或城轨交通安全事故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的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将受到影响,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十)铁路与城轨投资波动的风险

“十二五”期间,我国铁路与城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达到3.58万亿元和1.23万亿元。进入“十三五”后,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处于高位,2016-2019年度分别达到8,015亿元、8,010亿元、8,028亿元、8,029亿元;城轨固定资产投资额逐年增加,2016-2018年分别为3,847亿元、4,762亿元、5,470亿元。

近年来,受益于轨道交通领域持续高额的固定资产投入,发行人的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现阶段,大力发展轨道交通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化进程、拉动经济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预计未来该领域还将保持较大的投资规模。

但是,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如果未来我国铁路和城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重大安全事故等意外因素,可能会直接影响国家对轨道交通领域建设投资的资金安排和计划进度,进而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十一)经营业绩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受国内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发行人无法在春节后按时复工,影响了原有的生产计划。2020年2月中旬,发行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严格落实自身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抓紧时间陆续复工复产,但仍存在物流运输受限、客户交付计划调整、客户新订单采购推迟、无法按计划开拓新客户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将对2020年度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影响。

(二十二)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如果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基于发行人行业特点、报告期盈利情况、境内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谨慎选择了适用的上市标准。

但本次公开发行将以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该发行价格将取决于网下投资者心理预期、市场环境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公司存在发行认购不足导致发行失败风险。

(二十三)创业板市场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发行人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带来相应的风险,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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